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知觉

乐桓宁又听见了这个声音。

这一次,他的记忆比刚才清晰得多。

印象中,声音的主人是个让人难以琢磨的角色,有点浑,还带着一身假正经。

他看自己的眼神总是带笑,看别人的眼神又有点冷,他的眼睛是绿色的,很特殊的一种绿,让人联想到黑夜里孤身行走的狼,灰色的毛硬挺挺地盖在他身上,一声长嚎,连月色都得避让几分。

乐桓宁不太喜欢这样的类型。

因为他太正了,正得有些乏味。他用一套高于社会准则的要求束缚自己,自愿戴上了正人君子的“枷锁”——在他看来,阿努比斯这样的人是有点离经叛道的。

当然,这不算坏事,离经叛道的人想法多,总有惊才绝艳之辈横空出世。

他有时很羡慕这种思想,但有时又怕走出自己的“舒适圈”——他给自己制定了一套标准的行为守则,其中有明确的对与错,尽管这些对错有时看上去非常荒谬,但他就是刻板守旧地遵循着。

或者说,他害怕面对自己没有见过的东西,害怕做自己没有做过的事。

可是他现在都变成一个仿生人了,还有什么好怕的呢?

“乐桓宁,你能听见我的声音吗?”

能听见,别叫了。

乐桓宁挣脱不了过去的记忆,他只能不停地在切换的画面中飘来荡去,像一缕置身事外的幽魂。

他也想看看阿努比斯在干什么,是不是已经回城了,是不是将他供在了棺材里,像白雪公主一样,旁边放着他种的那盆绿萝,手中捧一束假花,每天早上起来时先看一眼棺材里的尸体,然后该上班上班,该赚钱赚钱,继续那个为人民服务的大业。

乐桓宁有点想笑,因为在他的印象中,阿努比斯就是这样一个人。

他百无聊赖地看着过去的自己或开心,或难过,或孤独,或小心翼翼……那是人类世界才有的悲欢,他已经不是人了,这些东西就突然隔着一层雾,让他生出了遗世独立之感。

他的想家与怀念,终究被阿努比斯切成了块,每一块承载的过去都被他一一消化,然后释然,解脱……

再等等吧,他现在还回不去呢。

阿努比斯已经陪在他身边整整一天了,瑞德尔爵士所说的蜕皮果然慢慢出现在这具身体上——先是从人皮接缝的地方开始,一层和人皮同样颜色的材料开始慢慢剥落,没有血,看上去有点像半透明的蛇蜕。

而且它不是一次蜕掉的,它像倒刺一样支棱在那儿,着实有点不太美观。

阿努比斯手贱地想去撕这层皮,被溜达一圈回来的瑞德尔爵士及时制止:

“不能撕,皮还没长好呢,撕下来就出血了!”

阿努比斯悻悻地收回手,同时幻想了一下乐桓宁浴血重生的模样——满头满脸的血并不能让人联想到战场凯旋的英雄,只能想到谁家花盆从天而降,正好砸在他头上……

阿努比斯的心情早就没有前一天那么大起大落了,他现在只等乐桓宁苏醒,然后邀功似的告诉他自己有多么不离不弃,你以后一定不能抛弃我云云。

这次回去,说什么都得搬到万事屋去,让乐桓宁天天待在他眼皮子底下。以后接受谁的委托,和什么人说过话,他都得一一监督,省得被那些居心不良的坏人欺骗。

就在这时,阿努比斯收到了一封邮件。

邮件上只有一行字,读起来很平淡,却带着说一不二的口吻——

什么时候回来。

最后的标点甚至都不是个问号,让人联想到气急败坏的老上司,在暴风雨来临前,就是这么和下属说话的。

说起来,他这次出城,没有和中心AI报备。

阿努比斯是有特殊权限的,无论是在三个城区中自由穿梭,还是像这次一样出城陪在乐桓宁身边,他都可以直接行动,无需等待审核通过。

这不是警察的权限,而是他个人的权限,权限也不意味着自由,这代表他要隐瞒更多秘密,去做更多难以言说的事。

阿努比斯想了想,回了句比邮件更短的话:

很快。

然而瑞德尔爵士的催促就比他多多了。

麦德管家两天找不到老爷,疯了一般去上城区警察局报案。丢了个爵士,上城区警察局全员出动,搜遍了城内每一个角落,连耗子都不敢轻易探头,就这么过了整整一天,依然没有瑞德尔爵士的下落。

远在沙漠中的瑞德尔爵士不是不想回他,实在是信号太差,他的网络连接不上。

这就是AI的坏处,一遇到信号不好的地方就变成了单机模式。他又不像阿努比斯那样可以直接和中心AI联系,找不到就是找不到,闯了大祸的瑞德尔爵士犹不自知,还在悠闲地四处打转。

刚才阿努比斯联络中心AI的时候,辐射出来的信号扫到了他,瑞德尔爵士的邮箱中顿时多出几百封邮件,除了麦德管家、上城区警察局,还有来自上城区各地的名流,全都在问候他的消息。

瑞德尔爵士微微一怔,刚想给他们回消息,阿努比斯那边的信号断开了。

瑞德尔爵士:“……”

他看着“发送失败”的提醒,喃喃道:“我刚才见鬼了吗?”

