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的木门推开时,门轴处有吱吱呀呀的响声。
钟书玉尽可能轻地钻进院子,提起裙摆往房间走。
忽然,她听见一声啜泣。
雨彻底停了,屋檐上的水滴落下,掉进水洼里发出叮咚一声,很难判断刚才听到的声音真实还是幻觉。
钟书玉又往前走了两步,啜泣声更明显。
爹娘房间的门,好似没关上。
她蹑手蹑脚地走过去,顺着门缝,瞧见桌上点了一盏油灯,阿娘背对着她,悄悄摸泪。
“娘……”钟书玉终是藏不住,推门而入,“你怎么……爹呢。”
她环顾一周,不见钟父的踪迹。
“小玉?”钟母吓了一跳,哭道,“你个死丫头,大半夜不睡觉去哪儿了?你知不知道我和你爹差点急死……”
话还没说完,又呜呜哭了起来,自我安慰道,“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娘……”
钟书玉红了眼眶。
她一直以为,爹娘不知道她偷偷溜出去的事,第二日晨起一看,她不在房间,大概率也会觉得她去了神院。
等再听见她的消息时,已是换身之后。
没想到,当夜她的爹娘就发现她不见了,还寻了她许久,双眼熬的通红。
要论前世来算,他们胆战心惊了好几日,寝食难安,最后等来女儿抢夺别人身份地位,被认出后逃走的消息,难怪会奔溃自裁。
钟书玉心中恨意更甚。
这种恨,比她死后知晓一切真相时还要恨。
她可以接受背叛、蒙骗,但她接受不了,将她的父母家人牵扯进来。
“娘。”时间紧急,来不及话家常,钟书玉道,“爹去了哪儿,我有很重要的事要说。”
家里的伞被拿走后,钟父穿了蓑衣去找人,这个点,正好唉声叹气的回来,一进门,便瞧见找了一整晚的女儿在房中和她娘说话。
责备的话还没来记得说出口,女儿便一脸严肃道:“爹,我有重要的事和你们说。”
钟书玉把今晚的事简单说了一遍,隐去了魔气和重生的部分
钟父钟母都是老实本分之人,不懂其中门道,钟父问:“这不是好事吗?等交换了身体,你就是南宫家大小姐了。”
南宫家是谁?
一千年前,上神击退魔族,身边最得心应手的五位帮手,便是传说中的五大家族。时光荏苒,上神隐退,几百年不曾出现,五大家族发展至今,逐渐没落,唯有南宫家屹立不倒。
如今的南宫家家主、荣朝国师南宫慕羽,可以说是皇帝都要敬重几分的存在。
他的妹妹,自是尊贵中的尊贵。
钟书玉急道:“他们又不傻,怎会平白无故送一个身份给我,南宫问雪的病是不治之症,他们是想让我做替死鬼。”
“可是。”钟父仍在犹豫,“国师大人一心为民,每年都会去寒山太极宫为百姓祈福,不可能做这种事,一定是误会。”
“你!”钟书玉气极,她完全没想到,第一个坎坷会是她爹。
“我相信小玉。”钟母道,“仔细想想,谁愿意养了十八年的孩子变成别人,管她南宫小姐北宫小姐,我只要小玉。”
这个家,还有个清醒的。
普通人家饶是如此,那样的世家大族,更不会愿意教养了十八年的大家小姐,被一个书都没读过多少的平民百姓占了身体。
除非,他们根本没想她活。
钟父不聪明,但他不执拗,见妻子女儿坚持,他也松了口,钟书玉道:“快去收拾行囊,刚开城门就走。”
没什么东西好收拾,家里就这么大点地方,不值什么钱,拿了几件换洗的衣服,银钱,包了几样卖剩的点心,就算收拾完。
钟家不是盛京本地人,三十年前,钟父家乡发大水,他带着手艺来这儿讨生活,遇上同样家乡遭难,不得不远离家乡的钟母。
这些年日子好了点,他们也会回去看看,出远门这件事,对他们来讲,不算难事。
经历过一场大雨,天空澄净的好像刚洗过。
天蒙蒙亮,漂亮的蓝光隐藏在空气中,给晨起忙活的人们照亮一小片天地。
租马市还未开门,便迎来今天第一位客人。
门被敲得哐哐直响,老板穿好衣服开门,瞧见是七十二坊的糕点钟,便问:“这是怎么了,火急火燎的?”
钟父愁容满面:“昨夜梦见老家出事,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就想着回去看看,老人年纪大了,让人担心。”
难怪。
老板忙让出位置,道:“前天正好回来一匹好马,喂饱了草料,我便宜点租给你。”
这是钟书玉教的,他们必须在不引起任何人注意的情况下,离开盛京。
咚咚咚!
