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西白羊县祥宁镇,是个美丽的地方。
从前振良会念古诗给她听,“故乡今夜思千里,霜鬓明朝又一年”、“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霍眉知道大诗人说的话都是对的,十七岁背井离乡那年,还以为自己会被对家的思念折磨至死。
但是大诗人都是男的。而霍小姐并不怎么想家,不怎么想回到那间堂屋、坐到父母弟弟中间去,因为明明有另一种梦可以做——躺进三层洋房的白瓷浴缸里洗泡泡浴,她干嘛要想回去?
她想的是川西,无关任何人的川西。
人们称四川为“天府之国”,指的往往是川西平原这一带。它是中国内陆最富庶的地区之一,自都江堰克服岷江水患、开辟自流灌溉以来,田间沟渠交错,土地肥沃细软,使其水稻种植量在长江上游常年位居第一。
川西也多竹林,当地人称之为“林盘”,她的家就在一片林盘中。门前有一道沟渠,水上飘着绿色的浮萍,引来很多鸭子,她和母亲就是在这里洗衣洗菜的;门后长了一片油菜花,蹚过去就是水田,春天都江堰一开闸放水,耙过就能插秧了。她仍记得插秧的时节总在下小雨,竹林、秧苗和天色新绿一片。
家里还有一头黑色的大水牛,牛角乌沉优美地向后弯,很温顺。偶尔悠长吟上一声,田里的鹭鸶就呼啦啦全飞了。
在这世外桃源般的乡村中,小霍眉不知有皇帝、总统,只知有哥老会。
其实也是有乡联保主任的,但比起联保主任,裘贵华更愿意以哥老会副把头的名号行事。祥宁镇的成年男人几乎个个是袍哥,兄弟义气、宗法权威在乡村远比新式的政府、法律要有效。上至命案下至邻里纠纷,全拿去茶馆评理;从婚嫁到葬丧,也都要向哥老会汇报,
霍眉对此怀有深切的恐惧。
父亲把她带去茶馆凑了几次热闹,茶馆里烟雾缭绕,裘贵华翘着二郎腿抽水烟,面前跪着一排人哭诉什么,她没听清。只听清最后裘贵华吐出一口烟气,又淡淡吐出三个字:“挑脚筋。”
当晚,那个因为过度饥饿而偷了一个玉米的孩子便被挑断了脚筋,再站不起来。落到这个地步,本就是因为没家人,失去行动能力后在路边爬了三天,自然也没人管、没人疼,最后死了。
如此权利,生杀予夺。
很奇怪,大家都是可怜人,却在惩罚其他可怜人时毫无恻隐。逃跑的佣人和石头一起装在竹笼里,沉入河底;抢了两只鸡的强盗被剖心挖肝、炒熟下酒;偷情的妇女被拴住脚踝吊在树上,一人打一鞭子。
观看别人被行刑时,大家脸上的表情都是讷讷的——这是理所当然的事嘛,几百年都是这样的。甚至还在这一过程中被哥老会的至上权利所震慑,更加认可他们作为正义的化身。
出生在这样的环境下,霍眉儿时也怀着敬畏注视这一切;越长大却越觉得不和谐。就像某天夜里被父亲的鼾声吵醒,看着枕边的男人须髭纠缠、满脸横肉、呼出一阵阵恶臭的酒气,觉得相伴十多年的亲人有一瞬间变成了不认识的野兽。
邻家的男主人是裘贵华的妹夫,他的女儿叫茯苓——乡里的小孩都互叫小名,比如她的“老大”,振良的“虎子”——很漂亮。那会儿霍眉很小,究竟漂亮成什么样也记不清楚了,反正在一众因为干活儿而黑黑瘦瘦的女孩中像仙子。
那会儿霍眉虽然小,但早熟,对于人与人之间关系有种超长的敏锐。夏夜傍晚,几家大人蹲在田埂上要给茯苓议亲,振良在露天凉席上趴着玩,她也坐着敲核桃,聚精会神地把八卦听完了,心里很得意。
他们都不知道茯苓有情郎了,就她知道。
稍大一点的姑娘们都是不爱吃红薯干的,因为吃了放屁,形象很不好;茯苓每次去镇上赶集时却要到一家特定的炒货店买红薯干,买回来自己不吃,分给她们这些孩子。
那个卖炒货的年轻小伙都不好意思看她。
如此明显的事,霍眉简直不敢相信那些能断案的袍哥老爷们看不出来。她没把这件事跟任何人说,除了振良。振良小时候特别怪,行为怪,语言怪,又病歪歪的不肯多走动,大家都以为他有点毛病。但其实他也不屑于和其他孩子玩,既然霍眉对他好,他也对霍眉好,做她的听众、守护者、忠实小跟班。
他听了,说:“我没瞧出来。而且茯苓姐应该不会喜欢他,茯苓姐那么好看。”
“茯苓好看还是我好看?”
