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是小孩子,但抢东西时贪婪的眼神和速度,却比土匪还土匪,这些小孩已经有了经验,塑料袋里面不是好吃的就是玩具和新衣服,运气好还可以找到钱。
林池默默拉开和他们的距离,不想让衣服弄脏,不想让身上变臭,玺哥不喜欢脏小孩。口袋里面有娃哈哈,是那个大胡子买给他的,说让他在这里先住几天,一定会帮他找到亲人接他回家的。
他妄图想通过几瓶娃哈哈就让林池开口说出他的家庭信息,但林池又不傻,他不想回家,再说,也那也不是他的家,回去还是会被送走换钱,他不想成为四手商品。
超市塑料袋被撕烂随意丢在一边,然后一哄而散,抢到食物的孩子抱着自己的战利品戒备地退出战斗圈。
也有例外。
角落里有个穿着一条看不出颜色裙子的小女孩,为了方便管理剃着统一的短头发,两三岁的样子,不,实际年龄可能更大一些,这也说不准,毕竟这群孩子常年营养不良。
她蹲在最外围,眼睛睁得大大的,等所有人都离开后,才捡起那个被撕得不成样子的口袋递给林池,歪着脑袋说:“大哥哥,给。”
“谢谢。”林池接过来,他从这个孩子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会假装乖巧来讨好。
林池突然想帮帮这个小孩,或许是想帮帮以前的自己。
想法形成的一瞬间,攥紧的拳头就砸向了离他最近、同时也是抢得最多的那个孩子王身上。所有事情都在几个呼吸间完成,那个小孩被砸倒,怀里的零食散落一地,等他反应过来时,那板娃哈哈已经被林池抢走。
他需要发泄,他需要用拳头来保护自己,很不巧,只能说这个被打的人倒霉靠太近。
他从别人手里抢了娃哈哈,还没来得及喝,又被原本的主人抢回去了。
林池已经把吸管插好递给冒着鼻涕泡的小女孩,恶狠狠地说:“喝,喝不完弄死你,从你鼻子灌进去!”
他学着大人的样子,用最恶毒的话吼着,这在周围的小孩子看来,这就是坏人的模样,小孩子分不清真假,恶毒的语言和有力的拳头,是最好的武器和盾牌。
必须这样,不然等他一走,这些人会把气都撒到这个小女孩身上,一副唯唯诺诺的样子还挂着一串鼻涕泡,一看就是福利院最底层的人员,打架不行,又黑又邋遢,说话还不利索。
“谢谢大哥哥。”小女孩努力吸吸鼻涕,刚想伸手去接,又缩回来在裙子上擦了几下,扭捏着接过来。
就算林池的语气恶恨恨,依旧知道林池在帮他,毕竟小孩子又不傻,真心和假意,他们完全分得清楚。
林池把小女孩护在身后,看她咬着吸管,喝得慢吞吞,又大吼一声,“给你三秒时间,喝不完,老子揍死你。”
他挥舞着拳头作势要揍人的样子,把朝他围过来的小孩都吓住了,后退了几步,怕拳头落在自己身上。
不到三秒,吸管里白色的液体断成一节一节的,发出噗噗声,林池一把抓过小孩手里的瓶子丢在地上,一脚踩下去,揪着小女孩的衣领弯下腰,“说了,只给你三秒,三秒已经到了,你说怎么办吧,小不点。”
“十斤,我叫十斤,不是小不点。”
太吵了,林池根本没听清楚小女孩的话,全神戒备看着周围跃跃欲试的人。
这些人不会善罢甘休,哪怕这是一个福利院,实际上已经是个浓缩的社会,他们在这里学会了社会的残酷规则,迅速长大,所以林池不得不这么做,他在保护这个小不点。
那个被抢了娃哈哈的孩子正握着一条桌腿慢慢逼近,眼神毒辣阴森,他身后站着好几个男孩同样目光不善地盯着自己。从某种程度来说,这些人就是社会毒瘤的预备役,在前期没有进行干预矫正得到好的教导,以后,他们什么都干得出来,杀|人放火,没有罪恶感。
养母家所在的那个村,很多人都成了小混子,那些小混子最开始大部分都是孩子王。染着各色的头发,好几个人挤在一辆鬼火上面,呜呜呜,招摇过市,后来那些人好多都不见了,听说是捧上了铁饭碗。
不过最多几年就出来了,铁饭碗的经历还会成为他们收小弟的资本,那些未成年的小弟会成为他们手里锋利的武器,没人敢惹他们。
“这个新来的,居然敢欺负我们小十斤,大家一起揍他,让他看看我们的厉害!”孩子王振臂一吆喝,其他孩子眼睛里都闪着兴奋的光,包围圈慢慢缩小,他们的眼神就像是盯着腐肉的鬣狗。
