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一章

市中心医院的单人病房里,刘寻正在写信。

即使手腕由于维持着趴着的姿势太久而感到麻痹艰难,他也没有暂缓下笔的速度。

刘寻快死了,他感觉得到身体在日复一日中加速流失的力量已经消磨殆尽,再也不能更久的支撑下去。

因此他决定在今天的夜晚到来之前要把这封信写完。

这是写给他丈夫的一封信。或许在对方收到后,他就应该称呼那个男人为前夫了,但想必他没有那个机会能亲眼看到男人收到信的反应了。

想到这一点,他皱了皱眉头,但又很快放松下来,长长的叹了口气。

在过去的三年里,确切来说,是刚结婚的第一年。

刘寻深陷在自以为是的爱情的漩涡中不可自拔,他罔顾亲人好友的劝说,一心投入在挽回并且维持着与周洋的爱情和婚姻关系中。

这不仅令他痛苦,也令他的丈夫难以忍受。

后来他逐渐意识到人的感情是世界上最不能强求的东西,就像已经结过一次婚又离异了的周洋。

他哪里还会对与刘寻在高中时期那一段短暂又轻浮的感情有任何留恋呢。

说一点也不后悔的话,一定是假的,虚伪的。

为了哄骗他久不归宿的丈夫回家,刘寻曾至少不下五次的隔着电话对周洋说“我同意离婚了你先回来吧”之类的话,这使他的信用在对方心中已经降到不能再低了。

因此,为了挽回一些自己的信誉,以及叫对方真的能够从头到尾看下这封长度不亚于一部中篇小说的信,他在信的开头这么写道:

“请相信我,在你离开前我所说的不再爱你,想和你离婚的话都是真心的,请相信我不会再骗你了。”

耗费了一周加这半个下午写完整封可以称得上呕心沥血的巨作后,刘寻咬了半天的笔杆,而后又在结尾郑重的添写。

“在离婚后,请你将高中时你从我那里带走的本笔记寄给我妈妈,那都是我胡思乱想下写的一些随笔,并没有什么留下的价值,而且,我其实当时也没有要送给你的意思,那太羞耻了,是你硬要从我哪里拿走的,我不好意思再要回来。”

“…之后,你可以再去找你的前任,重新追求他试试看。这么些年来,你变化很多,他应该不会再觉得你不够成熟了,你总不敢再去打扰他,但不试试怎么知道呢。”

“我衷心的祝福你可以与自己的挚爱度过自己剩下的生命,那一定很幸福,幸福的我都不敢想下去了,唉……周洋,天天开心,万事如意。”

刘寻将那十几张纸妥善的折叠好,又小心翼翼的分别放进五个信封里,并体贴的用黑色中性笔在信封上面写上了正确的阅读顺序。

都怪他写的太多,一个信封根本装不下。

最后,再将这重要的,即将变成来自前夫的一封信托付给好友方奇,他已经在病房里陪护一天了。

刘寻叫他明天在家好好休息,不用再过来了。

唯一得再麻烦他的一件事,就是将信寄给那为了和他不见面而逃的远远的丈夫那里去。

自认为一切都安排好后,刘寻上了个厕所,又给窗台摆着的绿箩浇了些水,才伸了个懒腰躺回床上。

他难得感到如此放松,浑身都变得舒适起来。

刘寻闭上双眼,他决定好好享受这放下重担的一晚,直到沉沉睡去,再也没有醒来。

……

“刘寻……刘寻…”

“如果还不醒来,市场就要没人了,买不到新鲜的菜,你就只能吃昨晚的剩饭了。”

“刘寻…”

怎么会呢?

每天清晨,保姆都会将运送来的品质最好的蔬菜加工制作好。哪怕是最简单的沙拉,也会有精致的摆盘。

周洋更喜欢中餐,所以每周总有四五天,餐桌上会是香气喷鼻的鱼片粥,外皮吹弹可破的汤包以及……

怎么会没有新鲜的菜呢?

啊,哪怕是高级医院也不应该啊。

不对…

想到这里,刘寻猛然睁开双眼。

第一眼看到的是灰蒙蒙的天花板,墙角还裂开几道。记得每当下雨时,还会簌簌往下掉落粉尘,墙皮碎片。他又转头,深蓝又丝毫不遮光的窗帘,透出窗外的鸟叫声。

视线转动着,不知留了多少年的木柜,堆在一起的还没卖掉的初中课本,房门外站着的不高不矮的留着刚过耳短发的女人。

“…我叫你你没听见吗?”

