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知人知面不知心

李红英并没有在意客人的言语,她住在郭城的鸟巷,在盛京城的西南角,逢春楼在内城,从逢春楼到鸟巷便是驿驴搭配跑路也得花费近半个时辰,更不要提走过去了。

她得早点干完活,在宵禁前赶回去。

……

第二天午时,御街如往常般热闹非凡。

李红英如约到达小巷,她带了两壶琥珀酒,其中一瓶她原本打算自己留着传给后代,听说这酒是年份越久越值钱,她没什么值钱东西可以留给后代,唯有这壶琥珀酒,但是昨日发生意外,她只顺到了一壶,酒可以再顺,对于做这行的来说诚信是最重要的,无奈下她拿出了这壶,只希望明年也有哪个冤大头花重金给春英过生日,到时候她再顺壶留给后代。

李红英东张西望,确定附近没有熟人后便走进小巷,她一怔,小巷中站着的不是李老头,反而是一个身着墨绿色翻领袍的年轻男子。李红英顿感不妙,难道此事被人发现了,不好,得快跑。

年轻男子也察觉到自己不该贸然站在阳光下,吓到了这位姑娘,连忙喊住:

“家父李丙。”

李老头的儿子?

李老头的确说过他有个儿子,不过这么多年来她从没见过,搞不好这是个骗子。

李红英心有疑虑,决定先试探下。

“你来这做什么。”

“买琥珀酒。”

“这酒多少钱。”

“三两一壶。”

看来的确是李老头的人,李红英悬着的心稍微放下了。

“一共两壶琥珀酒,你先让我看看你带了六两银子没。“

李乐康皱了皱眉头,没想到此女疑心这么重,不过也是,不慎重的话怎么在这行混。

他从衣袖中摸出六两银子,李红英见状也从袖中掏出两壶琥珀酒。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李红英接过银子,看向这个男子,长得挺清秀的,一点也不像李老头。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今天怎么是你来。”赚了六两银子,她语气也欢快了不少。

“在下李乐康,家父准备离开晋国,最近在忙搬家一事,抽不了身,以后也不用找我们了。”

李老头是一位很好的买家,不压价不欺负人,她刚入行时还给过她不少建议。她以前是卖烧饼的,花钱买逢春楼的工作也是他告诉自己的。李红英心中虽然伤感,但是也不能阻止别人的发展。

她朝李乐康鞠躬,说道:

“那在下李红英祝你们一路顺风,有缘再见。”

人走后,李乐康看着手中的酒端详起来,这壶身也没什么特殊的啊,一壶酒而已怎么会这么贵,看来这逢春楼还真是富得流油。

因为昨日的事,逢春楼今日空闲了许多,她也有空可以去药铺看看。

普济堂的小厮平槐身着白衣,正在整理草药,他听见有人叫他,也没回头。

“都说了不要叫我小槐,李红英。”

李红英走到平槐身旁,收起笑脸。

“我娘的病情好像加重了,杜大夫最近有没有空,帮我约个时间。”

平槐离开中药柜,随即来到桌子上称了称药,“最近天气转凉,生病的很多,老师没空”

即便相处了三年,平槐还是这个冷样子,李红英知道撒娇对平槐没用,她灵光一闪,来到平槐的对面,低声说到:

“那你能不能代替杜大夫看病,我可以按杜大夫的标准付钱。”

平槐埋头工作,表情冷淡,“我就是个抓药的。”

李红英展露笑颜:“这么会呢,小槐在普济堂数年,会认百草,克量更是一抓就准,我相信小槐,帮我这一次忙吧。”

其实李红英从李老头的口中听说平槐会治病,但是平槐好像不喜欢别人知道,碰巧杜大夫最近忙,李红英打算试一试,平槐虽没有大夫这个头衔,但是在医馆多年,从小跟着杜大夫,总比自己这个大字不识的人强。

平槐的眼睛微睁很快又恢复平静,他抬起脸,露出一张素净白皙的脸,说道:“师父曾经说后山北面有一种蘑菇名叫玄菇,通体黑色,晒干后可以入药,如果找到说不定可以治好你娘的顽疾。”

李红英大喜,整个人都很激动,“真的吗,怎么以前不告诉我,我娘都卧病多少年了。”

