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十点四十了。
我的手指在桌子上叩着。
酒吧里挤满了趁着周末夜晚这个再好不过的意象寻欢作乐的年轻男女。我看着楼下舞池里攒动的人头,花枝招展的男人和女人,劲爆的音乐,震动的鼓点和缭乱迷幻的灯光让我的神经一下一下跳着。
我不喜欢酒吧。逼仄空间里的烟味儿人味儿让我讨厌。我喜欢开阔的地方,明朗或灰白的天幕,灌进脖子里的冷风,还有树。
但我总来酒吧。
就像一个...可以任由情绪和**放驰的避难所,安定区,我想不到要干什么的时候会去蹲着的一个墙角。
点一支烟,看它燃烧。
厚重的鼓点和晃动的灯光。还有适当的酒精和荷尔蒙。实在太麻痹人神经。
和朋友一起喝完酒一出门就被冷风包裹的感觉。很舒服。兴奋的神经放大着风的冷,风的刺痛,风的无孔不入。让我清醒。
那种时候偶尔也会因为风的存在而反思自己的生活。是否太颓唐,好像只有被成瘾物和简单的神经刺激舔舐才能维系摇摇欲坠的生活。
接着就会自嘲的笑笑反问自己那你还想过怎样的生活呢?
然后吐一口烟。笑着和朋友说嘿你看我连吐三个烟圈了诶。
说到烟。某个欠我一支万宝路的人怎么还不出现?
我皱了皱眉。十一点了。我掏出手机准备发消息。就感觉身边的座位一沉。
“你来了。”
“不好意思啊,有点事耽误了。所以迟到了。”
“没事。来了就行。”我无所谓地笑笑。我不在乎他迟到了。也不在乎他为什么迟到。甚至如果需要的话,我也可以不在乎他来没来。
“嗯。你点的什么?”
“随便点的鸡尾酒。我再帮你点些别的吧,不知道你喜欢喝什么。”
“没事。”
他拿起杯子喝酒。我们没再说话。
我静静地看着他。他的头发应该是最近又烫了一次,比之前更卷了。泛红的棕色。换了只表。右手手腕上没看见那只常戴的黑色卡西欧,取而代之的是一只机械表。我看不出牌子。
他唇贴着杯沿慢慢啄饮。眼睛望着某处好像在发呆。我开口:“我其实不太习惯右手戴表。写字的时候总感觉硌着不舒服。”
他突然没再喝酒,把杯子放在桌上。身子很放松地往后一靠。望着我说:“我一开始也不习惯,后来就适应了。”
他的表情很平静。
然后我们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起了天。至于聊了什么,我忘了。在双方都明确对方意图的情况下,这种聊天对于我们来说都是再熟稔不过的。没有任何意义,但是必须进行。无非就是你说两句某某某和某某在一起了你知道吗。我说一句真的吗他俩吗看不出来啊。然后笑两声。哈哈哈哈。
这是一场博弈。赌注是下注者本身。
我舔了舔牙龈。
他正在说着上一届某个帅名远扬的小网红学长的风流韵事。我微笑着看着他。由于酒精和拥挤的空气,我能感受到脸上毛细血管的流通速度明显变快了。很多。滚烫的。神经也开始松弛。
灯还在晃。红的紫的绿的蓝的。舞曲的鼓点震着我的耳膜。
空气又烫又黏。
“接个吻吧。”我盯着他的眼睛,打断了他。
他顿下来了。很快便挑了挑眉,勾起嘴角。 “我还在想要是你再不表示一下我就先亲你了呢。”
他的眼睛真好看。好长的睫毛啊。
我笑了笑。
他揽过我的肩,衔住我的下唇不轻不重地吮吸着。我闭眼迎合他。
喘气的间隙我问他:“你不喜欢用舌头?”
他略带戏谑的声音通过紧紧相拥的身体振动着传来,“这么着急。看不出来啊。”
他没给我回答问题的机会便用虎口钳住我的下巴覆上来吻我。他撬开我的牙关,柔软的舌头不断向下侵入挤压。
他的鼻息暖暖的。
我其实讨厌人的鼻息。别人和我讲话时略微靠近了一些,一点点气息打到脸上都会感到恶心的人。可与另一具身体紧紧相拥的时候,这种热乎乎的从别人呼吸道里喷出的带着各种微生物的气体却像兴奋剂。让我恨不得钻到对方身体里去。
距离为负。
为无穷。
这是一个,我渴望了很久的,极有引力的吻。
我感受着他的温度,他皮肤的触感,他漂亮的睫毛和褐色的瞳仁近在咫尺。这么近的距离是第一次,可身体是那么熟悉。也许我们在梦里早已吻过千百回。
啧啧的水声。
然后世界一下变得清明起来。清新的空气涌入鼻腔。眼前也变得明亮。覆盖在我身上的滚烫和重力也消失了。
秦颂齐用手背擦着嘴。眼神有点涣散地看着我。
嘴唇泛着水光。眼睛也是。
我们都在剧烈地喘息着。
我放松身体,盯着天花板,缺氧的大脑勉强降温。
“带了万宝路没?”我问。
“带了。你真是,不忘初心啊。”他也缓过来了。从兜里掏出烟盒,抽出一支,递给我。
我们沉默地抽烟。
八分钟。
我掐掉了烟头。
“喂。”他也掐掉了烟,喝了一口酒,示意我靠过去。
“我很好奇你到底知不知道我的名字。怎么了?”我靠过去,腿蹭着他的腿。
他凑到我右耳边。热乎乎的气息喷到我的耳朵上。痒痒的。
“十五中高二九班六号崔予同学,你看我跋山涉水地跑过来万宝路也给你送了,还任由你占我便宜强吻我,我能不能冒昧地问你一件事?”
他说得很认真。每说一个字都有一阵热气拍打上我的耳周。
我现在一定红的要滴出血了。
“操。还强吻呢,你不是挺享受的吗?”
其实我有点紧张。
这种为了一个人的一句话紧张的感觉很久没体会过了。
他要说什么?
我眼睛微眯。血液里的酒精估计已经在身体里循环了八百次。我只觉得浑身都是滚烫的。音乐声也开始变得不真切。
头昏。
前女友和前男友们总在分手时痛斥我冷漠。崔予你怎么都不吃醋的?崔予你为什么从来不主动给我发消息?崔予你到底喜不喜欢我啊?当时可是你主动追的我!
我只会说对不起,那我们分手吧。
我隐约知道这是在对我撒娇。在试探我的态度。但我从不改变。
我冷漠吗?
我不知道。
晃动的灯光、震得人神经发颤的鼓点和在舞池里蹭着舞着的人在这一刻格外地让我心慌。不对,是心烦。烦。烦那种上上下下着不了地的感觉。
我第一次觉得这些红红绿绿的灯光很刺目。
他突然松开我,靠在座位上拿眼睛斜斜瞥我。嘴角却带着一丝笑意。
他低头,手交握着放在桌上,盯着桌上的骰子。坐的很端正。就当我以为他就要这样缄口直到我提出拜拜下次再聚的时候,他猛地抬头看向我。那道目光太直,直到我没看清就被他拥入怀中。
“今晚去我家吗。”
滚烫的血液涌上头脑。我至今都能准确地回忆起当时一下子怼到眼前的秦颂齐鼻梁上的痣,那首歌,灯光由绿转蓝,他身上很轻很薄的香味,旁边那桌有对拉拉一直在盯着我们俩看,那个t的头发是蓝色的。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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