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您应该离开这个地方,”艾玛挡住了克莉斯想要再上前一探究竟的脚步,她规劝道:“您应该用早餐了。”
“我不认为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还能吃得下去早餐。”克莉斯道。
“如果您继续呆在这里,也许会连午饭也吃不下去了,”艾玛道:“小姐,您说过不要浪费粮食的,早饭是厨娘塔丽辛勤劳动的结果呢。”
克莉斯坐在了自己的餐桌旁,面前是新鲜的樱桃果酱、烤的松软的蜂蜜面包,在克莉斯指点下塔丽还成功做出来了汉堡——汉堡也就是烤面包里面夹肉夹菜而已,但这道食物简直折服了城堡上上下下的人,克莉斯还记得一个男仆在品尝了一小块汉堡之后是这么说的,
“上帝应该将我的舌头割去,否则一辈子我只会惦念这一道美食,这就犯了十宗罪中的贪婪,天啊,即使我下了地狱,我也想再尝一尝它的味道。”
今天是塔丽第一次尝试自己做汉堡,其实她很有做菜的天赋,只是没有人启发她的这个天赋,等到克莉斯来了,塔丽的厨艺就像是坐了过山车一样直入云霄了。
但今天看上去没有人注意并且欣赏塔丽的厨艺。
今天似乎不是一个享受美食的日子,所有人都有点异乎寻常,克莉斯搅动着自己碗里的燕麦糊糊,看到她左手边坐着的兰蒂心不在焉地拨动着盘子里的葡萄,让这一颗圆滚滚的葡萄像弹珠一样转着圈。
“兰蒂,”克莉斯道:“昨晚上你又回到自己的房间睡觉了吗?”
“我很想陪着你睡的,表姐,”兰蒂张着嘴巴小小地打了个哈欠,看起来有点精神不济:“但你床上的羊毛毡让我浑身痒痒,我只好跑回自己的房间睡觉了。”
克莉斯伸了伸手,艾玛就给她递过来餐巾。
兰蒂的目光扫过来,忽然道:“艾玛姐姐,你的手怎么了?”
艾玛左手的食指和大拇指之间,有一排细细密密的水泡,甚至还流着脓水,但艾玛不以为意:“昨晚上烧水的时候,不小心被烫伤了。”
“真有趣,”很快克莉斯就发出了感叹:“看来昨晚上大家都没有睡好,不是吗?”
刚才甚至还有一个叫劳拉的侍女,频频对着克莉斯使眼色,暗示她似乎知道一些什么不可言说的秘密——这个叫劳拉的侍女就是对着克莉斯说出密室的人,她看起来知道些什么。
等克莉斯用过早餐,玛莎的尸体已经被处理了,从城堡中抬出去尸体并不是一件新鲜的事情,这时候的人们有各种各样的死法,让他们已经对除了自己之外的生命漠不关心了。
“我本来想让那件事过去的,就是我被指控为女巫的事,”克莉斯就道:“我没有想让任何人得到处罚,否则玛莎早就被石头砸死了。但看起来玛莎似乎觉得自己无路可走了……”
“她是畏罪自杀。”艾玛下结论道。
“好吧,畏罪自杀,”克莉斯就道:“玛莎是否有家人,我认为应该给她一些抚恤。”
“一个死去的罪人不用任何抚恤,”艾玛道:“何况她并没有家人。”
“当然没有,这一点艾玛姐姐应该最知道了,”就听兰蒂奇怪地弯了一下嘴角,意味不明道:“毕竟她和你是从同一个地方来的,都是王宫的侍女,不是吗?”
艾玛冷冷看了她一眼:“不用兰蒂小姐提醒,我当然知道她的来历。”
“可表姐似乎不太清楚,”兰蒂就眨了眨眼睛,总算将手里的那颗快要开肠破肚的紫葡萄吃进了嘴里:“表姐说她遗忘了很多事情。”
克莉斯不是遗忘,而是根本都不知道这件事情,玛莎居然也是原主从王宫带出来的侍女?
那么玛莎和原主的关系应该比其他城堡侍女的关系亲密的多,就像艾玛对她一样——那为什么第一个告发原主的居然是她?
