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十四章

何斯屿楞然直身,眼眸低垂,“你们怎么在这?”

闻烁带着乐队来洱楠踏春,正聊着天,发现有个身影很像何斯屿,就走近了看,没想到还真是。

他上下打量一身臭味的何斯屿,咬着牙尽量不让自己笑出来。

何斯屿顺着他的视线也低头看,不知何时老母鸡在他的衣角留下了灰色的鸡屎,胸口上还有几片羽毛,他黑着脸抖了抖就听到有人嘲笑道:“这不是天才贝斯手,我们的老队长何斯屿吗?怎么不好好待在美国,跑到这小地方跟老母鸡打架啊?”

何斯屿看过去,他记得这个人,乐队刚成立的时候有很多的备选选手,吉他手就有四五个,为了得到上台的机会,这个留着狼尾的男生可做了不少阿谀奉承的事,天天巴结闻烁,还给隐藏家世的何斯屿使不少绊子。

后来,论坛人气票最高的何斯屿成了队长,狼尾还会气愤地找到何斯屿,替闻烁打抱不平,如果不是闻烁出面,如果何斯屿不顾及多年的兄弟情,不给这个面子,他早就被赶出乐队了,甚至会被退学。

何斯屿眸中一抹黑色暗涌,心想如果这人知道自己崇拜的学校董事之子闻烁只是在借用他的身份骗人,会不会还这么舔。

闻烁上前,递给何斯屿一张黑色金边帕,“既然回国了,就继续回乐队燃烧你的贝斯魂吧。我们随时欢迎你,何队长。”

话音一落,因倾斜的路面而低人一等的贝斯手小寸头,眼神一滞。

只是一瞬,何斯屿还是捕捉到了他的害怕和微微的不甘,毕竟他的能力远不及何斯屿一根手指头,如果何斯屿回来,闻烁不会百分百选他。

何斯屿轻蔑一笑,“在乐器上面撒一把米,这鸡弹得都比你们好,求我回去,你们有那个本事吗?”

其他人顿时语塞,到底有谁在求他?

“你真的要放弃音乐了?”闻烁嘴角一抽,“那年的意外对你的影响就这么大吗?大到让你下定决心辜负多年的鸟巢梦?”

何斯屿厉声打断他,“别跟我提当年,对你们没有好处!”

话音一落,闻烁的背脊突然笔直,伸在口袋里的拳头收紧了些,他目不转睛地盯着何斯屿的双眸看,恨不得能有读心术,解读他的话中之意,想知道他是不是知道了什么。

狼尾和当年一样无条件地站在闻烁这一边,“当年就是个意外,谁也料不到那一排灯会掉下来,也不会有人能算出来你那天站在了主唱的位置。”

闻烁跟着说:“斯屿,不管你怎么想,那次都只是个意外,我也是在你退出乐队后才担负起队长的重任。”

说完,他用着同情的表情瞥了眼何斯屿的后脑,甚至还伸手要去触摸。“辛亏你只是受了皮外伤,但既然只是皮外伤,你为什么非要退出乐队不可呢?”

何斯屿猛地偏过头,诡秘地拧眉,莫非他知道了他耳朵受伤的事?

片刻的沉默后,他低低一笑,“总是做立于鸡群的鹤会很累的,只可惜你这辈子都体会不到。”

“因为你太普通了。”

话一说完,他便拔腿潇洒地展翅飞去,不用看就知道此刻的某人脸色有多难看。

这个“普通”包含很多,论出生,闻烁出生在农村,多年来一直跟母亲相依为命,如果没有何斯屿一家的资助,他根本没机会碰音乐,甚至连想都不敢想;论样貌,他站在何斯屿身边只能起一个衬托作用;在天赋和能力上,他输的更惨,如果何斯屿的天赋是一颗星辰,那他只能算是一粒灰尘,虽然放在宇宙中都十分渺小,但不是一个层次。

普通的他在算计人这方面,连做法也是漏洞百出,他好奇的是为什么何斯屿不戳破呢?

狼尾对着何斯屿离去的背影骂骂咧咧,觉得不解气,还愤怒地把气撒在无辜的母鸡身上。

“别把它踢死了?”闻烁回过神,低声说道,“一会儿还得给人家送回去。”

寸头总算是松了口气,他有些不解,“一只鸡而已,他都骂我们是鸡了,干嘛还要给他送回去。”

闻烁扬起嘴角,“你难道不想知道你们的老队长住在什么地方吗?”

*

今天的花售罄的很早,关店之后姜早还领了些新招的工人去花圃摘花,结束所有工作已经是傍晚五点,在木屋休息的她突然想起一件事——要给梅阿婆炖老母鸡。

出发去小洋楼之前,她先去了一趟商业街,京音说那最近开了一家鸭货店,味道完胜其他家,她决定带点回去吃吃。

“来点什么?”客人爆满,老板急冲冲地问了一句。

“鸭头、卤鸡腿、五花肉、鸭脖、鸡翅尖各来两斤,要麻辣的。”梅阿婆的口味与她的出奇的一致,她就按着自己的口味买。

“好的,稍等。”

姜早不经意偏过头,看见四男一女站在路灯下,几个男生手里都夹着没有点燃的烟,估计是因为女生不喜欢烟味。

倒有些绅士,姜早想着,视线冷不丁下移,看到了躺在地上瑟瑟发抖的老母鸡,和那有标志性的红绳。

老母鸡怎么在这,何斯屿又去哪了?

