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惨!下山遭风雪(一)

万里无云,一如断头台上刽子手的砍刀一样干脆。

手起,刀落。

一颗通红粗糙的脑袋滚落至台边,喷射出的鲜红液体迸射至台下更远处。与温热鲜血一同落地的,还有台下大大小小的京官无处安放的冷漠。

“自讨没趣,非要逞英雄挑战天子威严,蠢如稚儿。”

“是说呢,还得我们在这儿顶着日头观礼。赵大人今日也难得前来留个天子体面,昨日商议之事您瞧着……”

这便是庆都。

如若没有任何利益纠葛,台下留给抛头颅洒热血之事的关心,无论褒贬,从不会超出两句言语。

血迹尚未干透,人去场空。

直到人头被挂在城头两日,真正在意它的人才得机会见到身首异处的盛况。

叶盛一铐着行枷,被押送至城门口时,他回望了一眼庆都城门,净无杂尘的匾额下悬着一颗血迹斑驳的罪人头颅。盛日晴空,阴阳两隔的二人在此城门下同时卑微又狼狈,庆都的冷酷砖瓦容不下少年人的赤子热忱。

回过头,叶盛一不敢再多看身后城门一眼。

阳光灼得身上见血的伤口生疼,火燎的触感也热不透一颗寒心。也许是认清了自己与背后的繁华格格不入,他竟自顾自地打趣道:

“怎么血都放干了,他脸上的肉看起来还有二斤半。”

说完,竟失笑。

叶盛一此番要被押送去汝水上游戴罪立功,说起来是当地突发疫病急需懂医术的灵师前去救命,实际明眼人都清楚这是县令承了他师傅的情,在当前情况下对叶盛一的保命之举。

所谓灵师,就是运化万物之灵为己所用,官方认证能除魔降妖、抗灾避祸的通灵师傅。而灵力无法进修,是生来天赐的。为了物尽其用,司天台便设立蓬莱灵阁教这些天才小孩如何正确使用自己的天赋。

而不论乱世或繁荣,妖魔或灾病,总是百姓先苦。所以灵师行业自诞生以来便不愁没活计,社会地位并不比科举入仕的读书人低。谁家要是有个能入蓬莱的孩子,家门口的鞭炮可以连放一整月,这孩子的名字可以在菜市口的八卦里活一整年。

当然这都是外人普世的看法,蓬莱山上真正的光景只有山上之人才知晓其味。

前方去往汝水上游长路漫漫,叶盛一才学成下蓬莱山不出三个月,山上往事竟恍若隔世,开始在脑海中演起走马灯来。

他抬眼望向远处,仿佛能看到经堂对面的远山,依旧娟然如拭。

叶盛一长叹一口气,心道:老师,我难道真的做错了么?

——七年前。

蓬莱山中讲经课堂上,胖头讲师正在撑着头打瞌睡,底下的学生齐诵完了他指定的经文他也浑然不知。尴尬的沉默中藏着底下小滑头们若有似无的嬉笑——真是不忍打断师长的梦乡!

学生们给他取诨号二斤半,因为据说他两颊上的肉若是割下来称量,会有实打实的二斤半。

二斤半的真名唤作涂毅,是蓬莱灵阁里的讲师,亦是叶盛一所在灵师小队的直系老师。如若没见过真人,也许会认为是哪个浑头小子在戏谑,可真正亲眼见过此人后便不会有这般想法了。

不仅是脸,涂毅整个人仿佛都是用培育甚好的藕节做的。他整日宿醉,挺着一个孕妇般的大肚子,通红着脸成日疯疯癫癫。但叶盛一觉得二斤半是他活了十二年以来见过最有智慧的长辈。

二斤半说,灵力天赋虽有高低,可每个人的天赋若是都相同了,这世间未免也太无聊了些。

二斤半说,个人缘法各自偿,大家都是自困在自我狭隘眼界里蛙,若对人不是包容而非要挣个什么高下,那才是永远跳不出心中的井。

与山上其他公子贵女相比,叶盛一既无显赫出身亦无惊人天赋,若不是命好碰上些二斤半之类的贵人,或许他在山上的日子也并不比山下好过。

看着讲经台上之人已然睡熟,一个中气十足的女声打破了讲经课中窸窸窣窣的安静:“涂老师,我们齐诵完了。” 说话的人马尾高束,白袍校服给本就英气的脸添得有几分清爽,若用“玉树临风”来描述此女,她也是担得住的。此人名为文晴玉,是他们这届灵师的班长。

文晴玉的话打断了讲课人的梦,红脸上缓慢睁开的眼皮确实是比二斤柿饼更重些。

“涂老师,经文齐诵完了。”见讲经台上人醒了,她又耐心重复一遍。

“哦,完啦,好,那看下一篇……”带有鼻音的话还没从嘴里说完,下课的钟铃就已经响起。

“好吧,那我们明天再讲。”语气听着有些无奈,但语速实在轻快,着实不明白他究竟是略有遗憾还是开心。

经课结束,叶盛一站在经堂外,呆望着远山,等二斤半一同回他们的院落去。

蓬莱灵阁对于灵师的培养方案就是分组进行。因为惩妖除魔根本不能依靠个人力量,团队协作才是最优解。这是灵师存在百年得出的经验,也是人类偶尔胜天的法宝。所以为了培养默契,同组的人起居住处也在一起。

