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古代篇之相府嫡女×亡国之君(2)

“你叫什么名字?”

“没名字。”

“姓氏呢?”

“没姓。”

“你...”

“云屏姐姐,不必和她废话。前些日子小姐出门赴宴,正巧在街上撞见这小贼在路上偷东西,她偷完被主家发现要抓去报官,瞧见咱们相府的马车就不知死活地往上凑,说她是相府的人!这也就是咱们小姐好心,被惊了车驾也不恼,不仅替她赔了银钱,还把她带回了府上养了两天伤!单是这份恩情,她就得一辈子给小姐当牛做马,云屏姐姐随意给她安排个差事,打发了也就是了。”

“既如此,你就在小姐的兰院当个粗使丫头,洒扫庭院、烧水打水、整理花草,月钱按粗使丫头的份例,住在下房,名字...就叫阿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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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打满算,今天是司年到这个世界的第二年。

这个世界的司年,全名沈司年。

她爹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皇帝心腹、朝中丞相。

当今太后和她祖母是闺中密友。

皇后待她如同己出。

天下皆知,沈家小姐贤良淑德、沈家小姐性情纯良、沈家小姐才貌双全、沈家小姐名满天下!

至于这个世界的男主,全名萧晏修,梁国世子,几年前楚梁交争,梁国大败,这位世子被送来梁国做质子,一呆,就是十年。

昔日稚子,时光倏忽之后已是长身玉立的翩翩少年郎。

那日上元夜宴,街上人头攒动,两人灯下偶遇,互不知晓对方身份,却已怦然心动。

因为那一眼,萧晏修认出了她就是曾经帮自己解围的温暖。

因为那一眼,揭开了沈司年蒙昧而羞涩的少女初恋。

因为那一眼,司年整整在这个世界呆了两年,才抓到了她要等的狐狸...

再次感受到司年的怨念,解释无效的系统也只能无语望天。

在这个世界的剧情里,沈司年身为萧晏修的白月光初恋,本来就是敌国相对的关系,沈司年在得知自己一见钟情的人是萧世子之后,也是迅速收回了自己的打探。

萧晏修是战败者的上供和祭品,楚国作为战胜国,任何一家的女子都有可能因为喜欢而选择和萧晏修定下终生。

因为需要背负国仇家恨的不是她们,而是萧晏修,而是阶下囚。

唯独沈司年不可以!

她外祖一家在与楚国的那场战役里几近灭族,她母亲得知噩耗,不久便因悲痛过度而亡。

楚国是萧晏修的仇人,而梁国,同样是沈司年的仇人。

只是感情这种事情,到底情深难抑,越是压抑在心里,就越证明了难以释怀。

执念也好、触碰禁忌的隐秘刺激也好、与身份背道而驰的挑战也好,沈司年一边远离着萧晏修,一边却又控制不住地想要在他出现的场景里出现。

直到后来,萧晏修带兵攻破皇城,楚国史书在这一页戛然而止,无数楚国旧臣选择殉国殉主,他们那份苦涩难见天日的感情,也终于在阴阳永隔里尘封。

和上次不同,这次没有什么恶毒女配的戏份,女主也是在司年死了之后才会出现。

那时候的萧晏修已经是梁国说一不二的皇叔,女主是在后宅的争斗里绝地求生出来的小小庶女。

司年只要顺风顺水过上几年,最后殉国就好了。

这剧情对司年算得上相当友好,就这,还是系统看在司年上个世界死得凄惨的份上,特意挑选出来的!

起初,系统不明白司年为什么这么不领情,阴阳怪气地怼了他两年。

直到,他检测到方眷的核心数据,也出现在了这个世界!

司年似乎比他更快地发现了她,她把那个衣衫褴褛的小贼,带回了相府。

系统并没有对此提出异议,他疑惑的是,司年把人带回了府里,却任凭下人安排,让她做了最底层的粗使丫头,还冷眼看她被别的丫头指指点点、不管她在相府处境艰难孤立...这明明就是她一句话就能替她解围、又能施恩于她的事。

以司年的性子,不论那人是不是方眷,这种不费力又能得人情的事情,她是从来不会拒绝的。

这几乎是融入她本能里的事情——博得身边所有人的好感。

她不去做,就好比葛朗台捐钱修建圣母院、严监生大白天点了一屋子蜡烛,惊掉下巴!

但系统没有下巴,只知道司年没有半点施于援手的意思,哪怕她们两年前曾一同葬身大火,但她好像忘了她,又好像没认出来她。

转眼,已经是阿奴入府的第二个月,昨夜的一场暮春阴雨,零落了满院子的花团锦簇,唯有廊下的垂丝海棠侥幸躲过一劫,却也已经是绿肥红瘦的残景。

司年晨起有些发烫,是故未能去赴三公主府上的寿宴。

过寿的是三公主的婆母,永定候夫人,今日天气虽不大好,可去赴宴的也不在少数,就连皇后也去坐了坐,席上听闻司年病了,便指了太医来瞧。

瞧过之后,大丫鬟碧桃去送太医,屏风一撤,一股凉风激得司年咳了两声,见司年起身往外走,身旁的碧溪立刻为司年添了件湖青色素锦披风。

外头的雨已经停了,清清泠泠地,是檐上雨落入地上小水坑的响动。

廊下挂着只白毛鹦鹉,见她出来了,就点着头叫“给小姐请安。”