刘寻坐起身来,张了张嘴,但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愣愣的“啊”了一声。

然后略有些茫然无措的看着女人走近他,抬起手来,用干燥温暖的掌心触碰他的额头。

“没发烧啊,怎么还没睡醒。行了我先走了,你自己快点起来去买菜,记得再买点苹果。”

随着那触感的离去,刘寻的眼睛低垂下来。

等到房门“砰”的一声,他才很艰涩似的,从嗓子里挤出很小一声“妈妈”。

又过了几分钟,刘寻缓缓挪动身子下了床,跟着记忆里的布局走到洗手间。

伴着管道水流的声音,他开始长久的注视自己。

是这张脸,又好像不是。

变得年轻太多,因为年纪小,下巴一点胡茬都没有生,一张代表着青春的脸。单眼皮,太阳穴附近有一颗小痣,也还没有耳洞…

诶…不是吧。

刘寻发出一声怪叫,他跑到房间一把拿起枕头旁边放着的老式按键手机,胡乱按了好几下,紧盯着灰暗屏幕上浮现出来的数字。

2012年8月28日。

刘寻又跑到书桌前,厚重的玻璃下压着一张红色的录取通知书,上面清清楚楚的写着几个大字:西阳市第一中学。

拉开窗帘向外望去,老旧的街道,三轮车和自行车来来往往。

拐角梧桐树下,传来“收头发,收长头发,回收旧手机,旧冰箱……”的叫喊声。

我的天。

在一堆鲜明的摆放在他眼前的种种证据的证实下,刘寻不得已意识到:自己回到了十五岁,十三年前,即将到市一中读高中,并且距离认识周洋还有一年半的2012年的8月28日。

这突如其来的一切砸的他一时不知道该做出什么反应。

于是刘寻又躺回硬硬的木板床上去。

盯着灰色的床单,他开始回想自己迷迷糊糊的上一辈子。

其实刘寻也不知道如何去评价看待那几十年,但确实是一事无成,是不幸福的。

学生时平凡不起眼的成绩,工作后泯然于众人的能力,唯一值得当成八卦来讲,叫其他人艳羡的就是嫁给了虽然离过一次婚,但家世显赫的周洋,他高中时的初恋。

直到二十八岁因为吸烟过度得了肺癌去世,草草了结。

刘寻在床上躺了将近二十分钟,在心里也默默开解了自己二十分钟。实话讲,他不太理解自己如此平庸的一生有什么再来一次的必要,但事已至此了。

于是他爬起身来,拿上妈妈放在鞋柜上的十元钱就往市场的方向走去。

一直到走进市场的大门,不小心踩在市场中最常见的一滩污水时,刘徒才忽然觉得这一切都变得更加真实起来。

耳边不再只有这一路掠过的风声,而是喧闹的人声,各类蔬菜的叫卖。

他拿出妈妈列好的清单,上面用熟悉的字迹写着:土豆两个,西红柿三个,青椒小米椒各买一点。

刘寻按照妈妈的指令在四周转来转去,不是很熟练的在摊点的菜堆里挑来拣去,把自己看来最为新鲜的装好在袋子里。

市场离家很近,他很快就返回了。

刘寻洗了一小碗米煮上,又拿出家里的两个鸡蛋还有两个西红柿,试着给自己做了一盘西红柿炒鸡蛋。

即使是这样简单的菜,可由于太长时间没有下厨,他也做的磕磕绊绊,不太顺利。

最终成品也和刘寻记忆中母亲做出来的大不相同,只能勉强入口。

刘寻一个人坐在深棕色木制方形小桌旁的矮凳上。

桌子只比凳子高出一点,因此他需要张大了腿,将上半身向前弯曲,以一种不太舒服的姿势享用这顿醒来后的第一餐。

油放的有些少,鸡蛋有些干巴,部分边缘也被炒焦了,黑糊糊的几片,西红柿的汁水大约也因为火开得太大的原因,和鸡蛋混合在一起,所剩无几了。

刘寻就着这道失败的菜,和一碗白米饭,忽然想到上辈子,他和周洋逃课在校门口左拐第一条街往里走第四家小饭店里吃的那道西红柿炒鸡蛋。

那天他们俩刚跑完一千米,都饿的前胸贴后背,点了一份西红柿炒鸡蛋,一份水煮肉片和蒜蓉西兰花,周洋付的钱。

西红柿炒鸡蛋是最先被端上桌来的,来不及等其它菜上齐,两个人就大口大口,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刘寻觉得那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一顿米饭炒菜。

并且在那顿饭结束后,收到了一支非常漂亮的钢笔作为生日礼物,周洋不告诉他价格,他也不敢多问,生怕在喜欢的人面前显得没见过世面,小家子气。

那天晚上,他躺在自己的木板床上,由于它存在以及被使用的时间太长,所以每当刘寻动作稍大时,就会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而刘寻的前半夜,便伴着这样的声音,不时就翻身将放在床头柜上的盒子打开,拿出钢笔,借着淡淡的月光看它晶莹剔透的颜色,掂量它要比任何便宜货都要沉重几分的笔身。

如今,坐在这个矮凳上,咽下鸡蛋,西红柿和白米,刘寻恍然觉得上辈子的一切都变得遥远,不真实起来。

他盯着挂钟缓慢转动的分针,和几近一动不动的的时针,听见厨房由于长久失修的水龙头滴下的水落在妈妈放在下面的盆里发出的“啪嗒”声,忽然感到难以抑制,于是开始落泪。

等那盆里接下的水多出了一指,刘寻才缓慢起身,去厨房洗刷了锅碗,缓缓挪动步子回房间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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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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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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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后甩不掉前夫了
连载中黎文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