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梧桐树

叶冲从没对她说要她做他的女朋友,他们从没说明,两人都觉得这是不言自明的事,无需说的那么明白。她跟着他的那一堆朋友经常玩在一起,有常鑫、斐斐、张川、唐哲,大家戏称叶冲“二哥”,因为他岁数排行第二。后来的时候,她得知和他长得很像的那位港台优质偶像,粉丝们也称作“二哥”,钢琴弹得也极好,她就觉得这是尘缘,跟着喜爱起这位偶像来,爱屋及乌地,也喜欢听他的歌。张川和唐哲都很宠着斐斐,两人经常比着对斐斐好,其实,他们都喜欢斐斐也是大家心照不宣的事。

因为总是跟他们腻在一块,春景受了点冷落,有了些怨言,思菱便也邀请春景加入了她的新朋友圈。可是,这种加入并不总使其他人感到愉悦,斐斐就是第一个讨厌春景的,总说她是个矫揉造作之人,一起出去郊游,斐斐总会指使张川他们暗里冷落她。爬山时,斐斐自有张川和唐哲抢着献殷勤,即便思菱偶尔会抛下叶冲努力陪伴春景,可到了最后剩下还是唯有常鑫和春景。他俩多数时候关系别别扭扭,也许因为不熟稔,也许因为性格上不搭调,虽相安无事,却并不热络。因此,这个小团体总是风波不断,春景不停跟思菱抱怨,都没能好好解决,春景又不愿与思菱分开,以致每每依然只剩下常鑫和春景落单。

思菱坐在A大的图书馆里细读德里达所著的一本关于解构主义理论的书,身边的椅子被轻轻拉开,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被推倒她手边,她抬起头看,是项磊师兄。她笑笑,“好巧啊。”“是啊,来图书馆找毕业论文资料,就碰上你了,我们挺有缘”,他扬了扬手里的《数据库挖掘与分析》。她推回咖啡,抱歉道:“不好意思,我从来不喜欢咖啡。”

“是因为咖啡的苦吗?我加了糖和奶了。”他典型的理工男,总要刨根问底,提供解决方案。

思菱笑笑,轻轻摇了摇头。

见她不语,项磊拿起了那杯咖啡准备离开,“今天晚上 Movie Club有电影放,要不要去看,七点半?”

思菱想了想,点点头,看项磊师兄满足地离开。她盯着他离开的空位置看了一会儿,再次分心。那时候,那件事之后,常鑫经常会到欣中的图书馆找躲藏起来的她,且总是能够找到。那件事后,常鑫也会时常推着自行车跟在她后面;在教学楼的楼道里等着她……为什么?这些人、这些事都不肯放过她,总要在思绪的某个闪念又涌上来,扰乱一切?

她发现最近自己越来越容易分心了,合上书走出图书馆。

晚上的Movie Club放的是华语老片,大部分来欣赏的都是黑头发、黄皮肤的同胞,难得见到几个洋人,想必也是因为学习中文。项磊早早地就到了,笑笑示意思菱坐在身边的位子上,“柚子茶,我向室友借来泡的”,说着,他从座椅旁拿出一个银色的保温壶,打开搭扣,倒了一杯在杯盖里,顿时,水汽氤氲。思菱道谢接过,袅袅的水雾伴着一股清香飘出。

“知道你不喝咖啡,我想,女孩子都喜欢喝柚子茶吧。”

思菱点点头。

那是一部叫做《玻璃之城》的电影,其实,思菱老早就看过,那时,他们刚升上欣中的高中,大家就嚷嚷着周末要去叶冲家看片子,那时候,光碟机和家庭影院在国内刚刚兴起,而叶冲家恰巧就有当时很不错的一套影音设备,大家从音像社买了碟片,就一窝蜂去了叶冲家。她还记得那是她第一次去叶冲家,他家跟她家完全是两个样子,她住在自家老宅里,什么都是老旧的、古典的,可叶冲的家里却是一套新公寓,虽然和老宅想比,不算太大,全很是新潮气象,唯一带着一点老味儿的是客厅中央摆放着一台欧洲木制钢琴,上面的雕花繁复,让思菱摩挲了好一会儿才罢手。还有,那水晶楂糕的甜甜酸酸,像极了他们当时的心境。大人们都不在家,唯有叶冲的奶奶,那是位很慈祥的长辈,总挂着一张笑脸,头发有些花白,气色却很好,拿出各种零食招待他们,水晶楂糕便是她心心念念不曾忘记的其中之一。奶奶很疼爱叶冲,叶冲也十分尊重奶奶,他们有时像祖孙,有时就完全是朋友。不知是因着叶冲,还是因为思菱家庭教育的关系,奶奶很喜欢她,总是温柔地拍拍她的小脸,再会心地向叶冲点点头。

