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傅,麻烦开快点。”
“诶,好嘞。”
一脚油门踩下去,司机师傅乐乐呵呵地问:“穿这么漂亮,阿是赶着去约会的?”
程今游敛了笑容,也不避讳:“前男友结婚,请喝喜酒。”
司机自知说错了话,登时闭了嘴,车开得倒是比原本快了不少。
前男友想给她摆鸿门宴,她只当是免费的大餐,不去白不去。
婚礼流程总是繁复无聊的,司仪终归是那么几句台词翻来覆去地讲。起哄声中,新娘喜极而泣,和新娘接上一吻。
酒过三巡,久别重逢的老同学话也多起来。如今程今游混得风生水起,自然成了话题的中心。
“你今天背的包包真好看,我们还以为你不来呢……”
“这么久没见面了,还是你保养得最好啊,还和以前一个样呢。”
另一个人接过话头:“也不看看人家男朋友是谁,汪晓成!在座的有哪个没听过这名字啊?”
“是啊是啊,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工作好不如嫁得好啊!”
程今游打了个哈欠,有一搭没一搭地应着。奉承她的也好,借着奉承她奉承汪晓成的也好,她都左耳朵进又耳朵出,往后问起来就权当没听到。
但这群人实在没完没了,她找了个借口从侧门溜出去,逃到隔壁常去的酒吧里,掏出打火机点了根香烟。
用手指夹着闻了许久,终于还是没忍住抽了两口。
破戒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反正嘴上说要戒烟说了两年了,又有哪次真的戒掉过。
一串烟遮住她半面容颜。靓丽灯光下她一身粉红旗袍,配着手上的烟和翘着二郎腿的姿势,显得相当违和。
“一杯金鱼海湾,谢谢。”
这酒吧是一对老夫妻开的,缩在不深不浅的巷子里,倒是比面向外地游客的商业街更有人情味。
“程丫头又来啦?今天漂亮的嘞!”
说话的是邵康,酒吧老板。
年前夫妻俩的女儿过世,年纪和程今游相仿,现在他们也把程今游当女儿看了。
程今游爽朗一笑:“邵老板这话说的,我哪天不漂亮吗?”
“都漂亮,都漂亮。”邵康也乐得应她,笑说几句就去忙了。
酒杯在手里转了一圈,程今游嗤笑一声,抿了一口。
高脚杯口的沾上了口红的颜色,变成飘絮,静静地沉下去。
腻了。
“手脚放干净一点!”
“把东西拿出来!”
“让你偷!让你偷!”
思绪忽然被吧台角落的骚动打断,程今游抬眼望去,皱着眉掐断了烟头。
一个黄毛,一个黑皮,一个瘦子,看起来都是常在这一带挑衅滋事的小混混。三个打人的趾高气扬,那个被打的倒是一声不吭。
混乱中,包厢走廊上炫彩的灯光洒在他发顶,程今游就这样看清了他的脸。被汗水浸湿的脖子上青筋爆起,系上了第一粒扣子的廉价白衬衫在醉死梦生的酒吧里摇曳着独一无二的纯情。
像他这款,一看就是看着纯情,床上风情万种的。
分明在混混堆里,还非要装作三好学生样,笑得一丝不苟,扎眼得很。程今游嫌弃地挪开视线,又没忍住多瞥了他两眼。
奈何他实在是漂亮,脸白如玉,一双脉脉含情眼,眼下一颗泪痣,称得上极品。
这一看就看坏了。
程今游不知怎的,生出了多管闲事的冲动,慢慢悠悠地走过去,晃晃手机:“法治社会,我报警了。”
那三个小混混暗自骂了两句,又看程今游一副有钱有权的打扮,只好自认倒霉,灰溜溜跑了。
像她这样的人做事没什么理由,多管这件闲事也就纯粹因为这小子合她眼缘。
再看时,那人的眼睛已经凝成了干涸的湖。
程今游顿时觉得无趣极了,她还是更喜欢刚才那个求救时湿漉漉的眼神。但她又不想就这么轻易地放过他,眼睛在他身上从头到尾扫了个遍,像是把他的衣服也剥了个精光。
可以啊,挺俊俏的。
感觉比她点的身高185cm八块腹肌的男模有意思多了。
比起自我认知清晰,特别会来事儿的,还是青涩勾人但不自知的更诱人一些。
程今游饶有兴致地站起来,捏住他衬衫上挂着的铭牌。
“于宵。”她念了出来。
然后拿着自己点的那杯酒,坐在了他旁边的沙发上,挑眉示意他坐到对面。
“我帮了你,你总该对我说句谢谢吧?说说,怎么得罪刚才那三个人了?”
“谢谢。”
他省略了第二个问题的答案。
似乎是很久没说话,他的声音很哑,像漏风的破布袋。坐姿也很拘谨,背挺得很直,像是被强掳到酒吧的三好学生。
作为于宵没有回答她第二个问题的回击,程今游说:“刚忘了通知你,你被辞了。”
于宵忽然站起来:“我……”
程今游打断他:“我什么我?你看着这么年轻,跑这里来打这种工,小小年纪不学好?”