“小姐,你不应该再将这件事放在心上,”艾玛却道:“玛莎即使不自杀,她的下场也不会好到哪儿去,她是个背叛自己主人的人,她的下场就是犹大的下场。”
克莉斯从餐室出来,她在自己的庄园里漫步,城堡的前后很开阔,有一条大路和四条小路互相交汇,克莉斯看起来漫无目的地走着,和修剪草坪的工匠打招呼,还看到骑士伦姆带着两个步兵哼哧哼哧地比划练剑。
等到她绕到最后一条路上的时候,克莉斯终于开口道:“这里没有人能看见,告诉我你知道的一切。”
那个身后躲躲藏藏亦步亦趋的影子终于闪现,侍女劳拉露出一张胆战心惊的脸:“小姐……”
“你是个机灵的姑娘,”克莉斯道:“你一定知道一些秘密,否则也不会对我示意。”
这个侍女颤抖了一下:“您教导我们要忠诚,还赦免了我们的罪,我不应该隐瞒,我确实知道一些别人不知道的,玛莎她……”
“玛莎究竟怎么死的?”克莉斯道。
“我不知道玛莎是怎么死的,”就听劳拉道:“但我知道她有过古怪的、和别人不一样的举动,她曾经写信出去,投递到邮驿中。”
克莉斯一顿:“写信出去?”
这么说,玛莎也是识字的,这个时代别说是识字的女性,就是识字的男人也很少,而跟玛莎同样来历的艾玛,也只是粗略地认识几个数字,和自己的名字而已。
这就是为什么艾玛只能成为她的贴身女仆,而不能做管家的缘故——所以克莱尔的出现让克莉斯算是大喜过望。
“你见过她写信?”克莉斯问道。
“我见过,”劳拉回忆道:“她写字很流利,很快速,而且她写好信之后会立刻出发,将信件投递到邮驿中,每个星期二。”
劳拉见到玛莎投递信件也是一件很偶然的事情,因为侍女们统一在星期天去苹果镇采买东西,劳拉因为贪玩而掉了队,没有搭上城堡的马车,在苹果镇停留了两天才搭上一辆车,在返回城堡的路上,经过邮驿站点,她亲眼看到了和邮递员交谈的玛莎。
苹果镇是博尼菲的东南部的一个小镇,这里的居民物质生活比领地其他地方的人们丰富一些,因为这里开办着博尼菲最大的集市。
看到玛莎寄信这一幕之后,心思多一些的劳拉就暗中观察玛莎的行为,果然玛莎不止送出去那一封信,几乎每个星期她都会找借口出去寄信。
克莉斯从树下走出来,“伦姆,备车!”
伦姆像一道闪电一般冲出去,一个女仆头上顶着箩筐,即使浑身绷紧站在那里不动,也被伦姆撞到了一边,爬起来就骂道:“idiot!”
伦姆的马似乎跟伦姆一个模样,四个蹄子不好好跑,三个蹄子抽风似的往上跳几回,克莉斯在马车里被颠地头昏脑涨,过了好久才意识到这马应该是自己的马。
“小姐,”伦姆激动地抽打着马屁股:“去哪儿?”
“去邮驿站点!”克莉斯道。
博尼菲只有一个邮驿点,也只有一个邮递员,这个邮递员只能是个年轻的小伙子,因为年纪稍微大一点的人都接不下来这活儿,这个叫卡里欧的邮递员脾气还很好,可能是繁重的工作已经让他没了脾气。
今天正好就是星期二。
邮递员卡里欧每个星期二会统一收集信件,每个要寄信的人到他这里,交付半个铜盾,告诉他要寄去的地方,由他将信封分类在三个箱子中,到时候分别送到博尼菲东部、西部和北部的三个站点。
南部不设站点,因为南部就是督西里亚——这个领地因为太小,人们总是记不住它真正的名字,而是以督西里亚港口来称呼。
督西里亚和博尼菲距离很近,博尼菲几乎没有人还要往督西里亚寄信。而欧洲大陆到督西里亚的信件一般会投送到博尼菲,然后督西里亚的领主会派他们领地的邮递员过来取。
这时候卡里欧正在忙着接收信件,人们排队等候着,队伍长到像风筝线一样。
伦姆听到马车里的女主人在叫他,他从马上跳下来:“My lady?”
“把这个交给邮递员,”克莉斯在他手上放了一枚金盾:“让他过来回答我的问题。”
伦姆仗着人高马大,很快在一众人等的抱怨声中挤到了卡里欧的身边。
“你需要排队等候,”似乎看多了伦姆这样的行为,卡里欧皱起眉头:“上帝面前,人人……”
他话还没说完,就见伦姆将一枚金光闪闪的金盾拍到了桌子上。
人群发出了惊呼声,一枚金盾几乎等于一个普通平民三个月甚至更高的收入了,他们看着伦姆的眼神充满了敬畏,这不用说,一定是某个老爷的仆人!
博尼菲也有富户,甚至还有人能雇佣的起六个仆人呢!
在金钱驱使下的卡里欧二话不说,立刻跟在伦姆的身后,抛下了发出嘘声的众人。不过等他看到了远处停泊的马车,他就从鼻子里嗯了一声,露出了了然的神色。
“向您问好,”他脱下帽子行礼道:“博尼菲的女主人,我是您的臣民,邮递员卡里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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