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第三十章

维根俱乐部全称叫“维根音乐艺术俱乐部”,是维根联盟下属产业,在校内十分出名。

按照学校规定,每个学生都必须加入一个学生联盟,缴纳会费,之后才能获得学生卡,享受购买学生票、内部租房等一系列优惠待遇。

这种背景下,学生联盟在校内的影响力可想而知,不少联盟不仅隔三差五在校内组织大大小小活动,还有自己经营的产业,更有甚者,甚至是在城内坐拥几十栋楼的“大地主”。

这个“大地主”,就是维根联盟。

维根联盟历史悠久,足有二百多年,是校内成立最早的联盟之一。

据说,当时是一群热爱艺术的贵族子弟聚在一起自娱自乐,后来随着时间流逝,许多老联盟渐渐衰落甚至注销,但维根却日积月累越办越大,渐渐成了校内所有艺术爱好者的聚集地,麾下拥有包括唱诗班、合唱团、乐团、读书会、绘画沙龙、音乐俱乐部等一系列产业。

又因为历年来陆续出过不少艺术家、音乐家等知名校友,靠着校友捐赠和产业营收,维根在城里不断买楼盖楼,因此当别的俱乐部还得紧巴巴地挤在地下室里,设施都老化失修(是的没错说的就是你!卡尔玛!)时,维根俱乐部却要气派得多。

足有数百平米的空间内,装潢是复古的维京风格,四周砌着红色砖墙,墙壁上妆点着木框挂画和黑胶圆盘,承重的圆木柱子上挂着仿古的黑铁雕花玻璃油灯,走近了才能看清灯里燃烧着的原来是电子假火。

几十张不同大小的木质桌椅被原木柱子和装饰墙分割成几个不同的区域,桌上还饰有点燃的电子蜡烛。

房间最里面是一个宽阔的大舞台,舞台背景由红砖块堆砌成四四方方的模样,中间向内微微凹陷,四周凸起,左右堆着几堆柴禾——当然,也是假的,细看会发现,这些柴禾其实都是伪装的壳子,里面藏着音响,整个舞台整体看上去,竟然像是一个巨大的壁炉,与俱乐部的装修风格完美融合。

江再云从俱乐部仿石制的原型拱门进来,今天是周二,又才刚开门没多久,俱乐部内客人不多,吧台空无一人。

江再云熟门熟路地拿起前台桌上的一只铜铃铛摇了摇,那铃铛样子特别,是一个独眼海盗头的模样,乍一看甚至有点吓人。

铃铛摇晃,发出清脆的撞击声,吧台内侧半掩的门后传来一个男声,“等一下!”

很快,一个男生从里面推门出来,“抱歉久等了,欢迎光临,请问要点什么?”

“我要一杯热水。”江再云说。

男生诧异地看她一眼,挠挠头,说:“热水……泡茶和咖啡的那种可以吗?”

江再云点头,“可以。”

男生拿了个杯子,转身走进后厨,很快端着一杯滚烫的热水出来,递给江再云。

江再云道:“能麻烦再给我加几粒冰块吗?”

男生又看她一眼,眼神越发古怪,但还是点点头,打开了一旁的冰桶,铁皮桶里冒着白森森的寒气,小巧玲珑的方形冰块像寒玉似的,堆得快要冒尖了。

男生拿了个小铲子,问江再云,“要几粒?”

江再云看了眼杯子里的水量,说:“三粒。”

三粒冰块从铲子上落入杯中,溅起一点微不可查的水花。

江再云道了谢,又问男生:“请问今晚驻唱的人来了吗?”

“应该还没来,我没见到他们。”男生说着,回头高声向门内喊了一句,“今晚演出的人来了吗?”

里面传出另一个男声的高声回答,“没有!”

男生对江再云耸耸肩,“还没有来。”

“那你知道他们一般大概什么时候会到吗?”江再云又问。

“这不一定,一般提前二十分钟到半小时吧,也有快开始了才到的。”男生的回答很笼统。

见他确实不知道更多,江再云没再问,端着蓝莓汁,径直走到最靠近舞台的区域停下,这个区域专为欣赏表演而设,桌椅都朝着舞台方向摆放。

此时表演还没有开始,区域内人没几个人,但第一排最中间的那张桌子却已经被人占了。

那是江再云原本想坐的位置。

江再云微微皱眉,犹豫片刻,走到那张桌子旁停下。

这张桌子左右各有一张椅子,可以坐两个人,此时,右边的椅子上已经坐了一个金发少女,左边位置还空着。

“不好意思,打扰了。”江再云出声询问:“请问一下这个位置有人坐吗?”

