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第 104 章

相思子之父为卑贱面首不假,可她也是自己十月怀胎诞下的掌上明珠。

高晗怔怔地看着阔别多年的兄长,好似和她记忆中不太一样,周身萦绕着一层薄雾,隔开他与万丈红尘。

她的阿兄好像不会为她做主了。

天启帝笑问:“阿晗怎么这般瞧阿兄?”

高晗垂首藏住异样情绪,柔声道:“说起面首,我想起驸马寻了五十美人献与阿兄,那些美人眼下已入掖庭。”

天启帝不置可否:“驸马可有异动?”

“阿兄是知道的,驸马防我至深。”高晗思索片刻,温声回答,“离开成德前,隐约听到驸马开私库,拿出二十五万贯赠与范阳节度使。”

高晗抬眸直视天启帝,犹豫半天,最终还是开了口:“大魏立国至今,河北大地始终人心浮动。”

“百余年前那胡贼作乱后,河朔三镇节度使之位传袭子侄,或由部下拥立,俨然裂土割据的封国。”

天启帝止了笑,声音冷了些:“阿晗不妨有话直说。”

高晗吞了吞唾液,继续道:“然这封国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封国,内部盘根错节,牙兵骄悍,州郡守将虎视眈眈,一镇节度使若无朝廷认可,不过是骄兵悍将口中之肉。”

“驸马为人轻狂,心中亦知攀附朝廷方为上策,每逢防秋守关中从未缺席,断不敢生出犯上作乱之心。”

天启帝忍不住轻笑一声,说道:“所以阿晗这是在为他表忠心?”

高晗攥住天启帝手腕,凛然道:“陛下,翎儿年幼,还需历练,镇不住成德那群眼冒绿光的豺狼虎豹。”

不妨多留王先礼几年,待王存让顺利接过成德权柄,再慢慢收拾王先礼。

这是高晗的未尽之意。

天启帝听出她的言外之意,莞尔道:“朝堂政事自有文武臣工,你我兄妹久别重逢,阿晗难道就没有别的话对我说?”

高晗了然地扯起嘴角,扬起灿烂笑容讲述这些年她在成德的所见所闻,与驸马王先礼分居后的快乐时光,对长安和兄姊的思念。

天启帝单手撑着头,眉眼带笑凝视絮絮叨叨的高晗,仿佛透过眼前风情万千的女郎,瞧见当年那个被双亲兄姊娇宠,光艳动天下的淮阳公主。

只可惜,她如今是护国淮阳长公主,成德节度使王先礼长子王存让之母。

而他,是大魏天子。

河朔三镇听调不听宣,本就是对皇权、对他的亵渎,与是否臣服、是否忠心无关。

谢绝天启帝提议的留宿她曾经居住过的殿阁,高晗拜见完贵妃郑韫,带着赏赐驾临亲子王存让位于大宁坊的私邸。

彼时,临川长公主府。

临川长公主高昀揽着温文尔雅的少年,得意地冲懒洋洋歪在榻上的女儿挑眉:“愿赌服输,不许耍赖,明日就把念奴儿送来。”

李宝珠抚摸圆滚滚的肚子,轻啧道:“姨母与皇帝舅舅多年未见,怎么就不留在宫里住一夜,叙叙兄妹之情?”

高昀轻斥道:“别乱摸肚子,万一生产时胎位不正,有你吃苦的时候。”

李宝珠被唬住,不敢再摸,缓缓起身,在侍女搀扶下步履蹒跚走到矮几前,温润少年识趣让位。

她吃力地坐下,脑袋一歪倚入母亲怀中,赶走屋内所有伺候的人。

李宝珠轻声道:“赢儿想杀了念奴儿,其实我是故意输给阿娘的。”

高昀温柔地撩起散落的乌黑鬓发别在女儿耳后,轻拍她肩膀以作安抚:“赢儿到底是男子,动了杀心也在情理之中。”

李宝珠眷恋地拱了拱,说道:“我好像有点明白阿娘当初为何择赢儿为婿。”

父亲为官拜户部侍郎的英国公,母亲乃四服内的宗室女,长兄贺胜为皇帝舅舅伴读,打小的情分,现任禁军大统领。

唯独赢儿文不成武不就,空有一张俊脸,切切实实的风流纨绔,胆小如鼠,平日里最怕喊打喊杀。

饶是这样的性情,他还是动了杀心。

可见若换成其他男子,她哪能恣意快活这些年?

“阿娘唯你一子,与其汲汲营营将你送入天家,或寻一胸有邱壑的郎君,又或是眼睁睁看你被赐了高姓做劳什子公主和亲,倒不如叫你游戏人间,快活一世。”

高昀看得明白,身为公主的她富贵已极,再往上走不是锦上添花,而是烈火烹油。

她的宝珠只需在她的羽翼下享受荣华,何必和高家的男人搅和,没得失了很多乐趣。

至于孙辈、重孙辈乃至后世子孙的荣华富贵,那就要看他们自己和高魏的造化了。

世上没有不灭的王朝,高家的魏朝亦不会成为那个例外。

回京后第三天,淮阳长公主亲临狱中,送胞兄齐王最后一程,身穿囚衣的齐王鼻涕眼泪横飞,抱住妹妹小腿求她救命。

高晗不为所动,齐王破口大骂,秉着反正难逃一死到处攀咬。

天启帝、太子、宁王、楚王、华阴公主、临川长公主乃至胞妹淮阳长公主及其驸马,都没能逃过他的詈骂。

他似乎恨极胞妹见死不救,索性污蔑留在长安为质的亲外甥实乃成德探子,宣称胞妹和驸马与宁王勾结,有谋夺大位之心,他要戴罪立功。

还嚷嚷出元嘉三十七年他撞破的那件丑事,疯疯癫癫毫无天潢贵胄体面。

想起当年不得已下嫁成德因果,淮阳长公主高晗怒不可遏,命人用麻核堵住胞兄的嘴,甩袖离去。

崇仁坊明镜使元谦宅邸,温又青和泠泠藏在圆柱后,一人怀中抱了个礼花。

脚步声逐渐靠近,两人同时闪身而出,挡住来人去路,手忙脚乱拉开礼花,平地炸开两道惊雷,五颜六色纸屑纷纷扬扬落下。

温又青眉开眼笑道:“热水都备好了,快去把晦气都洗走!”

