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死亡纹身

我可以相信她吗?周默回忆着高峰的表情,丝毫看不出高峰已将他定位凶手的迹象,但仔细回味高峰的语语,确实有引他入瓮的嫌疑。

而再回味青春痘警员的神态与行为,敌视的眼神,连出门都要紧张地阻拦,青春痘似乎确实将他视为了凶手了。

但眼前的这个女警的话真的值得相信吗?从她的现身方式及现身后的言行,都透着股捉摸不透的气息,她是可以相信的吗?再说在酒店中她原本对我痛恨之极,她为什么还要救我?如果说她不是真心救我,那么她这样做的真正目的何在?

周默对她将信将疑,但看着白警官的俏丽面容,不自觉地就打消了些怀疑,好为什么要骗我呢?骗我对她没有任何好处嘛!于是心态平和了下来,静静地等待着女警员下一个动作。

周默在纸上写道:你不是已可证明我无作案时间吗

白警官在纸上回复:随便找个人作伪证,就能证明你在场。

白警官从口袋里取出一张相片,相片中显示的是一个人上半身的照片,胸口处一个大木棍,右侧的衣领下耷着,一段锁骨显露在外,很明显,这是校长陈志庭的尸体。然后女警员又取出一张同样尺寸的照片,再递到周默眼前,在厕所昏黄的类光下,两张照片看起来几乎一模一样。但细看之下,却又有所不同。前一张尸体销骨处没有血迹,但第二张销骨处也被血迹所掩盖着。其中定有诡异!

周默向女警官投去疑惑的一瞥。

白警官在纸条上写道:“前一张是初到场时所拍,后一张是后来所拍,期间只有高峰接近过尸体。”

白警官用手指着第一张照片上尸体的锁骨处,周默顺着白警官雪白细嫩的手指望去,就见尸体的锁骨下隐隐有一个图案,这个图案并不完整,下面的部分被挡在了衬衫之下,露出的部分,中间是一个半圆弧钱,外围是一条锯齿状线条,乍看像线条勾勒的向日葵的一部分。一看那线条就明白,这是死者生前就刻有的纹身,但这个部位,这个图案,确透着股莫名的怪异。

作为一校之长,在身上刻下纹身,很不可思议,要知道,在中华民国时期,只有地痞流氓帮派人物才会纹身,并且往往纹在手臂这种显现的位置,而陈校长将纹身留在锁骨下方这种隐敝的位置,很明显是不想张扬。再说这个纹身的图形,也不是流行的左青龙右白虎之类,并且都会染上色,而陈志庭这个纹身,是纯线条,这个线条纯粹是刻划的痕迹,完全没有上色,不注意看,会以为是不经意的细小伤痕。

更为怪异的是,高峰为什么要将这个神秘纹身用血渍隐藏起来?周默百思不得其解,但唯的肯定的是,那一定是他要刻意掩盖什么,不想让世人知道。白警官在纸上写道:“很明显,高处长不想让人看到这个符号,他只想找到替罪羊,而你就是。”

周默明白白警官的意思——校长台历上有自己的名字,再加上五月二十一日下午他与陈校长有语言上的冲突,六十多名同学与二十多名警察都可以证明,再加上自己的学号最后两位是11,妈的这就是高峰设的陷阱,一个天衣无缝的,自己却不知死活地跳了进来。

“为什么要帮我?”周默在纸上写下了这句话,他实在不想去怀疑这个绝色女警,但是他控制不住自己的思想。

白警官紧盯着周默的脸,明眸如电。周默显得惭愧地低下头,再次告诉自己,不该怀疑她的,小美人肯定伤心了、生气了。但女警官脸上的怒意转瞬即逝。

白警官挥笔写道:因为你不是凶手。

周默的心里涌起一股暖流,一个素不相识的小美人,为了心中的正义感,竟然不惜与上司为敌救自己,这是何等伟大的精神啊,万一被发现,丢掉官职不用说,搞不好还有坐牢收监的风险。女警官因为靠得太近,周默不仅心猿意马起来。男人就是这副德性,管天管地,却管不住自己,他在心中默念:高黑子高黑子,把眼前的美人想象成那个该死的高峰,此招果然神妙,转瞬之间,周默便清心寡欲起来。

周默冷静心神,全力思考应对之策。

看来高黑子放任自己在这里必是缓兵之计,他刚才一定是要那个去暗中调查去了,当务之急,有两个方案:方案一、急时逃走,方案二、及时跟证人联系上,赶快串供,否则晚矣。方案一显然不是明智之举,一旦此时逃开,也就坐实了自己的罪名;方案二串供最优,能轻松为自己洗白,但是执行难度太大啊,高峰定然不会放我与女警独自离开现场,所以难以串供。但即使如此,就方案二而言,高黑子有他自己的劣势,他不熟悉我的同学还有女警的朋友,要联系到一定费时不浅,而这些却是目前我与女警的优势。