《Try to Remember》的音乐响起时,思菱回了神,有些人跟着哼唱:

try to remember the kind of September

when life was slow and oh so mellow

try to remember the kind of September

when grass was green and grain was yellow

try to remember the kind of September

when you were a tender and a callow fellow

try to remember and if you remember

then follow -follow, oh-oh

try to remember when life was so tender

that no one wept except the willow

try to remember the kind of September

when love was an ember about to billow

try to remember and if you remember

then follow-follow, oh-oh

deep in December it`s nice to remember

although you know the snow will follow

deep in December it`s nice to remember

the fire of September that made us mellow

deep in December our hearts should remember

and follow-follow, oh-oh

她和叶冲曾在这首歌里牵手,他的手温暖有力,可她的手却总是冰凉,冬天的时候,他会将她的手心疼地放在他自己手心呵气,试图让这双手回暖……

影片结束后,她为港生和韵文的爱情再一次折服,眼里含了些泪,却见身旁的项磊师兄耸耸肩,好似不以为然,“这个片子有些无趣,既然喜欢就应该坚定了,既然成家,就要爱自己的伴侣。”

思菱将眼泪咽了咽,问:“那你觉得爱情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呢?”

“两情相守,白头偕老,才是真正的情感。”

思菱闻言有些怅然,若有所思。这时,有人提议每个人都谈谈自己的初吻,气氛开始活跃起来,大家都十分踊跃。每个人的初吻都不一样,有的很糗,有的很搞笑,也有的很浪漫。她记忆挺深的是个来观影的洋人姑娘,长相英气,看着就是敢爱敢恨的模样,虽然她是用英文讲的,但思菱却可以体会到一种隽永:他是她的邻居,彼此喜欢,谁都没说,后来,男生搬家了,要去别的城市,女生在搬家的车后面,将男生拽住,亲吻了他。后来,男生在别的城市有了别的女孩,就无疾而终了。姑娘说的轻松简单,就像一股新鲜的清风般,风过,便了无痕迹,但被清风拂过的人,真的可以就此忘记吗?思菱不懂,有的感情就那么简单吗?那样满不在乎吗?那叶冲和自己呢,已经两两相忘于江湖了吗?

17岁的初夏,临近期末,放学后,她陪着他在篮球场上,看他挥汗如雨,动作潇洒娴熟,她只觉欢欣喜悦的不得了。忽然,大雨滂沱,篮球场上的人们很快就不见了,他拉着她狂奔,很快淋成了落汤鸡,思菱本想去音乐教室避雨,却被他一下拉进旁边的小教堂中。教堂已经废弃许久,外面看着破败不堪,里面却干干净净,他们知道,校工每天都会来里面打扫。坐在里面的木椅上,看着十字架上的耶稣,和着外面的雨声,他们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叶冲缓缓起身,走到思菱旁边,替她捋好额前湿透的头发,拉起她的双手。她起身跟着他走到教堂的柱子后面,外面雨声更大了,不远处的花窗上有水珠不断地沿着玻璃流下来,他的面颊凑了过来,她感受到他温热的呼吸,闻到他身上青草的味道,她慌得闭上了双眼,额上突然一热,他的唇印在上面,不知是太激动,还是因为额上热度的刺激,她微微颤栗,只听他说了句“别怕”,声音就消逝在他与她的唇间。只有轻轻地一下,却把所有热度刻进了她的心里,没有丝毫**,唯有纯洁的永恒。

见大家都望着自己,思菱才反应过来,原来轮到她讲了。她只说“17岁,初夏雨后,学校小教堂里”,然后就腼腆笑了。有人在吹口哨,有女生大叫“好浪漫”,她却望见项磊师兄眼里仿佛有一丝火光熄灭了,她十分不解,但也没多言。到项磊讲的时候,他别扭地摸了摸头发,“21岁,还没有初吻经验。”顿时,男生们开始起哄,纷纷表示不相信,却见他有一些尴尬,道,“真的,那时我们是很保守的好不好。”大家又是一阵哄笑。

思菱浅浅地也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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