于宵摇头,知道他被辞的事无可挽回,又不说话了。
过了很久,他才小心翼翼地开口:“真的报警了吗?”
程今游毫不心虚地说:“没有啊。今天算你命好。”
她接下去说:“对了,我刚才不小心把酒泼你衣服上了,你把你家地址给我,我回头帮你再买一件寄到你家啊。”
于宵低下头,垂眸看着袖口的一片污渍,下意识想遮,但遮不住。
“说话啊,是我给你买,不是你欠我钱!我说你这人又不是哑巴……”她回头看了他一眼,见他脸色不太好,语气软下来,“算了,你不舒服吗?要不要我送你回家?”
或许是她细腻温和的语气起了作用,于宵终于肯开口了。
“不用。我自己回。”
程今游刚送于宵走到门口,就不得不停下脚步。
还真让天气预报给说准了,雨滴在坑坑洼洼的沥青地面上落得轰轰烈烈,路灯旁的住宅里溅出莹莹灯火,降落成潮湿。
于宵和程今游两个人后背贴着玻璃,站在酒吧的屋檐下,旗袍与衬衫贴在一起,像是复刻《花样年华》里的经典镜头。
“哎呀,下雨了。我没有带伞,怎么办呢?”她故意侧过身子抬头看他。
她包里其实带了伞,但就是有意调戏旁边这个充满清纯的学生气的男孩子。
于宵指了指不远处亮着灯牌的二十四小时便利店。
“让我去买把伞?”
他急急按住程今游的手,摇头,指指自己。
“哦,”程今游刻意把声调拉得老长,“你是说,你帮我买一把伞?”
这次他点头了。
不过还没等他的发丝沾到雨水,就换她按住了他的手。
“算了吧,再等等,说不定过会这雨就不下了。”说着她就要点烟,但打火机掉了链子,她捣鼓了两下,还是点不着。
她无奈:“这家伙真会挑时间坏。”
说着就要把烟塞回去。
咔嚓。
火苗窜起来,于宵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把自己兜里的火机递了过去。火光照亮了他的眼睛。
她顺手接过去点着了烟,抽了一口,笑说:“还说自己不是小小年纪不学好呢。你要来一根不?”
于宵没有回答。
讨好只是他生存的技巧。
而不出意外的话,程今游很可能是他一生中遇到的最有钱的人。
然后两个人就站在那里,一个人放肆地抽烟,一个人陪着抽二手烟。
烟雨迷蒙住了两个人的脸。于宵长长的睫毛垂下来,看雨,又忍不住用余光去看她。
她很美,比阿芙洛狄忒还要美。于宵心跳漏了一拍,匆匆收回视线。
雨完全没有要停的架势,程今游耸耸肩说:“我们跑到那个十字路口去打车吧。”
她还是没有拿出那把只能容下一个人的小伞。撑伞和淋雨都比较浪漫,但撑着伞淋雨除外。
那样只会显得比较寒酸。
“会生病……”于宵拉住她,又觉得自己表达不清楚,急急解释说,“淋雨的话。”
“好吧,那再等一会。”程今游妥协。
街上的行人越来越少,明月换了落日。
腿脚有点发酸,她终于承认于宵是不会陪她走到这场雨中的。
所以她掏出包里的那把黑色花边小伞,平等地一人遮住一半。
“走吧。回我家吧。”
刚迈出去一步,雨就浇透了半身。
走到十字路口,程今游招手去拦出租车。
他们俩衣服湿了大半,大多司机都嫌弃不好接下一单,不乐意停车。
好不容易等到一辆出租车的司机踩了刹车,摇下车窗。
程今游赶紧问:“师傅,玲珑湾走不走?”
玲珑湾是扬东富人区。
司机一听这名字停了车,简单扫了她一眼就说:“走。”
出租车前昏黄的灯光把蓝调时分的天空渲染成诡异的绿色,道两旁冷白的路灯不解风情地凋谢了黄昏。高架桥下走着一对情侣,两个人合撑着一把小小的雨伞,行色匆匆,又莫名安宁。
程今游把戒指摘下,握在手心,头轻轻靠在他肩上,用沾染了烟酒味的旗袍紧贴他的衬衫。他们靠得很近,她甚至能感受到他紧绷的肌肉和克制的呼吸频率。
她就这样自私地掠夺走于宵身边的最后一分氧气,独留他窒息。
她忍不住去想,这会不会是她离他最近的一次呢?
出租车上放着陈奕迅的《无人之境》。
刹车时,正好唱到那句,“这个世界最坏罪名,叫太易动情。”
漫长的红灯后,是在婚礼上被掩盖的爱意铺天盖地而来。
程今游本就是太易动情的人。
“跟我回家吧。”她下车时说。说这句话时,她忘记了她家里还有另一个男人。
于宵还是没有回应,但默默把伞偏向了程今游的那一边。左半边的身子淋着雨,和他的汗化在一起。
程今游从皮夹子里抽了张钞票,也没要司机找钱。
刚关上门,出租车就已经驶远。程今游站定在路边待了一会,似乎还能听到那一句歌词。
“你我像快快乐乐同游在异境,浪漫到一起惹绝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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