高塔毁了,教堂也毁了,这座比人类存在时间更长的遗迹迎来了最终的结局。

也许文明就是要不断更迭的,代表人类的《圣经》回归天堂,代表AI的神就该降临凡间,给予这些贪婪的机器人们失去灵魂的惩罚。

又过了一天,乐桓宁的皮已经蜕到了脸上。

倾国倾城的仿生人瞬间变得丑陋不堪——他一只眼被新材料取代,另一只眼却眼皮外翻,浅蓝色的瞳孔露在外面,突兀地像一颗嵌在里面的玻璃珠。

阿努比斯认真观察着这只瞳孔,低声道:“原来仿生人的眼珠是从白到蓝的渐变色,看起来真精巧啊。”

“警官先生,你能不要这么变态吗?”

瑞德尔爵士实在受不了了,现在的乐桓宁看起来和蛇一样,连他自己都有些不忍卒睹,居然还有人能认认真真观察他的眼珠!

这可真是情人眼里出西施,恐怕他这辈子都没有和西施邂逅的缘分了。

“什么叫变态啊,不懂别瞎说,喜欢一个人就该像这样,把他身上所有的细节都了解得一清二楚,不然怎么和他过一辈子?”

瑞德尔爵士自认和麦德管家过了小半辈子,他到现在都不知道麦德管家的眼珠是什么颜色的。

“行吧,你慢慢看,把他剖开看都行,我就不打扰你了。”

瑞德尔爵士又到另一边溜达去了。

短短两天时间,他几乎把这地方转遍了,除了教堂后面那道窄门没去——瑞德尔爵士不喜欢上帝,也没有钻入窄门才能实现的愿望,他偶尔听见缝隙后传来一些不正常的声音,联想起曾经的恐惧,他实在不想知道门后盘踞的都是些什么妖魔鬼怪。

又过了一天,乐桓宁脸上的蜕皮结束了,材料开始向四肢末端蔓延,一张完整的人皮渐渐成型,从他的身上剥离下来。

阿努比斯将怪物的遗体挖出来,埋到了一个沙坑中——

它们实在太臭了,生物就是这样,死了以后开始分解,散发着一言难尽的臭味。阿努比斯不想让乐桓宁一醒来就经历这种惨无人道的折磨,只好自己动动手,处理这些怪物的后事。

他埋完以后,用沙子给自己好生搓了一遍,这才回到废墟,继续守在乐桓宁身边。

又过了一天,材料的替换完成了。

乐桓宁还是那个乐桓宁,他发色没变,容貌也没变,只是身上的伤痕消失了,蜕下来的人皮掉在地上,被阿努比斯捡起来,偷偷放在了那些沉睡的仿生人旁边。

他的过去结束了,他有一个全新的未来——和阿努比斯同生共死的未来。

一想到这儿,阿努比斯心里忍不住欢呼雀跃,他小心翼翼地守在乐桓宁身边,认真盯着他紧闭的双眼。他要让乐桓宁一睁眼就看到他,就像小鸡崽一样……

不对,那不就变成老母鸡了吗?那是雏鸟情节,他不想当乐桓宁的妈。

阿努比斯矛盾又纠结,可是换成瑞德尔爵士就更不行了,无论妈还是老公,都不能把这个名头让出去。

事实证明,阿努比斯多虑了。

乐桓宁醒的时候是晚上,月亮刚刚爬到头顶,满目银光倾泻而下,正好盖在他身上。

他睁开眼,感觉肩上一沉——一颗大脑袋靠在他身上,毛茸茸的头发扫过侧脸,激起了细微的痒意。

等等,痒?

乐桓宁一怔,想仔细抓住那一闪而过的感觉,可惜即时应激不给力,这种痒很快被另一种感觉所取代。

他好像有点冷。

沙漠的温度就像某些饮品店的服务态度一样,热了就加冰,冷了就上火,直来直去,落差巨大。

夜晚的温度直逼个位数,一缕小风吹来,拂在他身上,拂出了一个激灵。

他不可置信地低下头,看着这具重生之后的身体——他发现,自己有知觉了。

biubiubiu!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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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知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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