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乡村怪谈(一)

枉死的人,魂灵会漂浮于水面之上,夜夜幽歌。

——题记

平林漠漠,山色空濛,一弯远山恰似眉黛,红深翠浓。

七八个豆蔻韶华的女孩子正在河边浣衣,说是浣衣,却个个衣着整洁干净,薄施粉黛,水盈盈的温软眸子,含着遮掩不住的雀跃,不受主人控制地偷偷飞向斜对面的山坡上。

翘首盼了一炷香的时间,对面郁郁葱葱、高矮错落的林木中,忽然出现一抹青色身影。

阿香脆生生道:“呀,来了,来了!”

“哪呢?哪呢?”

“快看,那不就是!”

一群女孩子叽叽喳喳,小鸟一样欢快,顾忌着来人听到,捂着嘴巴神秘兮兮地低语。

魏云玖穿着一袭浆洗到发白的浅青儒生服,墨黑浓密的长发用一方逍遥巾挽了,沿着河边慢慢散步,触及女孩子们偷偷摸摸打量过来的目光,友好和善地笑了一笑,女孩子们齐刷刷红了脸。

这人、这人生得也太好看了吧?比画上的天神仙子还抓人眼睛。

阿香霞飞两腮,心底热烘烘的,一时目眩神迷,不知今夕何夕。

“嗳,衣服,衣服!”同伴接连惊呼起来,临近阿香的何春儿慌忙推了她一把,阿香一眼就看到那件枣红罗裙漂在清凌凌的水面上,忍不住连声道:“糟糕!”

这件枣红色罗裙是后娘花三姑去年新制的,寻常日子轻易不上|身,非得逢年过节,宴亲访友,才从箱底取出来,若是不慎遗失了,少不得挨一顿打。

更何况,这条河村里人敬着供着还来不及呢,谁会往里面抛掷东西,尤其是这等半新不旧的衣裙,万一亵渎了那位,那后果就不可设想了……

思及此处,阿香急得红了眼睛:“啊呀!我的衣服!”

这条河水面宽绰,潭险流急,几个姑娘家只敢在浅滩处漂洗,哪里有胆量多行几步?更何况,春衫单薄,若是沾了水,如何蔽体?

对岸的魏云玖见了,冲阿香安抚地摆了摆手,自己纵身一跃进了水。

阿香等人阻拦不及,吓得个个小脸煞白,纷纷顿足扼腕,有些性急的直接放开嗓子,带着浓浓乡音喊道:“侬跳个撒子么,快来人哟!”

一口酥酥糯糯的吴侬软语,几欲醉人。

饮马河从远处青青郁郁的放归山一泻而下,昼夜奔流不息,水中多暗礁险滩,骇人得紧,时时闻说有沉沦倾覆,不知道淹死了多少倒霉鬼。

想到那个刚搬进到稻香村不久的青年人,看起来不过弱冠年纪,马上就要丢掉性命,女孩们不禁潸然泪下。

魏云玖浮出水面时,顾忌着对岸都是未出阁的姑娘家,自己浑身**的,不宜靠近她们,就对阿香挥了挥手,在几人又惊又喜的目光中,泅到一块硕大圆润的石头旁,将那件枣红色罗裙递给候在那里的阿香。

终归是女子衣物,魏云玖自己先天没有性别之分,不介意这些封建礼教,但是淳朴的乡民们可不会这么想。

阿香喜极而泣:“真是太感谢啦!”

魏云玖肤色细腻白皙,美玉无瑕,经了水中寒意一激,越发剔透洁净,那雪润润的脸庞,殷红欲滴的菱唇,墨色浓郁的乌发,天青色儒衫,立在一汪澄澈碧透的翠色之中,当真是一副浓墨重彩的大家画作。

暗沉沉的深渊里,有蛰伏良久的庞然巨物,悄然探出头来,露出一抹充满了兴味的、阴测测的诡笑。

魏云玖叮嘱道:“这里不是好耍处,你们快些家去。”

阿香有些羞臊,论对饮马河的了解程度,她们自然比人生地不熟的魏云玖强上许多,之所以冒险来这里,一是小姐妹呼呼嚷嚷地聚在一起,凑个热闹,再就是为了多看魏云玖一眼,只是这些原由,不足以为外人道也。

阿香将那件枣红罗裙拧了一拧,嘴里郑重道:“阿拉魏小郎,我们走开后,你可要快些出来,以后也莫要进水了。”阿拉是此地人说话时习惯性语气词,没什么需要特别在意的,倒是她话里话外的警示,值得探究。

魏云玖挑眉:“这水碰不得?有脏东西?”

