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不好的印象。有些话说出来,我怕把你吓跑。今天我先跟你说一点。”江归晚从常溪亭看不见的另一边拿出一瓶酒,她握着瓶身递到常溪亭手边,天上的星皆揉在她眼里,“常溪亭,你遵守你承诺的三日之期,我真的很开心。”
江归晚不涂胭脂,身上没有脂粉香,也从不佩戴香包。常溪亭离她近的时候,偶尔会闻到一股若隐若现的香味,像含苞欲绽的莲花清香,很淡很淡,淡到随便闯进来一种气味就能将其掩盖。
常溪亭的视线从她的眼睛转到她递来的酒上。酒香很浓,青梅的味道萦绕在鼻尖,勾的他喉咙发痒。
他半垂眼睫,伸手接过酒,瓶身上还遗留江归晚的残温。
他的掌覆在上面,好像握住了那点未燃尽的星火,指尖的那点微不可察的痛感沿着肌肤和血肉传到掌心,酥麻的痛感让他屏蔽了浓郁的酒香,江归晚身上的莲花清香又重新冒出来,好像化了形,变成无数个钩子,勾得五脏六腑跟着喉咙发痒,连心也没能幸免。
这样的感觉,太危险了。
他好像被下了蛊,她蛊惑着他,理智全面崩塌,滋长出贪恋,遏止了他的杀念和自毁。
江归晚看常溪亭一动不动,她也安静的不出声,手搭在膝上重新抬头望月。在察觉到身旁的人站起身后,她转过头,还没看清常溪亭的脸,就感觉对方猛地拉上自己的胳膊,把自己拽了起来。
还没等她说句话,常溪亭就圈住了她的腰,带着她跃下赏月阁,平稳站在地上。
站稳后,常溪亭松开手,往后退了半步,他两指挑着青梅酒,笑着说:“多谢江女侠的酒。我赶路赶得实在疲乏,得好好补个觉。女侠也早点安寝,好眠。”说罢,常溪亭转过身牵着九两迈步朝山庄里走了,徒留江归晚站在原地看着他走远的背影。
第二日旭阳初升,文书瑶派出去的人传回了消息——“酒半仙”现身广陵烟雨楼。
见春堂里,唐季同拿着文书瑶递给他的密信细看。
观林山庄的密信除了印章之外,最后一字落笔后要画个小小的一角梅,算是凭信。唐季同捏着纸,神色认真,“这密信没错。瑶瑶,“酒半仙”乃江湖百事通,知尽天下事。若他现身广陵,或许能找到突破口。”
文书瑶在收到密信时,心里就暗自有了想法。听唐季同如此说,她当即和唐季同一拍即合,把观林山庄托付给大师兄秦烨暂管。
江归晚和文书瑶已暂时结为同盟,文书瑶要北上广陵,江归晚当即收拾好行李,连同花妙翎和常溪亭一起,五人结队,皆策马扬鞭直奔广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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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陵城南的松浦街,一大早就排起了长队,排得靠后的人手里都默契地拿着一个矮凳。
站在最前面的是一个老翁,七老八十的模样,身上没几两肉,瘦得像个撑船的竹竿。他单手拄着拐杖,另一只干瘪的手牵着一个三尺多高的男童。那男童也瘦,只脸上胖嘟嘟的,像年画上的福娃娃。
爷孙俩不与人搭话,只等着烟雨楼巳时开门,能快点进去坐上好位置。
以往“酒半仙”在楼里说书,末尾都会为人指点迷津,解答些许问题,这已成了烟雨楼的惯例。不过“酒半仙”不大爱仰着头看人,是以他从不肯给坐在二楼的人问问题的机会。离一楼大堂中心的台子越近,越有希望被酒半仙点到。
“欸?董家阿翁?您站这么前面啊?带着孙子树宝起得还挺早哩!”
