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着一层蕾丝镶边刺绣头纱往外瞧,满屋子陈设好像都陌生起来。
宋芳笙心中忐忑,坐在床上,忍不住抓紧裙摆,手心生汗。
嘈杂的吵闹声由远及近,不一会儿到了门口。房门缓缓打开,不像是以前参加婚礼时,旁的新郎官急不可耐的样子,一双黑色皮靴映入眼帘,钝声落在地毯上。
还是黑色皮靴,只不过这双看着像是新置办的。啪嗒、啪嗒,沉稳缓慢,在她面前站定。
二十年前还是个丫头的云儿,如今成了看着宋芳笙长大的云妈。见人见喜,她高声喊着“新郎官来接亲”,众人却谁也不敢上前,起哄伸手去推顾均胜。
只道是他那身警服太唬人。
顺着靴子往上瞧,她第一次看清自己先生的容貌。宽肩窄腰,剑眉星目,没什么情绪的脸上不是那种娇养的白,而是白得干净、亮堂,四月晨起时候的太阳似的,暖而不燥。眉骨下头打着阴影,眼窝下陷而眼尾上扬,五官立而两腮窄,那张脸只怕比自己的还小些。
是好看。
打量的功夫,顾均胜瞧着眼前珍珠白玉似的美人,眼中起了微波。他知宋芳笙自小受的是西方教育,行事作风上不免大胆,就连礼服也露着肩膀,腰际两侧还各开上一条口子。
他心里莫名有些不悦。
“宋小姐。”他朝着宋芳笙伸出手,宽大的手掌布满纹理,指尖微微泛粉,肤色通透。
这一声“宋小姐”将她神志唤回。两人尚未行礼,算不得夫妻,她想起那日他怠慢自己和母亲,心里憋着一股劲,决定给他个下马威。
新郎官的手空悬半晌,迟迟不见宋芳笙抬起手来。众人吵闹取笑声渐渐弱下来,只听得床上新娘子柔声问了一句,“顾少爷来接,可备有迎亲礼?”
顾宋两家此次联姻,走的是当下时兴的中西结合婚礼。中有提亲纳采、合八字,西有西洋酒会、玫瑰花束。早在七日前,顾家就已经将二人的婚事刊登在《申报》上做了启事,更是定下上海大饭店作为举行婚礼的地方,只待新郎新娘登场,在主婚人、证婚人的见证下敬拜父母、交换戒指便算礼成,中午再换上中式礼服出来敬酒。
却不知这“迎亲礼”是哪门子礼数?
看宋芳笙半抬半闭的眼睛,宋母便知是她故意耍小性,要在众人面前给顾均胜难堪。劝解的话没说出口,只见顾均胜从容地伸出另一只手,摊开来掌心赫然躺着一只玉镯。
玉镯蓝水飘花、清亮通透,花纹像一幅山水画中,几根水草轻柔摆动,美不胜收。
“这是母亲传家的玉镯,上次在礼查饭店约宋小姐一见时专门备下,只是当时无缘见面。今日我本想等到洞房花烛,你我二人单独相处时再拿出来,以表心意。”
一番话说得诚恳,宋芳笙却瞧出他眼中促狭。
身后接亲的人听“洞房花烛”几乎炸了锅,一溜儿站在男人身后哄笑拍手,闹腾不迭。
洞房能不能提?当然能。可她觉得被占了便宜。宋芳笙朱唇紧抿,连口脂都咬掉些许,只得把手伸出去,让他把镯子套上自己手腕。
她赌他不是个好脾气的人,今天还就非要让他当众吃瘪才行。
水灵圆润的眼珠子转两圈,宋芳笙又生一计,没有起身的意思,“我在这床上久坐,脚酸站不起来,顾少爷可愿意背我?”
此举撒娇耍浑的意图太过明显,迎亲的警察里好几个都呆愣在一旁,小心翼翼地瞧着顾均胜的脸色。
男人听完,目光扫过头纱后那张娇蛮的脸蛋,忽的收手走近,弯腰揽住宋芳笙腰身,单手把人从床上捞起。
“诶!”