天将明,城楼上的钟声敲响,城门刚一打开,便有一家人乘着马车出了城。
不多时,一队官兵闯进了七十二坊,一脚踹开糕点铺的大门。
屋内尚有点黑,一群人四处搜寻,扯掉衣柜门,扯开床铺,连院子里种菜的篱笆也没放过,搞得鸡飞狗跳。
隔壁赵大叔出来问:“官爷,发生什么事了,怎么这么大动静。”
为首官兵凶狠道:“这家人的女儿盗走了国师府一颗南海珍珠,国师大人要求活捉,若有消息,重重有赏!”
四周顿时响起窃窃私语声。
街坊邻居们看着钟书玉长大,对她的品行还算了解,怎么也不信这样好的一个孩子,会偷盗。
赵大叔道:“官爷,可有什么误会?这孩子不是这种人?”
“嗯?”官爷凶神恶煞地瞪了过来,“你的意思是,国师大人冤枉了她?”
“不敢不敢。”
荣朝阶级分明,地位崇高者一言,底下人只得照办,别说质疑,问都不该问。
这一句,放脾气不好的,一脚踹过来他连躲都不敢躲。
“官爷,我知道他们去了哪儿。”说话之人是附近有名的小混混,平日偷鸡摸狗的事没少干,“晨起我出门解手,听见糕点钟说老家父亲得了病,要回老家,早上刚开城门就走了。”
“消息可真。”
“绝对真,您去问问租马车的王老板就知道了。”
“好。”官爷抬手,道,“赏。”
整整五两银子,送到了小混混手中。
五两,于南宫家而言,不过一道青菜钱,于七十二坊而言,是一户三口之家半年的口粮。
重赏之下,过去的那些情谊变得分外可笑。
片刻后,官爷甩开人群,小跑至梧桐树下一辆朴素的马车旁,道:“大人,一个时辰前钟家人乘马车跑了,据说去了江南。”
梧桐树的阴影下,隔着帘子,瞧不清车内人的表情,只见片刻后,一截修长白晰的手指伸出,递出一块令牌,道:“传我命令,全国通缉钟书玉,且记,抓活的。”
“是。”官爷接过令牌,临走前,不确定地问了一句,“边境之地也要吗?”
马车内,昏暗的光线下,南宫慕羽轻轻摩挲着手上的玉扳指,道:“要。”
“是。”官爷不敢耽搁,立刻去办。
马车动了,慢悠悠驶离梧桐树。
车内,南宫慕羽冷笑:“真是只聪明的小老鼠,我很好奇,你的马车快,还是我的人更快。”
盛京城外的小树林。
一辆破马车晃晃悠悠行驶在官道上。
不是他们不想快,是马车快不了。本土矮脚马比不上达官贵人养的混血宝马,破败的马车架子也经不住长途跋涉。
车上有三个男人,少年在赶车,中年人坐在他的旁边,后面,还坐了个体态丰腴的矮个子男人。
“驾!”
风呼啸而过。
有人骑着快马,与几人擦肩而过。
很快,为首之人“吁”的一声停了下来,拽着缰绳往后走,直到来到破马车旁边,才道:“你们三个,有没有见到过一家三口,一男两女?”
两个年纪大的不敢说话,尽可能把头埋起来。少年坦然道:“见到过,我们从津渡来,路过盛京外十里亭时,见他们朝南去了。”
官兵眼神狐疑,枣红色矮脚马,没有顶棚的破马车,与租车老板所说无异,除了性别,其他都能对上。
他抬腿下马,走到车旁,道:“路引。”
少年没说话,转身从包里翻出三张路引给他,上面的内容,与少年所说无二。
奇怪,还是奇怪。
官兵把路引还给少年,趁他松懈的空挡,伸手去拽他的胡子。
“哎!痛!”少年捂着脸,满脸惊恐,“官爷,我的胡子有什么问题吗?”
居然是真的。
官兵又捏了下他的喉结,也是真的:“没事把胡子刮刮,丑死了。”
说罢翻身上马,朝前跑去。
待人彻底消失在视线里,中年男人才松了口气:“吓死我了。”
情况并不乐观。
钟书玉尚且记得,下马车时韩云州对她说的话:
“出现在阿雪身边的人,我都查过。”
对啊,她怎么忘了,那是南宫问雪,南宫大小姐,这个世界上,地位最高的女子。每年试图接近她的人数不胜数,她的两个哥哥,怎么会任由旁人接近她?
别说叫什么,家里有什么人,老家在何处,都有那些亲戚,住在哪里,他们比钟书玉本人还要清楚。
所以老家不能回,亲戚也不能投奔,思来想去,她只能去边境之地。
边境之地广阔无垠,城池众多,想找到她需得费些功夫。重要的是,天高皇帝远,南宫慕羽的手,不一定能伸那么长。
这条路,必然不好走。
刚离开盛京,她就伪造了路引,与阿娘换上男人的衣服,还喝了一瓶废药,从女人变成男人。
那根东西长不出来,长个胡子、喉结,让人瞧不出问题就成。
除非认识的人在场,不然绝认不出。
至于她为什么会有这些东西,还得从头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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