男童转过身子往后看,对视上一个皮肤略黑的中年女人,他乖乖地笑着问好,“刘婶。”
老翁这时也转过来身了,他笑得腼腆,声音浑浊,有点气虚无力,“今个是起得早。我怕坐不上好位置。”
姓刘的女人笑着点头。
刘家和董家做了几十年的邻居,知根知底。年前朝廷征新兵,刘家去了一个,董家一下子去了三个男丁,打起仗来刀剑无眼,那可是要死人的。
董家虽说留下一个根,但毕竟在边境刀口舔血的是亲生的骨血,一日不归家,这做爹娘的心就悬着一日不落。
到了巳时,烟雨楼照常开门。
董家阿翁牵着树宝一头扎进门内,步履匆匆拄着拐杖,走得颤颤巍巍的直奔大堂东面紧挨台子的第一张桌子。
烟雨楼有五宝,鲤鱼烩、银鱼羹、茯苓糕、佛手酥和神出鬼没的“酒半仙”。
前四宝引得众食客心向往之,味美,价廉,寻常百姓皆吃得起。不过,第五宝才是烟雨楼生意红火的根源。
“酒半仙”是个奇人,能掐会算,通古知今,就像个活人版的苍月楼。天底下就没他不知道的事。他爱吃美食,爱写点话本子,顺便也谱写小曲,除了年纪稍微大些,简直就像个倜傥的文人骚客。
说他身属江湖吧,但又没人见他出过手。但若不会武功,又哪来的胆子敢在人群聚集之地大谈江湖秘事呢。
连当年喻和同亡命于北关,也是他在这烟雨楼传讲的,这才在短短几日的时间里,轰动整个江湖。
董家阿翁给树宝点了份茯苓糕和佛手酥,他双手搭在拐上,略带不安和焦急的攒动着,视线隔一会儿就看向台上的空桌。
又过了大约两刻钟,“酒半仙”才提着一壶酒悠悠从三楼的客房出来,他一身藏蓝色的书生打扮,身上的儒雅之气十分浓郁。
依旧没露脸,带了个帏帽,整张脸都挡了起来,看不清面容。
他闲庭散步似的从三楼下到一楼,也不停顿,抬脚登上了说书台,他手拿纸扇轻摇,摆足了架势。
“诸位看官久等。在下前日到了广陵城,小做休整,今日便开始说书。”
台下有惯爱捧哏的,又是吹哨又是拍掌叫好。
““酒半仙”好久不见呐!您这次要讲什么有意思的故事哩?”
“是呀是呀!上次还是好几年前啦!”
“酒半仙”摇扇轻笑,“在下惯爱喝酒吃肉,脚闲不下来,总跟着胃里的馋虫走,我也不曾想这一去就是三年。今日我就跟诸位讲讲我信写的话本……”
一楼和二楼皆是人满为患,小二上菜时都踮着脚走路,不发出半点惊扰之声。台上“酒半仙”说到兴起时,他一手摇扇,一手端着壶嘴根部,用壶嘴掀起帏帽一角,仰首喝得极其畅快潇洒。
酒香扑鼻,飘至烟雨楼的各个角落,混着“四宝”的香气,勾的人直掉口水。
树宝抬起胳膊用衣袖擦了擦嘴角,他往嘴里放一块佛手酥解肚子里的馋虫。他站起身,手扶着桌子,半跪在椅子上,侧身爬到董家阿翁耳边悄声问:“爷爷,“酒半仙”喝的什么呀?好香哩!”
董家阿翁看着自家孙子天真的模样,露出慈善的笑,“树宝,那是蓬州白玉楼的玉白春。闻之飘香,饮之回甘,叫人不能忘。等你长大,就可以骑马去蓬州,尝一尝这不似人间的味道。”
树宝听着,嘴里止不住的吞咽,口水混着佛手酥一起咽进肚里。
“酒半仙”醉至七分时,能滔滔不绝讲上一炷香。一炷香,一个故事。
今天他讲的是一对失了双亲的兄妹被族亲欺凌,哥哥带着妹妹连夜从家里逃出来,躲在城外的破庙里,用牙咬,用手打,用脚踢,用各种发狠的招式和乞丐抢地盘。哥哥八岁那年被一个打铁匠看重,自此跟随在那个铁匠身侧做长工。
能吃饱穿暖的日子仅过了三个月,那个铁匠意外身死,此后哥哥再受到没有破例的照拂。脏活累活全砸在他身上,工钱也被克扣掉一半。哥哥为保住这份工,咬牙忍耐着各种刁难。所有的钱全买成口粮,妹妹三餐皆能果腹,哥哥每日只吃一张饼。
这样的日子过了半个月,哥哥突发高热,柴瘦的身体上堆砌着各种伤痕,躺在破庙的草席上神志不清,妹妹握着仅有的三文钱跑到城里寻大夫。
三文钱哪里够呢?妹妹被人无情的赶出来,她实在想不到别的办法,只好跪在药馆门前的长街上,磕头乞讨。
那天这条街上来了一个极华丽的马车,马车里坐着的权贵看见了这一幕,那神秘人从帘子里递出来一个鼓鼓囊囊的钱袋,替妹妹请了大夫去为哥哥医治。
“哥哥的高热退了,醒来后,遍寻不到妹妹的身影。他沿着破庙开始找,找到他做工的地方,再沿着长街四处找,问遍了所有的乞丐,皆探不到丁点消息。”“酒半仙”停下摇扇的动作,他停顿下来,醉酒好似退了半分。
“然后呢?”有人紧着心弦,迫不及待的追问。
“然后……”“酒半仙”把酒壶放在说书台上,他发出一声明显的轻叹,“再然后就是十七年后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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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烟雨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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