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摔倒

沈冰卿笑一笑,提笔思量片刻,便落笔书写。

李瑾看着面带淡笑的沈冰卿,清婉明丽,姣若芙蓉,心中暗道,沈大小姐庸俗归庸俗,脸倒是真的长得好。

“献丑了。”沈冰卿将笔搁下。

李瑾回过神,沈冰卿在兰草图上提了首五言绝句,看不出才气和灵气,但也算规矩工整,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李瑾仔细打量沈冰卿的字,写的是一笔簪花小楷,一眼就能看出是闺阁女儿的字。

“小姐既题了词,便当落款。”李瑾心中自觉事成了一大半,又加了一句。

这原也是件寻常的事,沈冰卿不着痕迹地打量李瑾,先作势提笔,又作势将笔搁下,只见李瑾的目光始终落在毛笔上,她心中冷笑一声,终究将笔拿了起来。

按文人雅士们的风气,落款多半是落别号,譬如什么居士、什么散人、什么翁、什么客,但也有少数是落名字的。沈冰卿从小习字读书,自然也有别号,但,她落笔写下了自己的姓名。

果然,见她落的是姓名,李瑾眼中的兴奋一闪而过。

沈冰卿写字时,李瑾一手背负身后,一手曲起指头状若随意地敲击桌面,一旁站着的念春咬咬唇,伸手去拿旁边的茶壶。

“小姐字如其人,很是娟秀静雅。”李瑾伸手,抚平画纸的褶痕。

念春提着茶壶上前,揭开桌边茶碗的盖子,一道水流从壶嘴倾泻而出。

这时候,恰恰李瑾捏住画纸两角提起来,似乎是要将画纸展一展,猝不及防地撞上了念春的茶壶,壶嘴里原本倾向茶杯的水流顿时改了个方向往画纸泼来,一霎时,画纸洇湿了半边。

沈冰卿的题词完好如初,李瑾画的兰草也还勉强,但是山石就只剩下黑乎乎的一片墨迹。

这一幅画显见是废了。

“小姐恕罪,李公子恕罪!”念春惶恐,顿时扑通一声在坚硬的石头地面上。

沈冰卿眉头微挑,没说话。

李瑾倒是起身,面色和缓,“折煞了,我再画一幅就是。”

谁见了,都要夸一句宽厚。

念春不起,跪在地上都快哭了。

沈冰卿的目光在李瑾和念春之间扫过,前世念春嫁给了沈家店铺上的掌柜,后来夫妻不睦和离了,便重新回沈家园子里找了份差事,但是说起来,应当和李瑾没有什么关系。

她掩去心中疑惑,也道:“起吧,以后仔细点。”

念春这才把着知夏的手臂起身,知夏收拾桌上的水渍,念春移开桌上的物品,两只茶杯、笔墨、还有那副作废的画。

等收拾干净了,李瑾果真又提笔画了一幅,沈冰卿一样题词落笔,等干了墨迹,便由丫头们收起来。

做完这些,沈冰卿抬头看看天色,日轮往西,天光犹好,才不过半下午。

若是前世,李瑾这时候便起身告辞了。但是现在,沈冰卿又寻了些话题东拉西扯,而李瑾心中只以为是沈大小姐为自己才情所迷,一时心中快意,两厢里一将就,面上宾主尽欢地聊到了斜阳西下的薄暮时分。

“小姐,我——”李瑾起身,正要告辞。

“都这个时候,已经到了家中吃完饭的时辰,李大哥不如和父亲一道用饭。”沈冰卿粉面含笑,神情看起来很是亲热,又道:“李大哥家中住得远,若是走得慢了,宵禁之前回不了家,岂不是麻烦。”

李瑾打量沈家的雕梁画栋,心中极愿意,嘴上又客气了几番,终究是留下了,由下人请到了前院去。

沈冰卿起身将李瑾送至二门,回来时,丫头们已经将亭子里的东西收拾妥当,李瑾后来画的兰草图卷起来放在一旁,她看了眼,随口问道:“那副作废的图呢?”

