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聆听

这就像知情同意书一样,家属签了字,那就好办了。

瑞德尔爵士来到乐桓宁身边,仔细检查他身上的大小伤口——乐桓宁走的时候,人还是好好的,如今距离他俩分开只过去了短短两三个小时,乐桓宁就变成了一具沉睡的人偶,和地上那些横七竖八的仿生人没有任何区别。

瑞德尔爵士找到了他背后最严重的那道伤——一条翻起来的皮肉,像是被某种锐器划的,可能是头顶的碎石,也可能是遗漏的仿生人,亦或高塔坍塌的时候,藏在塔下的那些怪物。

他将材料一点一点覆在他身上。

材料就像吸铁石,天生对仿生人有亲近之意,不用缝合,这张只有后背大小的人皮就渐渐盖住了原来的皮肤,像是做过祛瘢手术一样,半点痕迹都看不到。

瑞德尔爵士和阿努比斯共同看着这一堪比神迹的景象,忍不住感叹道:

“我算是理解家族那些人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执念了,仿生人的确和我们不是一个物种,他们太像人了……不,像科技高度发展以后的人,所有伤病都不在话下,警官先生,你不觉得他们太完美了吗?”

如今刚刚加入仿生人大军的阿努比斯还有些不适应自己的新身份,忍不住把自己代入了机器人视角中:

“的确,太完美的东西,碎掉的那一刻就会显得惊心动魄。”

乐桓宁短时间内是不会醒的,就像瑞德尔爵士说的那样,他要等材料完全替换,就像人类从胚胎中诞生那样,从一片混沌,到生出手脚、心跳、最后学会呼吸……这具身体里的一切都要重来,变得和阿努比斯一样,成为完全不同于地上这些仿生人的,一个全新的物种。

也不知道困在里面的乐桓宁怎么样了,是否和他一样,正在努力突破命运的囚牢。

乐桓宁觉得自己又做梦了,这一次他梦到了耸立的高山,梦到了高山上跳来跳去的羊,那些羊吃着草,嘴巴一斜一斜地咀嚼着。见到来人,山羊跳向高处,黑色的眼珠滴溜溜地看着他。

乐桓宁记得,这是他以前和父母出去玩的时候见过的。

那时候他刚到家里,和父母的关系有些生疏,母亲希望他开心一点,就让父亲开着车,一家人自驾,去了一片只有当地人知道的小众景区。

山很高,也很秃,上面全都是枯草。土黄色的山壁不自然地向下倾斜,像是被一柄巨斧从中劈开,留下了蛋糕内芯般的侧壁。

乐桓宁一抬头,半空中飞过一只体型不大的隼,正好落在山边的岩石上。

这是他第一次出来玩,好奇多于对自然的感叹。十岁出头的少年正处于生命力最旺盛的阶段,他就像从没见过世面的刘姥姥,生涩的性格开了口,指着那些玩意儿问东问西。

“爸,妈,它们那么吃草不噎吗?”

“可能它们和骆驼一样,口腔里有特殊的器官吧。”

“那山上也没有水啊,它们不用喝水吗?”

“草里有水啊,它们可以靠吃草来补充水分。”

现在想来,父母都是在城市里生活的,他们自己也未必见过很多,只是为了哄乐桓宁开心,才装成学富五车的大人模样。

后来他一直记得那只山羊,记得它滴溜溜的黑眼珠,记得它咀嚼时,草尖露在外面,随着一斜一斜的嘴巴有规律的晃动。

这之后没多久,父母就去世了,这次出游是他这辈子唯一一段无忧无虑的时光。

他再也没有见过会跳山的羊,也没有见过威武的鹰隼,当他来到另一个世界以后,连高山都变成了一种奢侈。

他再也没有见过那种宛如斧劈,光秃秃的山了。

不知道为什么,乐桓宁突然有点想家。

一个活着都找不到的家,死了更是化为一缕烟尘,在世人的遗忘中渐渐消散。

“有时候,人的想家,可能只是想念某段特殊的时光,以及共同经历这段时光的人与物吧。”

可纵使道理说了千万遍,乐桓宁依然会低着头,轻轻地念叨一声:

“我想回家。”

“我想回家。”

“我想回家。”

“乐桓宁。”

乐桓宁在心里听见了另一个声音。

那是个突然闯入他心里的不速之客,是个说一不二的土匪,是个只会枉顾他意愿,只想把他从回忆里带出来的……

带出来的什么?

乐桓宁觉得自己好像有点失忆了。

他直觉自己认识这个人,这个和过去的自己格格不入,却强行出现在他面前的人。

一定是一个我很信任的人。

很信任,才能放他进来,才能听见他的声音。

乐桓宁信任的人不多,大部分都已经死了,只有一个人堪堪悬在他的记忆里。如果还有什么迈向未来的理由,兴许就是和他度过余生吧。

“乐桓宁,你能听见我的声音吗?”

