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和电视剧里常出现一句这样的台词,“XXX,你化成灰我也认识你”,这种台词看多了,会让人产生一种随随便便就能把某个人永远记住的错觉。
但在现实生活中,大部分人其实很难做到这一点,因为人是会变的,而且变化可以无比巨大,尤其是在化妆和整容技术出现以后,以至于有时就算将一个人十年前的照片和她现在的样子放在一起,都不一定能认出这是本人。
江再云曾经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牧青的模样,但刚刚看见舞台上的女人,她竟然也不能肯定那到底是不是她。
毕竟牧青出现在学生剧场的舞台上,这件事的荒谬程度丝毫不亚于她某天走进教室,发现诺贝尔奖得主成了自己隔壁桌的新同学——
事实上,由于斯维利亚在得诺奖这事儿上有点地理区位优势,再加上这里读书不要钱,很多成年人没事就喜欢去学校读个新学位打发时间,所以后者的可能性说不定还比前者更大。
这实在太美好,又实在太荒谬,以至于即便真人就在眼前,江再云仍然不敢确信。
或许只是一个和她长相相似的人呢?又或许只是她太久没有见过牧青认错了?
相比之下,声音比容貌要可信得多,就像骑自行车和游泳,只要学会了这个技能,哪怕很多年不用,当你再次骑上自行车,再次被扔到水里,你的身体也会迅速地自动调取这份记忆。
就像现在,当江再云听见这个声音,尽管理智有一万条理由否认,但她知道,这就是牧青。
毕竟她曾听着她的声音入睡,又听着她的声音醒来,整整十二年。
过去的两个小时,纷杂的思绪在江再云脑海中来来去去,此时此刻,真相终于尘埃落定,巨大的喜悦如突然开闸的洪流,从江再云的心脏奔涌而出,将一切乱七八糟的想法尽数淹没,某种灼热发烫的情绪很快顺着血管蔓延至全身,她不得不用尽全力握紧玻璃杯,以克制指尖的颤抖。
“当然,请稍等。”江再云愣神的功夫,同事已经应了一声,拿了个玻璃瓶就要去水龙头下接水。
“等等!”
江再云匆忙转身,阻止了她,“我来吧。”
在同事疑惑的目光中,江再云把怀中的玻璃杯放在台面上,拿起一个,觉得不妥,又放下,低头从下边橱柜里找出一个带把手的厚实马克杯,在一旁泡咖啡的热水壶里接了热水,把杯子仔细洗烫一遍,然后又接了三分之一杯热水,再加从水龙头里接的半杯冷水,兑出一杯微烫的温水来。
“小心,有点烫。”
江再云握着杯壁,小心地把把手向外,朝向女人的方向递过去,目光微垂,落在女人接过杯子的手上,那双手修长白皙,骨节分明,指尖结着厚厚的硬茧,微微有些变形,袖口露出手腕上贴着的小半块医用胶布。
耳边一片叽里咕噜的各种鸟语里冷不丁冒出一句中文,女人显然有点意外,正准备说出口的话微微一顿,“Tack(谢谢)……你是——”
江再云的心提了起来。
“你是中夏人?”女人问。
她果然没有认出来,江再云松了口气,又难以免俗地有些失望。
终究还是个俗人,她在心中笑自己。
江再云细致地托着杯壁,直到确认对方拿稳把手后,才开松手,抬起头,顺着动作,把目光光明正大地落在女人身上,对她笑了笑,“是。”
女人眉眼微舒,露出一个笑来,“谢谢。”
她生的很美,一张标准的鹅蛋脸,眉目深浓,鼻梁挺翘,眸如点漆,不笑的时候看起来有点生人勿近的清冷,笑起来却又如春花初绽,显得分外明媚动人。
江再云一下被这个笑容晃花了眼,等回过神来的时候,面前站着的变成了一个陌生男大,女人已经不见了。
“YUN,你为什么要给她倒热水?”同事来自匈国,听不懂中文,不知道她们讲了些什么,好奇地凑近问:“有人要水的话,我们不都是给他们一大瓶自来水,让他们自己回去倒的吗?”
江再云对她笑笑,“喝热水对身体好。”
茱莉娅来拿杯子,从后面路过,听到她这句话,扬声接话,“YUN,你又在宣传喝热水的十大好处了?”
欧洲人没有喝热水的习惯,除非泡茶或咖啡,平时基本从不喝热水,也不相信喝热水对身体好的说法,茱莉娅这话里带着点笑。
江再云并不在意好友善意的调侃,微微一哂,顺着她的话开玩笑:“这不是要抓紧一切机会,为我大“喝热水教”发展新的信徒。”
““喝热水教”是什么?”同事好奇,“这是中夏的一个宗教吗?”