念春忙道:“奴婢看那幅图已经废了,就扔了。”

沈冰卿没说什么,淡淡嗯了一声。

回到关雎院中,立即写了一封信,用蜡将信封封好,着知夏悄悄交给张叔,叫张叔立即送给他儿子张平,越快越好。

张平在韩氏的嫁妆铺子里当掌柜,年纪三十岁上下,为人既圆融又稳重。

不到晚上宵禁时间,张平着人给沈冰卿送回来一个长约两尺的木盒。

沈冰卿多点了几支蜡烛,将盒子打开,里头放着的也是一幅画,她将画仔细看过,亲自点了一个信得过的小厮去伺候李瑾,然后将东西交到了小厮手中。

再之后的事,就交给张平了。

*

翌日一早,是丹阳郡主小儿子的百日宴,丹阳郡主虽然是皇室郡主,但其父亲早逝,丹阳君自身也不受宠,所以没落了的沈家也还是在其宴请名单之中。

沈老太太年纪大了偶尔身子不大爽利,便由许氏带着三位小姐一道出门。

沈玉娇长袖善舞,进了内院中看过丹阳郡主母子两个,见有一位长公主在场,硬是和那位长公主聊到了一处,许氏讷言,反而成了女儿的陪衬。

沈冰卿兴致缺缺,索性出去逛园子。

她习惯了无视沈青芸,等走出门外听到沈青芸在后头怯怯唤她,转头一看,心中略一犹豫,还是停下脚步,道:“去吗?”

“嗯嗯嗯!”沈青芸小鸡啄米似地点头,忙不迭地小碎步跟上来。

四月末,天气已经算的上炎热,姐妹两个便往湖边走,一是湖边不像屋里人多,二是湖边的风带着润意要凉快些。

湖边凉爽宜人,柳树缎带一样飘来荡去,有相熟的人三两个一起把臂散步,也有人划了小舟入去采莲,间或还有孩童追来跑去。

沈冰卿也不知与沈青芸聊什么,也就没说话,只静静地走着。也不知怎的,总觉得有一道视线,不知从哪个角落里,一直粘在她身上。

心中正纳罕,迎面有人堵住了她的去路,“沈大姑娘?”

沈冰卿抬头一看,是个年纪和自己相仿的姑娘,容色平平,面上还有几分傲然,只差拿鼻孔看人了。

倒是个熟人,不过嘴上不答反问,“请问你是?”

“我姓蒋!”简单一句自我介绍,愣是被蒋小姐说出了掷地有声的味道,“陈益之是我表哥!”

陈益之就是沈老太太的娘家侄孙陈世子,这位蒋小姐来者不善啊。

“哦。”沈冰卿淡淡挑眉,“跟我有什么关系?”

“你——”蒋小姐深呼吸平静了一下,道:“我和表哥从小青梅竹马地长大,不是旁人可比,某些人不要以为自己长得有几分姿色就——”

这位蒋小姐前世是嫁给了陈世子的,现在看来估摸是打心眼儿里喜欢陈世子,不过前世这个时候沈冰卿与李瑾定了亲,虽然没过明路,但陈家肯定从沈老太太那边得了风声。今生自己既没和李瑾定亲,想来陈家在沈老太太的撺掇下,还惦记着韩氏留给自己的丰厚嫁妆。

这样一来,蒋小姐的婚事想来不大顺遂。

蒋小姐不去怪自己那表哥,反而将过错栽倒了自己头上,沈冰卿差点儿就要当场翻白眼。

跟这种拧不清的人吵架实在没意思,吵赢了拉低自己,吵不赢跌份又跌面。

沈冰卿拉着沈青芸的手,往旁边错开一步,从蒋小姐身边走了过去。

“就妄想攀附……”蒋小姐咄咄逼人的气势戛然而止,在原地愣了愣,才反应过来沈冰卿连个眼神都没给她,径直走了!

蒋小姐好似一个炮仗气势勃勃地要炸开,却蓦然被人浇灭了信子,气得舌头打结了似的说不出话。

“小球!小球,你等等我!”

这时候,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儿追着只白色的小狗儿,一跌跌撞撞地往沈冰卿的方向追去。

那小孩儿长得白白胖胖,眼睛里只管看那只小狗,并没有注意路上的行人。

蒋小姐心念一动,便是淹不到沈冰卿,让她出个丑也好。

折身走两步追到沈冰卿只有两三尺远的地方,待那小男孩儿跑过时,拿脚轻轻一绊,五六岁的孩子本来稳力就不好,这一被绊,顿时就往前扑倒,整个人都往沈冰卿身上扑去。

沈冰卿只觉得自己腰间被什么重物狠狠一撞,还没来得及呼痛,脚下失了稳,整个人正面向地面扑去!

湖边的地面可是坑洼不平的鹅卵石,这种石头硬度很大,并且有些细碎的颗粒棱角尖锐,若是撞上去,怕是要毁容!

沈青芸下意识地拉了一把,但力气太小,自己反而被带得向前趔趄。

电光火石之间,却不知道哪里蹿出来一个人,那人似乎是恰好弯腰捡东西,沈冰卿整个人从扑到地上变成了扑在那人的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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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回太子落魄时
连载中伍加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