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初遇

太玄幻了。

程时在心里回想这一年的经历,简单概括出这一句话。

一年前的他还会在这句话里加个补语。

太他妈玄幻了。

程时乐呵呵地跟余榆分享这个想法的时候,余榆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不,你不会。”

“你会说,真他妈操了蛋了。”

程时本想指责余榆,明明管着他不让他说脏话,结果自己说的可脏。

但余榆用他独特的声线以及平稳的语气说出这句话后,程时听呆了。他甚至还想再听一次。

“你你你,你再说一遍!”

“呵。真,他,妈,操,了,蛋,了。”

低沉的声音在程时耳畔响起,因着余榆突然靠近,温热的气息扑在他耳廓上,痒痒的,像有根长长的羽毛在挠着他的耳朵,直挠到了心底。

“嘶——难听死了,不许再说了,下次再听你说脏话我就揍你!”

余榆看了眼程时红透的耳朵,没有拆穿他。

反正他也不爱说脏话。

反正程时也打不过他。

哎,程时总是和他的名字不一样,一点也不诚实。

“行了祖宗,吹蜡烛吧。”

二人面前摆着一个六寸蛋糕,是程时非要庆祝他们遇见一周年特意订的。

余榆不是很想庆祝这一天,因为这天是程时被程家不由分说地送出来的第一天,而他们的初见也算不上愉快。

这还是余榆润色后的说法。

事实上,他俩当天差点就打进了警察局。

不是打电话的打,是拳打脚踢的打。

最后余榆还是没拗过程时,给他过了这么一个不伦不类的纪念日——那个充满少女心的草莓奶油蛋糕就可以说明一切。

“好甜!”

程时尝了一口草莓,发出舒服的喟叹。他穿着一身宽松家居服,难得安静地吃着蛋糕,吃下奶油时还不自觉地挑起嘴角,给人一种他很乖巧的感觉。

在余榆眼里,这种乖巧用安心舒适来形容更为合适。他一直觉得程时像只小猫,敏感,容易炸毛,也容易顺毛。

如果用顺毛小猫来形容现在的程时,那么余榆第一天见到的他毫无疑问是一只在努力顺毛的炸毛小猫。

余榆清楚地记得,那天下着倾盆大雨。

他工作一天并不顺心,下班回家时,被**的程时吓了一跳。

程时穿的黑色T恤紧紧贴在他身上,勾勒出清瘦的身形。他的头发全都软趴趴地盖在头顶,额前的发尾直垂到眉下,盖住了眼睛。雨水一股一股顺着程时每一绺头发流下,又沿着他的脸滑落。程时的睫毛很长,甚至有水聚在上面,再一股脑地结伴离开。

但程时好似对自己淋雨一事毫无知觉,他就那样呆呆地站在路沿,傻愣愣地盯着余榆隔壁大门,像个雕像一样一动不动。

余榆不记得隔壁有没有人住,第一时间以为这个阴郁少年在模仿青春疼痛文学的男主,企图通过在女主角家门口淋暴雨来表现深情,并以此举动挽回女主角的心。

余榆用一个词来给这个湿透的陌生人下定义:有病。

但他是个文明人,不随便骂人。因此他并没有出言讽刺,只是在走到程时身后时默默翻了个白眼。

程时忽然转身拉了余榆一下。

“你干嘛?”

余榆被突如其来的动作和声音吓了一跳,“我回家啊!我家在前面!”

程时扯着沙哑的嗓子大喊:“我不是说这个!我问你,你是不是也看不起我?”

余榆一头雾水。

拜托,他只是正常走路回家,都没有跟眼前的人交流,却被问了这么一个莫名其妙的问题。

他尊重对方的思想,但不理解,于是给这个人下了第二个定义:有病。

余榆不管他,挣开程时的手径直回家。

太晦气了,今天诸事不顺。

他心里这么想着。

门外的程时也是这个想法。

太晦气了,今天一睁眼被告知他不是程家的亲生儿子,下午就被司机打包送到了这里,别说行李,大雨天连把伞都没给他。

哦,如果草丛里那个比他支付宝余额还要干净的黑色行李箱算行李的话,他还是有一件行李的。

更晦气的是,在他努力理解自己被全家人包括佣人看不起并抛弃时,还极有可能被陌生人白了一眼。

是,程时承认,他是比不上程家亲儿子有商业头脑,肚子里是比不上亲儿子有墨水,天天把脏话挂在嘴边常常打架是比不上亲儿子文明有礼。但亲儿子一句“我不想看见他”,大家就毫不犹豫地抛弃了他,停了他的卡,要回了他的股份,销毁了他除了眼前小平房外的一切东西,他都想问一句:在程家这些年的美好时光算什么?算海苔吗!

想到这儿,程时知道自己已经接受了现实,随意抹了一把脸上的水,去捡被他踹进草丛的行李箱——毕竟是程家给的,能卖个好价钱,支撑他度过未来一段找不到工作的时光。

“啧。”

行李箱表面已经粘上了一层泥巴,不用想也知道,箱子里大概也被泡透了。

程时有点后悔没有在进门以后再开始思考问题。

“现在好了吧程哥,你唯一能快速搞到钱的路子也让你折腾没了。”

他一边碎碎念,一边拎着箱子进门。

“没关系的,起码程哥你有个地方住。而且你今天吃过两顿饭,一时半会儿也不用担心吃饭的问题。”

肚子不合事宜地叫了起来。

程时叹了口气。

“天将降大任于你了程哥,因为他要饿你体肤了。”

小平房的隔音效果并不好,余榆和程时的房子只有一墙之隔,院子里的墙头甚至只是隐隐盖过程时的头。

因此,程时的碎碎念一字不落地被余雨鱼听了去。

放在平时,余榆心情好的时候,他或许会觉得这个新邻居有点意思,但那时,余榆只觉得他有病,大大的有病。

等余榆抓到翻墙来吃了他的晚饭,还留下一个湿乎乎的行李箱当报酬的人的时候,他觉得程时简直有病到了不可理喻。

“你为什么要翻墙过来?”