茱莉娅煞有介事地点头:“是啊,给你介绍一下,YUN,是“喝热水教”的红衣大主教!她超——爱喝热水,你能想象吗,这个人为了喝热水,竟然到哪里都随身都带着个保温杯,就连夏天最热的时候也不例外!”
“这么夸张?”同事意识到她们是在开玩笑,也笑了起来,好奇地问:“YUN你为什么这么爱喝热水?”
“喝热水对身体好啊。”江再云拿起一个玻璃杯,又兑了一杯和刚刚一样的热水,“要试试看吗?”
同事看着江再云手中的杯子,微微犹豫一下,伸手接过,试探地尝了一小口。
“怎么样?烫不烫?”江再云问。
“还行,没有刚泡好的咖啡烫。”同事放下水杯,“不过我还是更喜欢冰水。”
茱莉娅大笑起来,“哈哈哈,看来YUN你的传教又又失败啦。”
江再云并没有因为“传教”失败而气馁,淡定自如地道:“看来你们都和我教没有缘分。”
说着,她给自己倒了一杯,熟悉的暖流划入喉咙,是刚好能入口的温度,嗓子在热水的滋润下发出舒适地喟叹。
兑热水是门技术活,多一分会烫舌头,少一分则太温吞,江再云浸淫此道多年,已经可以将温度精准把握在这个最完美的临界点。
江再云一口气喝完了整杯热水,开始接待下一位客人。
中场休息后演出继续,大概是喝到了点上,后半场观众们的兴致愈发高涨,席中不断响起此起彼伏的“Retake”。
随着剧情不断展开,故事的真相也渐渐浮出水面。
原来一切都是洛基的阴谋,洛基生而记事,亲眼目睹父母族人死于奥丁之手,一直暗中积蓄力量以图报仇,谋划千年,终于得到了一个杀死奥丁的机会。
神族的晚宴即将到来,洛基在精灵进献给神王的圣酒中下了剧毒,想借机将奥丁毒死,不料在晚宴开始前,奥丁却临时起意,决定把本应由神王独享的圣酒分赐给索尔。
洛基面临着艰难的抉择,千年来,他认贼作父,卧薪尝胆,终于等到这个复仇的机会。
如果他阻止索尔喝下毒酒,不但那么多年的谋划和努力尽数付之东流,他自己也会成为神族的叛徒,被驱逐流放。
但如果不阻止,索尔将会与奥丁一起被毒死。
洛基一直看不上索尔,觉得他号称神族第一勇士,其实就是个只长肌肉不长智商的傻子,偏偏这个傻子轻而易举就能获得所有别人费尽心机都无法得到的东西。
所以他讨厌他,嫉妒他,利用他。
可是这一千年来,和他朝夕相处的,对他用尽真心的,也只有他。
这一幕戏就此结束,演员撤回幕后,只留下乐队在台上演奏过场音乐。
乐声低沉急促,烘托出紧张危险的气氛,预示着有什么大事即将发生。
“兄弟虐恋啊,这个编剧肯定是个嗑锤基(1)的。”茱莉娅感叹一句,意犹未尽地问江再云:“YUN,你觉得洛基会怎么选?”
“都有可能,就看编剧觉得什么更重要了。”江再云看着台上,答得心不在焉,“是仇恨还是爱。”
爱与仇恨,文艺作品的经典主题,欧洲人的最爱,从《罗密欧与朱丽叶》开始到一直现在,长盛不衰百试百灵。
茱莉娅眼睛转了转,突然道:“YUN,我们来打个赌吧?就赌洛基会不会告诉索尔真相,阻止他喝酒,我赌他会说!”
江再云终于把视线从舞台上挪开,瞄了茱莉娅一眼,干脆道:“不赌。”
“别急着拒绝嘛,你都还没听赌注是什么——”
茱莉娅话刚说到一半,观众中不知是谁突然喊了句“Retake”,打断了她的话。
茱莉娅惊讶地啊了一声,顾不上和江再云说话,伸长脖子环顾四周,试图找到始作俑者,“怎么会有人这个时候叫“Retake”?”
学生剧场的重头戏都在演员身上,绝大多数情况下,乐队不过是个产出背景音乐的添头,有时招不到人手,直接放提前录好的音频也行,因此大家都默认乐队的表演不受“Retake”机制影响,像幕间转场这样,台上没有演员只有乐队的时候,从来没有人叫过“Retake”。
台上的乐队成员明显被突如其来的状况杀了个措手不及,表现得毫无默契。
吉他手和键盘手听见有人喊“Retake”,立刻就停了下来,鼓手却还在继续敲鼓,贝斯手卡在两者之间,先是下意识跟着停了手,后面听见旁边的鼓声没停,又赶紧继续开始弹,还没来得及弹两下,鼓声又没了,他不知所措地左右看看,手尴尬地僵在了琴弦上。
(1)锤基:索尔和洛基的cp名,出自漫威宇宙。
嗯又是单机写文的一天,在十章之前能有评论吗?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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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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