霍振良仔细地打量她一阵,然后笃定道:“茯苓姐好看。”
霍眉翻了个白眼,用力猛砸核桃。霍振良又仔细地打量她一阵,认为她在生气,于是讨好般地举起蒲扇给她扇扇子,两条小短胳膊上下扑腾。
然而某一日东窗事发,炒货小伙从茯苓家的外墙上翻出来,与她父亲撞了个正着。
这事儿当然不是霍眉目击到的,是茯苓的父亲说给裘贵华,然后裘贵华公布的。他们全家都觉得丢人,霍眉觉得这里的逻辑思维都变陌生了:只要你们不说,谁知道?谁觉得丢人?
一群人高马大的袍哥冲进茯苓家的院子,绑出两个年纪都不大的少男少女,押到河边。已经有三个月没有任何大事发生了,父亲觉得很兴奋,带着她和振良去围观,她只能被父亲拽着,看男孩怎么发抖、女孩怎么流泪。
乡民们都来围观,有人上来劝解:副把头,这是你侄女啊。
讲到这里时,霍眉忽然想起今日听《肖方杀船》感到的一丝熟悉来自哪里了。肖方要杀妻时,喽啰们求情“这是嫂嫂哟”,他却道:“老子通不认!”
那日裘贵华就是这么回答的——老子通不认!
茯苓自始至终都没为自己求一个字的情,那个外乡的男孩更不说话,两人就在及膝的河水里站着。只有茯苓的妈在一边又哭又闹,哥哥和丈夫都不搭理她,眼神就渐渐呆滞了,开始往带着的盆里烧纸。
随着一声枪响,男孩先被击中、倒在浪花里。
紧接着第二声枪响,茯苓一头栽下。春天河滩的水尚浅,男孩的尸体还没来得及被冲走,她倒在他身上,两个人在被染红的水中越漂越快、越漂越远。
那是个春天啊,天应该是濛濛绿的,为什么通红一片。
乡民们看完了热闹,平静地回家了。过阵子茯苓的娘就上吊了,乡民们又在门口看了一阵热闹,再平静地回家了。
除了振良反反复复的病情和愈来愈贵的学费,还有一种更迫切的动因催促着她离开。再不离开,她就一个人也不认识了,乡民都在变回怪物原型,川西在野蛮暴力的私刑下变成哥老会的川西。不是霍眉的川西。下一个被吃掉的是谁?不能是她,不会是她。
母亲不赞成她去城里打工,说城里乱,不仅赚不到钱,她还要学坏。父亲没反对,好歹能省下一个人的口粮,家里快要揭不开锅了。
振良呢,每天下课后要帮老师抄两个小时的书,挣一角钱,大半夜才能翻越几座山头回到家。听闻此事后,特意把睡着了的霍眉摇醒,悄声道:“你走吧。”
她在他过长的头发里揉了好几把,“我是打算走。我走了,爸妈再说叫你辍学去镇上打工,可千万别理。他们不供你,我供你。”
“别管我了。”
“那我们一家人继续当农民?我长大了,再嫁个农民生个农民,你长大了,再娶个农民生个农民?”
