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吾的手法甚为娴熟,剥下来的皮没有一点损伤,与献的手艺不分伯仲,但献的剥皮手艺来自两百多年的积累,只读过二十余春秋的恒吾不免透着诡异。
俩人合作宰羊、剥皮、剖腹,其她人处理剥皮后的羊,将羊内脏掏出,羊肉肢解成块或条再清洗,羊肝、羊心、羊腰子等内脏清洗再捣碎以便煮食,肠子、胆等吃了会生病的内脏喂部落周围一起生活的狼。
羊全部剥好皮,见其她人还没处理完,献与恒吾一起帮忙,尽快将一部分食材处理好。
一次烹饪太多食物若吃不完就会坏掉,过去没有制冰的石格子,即便会坏掉也只能尽快将所有食物烹饪好并吃光,但如今有专门储冰的窖穴,肉放进去可以保存很久。因而处理好足够部落两百余人吃一天的食物后,众人便将大部分羊肉放进陶罐里,加水,放到火塘上炖煮,等煮得差不多后再依次加入野菜野果,小部分羊肉串起来烤熟。
剩下的食材继续处理,但处理好后不烹饪,皆存入储冰的窖穴,明日用时再取。
完全忙活好时献站起身,感觉自己骨头都是僵硬的,眼前还有点发黑。
“奇怪,明明活动并不大,为何感觉比狩猎时追着猎物跑一日都累?”
恒吾道:“狩猎时身体姿势一直在改变,可以调整得舒服些,烹饪时大部分时候都保持一个姿势,且做的事又很琐碎,人会累得更快。”
“汝说得吾有点羡慕男性了。”
恒吾回以茫然的表情。
献答:“妇、幼崽与老人都不能离开部落太远,不能离开部落太远便无法获取更多食物,便需承担做饭的活。虽然都曾有过幼崽,也都....不对,大部分人活不到老,老人可以忽略,但男人不会怀孕,总得来看,男人一生中做饭的时间比女人少。”
恒吾道:“各有好坏,不过吾可以接受做饭的繁琐,对吾而言,当是好大于坏。”
献笑道:“那吾是好坏各半。”
在众人起床时,朝食终于炖熟。
羊身上的肥肉被单独取出来,怀着幼崽的妇一人一碗,羊的肥肉不多,分完妇后便不剩几块,由部落里带回食物最多的几个大人一人一块,不肥的肉众人自由取用,吃饱为止。
恒吾非妇,但是巫,别人分到一块肥肉,她分到两块。
献看着恒吾碗里的肥肉,忍不住叹了口气。
恒吾忽将一块肥肉夹到献碗里。
献看着碗里婴儿拳头大小满是肥膏的羊肉,茫然。“做甚?”
“汝一直看着吾碗里不就是想吃肥肉,从汝。”
“吾不是想吃肥肉,只是觉得心情有点低落,很久以前,该分一块肥肉就分一块肥肉,不会因为旁的原因多一块。”
恒吾也听说过这人的长寿,比传说中活了近两百春秋的拂晓活得还久。“婴儿会长成大人,大人会老去....也可能不会老去,但都会死去,人尚且有这样的变化,何况旁的。”
“时移世易。”献神情恍惚道。“吾只是茫然,这样的易会走向何处?”
恒吾也不知道,但羡慕道:“吾不知,但一直活下去一定会看到。”若她也能像眼前人一样长寿该有多美好。
“若吾无法适应呢?”
恒吾理所当然道:“除非变化是变得让人完全无法生存,否则只要还有一丝活着的可能,没有什么变化是不能适应的,适应之后便是改善。就像这大平原,汝瞧它宜居否?”
献就算昧着良心都说不出大平原宜居的话,只能说:“能活人。”
恒吾点头。“能活人,活下来便可改善它,汝看山脚的田,都是改善而来,在吾等到来之前,这里什么都没有。”
献赞同:“天大地大活着最大。”
说罢,献将肥肉夹回给恒吾。
恒吾不解。
献道:“吾要吃肥肉会自己获。”
恒吾无所谓的夹起肥肉送进嘴里,轻轻一咬,甘美的油脂从炖得软烂的肉里溢出,美得令人陶醉。
一日两餐,朝食是最重要的一餐,下一餐要等到日落,每一个大人都吃下了四合(约两斤)的肉,吃饱后,准备去远处采集与狩猎,晚上可能回不来的大人走的时候带上了一包烤肉离开,不准备去远处的大人则拿着工具出门,留守的老人、妇、幼崽与几名大人继续给羊群接生。
母羊并非时时刻刻都在分娩,等待时众人很自然的开始聊天,坐在羊圈里,聊天自然离不开羊,离不开各色动物们。
一名妇道:“可惜豕不产乳,不然与羊一起养起来,每日杀一头,每日都有肥肉。”
麋是大地上最常见的大型动物,从大河的上游到大河下游麋群遍地,也是诸部落食用最多的肉类,但乳少,肥肉也少,养起来不划算,因此很少有部落养麋。
羊虽然肉量不如麋,但胜在产乳多,可以给婴儿提供口粮,也可以在冬季食物匮乏时提供食物。
豕的肉量与麋不分伯仲,乳不如羊,但有个优点,肥肉多。
献含笑画饼:“豕吃得比羊多,待来日种了更多田,收获更多谷物就可以养。”
闻言,众人皆笑着憧憬起未来养豕吃肥肉的好日子。
将憧憬得心情表达得差不多后,话题又绕到人身上,一群妇聊起部落里哪个男人长得好看,但活不行,哪个男人长得一般,但活很好,哪个男人长得好看,活也行。
献想了想,问恒吾。“那个喜欢在头上桃花的美男,他活如何?”
她对那个簪花少年印象很深刻,生得太美了。
恒吾点头。“与他的脸一样美,汝要不要睡?若不睡,汝一定会遗憾。”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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