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新朋友,旧朋友

李均竹这才详细了解了几人的来头,周烨百家是县城里有名的富户。

可是他家有些特殊,他爷爷原本也是商户,前朝时捐给了新朝不少的银子助其起势,新朝建立初期什么封赏都没要,只是要了一个周家脱除商户的奖励。

于是这周家在昆山县算是一个很特别的存在,用韩放的话说就是连县太爷都要敬他家几分。

可让李均竹疑惑的是,县城那么多的私塾不选,为何选择了何秀才的私塾,最后还是季如风解的惑,皆周家老爷赏识何秀才的人品,才把孙子送到这来。

而季如风家就是昆山县一普通人家了,父母都是做着一些小本生意,还算不上商户。

冯远程家是都城人士,是来姑姑家暂住,家里是当官的,但至于当的是什么官,李均竹也没有问。

韩放就是冯远程的表兄,家里就是典型的耕读世家,是昆山县最大的世家韩家当家夫人的二儿子,他们两兄弟也是听周老爷说起何秀才,才决定把孩子们一起送来入学。

而那个一直藐视一切的钱进举,则是昆山县唯二的钱举人家的小儿子,因为启蒙较早,而又有钱举人在家辅导,钱进举现在已经是开始学习《春秋》了。

所以他一直挺瞧不起几人的,觉得几人都是因为家里有关系有钱财,何夫子才收他们进来的。

听到唯二的举人,李均竹心想不是那个钱举人吧!“你们说的是住在东边巷子里的那个钱举人吗”

“你认识?”周烨百问:

“听说过,听说过!”李均竹连忙否认。

“不过那钱举人学问不好,家里后院也不消停”韩放插嘴。

“韩放兄,勿要议论他人家事。”周烨百拍了韩放的头。

“本来就是,不然他怎么会把儿子送到何夫子这里,可见他自己也是承认自己没有啥学问的。”韩方争辩。

“好了,好啦,你们两就别斗嘴了,羊汤上来了,咱们快吃吧!下午夫子抽查你们文章,答不上来,还准备罚写吗?”终于还是冯程远的话管用。

几人就又开始聊起,哪有好吃的饼,哪有好喝的花酿,直到回到课室,都还没有聊完。

李均竹一直默默的听着,只是偶尔出个声附和下,竟也感觉自己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

未时一刻,何夫子准时来到学堂,开始抽查周烨百几人《周易》的背诵,直到几人都磕磕巴巴的完成,开始给他们讲解“乾以易知,坤以简能的意思”

直到几人都理解了,才转而抽查起钱进举的功课,最后才轮到了李均竹。

看李均竹已经能熟背《礼记》对礼记的理解也算通顺,于是已“是谓大同”来作一篇文章。

最后安排好了下午的习字要求,才离开去到隔壁课堂,给启蒙班的学生们讲课去了。

教室里顿时没有了声音,几个人都在埋头写折夫子安排的课业,连最调皮的韩放也抓耳挠腮的开始写起文章来。

晚饭后,李均竹回到自己的小屋,开始梳理今天所学的内容,学完之后,再次闪进空间开始每天雷打不动的习字。

现在他已经十一岁了,开始慢慢加大了手腕练字的难度,现在他的字已经能做到行云流水了。

只用了几天,李均竹就适应了私塾的生活,甚至还能用中午吃完午饭的时间,在县城里不断的游走,给苗芳找到了离何夫子家较远的一个小院子,而且只花了一两银子。

今天是苗芳上县城来的日子,上午的课结束,请好了下午的假,连奔带跑的赶到了当初约好见面的地方。

苗芳果然正蹲在牌坊的下面,手里还端着一个碗,脸都快埋到碗里了,连有人走近都没发现。

看苗芳吃完,李均竹才开口:“我租好了房子,我们到你住的地方再说。”

于是苗芳起身去馄饨摊上还了刚借的碗,两人一前一后的去了租住的那个小院子。

一进院子,苗芳满意的拍了拍李均竹,“诶哟!这地儿不错,嘿!”一开口就是典型的北城口音。

“你满意就行,不满意也得满意,为了租这么个地方,腿都跑细了”李均竹捶捶腿,

“嘿!你这小子,这么尽心,你说,你是不是贪图我的美色啊”,苗芳摆了个妖娆的姿势。

“滚吧!你就!”李均竹再看向苗芳,这哪里还有一点女娃子的样子,这才几天不见,越发的男人味十足了。

“诶! 你看看你现在哪里有一点点女子的样子,走在大街上人家都会说你是一跑堂的小厮”由衷的李均竹是这么觉得的。

打开卧房的房门,苗芳把包袱往桌上一扔,舒服的躺在床上,伸直了双腿。

一边抖着腿一边自豪的拍了拍胸“我本来就是一男的,是那种袜子都能穿的立起来的真男人。”

