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十一·御街行

第二日裴初王显又来,此来是助曾白二人准备五日之后的游街。

原本应当宣读之后便有御赐夸官之行的,但是凌杰向皇帝进言道状元榜眼探花三人最长者不过二十六岁,三位少年英杰同时现世,乃极祥极瑞之征兆,应当要大办这次夸官,以励天下读书人。

陛下同意。

“你还真是嗷,确实厉害,兄弟我服了服了。”裴初拱手。

“我不早说了。”曾惜得意,摸着那匹裴初送来的白马,裴初却打掉他手,用扇子指他:“啧,脏手别碰。”

“这不是给我的吗?”曾惜问。

“屁,这是给贺晏的。”裴初见白喜在,立马去讨好人家了。

曾惜自我怀疑,难道说他一个货真价实的状元郎还比不上个探花?

王显此时牵着另一匹朱鬃马进来道:“闲题上马试试?”

“还是子明心里有我。”他拍王显肩,从他手里拿了鞭子便策马而出。

“莫这般急啊!此马今日新钉的蹄铁,我父亲让牵来你试试,可能有些不稳啊!”一向沉稳的王显也语速方快,他边道边跨上另外一匹马,直直追出。

五日后街上。

人山人海,大家都争相上街一睹这一甲三进士的风采。

正是午时,艳阳高照的正正三月间。

桃花开放,远远瞧去是连天的绯红,长街笔直,春日暖阳洒满其上,道路两边几乎水泄不通,人声嘈杂,有大人架着小孩拼命向长街上看,只求看见人群中的状元郎,围满的行人不住地笑赞,货郎放下挑子老远望来,一群女子在曾惜的马后笑笑闹闹,京中不少显贵也驾着马车停在路边,人群缓慢地移动,跟着曾惜三人脚步。

“状元郎当真天资过人,才十九岁就高中了!”人群嘈杂的笑闹中有人发声而贺。

“不错不错,当真天纵英才,一甲三位皆少年!我朝福祚绵长之兆啊。”另外一个人赞同。

“各位过誉了!”曾惜在马上笑道,他手里是缰绳,只松松拉着,那马在人群中并不怎么激动,只是缓步从容。

“当年多少人道你我是京中纨绔,如今都夸闲题你少年英才啊哈哈哈!”裴初在前为曾惜开路,得意大笑,不知他是靠什么关系混上的仪仗队。

“何时有人道闲题是京中纨绔?大家说的不都是你裴之由。”王显也在。

“大喜的日子,什么纨绔来纨绔的,昔日龌龊不足夸!我早说了,我裴之由的兄弟,就是天纵英才!”裴初闻言,得意不减分毫。

曾惜身穿大红袍,头戴乌纱帽,□□朱鬃马背上乃是金鞍,神采飞扬,俊俏至极,也得意之至。

忽然,在街上百姓皆让路于街边停市跪拜之时,有一小儿却似被人群挤散,在道路中央旁若无人哭泣,曾惜本没看见他,听闻哭声却不见人,只猛然勒马,谁知却被后面没来得及勒马的骑手撞到了,马匹受惊,他险些落马。

这时候他喝止前方裴初莫要撞到人,谁知这厮只顾着取笑他差点落马,对曾惜说了什么充耳不闻,根本不看前路,他理所当然地认为百姓自发让道,路上应当空无一人。

那个小孩还在哭,曾惜不知道裴初什么时候会撞到,他只能继续喊裴初。

这时路间一素衣身影快速掠过,那小孩子的哭声也随之远去,有人从马下救了那孩子。

路边百姓中有人看到这一幕,随即纷纷惊呼。

人潮济济,声音错杂,曾惜大喊裴初都不闻,整个仪仗之中,几乎只有曾惜一个人听见了小孩的微弱哭声。

而这素衣之人,闹市之中,救小儿于马蹄之下,速度极快,他应当是个感觉极敏,又极勇武之人。

不,不是他,待那人携小儿站定,曾惜发现,那是个女子。

衣衫素白,双目熠熠如星,身姿潇洒如云。

后来曾惜有幸与她结实方知,她今日潇洒风姿恰如她名。

“辰云。”

那是个重元女子,曾惜此生挚友之一,但她走得很早,她与她丈夫二人育有一子,大名秋霁,字是致霖。

他们后来将此子托付给了曾惜。

这都是后话,当年街上夸官的曾惜当然不知,他只觉得此侠客虽为女子,却胆识过人,有难得的侠义心肠。

而且风姿不俗,见之不忘。

“女侠英勇!”

“巾帼不让须眉!”

“谁家小孩这么不当心啊,大人避到两侧,怎的不管孩子?”