只是,人群叫嚷得厉害,真正站出来的人很少,毕竟,他们中大部分人,都被这个人抢过东西,他们都想看这人被虐的场景。现在角色发生颠倒,曾经的施暴者变成受害人,曾经的受害人成了看客,在这方小小社会里,拳头就是通往权力顶层宝座的钥匙。
他们习惯了以暴制暴,只在有更强大力量的人面前表现出乖巧的一面。
孩子王高估了自己的威信,也是,用拳头换来的威信也会被拳头砸走,作为过来人,林池知道的东西可比他多多了。很快,孩子王被林池骑在地上,左右手疯狂开扇,孩子王的脸肉眼可见地肿起来。围墙里的猎狗只需要为几根骨头打架,而狼却是在为生死搏杀,所以围墙里长大的猎犬怎么比得过野地长大的狼。
周围没有一个人帮忙,林池打累了,坐下休息,随意一瞥周围的人,那些围过来看热闹的人,以为自己要遭殃,立马化作鸟兽散。
就是这么现实,人和人相遇的第一印象很重要,第一面,只要留下一个刺头的印象,看热闹的人再来欺负你时,就会仔细掂量,是否值得。
不,有例外,就是那个抢不到东西的小女孩,在林池看来,时间会让她成长为一路货色。就算你进来是一匹干净的白布,在这里,每个人都可以随便来践踏几脚,白布很快就会变成抹布,和这里脏乱的底色融为一体。
想要活下去,要么失去本来的颜色,要么拳头够硬。
“看什么看,滚!”林池冲着看热闹不走的小不点扬扬拳头,哪曾想,小孩根本不怕。个子小小的她挤不进来,就蹲在地上,从腿的缝隙里挤进去,像条小狗一样对林池摇尾巴,一脸崇拜。
被黑白分明的眼睛盯着,林池突然不想打架了,觉得挺没意思,他注定不属于这里,他再也不会为了一个馒头和人打起来了。他从鼻青脸肿的孩子王身上爬起来,拍拍手准备离去。
就在此时——
林池突然觉得后背一阵发凉,流浪生活练就的堆危险的敏锐性让他下意识回头,那条被他扔开的桌腿在他眼前慢慢放大。
围观的人群发出幸灾乐祸的惊呼声。
林池浑身浑身僵硬,脑子里闪过那个雨夜,那个肥硕的男人似乎也是被这一根棍子活活打死的,满是红血丝的眼睛睁得老大,一直盯着他。
“大哥哥!”
林池被拉回现实,只见一个小小的身影从旁边蹿出来撞到孩子王身上,他的身形一歪,棍子从林池耳边擦过。
眼见偷袭不成,那人撞开围观的人墙,跑远了才用棍子指着林池颇有气势地大喊,“你等着,老子迟早收拾你,让你知道谁才是这里的老大!”
林池看着他,比出中指朝下,这是一个挑衅的手势,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人都知道它的含义。他又活动了一下手腕,孩子王见状,一溜烟跑了。
他一跑,周围围观的人立马散开,生怕殃及池鱼。
林池收回视线,继续看着小孩,“你也滚吧,你们老大都走了。”
“你叫什么名字?”小女孩像是听不懂他的话一样,还是蹲在那里。
“林池。”林池有些骄傲地说出这两个字,以前要是别人问他什么名字,他会很警惕,他没有名字,最讨厌别人问他名字,要是比他弱,林池可能还会把那人揍一顿。
但现在,他心中甜丝丝的,恨不得全天下所有人都知道,他叫林池,是哥给他取的名字,他现在是有名有姓的孩子了,不是野娃。
“林池,林池,我记住了,我叫十斤,你也要记住我。”小孩抱着自己的另一瓶娃哈哈走了,被那个去而复返的孩子王拖走的,在他看来,福利院的一只蚂蚁也是他的兵,绝对不允许这个外来者染指,哪怕平时很讨厌这些弱鸡,也不想给这个外来者。
林池对于孩子王眼中的仇视和小孩的笑通通视而不见,他看了一圈周围,隐秘的角落里,有好几双眼睛盯着他,或兴奋或激动或怨毒,现在还不能走,就算想走也走不掉,大白天不适合逃走。
太阳慢慢下沉,小女孩紧紧跟在林池身后,林池去哪他去哪,甚至连林池上厕所,她也要在门口蹲着,像甩不掉的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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