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第 5 章

来接她的是明宇。

“问了思雯,知道你在这里,过来接你一起吃饭咯。”

还下着雨,他们钻入车内,朝她回家的反方向开。

林乐施问:“这是去哪里?”

明宇:“有家鳗鱼店最近很火,去尝尝,看是不是营销。”

上路没多久,明宇接了一通电话,无缝切换至流利的英文,说实话,他到底是在国外长大,讲英文比说中文地道多了。

林乐施并未刻意留心他通话内容,她放空自己,看车窗外越来越收不住的雨势,有些担忧房间进水。

出门前她关窗没有?

一声叹息拉回她的思绪,林乐施转头,好奇地看他。

明宇天生一张没有忧愁的脸,几乎把“命好”两个字刻在眼珠里。

而现在,他无精打采,像是被重重捏了把,全身水分被攥干半数,简直可怜。

他有些打蔫:“我哥……”

明宇一拍方向盘,转向右边,似乎是想转移情绪,在中控屏连点几下。

密集的鼓点撞入她耳中,伴随一首舞曲,听见他轻快的声音:“没什么没什么,出来玩,不说不开心的事。”

他冲她粲然一笑,颇有傻白甜的韵致,配上他那一头潮男银发,她差点幻视一只吐着舌头的萨摩耶。

林乐施转头看窗外。

她讨厌这种不可名状的情绪,怕听人提起他,更怕人不提起他。

在拥堵的车流中磨磨蹭蹭赶到餐厅,又费劲找到停车位,然而小小一家鳗鱼店,门口已大排长龙。

各色雨伞前后相连,让人看一眼都绝望。

眼看林乐施眼发晕,要打退堂鼓,明宇一手擎着伞,一手扶住她肩膀,鼓励:“别慌,我们的同志已打入敌军内部,坚持就是胜利。”

不多久,林乐施终于坐进店里,饮下对面思雯递来的可尔必思,冰凉爽口,她感觉活过来了。

从小最怕人多的场合,也最怕排队,看一眼密密麻麻的长龙眼就发晕。

听思雯说她才知道,原来明宇先去接了她来店里排队。

“还好我来得早!五点人还不多,好险啊。”

“那还不是我机灵,知道先拉你来排队?”

“我是工具人是吗?”

“有本事你别吃。”

林乐施揉了揉太阳穴,拿出发绳将头发拢向后,简单扎了个低马尾,扫码点单,抓着手机挡住炮火连天的两个人,“别吵了,吃什么?”

在美食的诱惑下,两个幼稚鬼痛快地停火。

店里上菜快,翻台率也高,拥挤的小店没有打闹的空间,方正而精致的木制餐盒里,金黄焦香的鳗鱼却留有很多余裕。

思雯最快吃完,她用只有他们能听见的音量点评:“分量也太少了,有点诈骗。”

明宇以手掌挡嘴:“但是味道还行。”

林乐施吃得最慢,他们喝着饮料等她。

“我今天看到你哥了。”郑思雯面色淡定地语出惊人。

明宇和林乐施同时抬头盯住她,不同的是,明宇表情惊讶,林乐施则带着几分严肃。

好少见到她这样,眼睛里像有钩子,郑思雯关切地问:“怎么了?”

林乐施低下头,“没什么。”

明宇问:“你哪里看到我哥?”

“新闻上咯,准确地说是娱乐新闻,我给你找。”郑思雯把她上午看到,收藏起来的新闻发到三人小群里。

林乐施捏着筷子,没打开手机看,她瞟一眼明宇的屏幕,扫到几个关键词。

深夜男子……名模……街头拥吻……

附有一张配图,一辆车旁边,男人倚着车门,一个身姿高挑纤细的女孩,拥着比她高一个头的男人,两人对视,似乎在笑。

明宇挠挠头,放下手机,问郑思雯:“谁说这人是我哥?都看不清是人是鬼。”

“你看报道啊!”

“神经,那些小报记者就喜欢无事生非,我哥现在忙着新项目,南区度假式养老疗养酒店听说过没?他在跟它谈恋爱呢。”

明宇用手肘戳戳林乐施,看着她的眼睛说:“别信,我哥没那么无聊。”

林乐施缓缓眨一下眼睛:“跟我说这干嘛?”

明宇噎了一下,他看着林乐施,不动声色转开眼睛。

听见郑思雯笑他:“不是就不是嘛,这么激动干嘛。”她顿了顿,喝一口饮料,又道:“你很少提起你哥,我还以为你们关系不好呢。”

“我这是维护家族声誉。”他讲得振振有词。

林乐施牵起笑容,眼睛弯起来,是一个甜美温柔的笑,可不知为何,明宇感觉她笑得勉强。

他把剩下的话吞回肚子里。

他和林奕庭,血缘上是兄弟,他们同父异母,加上林奕庭到十八岁才回归家族,他们很少时间相处,感情淡薄。

自从祖父将生意交给林奕庭管理,就有许多人,不安好心,明里暗里拨弄事非,表面为他考虑,实则无非是想利用他。

明宇天生不擅长赚钱,擅长花钱,他自知比不上林奕庭,安心躲懒,于是从大学毕业后定居海城,认识三两好友,开个打发时间的公司,日子过得惬意。

他和那个大哥唯一的共同点,大概是长相略有相似,因为他们的母亲都是华人,他从小喜欢这边的文化,没想到,林奕庭也会来这边发展。

晚饭后,林乐施和郑思雯回家,郑思雯先进房间,发出“哇”地一声。

她出门前没关窗,雨飘进来,淋湿半边床。

林乐施也没关窗,好在她的床离床远,这淋湿了书桌,晚上洗过澡,郑思雯抱着枕头和被子,来她这边借宿。

“嘿嘿,好怀念这种感觉。”郑思雯趴在枕头上玩手机,想起刚搬进来,她晚上害怕,来找林乐施一起睡觉,过好久才适应。

林乐施也笑:“我也是。”