“您好,您的打包好了。”

老板的话将她的视线拉回来,放在那排卤味上,“老板,剩下的都各来一点吧。”

也不知道他喜欢哪种。

“好嘞。”老板爽朗一笑,不到两分钟就递出一个袋子。

“谢谢。”她接过。

离开时,姜早路过那群人,听见他们正在苦恼怎么处置这只鸡,一只鸡能怎么处置,当然是割喉放血然后一半放进砂锅熬成汤,另一半爆炒了,光是想想就会流口水。

“你不是说见到何斯屿了吗,他人呢?”兰芷问向闻烁。

“我们真的见到他了。”闻烁苦恼地挠挠头,“我也是没想到这个破地方居然没一个人认识他,打听一圈也没打听到。”

听到何斯屿的名字,姜早停下脚步,她指着老母鸡问道:“你们是在找提着这只鸡的何斯屿吗?”

闻烁闻声扭过头,“你认识他?”

“认识。”姜早轻微点头,感知到突如其来的打量目光后,极速捕捉过去,被撞破的兰芷立马低下头。

“你们沿着这条街一直走,然后在第二个分叉口向左拐,那有一家花店,晚上八点之后他都会呆在那。”

说完,姜早又看了一眼出神的兰芷,温紫苑经常带她出席大大小小的宴会,再加上大四那年的求生之旅,她已经学会透过表情和小动作揣测别人的心理。

这姑娘在听到她说她认识何斯屿时,眼里透出隐隐的敌意。

看来她跟何斯屿很熟悉。

兰芷也注意到了姜早的目光,笑着迎上去,“你说那么多我们也记不住,能不能麻烦你送我们过去一趟。”

姜早抬了抬手中的东西,“我得回去做饭,抱歉。”

“一会儿可以让斯屿请我们吃,顺便让他介绍我们认识。”兰芷毫不掩饰自己的急迫与激动。

一旁的闻烁有点烦躁了,明明是他自己想让兰芷看一看何斯屿颓废的样子,可当真的要上战场了,他就变得有些胆怯,害怕谈了两年的女友还对白月光念念不忘。

“我们自己去找吧,找不到也没关系,反正我们还要在这玩一段时间,总会碰到的。”他温声劝说,可兰芷还是执意让姜早引路。

姜早给梅阿婆打了个电话,确定何斯屿提前营业之后才答应几人的要求。

*

傍晚六点是一天之中最寂寞的点钟,在外游玩的旅客纷纷找饭店吃饭或者回到旅店休息,各个摊贩也收摊回家准备吃晚饭,等七点一到才重新出来做生意。

在这个寂寞的时间段,没有客人的【洱楠不眠夜】成为整个街道最最寂寥的店铺,随风而舞的桃花想逆风冲进屋内,想与昏红灯下独自饮酒的男人作伴。

可惜再美好的风花雪月也拯救不了断了双翼的大雁。

姜早带着众人走到酒吧时已经接近八点,最漠寥的黑森林已然成了热闹的中心。

她穿梭人群向何斯屿常呆的角落走去,闻烁几人边跟在她身后边往四周看,很快他们就找到了瘫在沙发上的何斯屿。

兰芷见到瘦了不少的,已然没了少年特有的桀骜之气的少年人,瞬间湿了眼眶,声音都有些哽咽,“斯屿……”

他们的关系果然不一般,姜早看了看何斯屿又看兰芷,打量的视线最后落在了闻烁的身上。

哟呵,还是三角关系呢。

只要是待在酒吧,何斯屿都会把助听器摘下来,他根本听不到有人在喊他,周围又都是人,他也不知道突然围上来的几个人是来找他的。

狼尾低声吐槽:“混成这样,也不知道他在装什么逼”

闻烁一看到兰芷当着他这个正宫的面对白月光暗送秋波,整个人就十分的不爽,他抢过姜早手中的老母鸡就朝何斯屿扔过去。

“还给你。”

“你干嘛!”姜早脱口而出地质问,但是来不及了。

“草!”

何斯屿几乎是直接弹跳起来的,因为没有带助听器,所以说话时控制不住音量,引来了周围的目光,“谁他妈有病带只鸡进来!”

说完,他目光恶狠狠地扫向一侧,见到闻烁几人的那一刻,瞬间起了杀心,他下颚绷紧呼吸变得急促,半响后,目光落在姜早脸上。

她正目瞪口呆地看着那几个人。

乐队那几个人见他出丑,心里别提有多痛快,闻烁甚至得逞地扯了扯嘴角,就连兰芷的表情也是过度有趣,好像见面前的急切、担心还有见面时的喜悦都是为了见到这一刻而装出来的。

人心哪那么容易猜对,姜早有些感慨,回过神来时冷不丁对上何斯屿充满寒意的双眸,逐渐泛有血丝的眼底和先猛然震颤到最后的静如冷冬下的湖面的瞳仁告诉她。

她做错事了。

《他的雁,她的山》求个收藏呀,偶正在准备存稿惹~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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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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