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中旬。
苏黎世断断续续下了三天雪。
这大概是这个冬天最后的雪了。
无始无终浩浩莽莽的白,天光堂堂皇皇,落在远处的山脉。
苏黎世湖北岸别墅,几个搬家工人忙忙碌碌在收拾东西。
不带走的家具和装饰,他们盖上了白色的防尘布。
在这间豪宅工作了六年之久的华人何姐正在和她的雇主结算薪资和赔偿。
“按照合同,应该提前两个月通知您解雇的消息,事发突然,赔偿您十个月的薪水,已经叫人打到你卡上了。”
说话的正是她的雇主乐先生,是个二十七八岁的年轻小伙,谈吐温和,礼貌周到,长得很帅。
何姐在欧洲三十几年,见惯五官深邃立体的白人,潜意识里认为白人的长相有天然优势,黄种人始终差点儿,但她见到乐先生,才知道帅就是帅,不分人种,也领悟到了何为老祖宗说的剑眉星目、仪表堂堂。
乐先生不常住在这里,住在这里的是一个叫冉星霜的女孩,也长了一张俗尘不染的脸,是个拉小提琴的,十指不沾阳春水,何姐从她十五岁照顾到现在,已经成年二十一岁了。
何姐跟他们相处这么多年,也搞不清楚乐先生和冉星霜的关系,不是兄妹的氛围,也不是恋人的亲密。只知道乐先生对这个女孩极好,吃穿用度都全挑最好的不说,对于有钱人来说这不难,难的是乐先生愿意事无巨细地找她了解女孩的喜好、习惯,女孩有个小病小痛,他更是漂洋过海不远万里来陪着。
纵使金屋藏娇也做不到这地步,何况他们几乎没有过亲昵的举动,何姐好奇归好奇,但涉及雇主**,她从来没有细问。
“好,没问题。”何姐点头致意,手机上便收到了到账的短信提醒。
她每个月的工资不低,十个月的赔偿已经是一大笔钱了,但比起赔偿,她更宁愿能继续干下去,因为她的工作太轻松了,冉星霜生活自理,个性随和,和她互不打扰,她做好简单的一日三餐,剩下大把的空闲时间做自己的事情。
但没机会了,乐先生要把带冉星霜回国。
“乐先生,我东西收拾好了,我先走了。”
“好,您慢走。”乐逢今礼貌致意。
“怎么没见星霜,还想跟她道个别呢。”
“我会转告她。”
“好,再见。”
何姐把她的行李拿出门,乐逢今拿起手机给冉星霜打电话。
电话响了很久才接起,乐逢今听到她冻得吸鼻子:“回来了吗?”
冉星霜去跟交响乐团的朋友道别,一大早就出发了,剧院不远,她步行去的,走得气喘吁吁。
“在路上了。”
“好,走慢点。”
乐逢今挂了电话,去处理搬家托运的事。
十分钟出头,冉星霜回到了家,请的搬家工人已经将东西打包得差不多了。房子一下子变得有些空荡,有关她生活过的气息一一被抹去,她心里却并没有什么舍不得。
她早已不害怕变故了,对她而言任何的变迁也大不过六年前那个夏天。
自此以后什么样的生活都可以,活着就可以,就像乐逢今对她说过的:一起活着。
这六年,乐逢今问过冉星霜几次,想不想去别的地方,想不想回国,她的答案永远是简单三个字:都可以。
这一次,他没再问她。
乐逢今三天前落地苏黎世,甚至都没有提前通知她。
一丝不苟的黑色西装外裹着长款大衣,走进来的时候满身雪气,发丝还挂着风。
他见到她的第一句话就是,“朝朝,三天后,我带你回国。”
磁性的声音淡淡的,眼神从她身上扫过,又错开,像是不让她拒绝。
冉星霜怔了不到一秒,也只是点头。
等她想起要问他,回国后去哪里的时候,她才意识到自己已经错过了她可以做选择的时机,所以去哪只能听他的安排,那便没什么好问的。
乐逢今的伯父乐恺正跟冉星霜说过,他这个侄子,从小就很稳重靠谱,他想做什么事,都会提前安排得妥妥当当。
事实也是如此,六年前他问她想去哪,她说去下了雪很好看的地方。
他便在苏黎世安排好了一切。
扫了一眼房子,没见到乐逢今人影,屋子都收拾好了,不好再扰乱,冉星霜脱掉外套蹲在户外的泳池边,毛衣袖子里伸出一只雪白的手,拨动水面上晶莹的冰块。
手很快冻得通红,她却像没什么知觉,玲珑的鼻子呼出热气,那双眼睛像碎冰一样剔透。
冰块碰到一起,发出诡异又动听的琳琅声,在这动听的声音中,融入了一个更好听的声音。
是乐逢今用德语说要申报植物入境,冉星霜回过头,才发现乐逢今正站在门口处,不知道和谁在打电话。
离她不到三米。
冉星霜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过来的,接近一米九的人,高大挺拔,但是脚步却无声,动作也慢条斯理地轻柔。
她已经习惯了,这个人常常这样像鬼一样出现在自己身边。
她并不怕他,他长得好看,即便是鬼,人也不怕长得好看的鬼。
冉星霜甚至承认当初是因为他好看,她才把他的话听了进去,跟着他来了这里。
乐逢今的脸,眉目舒朗,骨相极佳,是近乎危险的好看。老天似乎也格外眷顾他,有别于六年前他疏淡的少年气息,二十八岁的乐逢今发了腮,没有变丑一点,反而凭添男人的硬朗神采。
乐逢今挂了电话,对她微微摆了摆头,“回来。”
他有时候说话言简意赅得叫人听不出任何情绪。
他的好兄弟兼工作伙伴卓万期,第一次见到冉星霜时说:“星霜妹妹,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是什么吗?”