“就是啊,怎么当爹妈的,也不知道怎么想的。”

“对啊,若非这姑娘身手快,你家小儿可就冲了状元仪仗了知不知道啊!”

“真是江湖侠女,济世心肠!”

“身手也好呀,不知得练多少年?”

“看着年纪挺轻的呀!”

“姑娘,你多大了呀?”

有位年长的妇人从素衣女子手中接过那哭泣不止的小儿,问她。

那姑娘笑笑,她一笑,一双眸子显得更亮,曾惜不知如何形容,常人,纵然算得上是美人,一双眸子,也只说含情,且美人,总似都有相似的眸子,似水流媚波或是别的什么,而这女子,她的眸子,那种美绝不寻常,绝不同质,非要找个词,只能说,动人心魄。

果然,裴初眼睛都直了。

曾惜决定成全他,因为那素衣女子似乎要离开了:“二郎,你追上那姑娘,好生感谢她,今日若非她,我们便闯了祸了。”

“好。”裴初策马追去。

曾惜根本不担心裴初冒犯逾矩,这裴二郎遇见了能弹琴唱曲的女子,自是怎么着都要轻薄的,只是遇见了会武的,便从能说会道的风流浪子,变了不知道从哪里来的野鹌鹑了。

都是那王显的胞姐,英武巾帼,自小便跟裴初不大对付,从她会武之后,裴初基本都躲着她走,连带着对所有习武的女子都多了三份敬意。

会武就是好,方才若非王显,曾惜恐怕真会从马上掉下。

王显此时却在笑他:“堂堂状元郎,骑马也要小心些。”

王显又指给他看远处:“今日该是春风得意,坏事皆避着你,是祖母在默默替你祈福。”

他看见远处那驾马车似是自己家的,猜想里面正坐着他祖母,祖母虽因身为皇族不好轻易露面,但曾惜如此得意的时刻,她并不愿错过。

正是阳春时,京中百花尽开,不少女子挎着花篮于街侧向他掷花,他却似看不见,忽然策马,向着那都城正中最古的一棵桃树奔去。

白喜在那树下。

他身骑白马,一样的红袍纱帽,不同只在他鬓边簪上了一朵月季。

他也被京中百姓团团围住,出府时身边跟的随从早被人流冲散。

那月季不知是谁簪给他的,曾惜觉得极美极合宜。

只是自己尚未赠花与这探花郎。

曾惜如风般经过白喜身边,拍他的马,白马受惊而奔,白喜亦然惊讶,却很快稳住身形,去追曾惜。

曾惜却一边拉着缰绳御马前奔,一边回首笑道:“既是男子,何故簪花,要簪,也得先簪我的。”他抛给白喜一枝桃花,方才自那古桃树上折得的。

那样美的桃花,那样晴的天色,那样轻的年纪,那般神采飞扬。

不错的,人潮拥挤,春日万物皆生机勃发,而曾惜是这天地明明之间,万物喧喧之中,最亮的一色。

白喜似乎怔楞一瞬间,而后才反应,他接住那支桃花,捏在手中。

他始终未发一言。

那一朵月季花不知何时掉在何处,反正二人进宫谢恩之时曾惜并未见那朵月季了。

几朵帽上的桃花取而代之。

何故以桃花相赠呢。

很小时曾惜父亲似乎每日无什么事,总抱着他在自家府中后园认那些奇花异草,有些阳光洒下,被叶子滤下成细碎日影,洒下在石上无青苔覆盖的那面,苔藓是很多的,有一棵面阴的老树,被苔藓攀援了周身,那就是一棵桃树。

父母尚未身死时,会轮流带曾惜日日来此见见太阳,细闻花香,后来他们走了,平宁公主丧子之后忧思难平身子不好,于是曾惜很久不曾去过。

后来再去不禁感慨,明明很容易就结束了,为何当时那些日影留在地上,他那么小却还是觉得,那一刻会一直,一直,一直继续下去。

眼下这一刻,长街策马,折花赠友,也是这般感觉,他挚爱的一切都还在身边,似乎一切都不会改变。

“明阳殿上表《奉矜》,何人不识曾闲题?”

年少成名,万千风光,前呼后拥,欢声如雷,喜炮震天,众星捧月,人人知他才名,人人道他英俊,人人真心爱他。

很久很久曾惜回忆起来,仍是觉得这是他最最得意的一段时光。

白喜,当年曾惜挚友,数年后命中宿敌,当今无春山主,在他最得意的这一年,从他人生的戏幕中,初次登场。

辰云,其实是秋辰云,本文开头那个看着沈琮在江边自刎的小孩是秋霁,秋辰云的儿子。(怕大家忘记,我提醒一下)

(冒昧了冒昧了斯米马赛)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依然是孟郊登科后。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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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十一·御街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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