郑思雯说:“说实话,其实我当初好犹豫要不要租这里。”

“我看出来了,我以为你不会租。”林乐施对着她,手撑着头,感兴趣地问,“为什么又决定租?”

郑思雯实话实说:“你对我笑,太好看,我不忍心拒绝。”

林乐施笑出声。

微光下,那张恬静美丽的脸,显得生动明艳,郑思雯一直觉得,拥有这样的笑容,人生会无比顺遂,不会有人舍得击碎这份美丽。

后来她和林乐施相熟,成为朋友,了解到她的一些私事,比如她父母离异,母亲如今再婚,定居澳洲。

郑思雯家庭美满,父母偶尔小吵小闹,当是情致。

她不知道该怎么安慰,林乐施淡淡的,似乎也不需要安慰。

玩着手机,郑思雯开始犯困,她放下手机,对林乐施说:“下周团团和圆圆到海洋公园,我们一起去看吧。”

两只熊猫,牵动海城民众的心,媒体每天都有相关报道,好多同学都说要去看。

林乐施却没有回应,她呼吸浅浅的,像是睡着了。

海洋公园,圆滚滚大熊猫,林乐施小时候去看过的。

那只熊猫叫乐乐,她名字里也有个乐。

那天周六,她和哥哥坐小巴到动物园门口,好多小朋友,都打扮得漂漂亮亮,牵着爸爸妈妈的手。

林乐施恹恹不乐,感觉自己有点被比下去。

“怎么不开心?”林奕庭牵着她走,时不时低头看她。

林乐施摸着头上圆鼓鼓的小包,哥哥给扎的丸子头,精致又清爽,可是,“我的草莓发夹忘了戴。”

“那是不是戴上草莓发夹,施施就会笑给哥哥看?”

阳光温柔,他清隽的脸上挂着明朗的笑,没来由地叫她期待。

“嗯!”

下一秒,他从口袋里变出草莓发夹,和一颗柚子糖,他动动手指,粉白相间的草莓爬上妹妹的刘海,柚子糖含进她的嘴里。

林乐施哈哈哈地笑出声,“哥哥是魔术师!”牵着哥哥的手走在人群中,她一蹦一跳,她是最快乐的小孩子。

阳光正好,风也轻柔,她跟随人群,看过熊猫,又到海洋馆,游览微缩的海洋奇观,平常只有在电视上能看到的海洋动物,与她隔着厚重的玻璃对视。

她有点新奇,又有点怕。

握紧哥哥的手,她小声说:“它们在里面开心吗?”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少年下意识回答,接着又低头笑问,“施施为什么这么说?”

“那里面很黑,到晚上大家都离开了,它们会不会孤单,会不会害怕?”

林奕庭总是尊重她小脑袋瓜里的奇思妙想,被她惹笑,还是耐心回答:“它们本就是活在水里,不会孤单,也不会怕。”

突然有人从前面冲过来,小炮弹似的撞入林奕庭的怀里。

仰起头,一张哭花了鼻涕眼泪的脸,“哥哥!哇呜!!”

林奕庭有些无措,他四处看,这是哪家走丢的小孩?他不安地牵紧了妹妹。

而林乐施震惊过后,差点气歪了嘴,要不是哥哥牵太紧她挣不脱,她就要冲上去把小孩儿给撕开。

那是我的哥哥!不是你的哥哥!

还好,林奕庭足够冷静,很快找到工作人员,把小孩交给他,去找他自己的哥哥。

“哥哥衣服有没有弄脏?”

今天林奕庭穿的一件白色T恤,旧衣服,洗得有些薄,可是很干净,衬他白皙的肤色,郎朗一笑,就是人群中最俊朗的少年。

而她希望哥哥只对她一个人笑,是不是太过贪心?

他拍了拍衣服,对她摇头:“放心,没有弄脏。”大概是察觉到她过分紧张,他指一指旁边,“看,金鱼。”

她成功被转移注意力,转过身,才发现他们背后一个超大的圆柱形展区。

梦境一般幽蓝的光下,水底铺着细沙碎石,各色金鱼摆尾漫游,真是一副曼妙而梦幻的图景。

好美,她看呆住,下意识地说:“我也想变成金鱼。”

少年因这古怪而孩子气的话而皱起眉头。

“哥哥?”她下意识抬头,寻找少年的目光,却见他的眼睛被周围的光衬得发冷。

半晌,他低头笑问:“变成金鱼,你不怕冷,也不怕黑了?”

怕的。林乐施蜷起手指,心里想,她怕冷也怕黑,除非有哥哥陪伴……

“好。”林奕庭从身后抱住少女,身躯护住她单薄的背脊,手臂缠绕她纤细的颈项,在她耳边低声,“我会和施施一起变成金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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