所以本该一同回去的还有文晴玉,只不过他们组只得两个女孩子,另一个年龄还大些,名为宋尔雅。

她虽灵力天赋拉满,但八字纯阴,阴灵圣体,天生一个药罐子,基本无力诵经更不用提习武。在山下是宋家小姐有奴仆照看,入蓬莱后照顾的任务就自然落到文晴玉头上,今日下学便急走去取药了。

回去的路上伴着胖老师身上经年的酒香,师徒二人辗转在蓬莱山的小路上。

天景随着植被的疏密时隐时现,也许是听见了林间叽喳的麻雀,胖老师突然想起什么问到:“今日怎么季宝和阿苟也没来听经课啊?”

“宝哥说昨日看到春笋长起来,今早天没亮就拉着狗子去蹶笋子了。我觉得宝哥肯定会用他开年带上山的腊肉加和笋子焖在一起,估计等我们回去那笋汤的时间正正好。”此刻说起来仿佛那锅鲜笋汤已经在眼前冒着热气,语气里的期待早已溢出和那些麻雀声混在一起。

“嗯,那应该还不错,我们快些走。”

其实没来听课的还有一人,只不过他基本上没去上过什么课,整个蓬莱山上有名的冥顽不灵,仗着自己的天赋从不知勤奋努力为何物。若不是遇上涂毅这个脾气好的,他在蓬莱灵阁除不除名不好说,膝盖首先会跪烂。

此人名为江煜安,当师徒二人即将行至院落门口时,他正猴一样的蹲在门口树杈上向两人招手道:

“你们再走快两步吧,我已经被宝哥这锅汤折磨了整一早,他非要等人回来齐整了才给喝,但这香味闻得人简直像在渡劫,你们回来我这劫终于要渡完了!”

叶盛一看耍猴似的一脸无语,但二斤半似乎很吃他这一套,眼睛笑弯成了两道缝,像是指甲在红胖脸上掐出的两道印子:

“好好好,你快下来,咱们一起享口福去!”

见三人一同进了小院,宝哥在灶房边擦汗边在窗口上喊道:“谁进来把碗筷拿一下?”

“狗子不是在里面?他帮忙拿一下呗。”江煜安的懒骨头显而易见,让他多走几步仿佛又是一劫。

“什么丢给狗子,狗子该是被你尊起来的乳母了!”

宝哥的音量随着为狗子的打抱不平而提高,而话题中心的人正蹲在灶火旁,一边挑出受潮的柴火一边将笑容挂上脸。

叶盛一看不过眼江煜安的推拖,快几步进了灶房拿碗,一个字没留。

几人吵闹间,饭菜已在院中八仙桌上摆放好。

院内人尽数落座,文晴玉也赶巧取药归来,药包往煎药炉旁一放也转身坐到八仙桌旁。

“丫姐这次还没好么?”人还未坐稳,就听见江煜安的询问。

“我早上走时还在烧呢,估计今天是起不来了,方才取药哑师傅说如果明天还不行他就过来看看。”

说话间众人已经动筷,气氛却因得知这个消息冷下来些。

“锅里我留了笋汤给她一直小火煨着,如果她有胃口了就盛些,我放的盐轻,给咱们喝的是出锅另放的。”宝哥说着给所有人都盛了一碗。

若不是双耳坠着两枚铜钱,铜钱下又有鸡血石做结的绛紫色流苏,很难让人相信眼前这个操持了一整桌饭菜的人,竟是淮阳富商冯家赫赫有名的冯小公子冯瑜。因在家中排最末,又是冯家唯一天生有灵力的宝贝,故得小字季宝。

叶盛一对冯瑜的崇拜不是因其家境富庶,全全是因为入学第一年秋天,他大哥用鲜打下来的金桂做了一屉桂花糕,只一口便狠狠抓住了一个小孩的胃。从此拜入宝哥门下,如今也学得了一手好厨艺。

旁边被叫狗子的人名为庄敬,是冯瑜的伴读。他母亲是冯家杂役,小时候被发现有灵力天赋后才得了个正式的名字。他是行动派实干家,待人接物也颇有边界感,和叶盛一的路数很相似,他们这种人的生活里一切都在该有的秩序中。而两人年龄也相同,所以一干人中他和狗子关系最好,基本上无话不谈。

至于江煜安,是最令叶盛一费解之人。明明出身书香门第却成天像个猴,他常常看着挂在树上之人,心中不自觉地升起疑惑:就这货还能和文姐是青梅竹马?

可是不管如何费解,离开蓬莱山后这些已经不再重要了。

如今的叶盛一被小吏催着踉踉跄跄赶路,路上砂砾磨得脚底已无知觉,对于此刻的他来说,宝哥的笋汤和汝河上游都离得忒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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