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的最后一个礼拜天,林乐施从床上醒来,感觉就不太好。
她昨晚剪视频到凌晨两点,点香薰,戴眼罩,窗帘拉得严严实实,手机静音,做足准备,原想一觉睡到大中午。
起床拉开窗帘,见到太阳晒透,才算圆满。
然而事不由人,拉开窗帘看到的不是云静风轻的大晴天,阴沉沉的天,像是要下雨。
一看时间更是绝望,才九点半。
有时人体就是很玄妙,熬夜太过,反而睡不久,身体仿佛故意惩罚你,叫你不早睡,干脆早点醒,给我困一整天,以后记得吸取教训。
林乐施放弃继续睡,穿上拖鞋,到卫生间,挤上牙膏。
嘴里满是清凉的薄荷味,在震动的嗡嗡声中,她闭着眼睛,那个人面无表情的脸,忽然浮现在脑海。
昨晚似乎有梦见他,才睡不安稳。
乐观点想,生命中有这样一个仇人,似乎也好,她可以将生活中一切不顺,都归咎于他,反正他不会听到,不会辩驳,她也不会停止恨他。
从洗手间出来,她站在客厅里,拿手机点外卖。
门外传来跑步声,在走廊上,有小孩在拍皮球,应该是对门家的小孙子。
她住在朝水街,一栋年代久远的唐楼,一厅两室,六十平的小房子。
林乐施上大学后,将另一间屋租给同校学生。
今天郑思雯不在家,在门上,留下一张便利贴。
「我去学校练琴,你记得多拍点美美照片,明天帮我带蛋挞(^-^)」
周记蛋挞,汝音岛上的一家小店,许多人专程搭船去买。
下午她要去汝音岛,参加一场婚礼,从这里出发,一小时就能到,时间很充裕。
意外来得却快。
她接到学姐的电话:“乐施?太好了,你现在有事吗,十万火急,拜托拜托过来救命!”
“怎么了?”
学姐解释,今天的伴娘团一共九人,寓意长长久久,每个伴娘都合过生辰,本来一切顺利,可就在刚才,其中一个女孩突然阑尾炎发作,送去医院。
“少一个伴娘,怎么办?帮帮学姐啦。”
林乐施感觉麻烦,推拒说:“我从没当过伴娘。”
“很简单的,上午的流程都走完了,下午拍一些照就好,你地址发我,我老公会安排人去接你的,谢谢亲爱的!”
电话挂掉,林乐施又收到学姐的消息。
「记得化个淡妆,伴娘服给你准备好了哦。」
学姐讲话甜蜜亲昵,节奏无比丝滑,林乐施几度开口,找不到拒绝的机会。
林乐施没说谎,她是第一次当伴娘。
郑思雯听说后,打电话来,啧啧叹息:“你上当了,当伴娘好辛苦的,赶快找理由拒绝。”
林乐施从船上下来,遥望在阴天中黯淡的大海,“怎么拒绝?”
“装病,胃痛怎么样?”
她笑着捋顺被海风吹乱的头发,“我要是有那演技,早演电影去了。”
郑思雯哈哈大笑:“明宇给你剧本,你不演呀!”
林乐施说:“乐观点想,当伴娘省了份子钱,也算不亏。”
婚礼地点,在汝音岛上最豪华的酒店,门口有专人接应,她到房间,看见伴娘服平铺在床上,雾霾蓝的落肩小礼裙。
要是在阳光灿烂的碧蓝海边,会很出片,可惜天公不作美。
“真倒霉,晴了半个月,偏偏今天没太阳。”学姐,也是今天的新娘,挽住丈夫,板着脸抱怨。
男人握住她手,好脾气的安慰:“大喜日子,不要说什么倒霉,开心点。”
“可是阴天拍照都不美。”
男人捏捏她的脸:“胡说,你什么时候都特别美,不信你问Alicia?”
