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草长莺飞,万物都在日渐和暖的阳光里苏醒,本应定在三月九的春猎,因皇帝身体有恙而推迟,如今身体刚愈,皇帝便迫不急待地想要出宫。
“四月九的春猎,三公子要带我去?”宁镜惊讶地看着萧玥。
前世,他的身份是东宫的客卿,太子有招贤纳才之心,辟了专门的招贤院,但是,即使他得太子宠信,多数时候也是在院中而不能随意走动,更不用说面见皇帝。
萧玥双手抱在胸前,阳光下少年的轮廓棱角越发分明起来:“对啊,你不愿意?”
宁镜闻言一笑:“这等场合,我自然是愿意的,只要三公子不嫌我丢脸就好。”
大渊春猎是在永安城外的皇家围场,本应定在三月,经过一个冬季,万物复苏,沉重了一个寒冬的动物们也开始出来觅食,此时便是狩猎的最好时机,只是今年皇帝身体抱恙,便推迟到了四月,四月猎鹿,倒也是好时候。
万乘出黄道,千旗扬彩虹。
天子仪仗,王公贵族随驾而行,浩浩荡荡的五千人于四月六日出永安,皇帝出行不比行军,路上以舒适稳妥为主,到达围场需行三日,四月八日晚到达武功山,四月九日辰时开猎。此次出行皇后镇守宫中,奚贵妃随行,四位皇子皆在随驾的行列,萧国公依旧称病不出,由萧三公子萧玥随行。
宁镜坐在马车中,撩开窗帘往外看去,正看到萧玥骑着马跟在马车边。
他一身红衣骑装,身上负着轻甲,一双黑色的护腕将袖口扎紧,更显得少年身型修长。一手抓着缰绳,一手拿着马鞭,看似随意,但那马儿在他手里,却是听话得半步都没有多往前踏。
“三公子怎么没去前头?”宁镜问。
众人都围在皇帝的车驾边上,瞅准着机会在皇帝面前多露面,献殷勤,以萧玥的身份,是可以随圣驾而行的。
萧玥手里玩着马鞭,漫不经心地道:“前面四位皇子随驾,爷不去凑这个热闹。”
宁镜朝前头望去,萧玥身份尊贵,能行于他前的车驾只有皇子与皇帝,其余大臣皆在其后,但仅仅是如此,前头的人他一眼望去依然有种望不到头的感觉,更不论后面还有多少人。
随驾事大,每一人都要严格报于内廷司,所以此次出来,连方舟都没有带,而黄金和白银自然也是跟着萧玥骑马,只有他一人坐在车内。
“三公子箭术卓绝,年年春猎都能得头筹。”宁镜笑看着萧玥:“此次跟着三公子出来,是有口福了。”
萧玥看着窗口那张玉般的小脸,歪头一笑:“放心,宁公子身虚体弱,爷会护着你的。”
武功山历来都是皇家猎场,新年后开朝,便已经开始为天子出行,春猎做准备,修缮行宫,驱猛兽,清点围场内猎物,众人第三日下午到了武功山,便立刻开安营扎寨,为第二日的开猎做准备。
宁镜的帐篷就安在萧玥旁边,他做为萧玥的随侍,本应该是和黄金白银住同一间帐篷的,但萧玥给他单独准备了一个帐篷,做客卿之待。
安顿好之后,宁镜出了帐,正看到守备四下换防,井然有序。
第二日一早,号角之声便吹响每个角落,四位皇子负甲而出,身骑俊马,自两边护卫而开。
皇帝宣珩共有四子,太子宣煊,年二十二,清贵高雅;二皇子,桓王宣离,年二十,文质彬彬;四皇子,雍王宣赫,年十八,傲世轻物;五皇子,齐王宣景,年十六,也是品貌非凡。
宣煊和宣赫在前,宣离和宣景在后,皆是身负轻甲,俊逸非凡。
而萧玥的马,竟然是直接跟在皇子身后,一身红衣,身负着黑色轻甲,一手缚缰,一手执弓,身姿挺立,于众皇子中,不逊分毫。
皇帝宣珩一身金色盔甲,跨下骑着汗血宝马自四位皇身后踱步而出,众人面见圣颜,皆高呼万岁,宣珩对此情景甚为满意,行至众人之前,伸手挽弓,一箭出。
辰时,开猎。
随着一阵欢呼之声,众人皆跟着皇帝身后策马而出,冲向围场之中。
宁镜站在众人之后,听着马蹄声震天而动,萧玥的红衣身影便快速地消失在围场丛林之中。他转身看了看跟在他身边的黄金:“真对不住,要你留在这里。”
黄金的目光收了回来,耸耸肩:“其实也还好,每年都是猎这些东西,爷猎回来的,也足够我们吃了。”
本是萧玥是要带黄金去,留白银的,但是白银死活要跟去,萧玥便没法,只好留了黄金。
随着马蹄声渐渐消失,宁镜环顾了一下周围,留下的都是众臣家眷和侍从,待狩猎的队伍走了,也都渐渐转身准备回营帐去了。他的目光看向远处女眷的扎营之地,隐约瞧见一个着明艳宫装的女子在众人的拥护之下朝远处走去。
当今大渊最尊贵的女人是皇后张氏,但最受宠的,乃是这位商贾出身的奚贵妃。
她入宫二十二年,为皇帝育有两子,如今也已近四十,但无论后宫多少佳丽,新人旧人,都无法撼动她的地位。
这时,一群身着广袖宽袍的公子一行四五人,正朝着这边走来,身后跟着十数位侍从,有人拿着书,有人拿着琴,状似风流,却与这围场旌旗烈烈的氛围有些格格不入。
那些人走到这边,见到黄金,一人开口便道:“黄金,我等还如往常一样,记得那鹿肉不要烤得太柴,否则失了鲜味便浪费了。”
黄金偷偷翻了个白眼,才回过头去点头示意了一下。
那几人见了黄金的态度,回过头去讨论起来,还不时拿眼瞟过来,应该是在说他无礼,黄金也懒得理会,就当作未看见。
宁镜瞧着他们的衣裳,大概就知道身份了。
来参加春猎的自有真正想猎猎物的,当然也有人来这里猎些别的东西的。当今皇帝因为自己并不擅武,所以对文臣更看重些,这也导致朝中有重文轻武的风气,每年春猎时只会在开猎做做样子,后面几乎是不会再进围场了,而这些世家子弟受家族荫庇,又吃不了习武的苦,自然是紧随上意,多以诗书风流为傲。
春猎这种直接能面见皇帝展现自己才华的机会又怎么会错过呢?