李均竹彻底无语了。。。。

两人就这样没个正经的一直在斗嘴,直到李均竹到了下午上课的时间,两人都还没有商量一句正事,眼看时间不多,只好约定李均竹下午的学习结束之后,李均竹再过来。

下午的课时一结束,李均竹收拾好笔墨,再次向何夫子请假,说自己的表哥,搬到县城里来了,他去表哥家吃晚饭,就不回去吃饭了。

何夫子询问了表哥,家住何处之后,就痛快的答应了李均竹的请求,并表示如果晚上实在太晚可以住在表哥家,门房会给他留门到申时。

请好假,李均竹欢快的向苗芳住的院子里走去,路上甚至还买了些吃食,苗芳住的地方什么东西都没有,看样子还要置办不少东西。

到了苗芳家,那人果然还躺在床上呼呼大睡,直到李均竹喊他,才睡意朦胧的爬了起来。

起来就是一阵喊饿,而李均竹却总有一种熟悉的感觉,这神态,他老觉得的自己在哪见过,吃饭时见他挑出馄饨里的葱花,这种感觉就更强烈了。

吃完饭,两人才开始正式商讨起了挣钱的计划,延续在青花镇两人商量的思路,最后决定了由苗芳通过前世所学的知识,制作口红和润肤霜来卖。

由于这个世界有很多前世没有的东西,苗芳还需要多买些材料来进行实验,直到实验成功,两人再想办法推销。

商量完正事,苗芳看了眼还在沉思的李均竹,还是问出了自己心中一直以来的疑惑;“你为什么这么无条件的帮我啊,难道就因为我是和你一个世界来的?”

李均竹也没想通这个问题啊,回顾自己这段时间来的所作所为,真不向他的风格。

“也许吧,虽然咱两前世不认识,可是在这个陌生的世界,找到了可以分享共同的秘密的人,这感觉,还不赖。”一边说李均竹一边无意识的扣着桌子角

“诶! 你知道吗?你真的很像我前世高中时候的一个朋友,他也像你一样做事情仔细又周到,一想事情也这样爱东扣扣,西扣扣。”“

可惜啊,高二他爷爷去世时,他就离开了我们那个市,最后也不知道去哪了。”

身体一震的李均竹突然喊出来了一个名字“癞子头?”

苗芳前世读初中时,由于头上长了个疮,医生就把他的头剃了一块,苗芳就顶着这头型读了一个学期,所以有了癞子头的这个称号。

同样一脸震惊的苗芳也叫了出来“小矮子。”

没想到前世多年未见的两人竟然都穿了过来,还在同一个村子。

相对无语的两人看着彼此,良久,只重重互相捶了捶肩膀,沉默了下来。

马虎的两人,在那晚摊牌时竟然都没有说自己的名字,才让这个误会一直延续到现在,也多亏一系列的阴差阳错,否则这两人恐怕这一世都没法相认。

看着苗方的女儿身,李均竹真没办法把此人与前世的癞子头重合在一起,可看他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惋惜吐槽的话也说不出口了。

直到苗方正式向李均竹表明以后自己要以男子的身份活着,就改名叫苗方,也算是对这个身体的主人最后的交代。

他这一世,要做最有钱的商人,游遍天下美景,吃遍天下美食,前世一直关在实验室,这一世换种活法。

而听李均竹的人生规划竟然是科考入仕,苗方表示万分支持,这样他以后做生意才有人照着。

等李均竹结婚生子之后,他再当个干爹,这人生不就完美了。

听苗方没正经几句就开始贫,李均竹才明白这熟悉的感觉从何而来,这不就是很多年前还在学校时他的样子吗?

终于商量完事情,叙完旧,李均竹已经不准备回何家,一是现在时间太晚,二是还有好多话想说。

不过考虑到苗方的女儿身,李均竹还是从柜子里翻出了几床前房主留下的旧被子铺在地上,再盖上前段时间自己买的新被子,在地上打起了地铺。

这一晚,两人天南海北的聊着天,都没有睡意,还回忆起了从前在学校里读书时候的事情。

直到天都大亮,李均竹感觉自己快要迟到,才匆匆赶去私塾,好险比夫子只早到了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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