见他沉默不答,霍眉把语气放得更轻快些,“你离离开这里就差临门一脚了。别跟我犟,好好读书,要有出息!有出息就有钱,到时候给我买大金镯子,姐姐也就算‘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啦。”
霍振良一直是个理性到有点冷血的人,别人气得跳脚,他能无动于衷,进入青春期后尤甚。但此时此刻,他前所未有地窘迫起来,恨自己怎么还不长大,还不能顶天立地。
要离开的那一天,父亲又带着她和振良去找了裘贵华。
振良是祥宁镇唯一考上高中的学生,裘贵华很喜欢他,资助了五十块学费,并允诺倘若他能考上大学,再资助五十。至于霍眉么,父亲请裘贵华把她带到巴青,谋份差事。把女儿交给袍哥,他最能安心。
裘贵华应允了,他正好也受到巴青一个堂口龙头大爷的邀请,便与霍眉同行。
裘贵华就成了现在的裘三爷,霍眉就成了妓女。
穆尚文忍不住插嘴道:“......他把你卖窑子里去了?”
“当然不是他卖的,他干这种事,不得把自己枪毙啊。”霍眉翻了个白眼,“他把我介绍到纱厂。我那个时候十七岁,乡下来的、无亲无故还漂亮,在仓库里找零件,被从后面捂住口鼻。醒来就在怡乐院了。”
穆尚文觉得听着挺惨的,但霍眉本人都是一副不在乎的口吻,也不好替她觉得惨,“那、那你不找裘三爷求救?”
这问题真是傻,霍眉嫌弃地睨她一眼,听了半天没听明白呢——哥老会真的是想维护正义吗?他们是想维护自己的权威。到了怡乐院先关起来,问你从不从?不从就打。有人被打死了,有人从了,从了的两三年都迈不出怡乐院的门槛,不分白天黑夜的接客。最低级的那种服务,开门就脱裤子;最低等的客人,满身臭汗的苦力,亲着亲着把隔夜酒吐你嘴里。
等她终于能出条子、迈出怡乐院大门的时候,至少接过一千个男人了。
再去找裘三爷怎么说呢?因为你的照顾不周,导致同乡的姑娘变成了怡乐院头牌,这对哥老会是莫大的羞辱。为了维护名声与威严裘三爷会怎么做呢?当然是第三声枪响。
所以她说,我自甘堕落,瞒着裘三爷偷偷去的。
“听完没有?听完我睡觉了。”
“霍眉——”穆尚文低低地叫一声。霍眉没理她。
王苏又叫:“霍眉?”
她坐起来:“诶?”
“鲁七人前很内敛,不会说这种事情的。”王苏轻声说,若有所思的样子,“说实话,巴青城原来挺乱的,到处都是强盗,军警匪相勾结。裘三爷来了后,大力剿匪,又制衡了军阀,算是为巴青做了很多事。百姓有什么冤屈第一时间还是去找他。真想不到他居然会为这点小事就......”
你看,最恐怖的就在这里——裘贵华甚至是一个好人,哥老会比政府要靠谱。
霍眉枕在自己的胳膊上,幽幽叹了口气。
改编自一个真实发生过的例子,出自一篇叫《一个农村社团家庭》的调查报告。故事发生在1939年的川西平原小乡场上,一户雷姓人家的女儿淑清爱上了家里请来的裁缝,并与之私奔。雷父带人抓回了二人,在河边枪毙示众。因为他是一个父亲,更是当地袍哥的副舵把子,所以所有观刑人乃至淑清的母亲没有一个想到要报警......但按照当时的法律,雷父要么无期要么死刑。旧社会弊病真多啊()
当然啦茯苓的故事是改编过的!请勿对照~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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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川西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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