处死齐王的鸩酒、白绫、匕首,由元谦捧着托盘亲自送去,说句晦气倒也恰当。

见了一大一小两人,眉眼处的阴郁之气稍稍淡去,元谦勾唇轻笑,仍是刻薄道:“洗了这层晦气,还有更晦气的,洗不干净的,白费力气。”

腾腾热气在狭小盥洗室中弥漫开来,视线被朦胧白雾遮挡,元谦默然垂首。

鞭痕交错的躯体隐在洒满花瓣的水下,两腿之间缺了重要器官的部位若隐若现。

那年他只有八岁,被同乡卖给人牙子,人牙子带他辗转至京城长安,把他卖给第一任明镜使。

那畜生玩弄他不过三月便腻了,命手下人去了他的势,扔进明镜监做条看守私狱的小阉狗。

那是元嘉二十九年,他成了一个阉人。

彼时,又又还没出生。

那段时间着实煎熬,总想着这也许是梦,只要他咬咬牙撞死,说不定就在家里醒来。

他又怕死了就真死了,不敢撞墙,浑浑噩噩度过一天又一天。

元嘉三十四年,掖庭宫来了一位被夫家牵连沦为宫婢的年轻妇人。

那妇人身怀六甲,眉目温柔,说起话来春风化雨,坐窗边纺纱如画一般。

可惜她死了,生下一个女婴没多久就撒手人寰,失去母亲庇护,那个女婴也活不长。

女婴最后活下来了,因为他。

他抱上其中一位太子内坊令大腿,认他做义父,有了点小权势,养个女婴不在话下。

今上登基后,义父做了第二任明镜使,权势最盛时,风头甚至一度盖过另一位太子内坊令,也就是如今的渤海郡公高显忠。

天启九年,他杀了义父,成为明镜监第三任明镜使。

他给那女婴取了个名字,温又绿。

温是她母亲的姓,又绿取自王安石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奈何绿这字眼儿他欣赏不来,遂改作青。

温又青,一个完全属于他的人。

他和她相依为命很多年,如果可以,他希望他能亲手埋葬她——前提是他得活到那个时候。

当然活不到也没关系,他走之前会先送她一程,至于那个瞎了一只眼的小女孩,谁管她?

太子于浐河畔遇刺那天,带她同行是为掩人耳目,不想歪打正着救自己一命。

他太想有个和他互惠互利的盟友,做真正的权宦,一时入了魔障竟想成全郑贵妃,以此作为投诚殷妃和楚王琅的投名状。

却忘了他本就是奉命护卫太子,太子遇刺薨逝,他将走上义父老路,死无葬身之地。

扶着浴桶边缘站起,哗啦水声停歇,元谦抬腿跨出浴桶,随性披上棉袍,修长手指勾起搭在架子上的棉巾,擦着湿漉漉的头发径直走向书房。

整理好从齐王府“搜来”的信件,元谦食指弯曲轻轻叩响桌面,脑海中闪过齐王府数十娈-童的容貌,不知哪位有胆接这活?

上位者无需知道下作手段,只需要稍微露出点意思,底下人就会揣摩他心思行事。

他不是高风亮节的士大夫,自污泥中挣扎走出,不懂君子之道,不会阳谋,只擅长使些不入流的阴谋诡计。

元谦斜拿错金墨条慢慢打圈研磨,细腻墨汁一点点吞噬灰白石砚,就像他被凡尘俗世一口一口侵吞。

说什么同乡不骗同乡,都是假话,骗他最狠的就是同乡。

他不好过,大家都别好过。

元谦提笔蘸墨,轻飘飘落下三个简体字:林尔玉。

改良稻谷是吗?

那就活该被稻谷撑死。

制造玻璃是吗?

那就活该被玻璃割喉。

……

传授复式记账?

那就活该被算盘开颅。

吟诵前人诗文?

那就活该受加官进爵。

他让他们死在他们最热爱的事物上,他对他们当真仁慈,他就是尊活菩萨。

为了彰显他的仁慈,爱国的军人自然该死于叛国罪,被他守护的子民唾弃,遗臭万年。

天启十四年十月十五,林尔玉再次以旧疾难愈、不堪军国大事为由上书,请求辞去兵部尚书、凤翔节度使等实职。

天启帝默默良久,准奏,加封其为正一品太尉,赐食实封三百户,拔擢凤翔节度副使任节度使一职。

大明宫,仙居殿。

太后蹲在树下,墨迹点点的蜀锦衣裳松松垮垮挂在身上,发髻散乱状如疯妇。

身着朝服的天启帝放轻脚步,离得近了才看清太后手里拿着根金钗,一边在泥地上写写画画,一边神叨叨的念念有词。

“画个圈圈诅咒你,诅咒你,诅咒你不得好死,许雁时你不得好死,诅咒许雁时,诅咒她不得好死。”

许雁时,正是太后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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