宋芳笙吃了一惊,下意识挽住男人的脖子,收腿的瞬间,另一只手绕过宽大裙摆勾住女儿大腿窝,就这样打横把人抱了起来。
“快放我下来。”
男人置若罔闻,一步一步走得极稳。
如此亲昵暧昧的姿势,一时惹周围人面红,意识到这是婚礼现场,这才又恢复了热闹的气氛,欢呼笑闹着送两人下楼、上车。
一路上,宋芳笙隔着头纱瞪他,他只当没看见,下车牵人走红毯、拜父母,接过花童手里绒布托盘,互换戒指,一丝不苟。
要说他和木头唯一区别,便是他长了个会呼吸的鼻子。
“礼成,新郎可以亲吻新娘了!”
什么,他还想亲她?
看头纱被面前人缓缓掀起,无数双眼睛直勾勾盯着台上两人的一举一动,宋芳笙扯动嘴角,笑得勉强。
碍于众目睽睽,她嘴唇微张,几乎是用腹语同他打商量,“亲……就算了吧……”
即便穿着高跟鞋,男人也高出她大半个头。顾均胜低头靠近,脸上毫无波澜。
“如果你是因我那日迟到,恼我、气我,我向你道歉。你嫁我不过是遵从父母之命,我娶你也不过是圆孤寡老太太一个心愿,所以只要你乖乖的演好这场戏,你我各自营生,我不会为难你。”
什么叫她乖乖的,婚礼尚未结束,他就要同她摊牌了?
宋芳笙没想到他原来早就看透一切,心态比她好上不知道多少倍,忽的生出一种被人戏耍的羞耻感。
“顾少爷自以为,哪里来的本事可以难为我?”
他不回答,而是跟着现场所有人一起,盯着她,看她如何反应。
这是自己的婚礼,上海有头有脸的人物面前,说什么不能给宋家丢脸。想着自己这下又被他压了一头,宋芳笙咬牙不再说话,朱唇紧抿,闭上了眼。
男人看她听话闭眼,剑眉上挑,缓缓凑近在她额头印上一吻,结束还不忘在她耳边低语,“做得好。”
顾均胜!此人分明是个混球!
一段礼毕,宋家父母和陆夫人在外头接待贵客,不忘催促宋芳笙赶紧去换衣服,待会儿还要出来敬酒、跳舞。
饭店里给新娘准备的备婚房仍在一楼,离宴会厅不远处一处复合式套间,紧挨着花园。进了房间,宋芳笙越想越气,摘蕾丝手套的时候顺带也将那玉手镯摘下来,作势就要往地上砸。
“可使不得!”
小春赶紧把东西抢下来,小心翼翼地收进妆奁盒子里,“少奶奶再生气,万不能砸了它。方才顾少爷不是说,这是顾家传家的物件,此一时作气砸了它,后头可如何向陆夫人交代?”
“少奶奶?”宋芳笙一时间怔愣,反应过来:自己现在同顾均胜结了婚,可不是成了少奶奶?
小春刚叫完又继续笑道,“是啊,虽说顾少爷自己在外头买了宅子,如今不与陆夫人同住,但始终还是个少爷,等他日顾少爷当家作主了,我再改叫你一声‘顾太太’也不迟。”
“呸。”宋芳笙坐在沙发椅上,捶打软枕撒气,“什么顾太太。这女人成了亲,连自己的名字都没了,从宋小姐变成顾太太,谁知道你是谁,谁又稀罕呢?”