司年和碧溪站在廊下逗鸟说笑,阿奴就在院子里扫地。

院中央的石子小路上满是吹落的残红,阿奴扫完了石子小路,又去把树根地下的花瓣扫出来,湿漉漉的土块弄脏了青白色的石子小路,碧溪一发现就立刻竖起了眉头。

“你怎么做事的,不知道小姐的规矩,树根地下的花瓣是用来做化泥的,不让人扫了的吗?你瞧你弄得路上都是泥,还不赶快打水去洗,傻愣着干什么?”

阿奴是贼,但没学会卑躬屈膝和眼神闪躲,她偷东西被抓的时候,也从来是“我穷我当然要偷,你被我偷了算你倒霉”的理直气壮,所以被偷的人都不愿意承认自己被偷,他们对外说的,都是自己被个狗/日的小泼皮给抢了!

更别说她听人训话的时候,也从来是用她那双乌黑的眼眸直直地盯着那人,盯得人毛骨悚然,汗毛倒立。

这也是兰院的丫头们不喜欢她的原因之一,她和这里的规矩格格不入,简直就是桃源外的异类,处处彰显着她的棱角和攻击性。

不过今日,她的目光都在碧溪身旁的小姐身上。

她里头穿着一身比小米黄略浅的长裙,外头的那件披风不知道什么料子的,随着微微的摆动,像是映着月光的湖面一样泛着粼粼的光。

她没盘发,更没戴什么首饰,一头黑压压的发丝尽数垂在脑后,愈发衬得她带着几分病色的皮肤白,比刚出锅的白馒头还要白、还要软。

而就在那净白的手指尖,捏着一朵小小的花儿,听她们刚刚说,那花儿叫垂丝海棠,花朵朝下开的,长着长长的茎,粉红色的,被那只白毛鹦鹉叼碎了一瓣花瓣。

她也正看着自己,一贯含笑的眼睛里没有厌恶和怀疑,没有嫌弃和抵触,风吹动了她的发丝,那弯柳叶儿似的眉轻轻一皱,她忙用手帕捂着唇,手指尖的花瓣被风吹到了阿奴鞋尖上,谁也没在意,她又咳了两声。

这人就连咳嗽也是温温柔柔的,碧溪顾不上骂自己,忙去给她端茶。

小姐却在回廊下的栏台上坐下了,她朝自己招了招手。

离得近了,阿奴又确定,小姐不仅比馒头白、比馒头软,还比馒头香。

“你脸上的伤怎么还没好,上次给你的药膏不好用吗?”

小姐的声音有些沙哑,但并不妨碍她眼里的关切温柔,阿奴近乎莽撞地望进那双眼睛,说,“她们说了,这点伤,用不上那么好的药。”

小姐的眉头皱得更紧,她正要说什么,碧溪已经端着热茶出来。

她看见阿奴也到了廊下站着,忙上前将两人隔开,小姐用热茶润喉的功夫,她已经将小姐今日佩戴的饰品查了一遍,确认连根线都没少后,她这才不耐烦地叫阿奴去干活。

这意思就是碧溪教训完了,阿奴听了这话,就要磕头谢罪——这算是她唯一的一点仪式感,你抓到了我,我磕个头,咱们这事儿就算两清了,以后我该偷偷,你该抓抓,你要是抓不着,那就是你自己学艺不精了。

不过到了府里,这仪式感就变了点意思——我犯了错,你抓到了我,我磕个头,咱们这事儿就当没发生过,以后我还敢犯,你要是抓到了我,那我就再给你磕一个。

至于改?改是改不了的,你愿意生气就生气,气死你了和我也没关系。

这就是兰院的丫头们不喜欢她的原因之二了——屡教不改!

她似乎是没有自尊的,把磕头下跪这样的事看得比吃饭睡觉还要寻常。

司年放下了茶盏,口唇上显出几分粉色的湿润,她把阿奴叫了起来,略沉了沉语气,“前些日子,碧容嫁出去了,我身边少了个使唤的人,碧桃、碧溪她们添了不少事要忙。你弄脏了路,自是要罚的,就罚你,来我屋里上夜吧。”

现在的阿奴:理其气壮加屡教不改

后面的周黎:下跪加理直气壮

永远的阿狸:永远的理直气壮和理不直气也壮

啊哈,这个世界是表面温柔,实际等着狗子送上门的姐姐VS以为自己把对方驯化,实际上自己被驯化还不自知的狗子。

(现在狗子还叫阿奴,名字后面会改的)

关于昨天那章,本来以为两天搞好大纲的,结果我也没想到一个下午就搞好了,所以就发了个序,毕竟请了两天休息,就是说,休息要有休息的亚子(逐渐任性,嘿嘿嘿,我错了,我还敢,理直气壮.jpg)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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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古代篇之相府嫡女×亡国之君(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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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白月光她天生反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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