“你为什么私闯民宅?”

“你为什么要趁我去拿电脑的时候没礼貌地吃完了我的饭?”

“你为什么给我一个破烂行李箱当我晚饭的报酬?”

“你又凭什么觉得,我会答应你,容忍你这么没有礼貌的行为?”

一连串的问题砸向程时。

“我……”

他回答不上来。

他怎么回答?说淋雨淋得脑子进水了?说脑子里有水所以不清醒?然后闻到了饭香实在饿的不行就拎着行李箱翻了墙?

这种说辞连程时自己都说服不了。

“怎么不说话?淋雨淋的脑子进水了傻了?”

新的问题又抛给程时。

“是的。”

余榆有一瞬间怀疑自己听错了。

看着眼前人点头,他才意识到程时是真的在承认脑子进水了。

余榆体会到当霸总的感觉,他气笑了。

而更让他怒火焚心的来了——

“你放心,我没有白吃你的饭的。我这个行李箱可贵的,虽然战损,但是它一折卖出去,也应该是够了你的饭钱的。”

程时没说的是,他觉得这个破箱子甚至可以买下余榆做的一个月的饭。

“你再说一遍?”

程时张了张嘴,忽然意识到,问题关键不在饭钱,在他私闯民宅偷吃饭菜。

真是操了蛋了,他怎么能做出这么离谱的事?难道脑子真的淋雨淋坏了?

程时心里嘀咕,今天真是操了蛋了。

“你这人——你怎么还能骂脏话?”

程时反应过来,他一不小心嘀咕出声了。

余榆气的话都说不利索。

“你你你,你再说一遍!”

“啧,真,是,操,了,蛋,了。”听清楚了吗?

本就烦躁的程小爷一时没控制住,从了余榆的“愿”,但话出口才反应过来,自己才是过错方,匆忙将后半句话咽回肚子里。

但为时已晚。

另一个心情不好的人一拳揍在程时脸上,“你翻墙,你偷吃,你骂人,你还有理?”

同样心情不好的人挨了四五拳后爬起反击。

二人从屋檐下的走廊打到院子里,雨水混着血水浸湿了他们的衣服。

一边打,一边嘴里还骂着对方——

“你能不能有点礼貌敲个门问一下?你长这么大没人教过你教养怎么写是吗?”

“我说了我赔你箱子了!”

“谁稀罕要你那破箱子!你还说你不清醒!谁不清醒能翻过比他还高一点的墙?”

“我那不是破箱子!你胡说,我他妈明明跟那墙一样高!”

……

好吧,事实上,理亏的程时只能嘴硬狡辩,而“对骂”,是程时算上自己说的脏话后对此次事件美化的形容。

后来,第一场斗殴以余榆放弃说理,拉住程时,决定报警解决问题的结局收尾。

至于“差点”进警察局,余榆表示,冷静过后,他才发现程时的身体滚烫,估计已经烧了不短的时间。怕他晕在警局自己没处说理,这才作罢,停下要拉着程时去警察局的动作。

他当时怎么说的来着?

“喂,你发烧了你自己不知道?”

“啊?”

“我说,你发烧了,可能有四十度。”

“啊?”

“你不觉得难受吗?”

“啊?”

……

据当事人余榆可靠回忆,程时那时候已经烧糊涂了。

后来程时有反驳,说自己是被余榆打晕了,决不承认是小小发烧带走了他的智商。

余榆明显心情很好。

“你不吃蛋糕,傻乐什么呢?”

余榆解锁装备:程时丢来的一个靠枕

“没什么。就是忽然明白,今天确实值得好好庆祝。”

于是,余榆解锁装备:程时丢来的两个靠枕

“三鱼哥你真的莫名其妙!想你也没听见我刚刚说什么。”

“我说,家里换大房子了有点空,要不我们养只猫吧?你喜欢我也喜欢。”

“好啊。”

“那明天一起去挑一只带回家。”

“好啊。”

“你怎么光说好啊?”

余榆不回答,在程时头上搓了两把——太顺的毛容易让他想起那个可怜的身影。

程时也不恼,揉着肚子,任余榆在他头上作乱。

“要先挑一家猫舍。”

“然后还要买猫粮,买猫砂,买食盆水盆猫砂盆……”

……

程时说一句,余榆便点一下头,和他一起畅想有猫的生活。

余榆喜欢猫。

余榆喜欢程时。

程时也是。

余榆和程时一起瘫在沙发上。

小王走过去,“都说两句,跟大家打个招呼。”

余榆懒懒开口:“我妈有点懒,码字挺慢,大家看的时候别着急。”

程时挠挠头,“我妈文笔一般,大家凑合看吧。”

小王气的把平板砸过去,“别揭我老底!”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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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初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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