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瘸腿大金毛》
好端端地站着等公交,结果扑来一只傻乎乎的大金毛。怕狗的我忙躲母亲身后,想着别人说什么遇见狗别怕,做弯腰捡东西的动作即可。但我真能一下子在空旷的大马路上,找到什么能吓住那货的东西?
母亲比我出息得多,护起崽来不是盖的。跺脚一下就赶走那家伙,却阻止不了它又“痴迷”地凑到其他人跟前,还是迎来一阵接一阵的驱赶——
“这是谁家的狗?怎么不拴绳子!”
“怕是被遗弃的,腿看着好像不合适。”
“起开起开!”
……
“丧家之犬”来形容那只大金毛是最合适的。它长得很高壮,露出白花花的牙就让我这种怕狗的人心惊肉跳。金黄色的长毛在它一次又一次靠近陌生人时翩飞,被下午的阳光一晒,有种发光发亮的感觉。
所以,它本该是一只漂亮可爱的大金毛吧。
当它前脚别扭地扑腾到人身边,除那双黑得泛光的眼睛叫人不由得沦陷,它因生理本能张开的嘴及疯了似的找人的举止,让人觉得反感又可怜。
我一直怯生生地躲母亲身后,听她对那只逐渐跑远的大金毛难得感叹一声:“唉,别怕,那狗怪可怜的。”
“艾西吧!养了就得负责,别随便丢出来吓人嘛!”我说着自己的口头禅,为那只渐行渐远的大金毛感到不平。这就是城市里常发生的动物遗弃,冲着大金毛明显患病的腿,可见它是被抛弃的。
记得大学时的流浪猫和流浪狗,也是学长学姐之前偷养在宿舍,毕业时带不走就顺手丢了的。呵,好一个“顺手”,宠物虽冠以“宠”字,未真正得到人类的宠爱,充其量是消遣时光的玩物!
小时候我养过鸡崽、金鱼、乌龟、兔子等宠物,都一个接一个离去。长大后感觉自己越来越脆弱的“玻璃心”不能再承受小宠物的死亡,因此我目前没任何养宠物的计划,它们也是生命也有感情。人类的“始乱终弃”在一点点儿耗尽它们对人类的信任,弃养更是对生命的不尊重。
要么用心养宠物,要么别养!不知多少人决定养宠物前,是否做好风险自评及能力测试?想清楚你养的是生命,是只有一次的生命!是宠物就好好宠,而非一时玩玩。
《重返狼群》中的小狼格林,《忠犬八公》中的小八……这些真实存在过的被称为“通人性”的动物,不正是人类对它们的关心、对它们的宠爱,所换来的跨越物种的深情厚谊?
那只瘸腿的大金毛啊,我很心疼它。尽管我不喜欢且怕狗,也祈祷它离开不值得的主人后,别再傻傻地寻寻觅觅,努力……活好自己吧。
姒月喵
2021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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