少女正在低头看手机,闻声抬头,露出一张精灵似精致漂亮的脸,声音清脆,“没有,请便。”

江再云拉开凳子坐下,看了眼手机,六点四十,演出七点半开始,还有近一个小时,是她来早了。

江再云并不着急,也没有给牧青发消息询问他们什么时候到,啜了口果汁,从包拿出电子书,点开之前看到一半的一本散文集,打发时间。

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兰西人,上世纪末曾到中夏留学,在中夏待了很多年,是个中夏通。

这位女士的经历颇有点传奇,最开始是学历史的,到锦城大学学中国古代史,后来学着学着,爱上了中夏的美食,便从大学辍学,改上了厨师学校,再后来回到法兰西开了一家中餐厅,生意很好,还评上了米其林。

这本书是她的回忆录,记叙了她年轻时在中夏寻访各地美食的经历与故事。

书被电子书系统自动推荐给江再云,她看了简介,觉得感兴趣,就加入了收藏夹里。

虽然是英文书,但遣词造句并不复杂,行文还带着点英吉利人特有的冷幽默,看起来很轻松。

作者在章节名上花了心思,每个章节的名字都是一道菜名,江再云现在正看到的这一篇名叫“麻辣兔头”。

麻辣兔头是锦城特色小吃,这一章讲的是作者在锦城大学读书时的经历,当时她有一个学考古的同学,是锦城本地人,听她说想尝尝正宗的当地美食,就带她去吃了“麻辣兔头”。

“……当我第一次坐在路边摊矮矮的小马扎上,看到老板端上来一盘兔头时,我被吓了一跳,几乎以为赵是要用这个东西诅咒我,好在当时我已经是一个吃过鸡爪、黄鳝、大肠的,见过世面的人,才勉强维持住自己的体面,没有当场落荒而逃……”

看到这里,江再云嘴角忍不住微微翘了翘,接着往下看。

“赵徒手拿起一个兔头,示范给我看要怎么吃,告诉我,如果不喜欢麻辣兔头,就不算真正的喜欢蜀菜,当时我自诩是蜀菜的忠实粉丝,难以接受这样的“侮辱”,于是决定接下他的挑战……很快,我也成为了兔头的粉丝……赵是对的,如果不喜欢麻辣兔头,就不算真正喜欢蜀菜。”

年轻的法兰西女孩与中夏男孩从此成为了朋友,经常在锦城的大街小巷里到处窜来窜去,寻找各种各样的美食。

“全家福面,装面的碗比我的头还大……”

“豌豆泡饭,配上泡了一天的萝卜条……”

“风吹排骨,香的我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

“……赵是个地道的“美食家”,他永远能找到新鲜的美食,我一直怀疑他有一个秘密的小本子,本子上记载了锦城所有好吃的餐馆,有一次我忍不住这样问他,而他既没有否认也没有承认,只是笑眯眯地看我,配上他鼻梁上那副比啤酒瓶底还厚的眼镜,看起来有点傻……”

江再云翻页的手顿了顿,从这段话里嗅到了一些微妙的情绪,这种情绪很快再下文中得到印证。

“……当然,我们最常去吃的还是那家“麻辣兔头”,赵说,他的父母就是在这里吃麻辣兔头时认识的,这是他从小吃到大的店,他一直想,等他有了喜欢的女孩,也要带她来这里吃麻辣兔头……

“……那天晚上回学校时,遇到下雨,很小很小的雨,我们都没带伞,赵想把他的外套借给我挡雨,我没有要,拉着他一起在雨里散步,赵教了我一首中夏的古诗,“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野径云俱黑,江船火独明,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1]”

“那时我的中文还非常差劲,听不懂这首诗的意思,赵告诉我,锦官城就是锦城,这首诗写的就是下着小雨的锦城,就像现在一样,他还说,这是一千多年前的诗,原来一千多年前的诗人就知道,今天会有这么美的雨天,要是这个诗人还活着,我一定要请他吃麻辣兔头……”

江再云在这一页上多停留了一会儿,这样纯粹的情感太美好,即便是旁观的看客,也忍不住多看几眼,在别人的故事里留下一些自己的欣悦。

然而,美好的故事总要落幕,女孩和男孩最终还是分开了,男孩要去北方的大学继续读研究生,女孩也要去另一个城市探访新的美食,只是这次身边不再有“美食家”的陪伴。

“……我们最后一次一起去吃“麻辣兔头”的那个晚上,也下着雨,我想起赵教我的那首诗,“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

“后来我于2005年又回到锦城,但那家“麻辣兔头”店已经倒闭了,于是我在朋友的推荐下,选了另外一家店,然而这家店的兔头远不如从前那家……”

“我从此再也没吃过麻辣兔头。”[1]

江再云的目光在最后那句话上停留了几秒,手指长摁屏幕,在这句话上做了标记。

“你怎么在这儿?”

有点耳熟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江再云抬头,发现是西蒙正在和江再云对面座位的金发少女说话,看起来颇为熟稔,而牧青就站在他旁边。

他们不知何时已经到了,她看书看得太入神,竟没有发现。

见江再云望过来,牧青对江再云微微点头示意,“江同学,欢迎来看演出。”

[1].《春夜喜雨》,作者:杜甫。

[2].这本书是虚构的,真实生活中并不存在。

午夜安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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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第三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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