学姐躲开他手,嗔道:“讨厌,妆弄花了,Alicia!亲爱的,一定把我拍美美的哦~”
Alicia是今天的摄影师,在圈内小有名气,同是海大的毕业生,其实也算是学姐。
林乐施喜欢她的摄影作品,去看过她的展,第一次知道,原来她也接婚礼拍摄,她还以为,Alicia是学姐或者新郎的朋友。
另一个伴娘,也是林乐施的同学,在拍照时悄悄对她说:“这就叫有钱能使鬼推磨。”
林乐施看她一眼,再看看新郎松弛的皮肤,臃肿的身材,学姐挽住他,一张年轻面庞花朵似的绽放。
她之前只知道,新郎的年纪大学姐好多,这一刻,她真心肃然起敬。
敢于迈入婚姻大门的,都是勇士。
拍完外景照,再陪新娘回酒店换衣服补妆,太阳已落山。
在房间,学姐单独将她拉到一边,塞一个红包给她:“亲爱的你真好,今天多谢你救场,学姐永远记得你,么么。”
林乐施已经累到不想说话,挤出一丝笑。
学姐和她,没有熟悉到让对方第一时间邀请做伴娘,也没有生疏到需要推让客套。
林乐施大方收下红包,抱抱学姐,祝她新婚快乐。
“你才是,年轻,优秀,未来有无限可能。”学姐小声叹气,口吻好似忽然老上十岁。
林乐施笑笑:“未来我不知道,现在我只是深夜剪刀手,昨晚两点才睡。”
学姐坐在床尾,凝神看她。
一张精致脸庞,眉是眉,眼是眼,接近素颜的淡妆,口红褪色,嘴唇是自然的淡红,即便眼下有淡淡青色,略显疲惫,也无损她的出众气质。
她凑近对林乐施说:“记得站我老公旁边的伴郎吗?挺帅那个男孩子。”
林乐施点点头,她印象不深。
“他想认识你,找我要你联系方式,我才不管这闲事,我跟他说,你要追女孩子自己去搭讪!”
学姐小声说:“他条件不错的,常春藤毕业,刚接手他家里给的一家科技公司,你考虑下啦。”
七点钟入席,她才得以歇一口气,发誓再也不给人当伴娘。
一个人在她旁边坐下:“小姐,我很中意你的黑眼圈,可以认识下吗?”
不需要抬头,听声音就知道是谁,林乐施淡定给他一肘,“开席才来,真会掐点。”
“早知道你被抓来当伴娘,我就早点来陪你。”
林乐施看一眼明宇,凑近说:“你没觉得,你坐这一桌有哪里不对吗?”
明宇扫一眼,满桌娘子军,捂嘴看着他笑。
“要不我也要一条伴娘裙穿上?”他一本正经地问。
林乐施发现自己已经累到,没有力气嘲笑他,她扯起嘴角,回以一个冷淡的笑。
明宇是她和郑思雯的朋友,认识两年,他是中意混血,一张意气风发的漂亮脸蛋,爱吃,爱玩,嘻嘻哈哈没有烦恼,也没有寻常富家子弟的坏习气。
他和朋友合开一家影视公司,玩票性质,她感觉不到他对赚钱的热情,投资失败,他也一笑了之。
“我天生不是赚钱的命,希望我哥大赚,我靠信托和分红也能躺平。”认识他不久,这是他的原话。
入席不久,林乐施发现他总在东张西望,一副心神不宁的样子。
林乐施忽然想起,之前听学姐说,婚礼会邀请一个知名摇滚乐队现场演奏,说不定会是她喜欢的乐队。
她也抬头看,顺着明宇的目光,好奇地问:“你在找谁?”
“听说我哥也来了。”明宇的语气,自带几分敬畏。
林乐施愣住。
入口的是羊肚菌蒸东星斑,鲜美的鱼肉,她却忽然吃出违和的腥甜,放下筷子,她将味道吞咽下去,目光措不及防,撞入一双熟悉又陌生的眼睛里。
晚宴厅内,头顶悬挂的水晶吊灯错落有致,折射出冷锐的光,乐团正在演奏优美的弦乐,切割室内的空气,她摸着喉咙,忽然感觉有些呼吸不来。
那人正在接受新郎新娘敬酒,遥遥一双狭长眼眸,凝着深重夜色,分明微笑着,在众人簇拥之下却显得漠然。
林乐施没想到今晚宾客中会有这一位。
没想到的不止她。
“老天,他居然真的来,早知他来我就不来了。”明宇和林奕庭不生不熟,明明是亲兄弟,相处却不如普通朋友,偏偏在经济房门,还要仰赖对方,从来都是无事不见面。
明宇有种做坏事被家长抓包的心虚感。
亲哥过于优秀,也是种苦恼,不管他干什么,总显得逊色,做正经事也像在不务正业。
“听说他们邀请了
“冷静点,你只是来参加喜宴,不要抢林妹妹的台词。”不要抢她的台词。
明宇轻咳一声,往嘴里送一块肉,两三口咽下,“我很冷静。”
林乐施斜眸瞧他,端起酒杯,“那就不要从我碟子里夹牛腩,你自己有。”
明宇等她喝完,拉下她的手,诧异道:“那你干嘛喝我的酒?”
她愣住,低下头,看见右手边属于她那杯酒,她落下眉眼,原来最不冷静的人是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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