所以当务之急是,如何将信息传达给自己的那两个同学,让他们承认我确实吐在一个女人身上过。而白警官当务之急是要通知她的表姐也就是酒店曹平,证明她当晚确实到过她的酒店,并且,衣服被人吐脏了。至于其它人证不用担心,面具晚会上,灯光原本昏暗,谁会在意谁,看不见我吐酒也正常。

厕所后是一个火灾逃生通道,能通到三楼,三楼有一个公共电话,那就是他们的救命电话机。

**************

校长办公室里,高峰坐在破桌上,小警员站在他身后,两人一言不发,墙上的挂钟指针嘀嘀嗒嗒地走着,令人烦躁。

两个人都皱着眉,焦急之态显而易见,盯着一个巴掌大小的方型显示屏,上面一个红点有规律地闪烁着,那个红点明白无疑地表明,周默还在厕所。

过了一阵,低身小声问高峰:“处长,这么久,我去看看?”

高峰答:“不用。”

************

周默将自己的计划写在纸条上:三楼有电话,我们一起上去,通知证人。

女警官在纸条上回复到:不行,我们不能同时上,监视器一旦离开人体就会发出警报。

周默在纸条上写到:我先上。

女警官点点头。

**********

昏黄的走廊上,探出一个人头——小警察的头,他希望走廊上能出现点异常响动,最好能发现周默那富二代在走廊上奔跑,那样他就可以去抓他了,好好向处长邀功一番,处长对他定会更加赏识的。但走廊上没有任何异响,只好失望地收回头。

不一会会儿,走廊上又探出一个头来,这是周默的头,几乎是在小警察收回头的下一秒,周默探出头来,他见走廊上安静无人,迅速探出身体,出了厕所门迅速往后面的楼梯走去。心跳如一架疯狂了的发动机,跳得快让他喘不过气来。可紧张归紧张,又不敢放开速度,弄出声响被发现就完了。

他轻手轻脚地绕过走廊,登上向上的楼梯,到了楼梯他悬着的心也就落了一半了,在这里不用担心被发现,此时放胆迈开步子,一大步一大步向前推进着,时间就是一切,终于走完了楼梯,走到了三楼的走廊,转角第一间便是教师休息室,印象中这里有一部电话,快走进教师休息室时,周默突然对自己的记忆怀疑起来,自己总共也就来过这里两次,一次是见一个学妹,一次是帮老师搬东西,并且都是在半年之前了,旦愿没有记错,旦愿真的有部电话。

就在周默忐忑不安地跨进门槛时,这里一片漆黑,他只能摸索着墙壁前进,大约走了十来步后,终于摸到了那个记忆中的书桌,忘记中那电话就在这书桌上,很快就能证实了,从不信佛的周默也念起了佛祖保佑,我周默一生的幸福可就指着这电话了,拜托佛祖保佑啊,一定要佑啊,他左手的小指也碰到了一个光滑不规则的物体,周默心中一惊,这应该就是那部电话吧,他双手迅速向着那不规则物体的上部摸去,周默大喜过望,这是听筒的柄,这是听筒,这可转动的圆盘是拨话键,接下来只要拨通一个电话就有救了,只要拨通一个就可以了,就有救了。

在黑暗中拨通号码对别人来说可能不是见容易的事,但对周默来说却是小事一桩,他早已架轻就熟了。从初中开始,他便常常半夜起来摸黑给小女生打电话,而那时电话在客厅,为了不被父母阻碍他的泡妞大计,他早就练就了摸黑打电话的深厚功底。

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电话学名叫磁石式电话,用的是电池,拨打要靠手摇。与现在的程控电话直接拨号通话不同,这种“摇把子”必须先接总台。总台接线员看到对应的线路显示灯亮了后,将接线柱插入亮灯的插孔,然后接线员问:“要多少号? ”得知号码后,接线员再将连线的另一个接线柱插入对应号码的插孔,双方这时可以进行通话了。那个时候的电话号码只有五个数字。

第一个电话打给李公权(雅号李公公),论私交,与这小子最投脾气,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小子长年伴着一个年老的佣人在家,保密工作是最易做好,而其它两人都是与一大家子人在一起居住,容易泄露天机。

周默凭着记忆搏打了总机号码,不一会儿,听筒那头是接线员的美妙声音:您好,请问您拨什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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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中周白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