穿越到千禧年,一切都是新的。崭新的学校和崭新的课室。
放学了,我收拾好书包,回家。
走过一条街,整条街全是嘻哈与涂鸦。
当年特别流行嘻哈。
大家都酷酷的。
他叼着一根棒棒糖,站在街边和其他人聊天。
我抬头看看天,烈日当空,阳光照亮了昏暗的街角。
我最喜欢那个人,他是最酷的,最帅的。他穿着印着涂鸦印花又另类出众的嘻哈服。昏暗的街角,涂鸦墙边,他是最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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