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第 27 章

女人看着被剥了皮的丈夫和儿子,嘴上浮出笑容。

“我新做的粥,趁热喝吧。”她走近了。

喝了吧。

他们现在完全属于我,不会再逃跑了。

小时候她养过猫,养过狗,可是给它们洗热水澡时,那些畜牲都发出撕心裂肺的叫声,最后不识好歹,死的死,跑的跑。

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她想。“不要离开我”一边摸着动物柔软的毛一边说,那毛被烫得一块紫一块红,“外面世界很残酷,你们离开我活不下去的。”

一开始女人也过了几年其乐融融的婚姻生活,丈夫虽然久考功名不中,但是会做生意,还会说笑话,他们有个乖巧可爱的儿子,一切都很美好。

她喜欢养茉莉花,风儿吹过的时候,送来幽香,偷偷的摇晃着脑袋,像是穿白裙的精灵一样。

用剪刀剪下来,风干之后变成干花,就能在它最美的时候保存下来,它甜腻的香气,它的苞骨朵,可以留存很久,不会离开,不会逝去。

丈夫经常打趣她:“你爱花胜过爱我嘛!你干脆跟花过一辈子了。”

她爱花,尤其爱绽放的鲜花,衰老让她感到恐惧,感觉像是无法把握住什么一样,从指缝中溜走,让她心寒。

有一天对着铜镜梳头发时,她意外的发现了一根白发,手就停了下来。

虽然丈夫说过喜欢她笑的时候眼角的皱纹,就像是岁月吻过一样。

但是,她害怕,害怕岁月把一切都卷走了,她的青春,她的所有物。

看到白发的一瞬间,她起了一身恶寒,胃里翻滚着,什么冲着食道就要往上涌。

不动声色的把白发剪掉,若无其事的去做饭。她最大程度的保持着镇定。

晚餐的时候,这件事好像被冲淡了,她听着从学堂里回来的儿子,兴冲冲的讲述着白天的事:“先生要我们说一说未来的理想,张小白说他未来想当教书先生,太没趣了,拍先生马屁呢。”

“那你未来的理想是什么?”男人问,佯装严肃,“说得不好不准吃饭。”

“我……我以后要当侠士。”儿子涨红了脸,一口气说了来,“我要用剑术保护妈妈,让她不受怪物的欺负。我还要浪迹天涯,把那些吃人的怪物消灭掉。”他用上了新学的成语。

男人大笑,给他脑袋敲了一下,“傻瓜,你好好把作业写了,不惹你妈生气,就不错了。”

“哼,”儿子做了个不服气的鬼脸,“你就是怪物。”

“我怎么是怪物了?”

““你欺负妈妈。”

“嘿臭小子,反了你了,看我不教训你。”

“怪物来啦!怪物吃人啦!”

父子俩在一旁打闹着,丝毫没发现女人的手已经停住了,她没在舀菜,也没在吃饭。

当侠士——意味着要离开她吗?

浪迹天涯……是学堂里先生教的邪话吗?

不应该让他出去读书的。

忽然她发现,儿子长高了,这裤子以前要挽起一圈腿的。

上午的那股恶寒又窜到了她身体里,让她想吐。

原来孩子是会长大的,这么显而易见的事,以前她故意装作不在乎,孩子长大就要离开她了。

心脏开始一阵刺痛。

“如珍,你怎么了?”丈夫问。

“没什么,”她勉强一笑,“明天我去市集上买布,给耀宗做新衣服,他裤子短了。”

“我也去,我也去!”耀宗一听去市集,眼睛瞪大了,他想去市集上看灯笼猜字谜。

“臭小子,你明天不上课了?”

“爸爸,你帮我请个假吧。”

“呵,刚刚还要消灭我,现在有事来求我了是不是?”

“爸爸,你最好了。”

“翻脸无情的小家伙。”男人没了脾气。

这是耀宗逛的最后一个市集,回来的路上,他被妈妈拿着剪子,从头剥到了脚下,然后裹在了花布里,带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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