他们不进猎场,自然有些鲁莽武夫替他们猎猎物,于是乎,皇帝便许了他们来与萧玥一同享用。
“一箭不出,还挑三拣四。”黄金嘀咕了两句,也没避开宁镜。
宁镜看他的样子笑了笑,却没出声。
午时,众人归,一如往常,萧玥依然是头筹,得赏一良弓。
四月猎鹿,萧玥猎得两头,一头献给皇帝,一头留以自食。
这边架鹿火起,白银兴奋地往鹿身上撒着盐巴,闻着肉香四溢,口水都要留出来了:“爷猎到的鹿顶好,可惜最肥的那头献给皇上了,但这头也很好,看看这养了一冬的膘,真是……”
黄金正拿着匕首切割鹿身,让火候能更好的渗透:“哪次爷的猎物不是最好的,差点的爷都不屑要,上次我跟着爷去的时候,遇见一头母鹿,要不是爷怜惜那小鹿还没断奶,猎杀了那母鹿,说不定还能抱只活的小鹿回来养着。”
白银得意道:“那你别说,今日爷还立了大功呢,要不是爷那一箭,太子准会被那只狼王伤到,说也奇怪了,这猎场里怎么会有狼呢?上林苑监那帮人干什么吃的。”
宁镜坐在那里看着他们烤肉,听到这话,看向那边一言不发的萧玥。
萧玥撇撇嘴:“赶巧在我面前,我能不杀?”
宁镜垂眸若有所思,再抬眼时笑道:“挺好,正好做张狼皮袄子,想必极衬三公子。”
这边说着话呢,忽地一阵突兀的琴声响了起来,几人看过去,那边本来在吟诗作赋的几个公子此时弹起了琴来,见他们看过去,一人笑道:“打扰萧三公子了,生火起灶,洗菜割肉这些我等确实没有涉猎,只能为萧三公子谈些曲调来助助兴。”
另一人作势邀请道:“君子远庖厨,不如萧三公子也与我们一起?”
黄金和白银闻言撇开头,白眼都要翻到天上去了。
萧玥双手抱在胸前,他对琴技一窍不通,这是整个永安都知道事,这些人每次就拿这几个理由来来去去的阴阳怪气,真的不累吗?
以前的时候他还要争辩几分,打上一架,但他揍他们一顿,最后都是父亲出面再揍他一顿。如此循环,他都累。
“爷喜欢听琴?”
三双眼睛同时看向了宁镜。
宁镜伸出双手来:“我愿为爷弹奏一曲,只可惜身边未有弦琴。”
他们平时讽刺惯了萧玥,看到这个陌生面孔的小公子竟然敢为萧玥出头,一位公子立刻站起身来便将自己的琴递了过来:“小公子有此雅性,不嫌弃的话,用我之琴。”
宁镜伸手接过,手指轻抚,一阵清越的琴音自他手下流出,他不由赞道:“好琴。”
那公子面露骄傲,正要吹嘘两句,宁镜又说道:“这么好的琴,若是在我手下不小心弄坏了,赔不起可怎么办。”
那公子下意识地便接口:“公子尽兴就好,一把琴而已,谈什么赔不赔的。”
宁镜手里托着琴,目光却是看向萧玥:“爷意下如何?”
萧玥看着那张笑得无比温柔的脸,面如冠玉,衣生皎辉,就像一朵盛开在月下的洁白莲花,再听他一口一个“爷”,便知道那莲子是黑心的。他眯了眯眼,护住了身虚体弱的小莲花:“弹吧。”
万乘出黄道,千旗扬彩虹。——出自李白《上之回》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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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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