阿香连连摆手:“小郎别瞎说,俺们这饮马河的水灵着呢,村子里无论是饲养牲口、灌溉庄稼,还是自家取用,捣衣舂米都离不得它哩。”

这倒也是,如今这等年岁,可不是家家户户都打得起水井,若从放归山上挑,生生能把人腿累断。

魏云玖不解道:“那你为何诚惶诚恐?”

阿香抖动手腕,甩去罗裙上多余水分,压低了嗓音,神秘兮兮地说道:“河底有圣物。”她说完,似乎意识到这有些犯忌讳,掩口不言,左右眺望几下,最后不舍地看了看魏云玖,一步三回头地同女伴们离开了。

和风徐徐,暖日融融,魏云玖一手理着碧青色腰带,一手梳理散乱开的长发,没有外人在场,他也不再收敛身上妖冶艳丽的一面。

这是一种极度危险的美,足以触目惊心。

逍遥巾早不知掉在了哪里,魏云玖踩着大大小小的鹅卵石,随着水流飘飘荡荡地往河岸上走,青色的衣角散开,像是两片浮萍。

走动时,头发不知勾到了什么东西,魏云玖脚步有片刻停滞,挣了一挣,蓦然一松,继而施施然前行。

雪白光滑,骨肉匀亭的裸足落在沙岸,留下一串串深深浅浅的脚印。

不远处的芦苇丛里,一双炽热疯狂的眸子,饱含垂涎之色,一眨不眨地盯着那抹渐行渐远的背影。

……

魏云玖是五天前搬来稻香村的,据说祖上本就是承平县稻香村的人,后来小有发迹,在外置了宅院,举家搬迁出去,后来历经四代,子孙不肖,家境逐渐没落,最后只剩下一个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的魏云玖,为了下半年应试时能够上榜,就一个人回到村子里住,说是这样方便静心苦读。

且不说魏云玖那张妖桃艳李一般的脸,就是那通身伶俐洒脱做派,放在世代务农的稻香村里,也十分扎眼了,难怪刚进村就被扒了个底掉,被一群大姑娘小媳妇盯着瞧了。

魏家老宅坐落在放归山半山腰处,算是整座稻香村最边缘处的人家了,距离最近的一户也相隔了百步远。

晚间饭后,魏云玖出来散步消食,遇到了那位并不相邻的邻居,就闲话家常道:“我这两天在村子里走了走,这里好像过分冷清了。”

那人还有些稚嫩,整个人瘦伶伶的,身上半裹半披着一件破旧得不成样子的短打,乱糟糟的头发随意蓬散着,很有些后世野兽派艺术家的范儿,半低着头,含糊不清地咕噜道:“稻香村以前并不是这样的,听村里老人说,大概二十多年前,我们这儿有足足五百口人呢……”

魏云玖内心毫无波澜,表面含笑恭维:“五百口么,那的的确确是很多了。”

谁知那人却不高兴了,就着惨淡月色,垂首继续编草鞋,一举一动娴熟无比,仿佛光线对他来说都是多余。

白天偶然结识的那个热心小姑娘,依稀是叫阿香,曾对魏云玖说过,他这位并不相邻的邻居,是个无父无母姓名不详的孤儿,谁也不知道他究竟从哪里来的,一场洪水过后,他就出现在了村子里,还鸠占鹊巢,径自居住在村子里一处废弃的房产。

那座废弃的茅屋,其主人早已成了滚滚洪水中的白骨,村长本来打算集中收回,另作他用,谁知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心里自然是不大痛快的,就带头去找陌生人麻烦。

那一战的具体过程已不可考,魏云玖只知道,从那以后,就再也没人敢轻易挑衅他这位邻居,邻居得以住了下来,与之相伴的是整个村子对他的敌视和孤立,以至于邻居分不到田地种植,只能自己在山脚下平坦处开荒。

邻居有一双异常灵巧的手,闲暇时会编些草鞋、草帽,拿到集市上卖。这人的生意并不好,所以经常入不敷出,其实他满可以低价折给稻香村的人,但他偏不,宁愿全部丢进饮马河,也不肯给村里人一双,如此一来就更把人得罪死了。

魏云玖虽然刚认识他没多久,也被这人的古怪脾气气得够呛,见从这人嘴里套不出什么有用信息,就道了句:“回见。”懒洋洋地打着哈欠走了。

邻居抿了抿唇,一语不发地捋顺草叶,十根手指不断跳跃,灵活如蛇。

……

溶溶月色,皎皎流光。

没人注意到,波涛汹涌的饮马河边,魏云玖白天留下的那一串脚印上,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层覆盖踩踏的痕迹,就像一个不曾着过鞋履的人,忽然套上了一双尺码偏小的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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