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槿慢慢习惯了苏州生活,早上竹庭练剑,上午听府中先生讲课,下午解答先生留下来的功课,晚上再与家人聚在一起吃饭,聊聊闲话家长,然后,洗漱睡觉。
本也觉得安稳,安安稳稳读书考试,考取功名,迎娶郡主,安安稳稳混个仕途混个郡马爷,安安稳稳生儿育女,安安稳稳做稳达官显贵的名头,他家人都这么想,他也这么想,为什么这么想,他也不知道,他也不知道他的人生还能有比这个更好的发展轨迹,就这个了,最佳。
他也在每日练剑中识出必遇的那个婢女,每日她清早路过这边竹庭出府,当然,那眼神,偷摸偷瞟,跟做贼似的。上午听先生讲课时,她也坐在妹妹李子檀旁边,递笔研墨,顺带掐一下自家那个晕晕欲睡的大小姐,不至于大小姐那晕睡的口水打湿了书卷,她自己倒是听得全身贯注,眼冒金光,若不是看头样服饰,都认不清谁是来求学的大小姐。
他没有刻意去注意她,她却每日能合情合理地晃在他眼前,晃得眼痛,至此,也未搭上一句话,她虽眼熟,但不特别,并未在意。
下午是公子小姐做功课习题的时光,郑云儿又开始摹着小姐的笔迹抄写文章了。
她家那个不省心的大小姐,琴棋书画,狗屁不通,绣工女红,样样不精,最大的爱好便是吃饭睡觉打马玩球,书文中的之乎者也对她而言,就像爬来爬去的蚂蚁,盯得久了,就感觉那蚂蚁爬上了她的皮肤四肢五脏六腑,又痒又痛,让人坐立不安。
今个上午,又被夫子点了名背诵古文,七拐八绕,背得牛头不对马嘴,郑云儿在一边小声提醒,嘴巴都嘟囔抽风了都没能挽救回来,最后夫子大怒,道理古训讲了一大堆,再罚她抄十遍,方可下课。
好了,郑云儿已经在抄了,第几次干这事,不知道,但肯定不是最后一次,郑云儿一边抄文章,一边还要用袖沿挡一挡李子檀那边飞来的口水唾沫。
“他大爷的,一上课就两个时辰,屁股都坐麻了,是只驴也要干趴下了。”
“他大爷的,学这么些有个鬼用,能识字就可以了嘛,朝廷又不鼓励女学又不允许女子考学进仕,我学得一肚子墨水上哪显摆去!”
“他大爷的,我学这些没用的能当饭吃?能当烧饼吃?能当烧鹅吃?能当烧鸡……小翠,去翻墙外边买只烧鸡来,要葱要辣!”
“他大爷的,他大爷的,他大爷的……”
二等侍女小翠得了令,拍拍手中的瓜子皮,在大小姐一句又一句的夫子家属问候中,一口气助个跑,翻身,上墙,消失在墙外头。
大小姐闺房小院中,诗琴书画有郑云儿,刺绣女红有阿梅,武林翻墙高手有小翠,并且在日复一日摆烂的大小姐训导下,手艺绝伦,日益精湛。
大伙是喜欢大小姐的,脾气是不好,但真不娇情,混在这么个主子身边,自在又废物,门庭规矩这事,出了院门有,进了院门无,处得跟自家姐妹一样,能不快活吗?
最快活的就是郑云儿,她自己这么觉得的,能每天早晨光明正大溜出府去逛早市,能每天随小姐听夫子上课,能每天抄书习题写诗画画,能每天晚上扮小姐抚琴,晚上还能挤着小姐睡在一张床上与小姐瞎掰扯,跟半个小姐似的过活。
现在更快活了,能每天早上出府前看一眼大公子舞剑,能每天听课时看一眼大公子的后脑勺,听他用爽朗的声音与夫子讨论诗文,晚上他们一家围坐用膳时,她也能站在一旁看一眼他,听他斯斯文文地道着家长家短。
她喜欢他。
郑云儿是这么想的,她不知道,她的这种喜欢是什么样的喜欢,是多深的喜欢,能喜欢多久,但从往年里阅读的无数情爱话本子中研究出,这就是喜欢。
她喜欢他。
她看到他练剑时会开心,看到他背影时会开心,听到他念诗文时开心,看到他闲聊家话时偶尔露出的笑脸,更开心,对,这就是喜欢。
郑云儿停了手中的笔,告诉李子檀:“我喜欢他,喜欢你哥。”
李子檀嘴里嚼着烧鹅,含糊地嗯了一声,郑云儿疑惑,便把李子檀的脸掰过来正对自己,一字一句郑重其事地重复一遍,“我喜欢你哥。”
李子檀眼皮不带一皱地回答:“好,我知道了,喜欢就喜欢呗,喜欢他的人能从城南排到城北,多稀奇似的,不过你们的喜欢没什么用,他只能属于淮南郡主。”
是了,那个被全城嚼烂舌也还未盖章的皇命指婚,只要李子槿敢中第,那官家就敢盖印颁旨下发了。
一想到婚姻,郑云儿感觉心里有点后退,不那么喜欢了,虽然知州府后院还算和谐,但夫人小姐们常聊的话题里,都是东家纳妾鸡犬不宁,西家争宠鸡飞狗跳,好似名门贵族光鲜的大门后边,全是喧嚷与争斗,大户人家后院女人众多,又都闲出病来,有点动静就是天崩地裂,今日议论他家的天崩地裂,明日这道雷就劈到自己身上,循来反复,好不热闹。
但这种热闹,郑云儿是一点也不想参与的。
这话本子看得太多,自然只愿遇到命中注定的那个人,一夫一妻,一世一双人,郑云儿心里并不失落,又不是想嫁他,只是想喜欢他,当下,享受这种喜欢就好,这种喜欢比吃糖饼还甜,现在喜欢他的人太多,也没人在意她的喜欢,喜欢便是她自己一个人的事,她便喜欢地更自由更大胆了。
她现在不用贼眉贼眼地偷瞟了,直接大咧咧地盯着瞧,甚至打上招呼,再奉承两句剑好诗好的屁话,闲来无事找他的近侍李深瞎掰扯家长家短套一下他的喜好,反正又不用嫁他,能占点便宜就多占点,不然等他中了第,娶了郡主,就没得玩了。
现在府上是个人都知道郑云儿喜欢大公子,不过没什么关系,府里是个婢女都多多少少有点喜欢大公子,府外喜欢他的名门贵女送的信物拜贴都能用竹筐装,有啥好稀奇的,反正他一个都不喜欢,他只喜欢他的书,他的剑,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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