“因为不好找啊,这种蘑菇娇贵的很。”

她就知道小槐没那么无情,李红英开心地笑了笑,盯着平槐说道:“小槐,其实你长得挺好看的,怎么没有姑娘家追求你。”她顿了顿好像想到了什么,又说:“若我到了二十岁还没嫁人,要不我们凑一块试试。”

平槐的耳朵微红,粗人就是粗人,一个姑娘家居然大白天的对成年男人说这种话,“李红英,你注意点。“

李红英看到平槐微微泛红的耳朵,内心窃喜,她就喜欢调戏一本正经的平槐了。

“嘿嘿,走啦,我该去逢春楼了。“

平槐低头继续工作,耳朵的红也降了下去,其实那个玄菇他也只是听说的,甚至都没见过。

普济堂离京兆府很近,李红英去逢春楼时会路过京兆府,今天京兆府门前的榜围了很多人,她也凑过去瞧瞧,看有什么通缉犯,能不能像那个乞丐一样幸运的碰上一个。

李红英个子矮,硬是凭着蛮力挤了进去,也不在乎旁人的责备。榜上就一个告示——陈恨生,男,不明户籍,屠杀户部张尚书全家,对此供认不讳,此人凶残行为恶劣,于三日后在菜市街斩首示众,整张纸上甚至没有一个画像。

四周的人都在议论这陈恨生是个怎么样的人,能在王城杀了朝廷命官一家,张尚书虽然无能没什么突出贡献,但是从政数十载倒也没犯什么大事,这个叫陈恨生的人实在是该死,还取这么个厌世的名字,肯定是个穷凶极恶,恶贯满盈的人。

李红英没有在意旁人的聊天,她的关注点在“不明户籍”四个字里。

不明户籍,这说明什么,他是外地人,在京城无依无靠,万人避之,就算被人欺负了也没关系,反正他三天后就要死了。

思此,李红英心里像是炸开了烟花,她要发财了,这苦日子终于要到头了,她再也不用去逢春楼,再也不用忍气吞声,也不需要每天徒步几个时辰了。

她开开心心地跑去逢春楼,空气都变得香甜起来。

厨房的院子此时没什么人,小桃正在厨房的台阶下休息,她看见李红英蹦蹦跳跳的跑过来,直觉告诉她没什么好事,果然李红英一把抓住小桃的手,嘴咧得很大:“小桃,我要发财了,到时候我们一起去玩遍晋国,吃遍天下,再也不用受别人的气。”

李红英虽然贪财但是人不坏,虽然盛京安稳,但是天下并不太平,尤其是最近张尚书家的事,她总感觉李红英这次开心得很奇怪。

她捂住李红英的嘴,眼睛朝四周转了一圈,示意她小心说话,隔墙有耳。

李红英乖乖安静下来,坐在小桃身旁。她和小桃是最好的朋友,她很想把这件事告诉她,但是小桃为人谨慎胆小,她不想她过于担心,她决定先将计划藏下来,等钱到手了再告诉她。

她们两静静得坐在台阶上,厨房的院子有一颗玉兰树,现在早已花谢,这花开的时候白色的花瓣一层包裹一层,花蕊是黄色的,一颗花足足有脸那么大,就像白莲生在了树上。

若说春英是莲花,陈恨生就是玉兰。

李红英看着这棵玉兰树,玉兰花般美丽的人为什么会杀人,李红英所在的鸟巷龙蛇混杂,不,准确的说没什么龙,那里的人更像是杀人犯,像陈恨生这样面目娇好的人倒像世家的贵公子,虽然行为有点不像。

算了,不管这些了,知人知面不知心,说不准他就是个衣冠禽兽,同情他做什么。还不如想想两个月后的十八岁生日这么过。她好久没认真过生日了,她要吃五香园的五香糕、桂花糕、绿茶酥、云片糕,万国楼的长寿面、熏鸭、叫花鸡,她还要买时下最美的布料,带小桃一起去湖心亭泛舟,再请私塾先生上课,她的子辈也不再需要劳苦一辈子。

若是...母亲的病也好了,那就更好了。

想到母亲,李红英的表情凝重了些,母亲卧病七载,一直没什么好转,平槐说玄菇的时候她没报很大的希望,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希望有点改善,起码不让母亲那么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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