冉星霜没说话,卓万期自顾自话:“那必然是你逢今哥哥的口水。”
但这几年,冉星霜没觉得他话很少。
甩甩手,站起身进了门,暖气扑面而来,润红了她的脸颊。
乐逢今拉上玻璃门,把冷气隔绝在外,问她:“都好好告别了?”
冉星霜点了点头,把挂在门口衣架上的外套撩过来套上:“就两个关系还可以的,送了一点告别礼物。”
瑞士很小,是个熟人社会,冉星霜没有融进去,在乐团打工两年多,只跟两个和她同为一提的老外关系好一点,大环境不好,自负盈亏的乐团生存艰难,年底,交响乐团完成最后一场新年演奏后,解散了。
“送了什么?”
“在你书房里拿的茶叶,没开封过的那几盒。”
“那是好东西,你没问过我就给啊?”
沙发已经盖上了防尘布,冉星霜就着防尘布靠在沙发背上,听到这句话抬眼看了看他,那双眼哪里是在责怪,分明带着笑。
非要逗她两句吗?明明说过她可以随便拿来用的。
“是,没问过你就送出去了,你晚点来,这房子我也打包送人。”她哼了一声,双腿交叉倚在那,看起来很是不屑。
乐逢今极轻地笑了一笑,又点起了头:“嗯,要送什么就送,别把自己送出去就行。”
“你以为我缺心眼啊,送自己。”
乐逢今不在的时候还真怕她这么缺心眼,好在这几年她的生活简单,见到的人不多,也只有一个拉大提琴的老外追过她。也好在,她没看上人家。
“想去滑雪吗?”乐逢今突然问。
“今天去吗?”
“嗯,今天。”
“不是今天的飞机?来得及?”冉星霜疑惑,觉得有点赶时间。
“来得及。”
来得及那就去呗,冉星霜上前在玻璃门上哈了一口气,写下: Ja!。(德语,好。)
然后点点头。
乐逢今弯唇一笑,伸手摸摸她的头:“十五分钟后出发。”
又摸她的头!冉星霜把他的手拉下来,退后一步,正色不满:“别摸头,当我小孩呢!”
乐逢今扫了一眼她还冻红的手,“不是小孩,刚还玩水?”
他还是怔了一下的,她十五岁的时候,他把她当小孩,那现在呢?
冉星霜嗤了一声,“谁规定只能小孩玩水?”
“谁规定只能摸小孩的头?”乐逢今不喜欢浪费口舌,但他斗嘴却不会输。
“反正不许摸我的。”冉星霜硬气回了一句,转身上了楼。
乐逢今看了一眼自己的手,继而插进口袋里,站在原地看了看她的背影,匀称高挑,是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确实不再是小孩了。
小孩哪有脾气这么大的。
冉星霜回到房间里,发现装着滑雪服和滑雪装备的东西已经封到了箱子里,搬家的人正把东西往外搬。
她实在不想叫停然后去找一件衣服。
不去了吧,她想。她下楼找乐逢今。
乐逢今在前院,手里拿着一卷保鲜膜,他面前的一个年轻小伙拿着铁锹在挖一株只剩下几张枯叶的玫瑰花。
两年前的苏黎世送冬节,冉星霜从巡游的队伍手里接过来一朵玫瑰花,她养在花瓶里,枝条长了根,她不舍得扔,乐逢今在前院找了个位置,把花扦插到土里,冉星霜没当回事儿,那花却自顾自长得很好。
到今天已有乐逢今膝盖那么高。
“这个花也要带走吗?”她问他,想起他方才叫人申报植物入境的电话。
乐逢今回头看她:“嗯。”
“国内的玫瑰花不好看吗?”
冉星霜从没见过他对什么物品有过收藏癖,也没发现他有恋旧情节。
挖花的人把花根的泥土挥干净,乐逢今把手里的保鲜膜递给他包了起来。
“这是我养的玫瑰花,不一样。”
冉星霜确实曾经见过他料理这株花,但是,她说:“你一年到头没来这里几次,怎么能说是你养的。”
乐逢今勾唇:“那你养的?”
“我也没养。”
她很老实,她除了偶尔看一眼,从来也没给院子里的花浇过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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