“是是是。太太是上海宋家的独女,自然用不着稀罕。”小春一面哄她,一面替她取出大红的旗袍整理。宋芳笙抛开软枕,百无聊赖走到阳台,被花园的景色吸引。
备婚房外,大片凌霄花海宛若跳跃的火焰。参加婚礼的宾客有零散几个站立于花海之中,以一男一女最为显眼。
男人白色西装,金线单片眼镜下是一双漂亮的瑞凤眼,优雅温吞,眼中暗藏三分精明的光。宋芳笙见过他,他是中华第一商会会长,段家三少爷段澄恩。
别看他排行老三,听父亲说,前头大哥、二哥的能力与手段都远不如他。否则段家从商致富,上头还有个段老爷顶着,万不能选他做会长。但凡提起三少爷,连街头卖报的孩童都知道,是在说段澄恩。
男人丝毫没有察觉到阳台这边的目光。他眼神下落,正似笑非笑地看着身旁娇小玲珑的女人,好像眼里只看得见她一个。
宋芳笙打小生活在名利场,上海的名媛小姐们十有**都脸熟,偏这个穿靛蓝色刺绣旗袍的女人她今日头一回见。世家大族的小姐们多优雅傲慢,眼睛都长在头顶上,这个女人却生得柳眉狐眼、樱桃红唇,一颦一笑都沾带藏不住的娇气,让她莫名想起《聊斋志异》里狐媚的女妖聂小倩。
不知是哪家小姐,野猫似的,没规矩。
“好先生,你最好了……就依我罢。”女人拉着男人的胳膊轻摇,这一幕像极了聂小倩同宁采臣纠缠不休。
小春正整理首饰盒,把待会儿新娘穿戴的金饰一件一件拿出来,准备给宋芳笙戴上。
见她垫着脚直往外探头,小春到阳台一瞧,知趣地笑了,“少奶奶不认识,那是段家刚过门的儿媳,叶秋容,叶三少奶奶。”
“瞧着比我还小些,就已经结婚了?是从外省来的吗,怎么段家少爷娶亲,我竟不知?”
“听说她才十九,比少奶奶你小一岁。两人结婚的时候,少奶奶你正好去了香港,所以不知道。”
小春一边低头给她穿戴金饰,一边小声八卦道,“听外头传,这段家三少奶奶原是仙乐斯歌女的女儿,老子也是仙乐斯吹萨克斯的,自小就在霓虹灯下长大。三个月前头一回登台,正撞上三少爷包场宴客,也陪着喝酒。到次日早上,有人瞧见三少爷和她前后脚从饭店同一间房里走出来,没几日就传来两人订婚的消息。”
什么意思,小春是说,那个叫叶秋容的女人,爬了段澄恩的床?
看出她眼中震惊,小春连连摆手道,“可不是我混说,两人结婚的时候,大家都认出三少奶奶的父母就是仙乐斯的人,身份断不会错。至于他俩那晚到底如何认识,又如何迅速定了亲,我就不知道了……”
“都从同一间房走出来了,还能有假不成?”宋芳笙向来不喜女子攀附男人、做出以色侍人的下流勾当,瞧着那抹娇俏的身影鄙夷道,“十九岁的年青歌女,能配给三十出头的商会会长,定是有点子手段在身上的,只可惜了好模样。”
话虽如此说,该听的八卦还是要听。
两人略微猫腰,继续听叶秋容同段澄恩撒娇。
“八点……不,七点,至多七点我一定回来,必不让你在太太面前难做,好不好嘛,先生~”
男人的外套被她揪出一个褶,看表情十分享受女人撒娇的样子。身后一个司机打扮的人走进花园,低头在段澄恩耳边说了什么,就看见他垂眸温声道,“六点,我去接你。”
声音温吞似水,宋芳笙却听出里头不容置疑的霸道。
“先生最好了!”聂小倩垫脚收腰,凑上前在男人脸颊旁若无人亲了一口。宋芳笙下意识捂住嘴,隔着花丛都替她害臊。
“了不得,真当这里是仙乐斯了。”
红唇印在脸上,叶秋容拿起手帕给段澄恩擦脸。他低头又在小妻子耳边嘱咐两句,先一步转身,跟着司机走了出去。
谁知男人一走,叶秋容瞬间就垮了脸。宋芳笙瞧她嘴角退去媚笑,表情带着几分嫌弃,直冲着段澄恩远去的背影做了好几个鬼脸,吐着舌头骂了句“臭老头”。
“噗。”这下是小春没忍住笑出声,宋芳笙赶紧捂住她的嘴,转头再看过来,刚好与叶秋容目光相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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