阿努比斯坐在乐桓宁身边,时不时和他说几句话。

此时已经到了早上六点,阳光代替月色铺在了沙漠中,金色的亮光潮水一般盖过了温柔的银白,将一行人笼罩在幽暗的阴影中。

瑞德尔爵士已经进入待机模式了,只有阿努比斯还醒着。他攥着乐桓宁的手,像是攥着一只毛茸茸的猫爪,时不时撸上几把。

“天都亮了,你怎么还没醒,平常也没见你这么能睡。”

乐桓宁靠在他肩上,没有尊严地任人揉捏。阿努比斯捏多了,那只白色的手泛起了细微的红痕,他又举起来放在嘴边吹了吹,自顾自安慰道:

“没事,要是疼了就喊出来,不然打我两下也行,你这样一动不动,弄得我挺害怕的。”

他真想把瑞德尔爵士踹起来,问问他乐桓宁到底什么时候能醒。可惜瑞德尔爵士作为家族里最没用也是最废物的一代,知道这个方法就已经烧高香了,再多的也只能看命。

乐桓宁命好吗?

阿努比斯不知道。

乐老板总说他是沙坑里爬出来的,侥幸躲过一劫的仿生人。阿努比斯一直不相信,后来乐桓宁自己也忘了这个说辞,和瑞德尔爵士交流的时候处处表现出他对过去那段历史的无知,阿努比斯就知道,他一定有很多事情瞒着自己。

重要吗?当然不重要,因为他们已经在一起了,在一起那就是一辈子,只要未来有他,前尘往事俱可以化作云烟,管他是猫是狗是耗子,不耽误现在的他靠在阿努比斯身上。

而猫狗耗子一轮游的乐桓宁来到了一间教室里,他记得,这是他高中时候的教室。

乐桓宁是靠实力考上省重点的,这里的学生当然不像小说里那么悠闲,整天除了打架就是打嘴炮,上课随便听听,高考随便考考,人人都能考上清华北大。

在这里,每个人的书桌都承载了千斤的重量,桌板上、桌肚内,摞起了山高的书和卷子。

这里的同学也没那么无聊,至多偶尔在闲暇时聊几句天,内容多半围绕周围一些小事,剩下的就是永无止境的背书和做题。

他们不会打听每个人家里是做什么的,有几口人,也没兴趣知道你是孤儿还是掌上明珠。在这里,成绩才是一切,唯成绩论是重点高中永恒不变的主题。

这里也是乐桓宁待过的最公平的地方,因为他真的是孤儿。

当初在这里上学的时候,乐桓宁年级第二,年级第一是个女孩,他记得很清楚。女孩身上往往有很强的韧性,她们专注于某一件事,总有用不完的耐心,这是在学习一途上非常重要的东西。

乐桓宁坐在她身后,有时会说几句话,大部分时间都各干各的。他隐约记得,女孩考上了北大,后来又去国外读研究生,兜兜转转下来,想必拥有了不错的人生。

乐桓宁看见女孩旁边坐着一个人,那人始终在与她说说笑笑。

那是他们班的一个刺头,对人对事都很刺,有时候连老师都没办法。他仗着自己成绩不错,说话非常没耐心,对谁都一副“你怎么连这都不会”的鄙夷表情。

唯独对这个女孩,他算是把所有的柔情都用尽了。只可惜郎有情,妾无意,女孩对谁都那样,这天底下就没人能入得了她的眼。

后来,那刺头走了,少时的乐桓宁从外面进来,坐到了女孩身后。

女孩回头说了句什么,乐桓宁心不在焉地听着,片刻后,女孩掏出一个东西给他,乐桓宁看了一眼,伸手推掉了。

那是一盒饼干,乐桓宁记得,那段时间教室里很流行这种包装精美的长条形饼干,乐桓宁没吃过,兴许他多看了几眼,前面那女孩就记住了。

这是一件再小也不过的小事,此时被记忆措手不及地从角落中翻出来,带着点旧时的青涩与无知,搅乱了乐桓宁的心绪。

没有初恋,没有热血,也没有齐头并进的友情与欢呼,这是所有人都会经历的高中生活,平淡、普通,甚至不值得写进他的记忆中。

尽管自身前途未卜,但他依然能在闲暇时获得一点动人的时光碎片,也许是同学的善意,又或者没有血缘关系的亲人对他的一片关心。

他曾经很少抱怨命运不公,因为不公总有尽头,他还有些放不下的东西,牵扯着他的灵魂。既然人生跌宕起伏,那这一趟也不算白来。

如果这样的时光能再长一些,如果他能在这样的无忧无虑中多自欺欺人一段时间就好了。

可惜,没有如果。

“乐桓宁,你能听见我的声音吗?”

一直以来,我写这篇文的状态都非常紧绷,急于想求得一个结果,所以写文的灵气渐渐消失

作者会努力调整,努力表达自己最想要的东西,而结果,对于现在的这篇文来说其实已经不重要了,希望我写得开心,各位看得也开心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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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 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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