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沈丽曼

见叶秋容发现自己,宋芳笙带着小春站在阳台,气氛一时间尴尬。

怎么说,是打招呼,还是说自己什么都没看见?

她扯扯嘴角,努力露出笑脸,叶秋容却只是哼出声瞪她一眼,转身就走。

“哟,古怪,是她非要拉着人到我房间阳台下说悄悄话的,还怪我听了去。”

挂钟快走到十二点,小春把挂在床头的大红旗袍取下来,催促宋芳笙赶紧换上。

缎面织锦的旗袍,盘扣仍用的珍珠。黄豆大小的珍珠在脖子上绕三圈,又在头发上绕三圈,和金子打的手镯、项链混在一起,比头顶五彩闪光的水晶吊灯还要闪些。

宋芳笙把手举起来,摇晃着手腕和手指上的珠宝,阳台外凌霄花、芭蕉、棕榈,又红又绿,混着树影处渗进屋子里的日光,亮得她睁不开眼。

小春瞧宋芳笙又高兴起来,跟着笑,“仔细甩出去,我去请顾少爷来接你出去要紧。”谁知她刚作势把宋芳笙的手拿下来,一下子瞧出她身上不对,变了脸色。

“少奶奶,你手上那枚凤戒呢?”

“这不在手上的吗,你瞧……”宋芳笙抬起手背,这才发现,原本戴在右手搭配婚戒的那枚金凤凰戒指不见了,“诶,方才明明看见你给我戴上的,哪里去了?”

两人绕着房间,床上床底找了个遍,终于在阳台木质地板缝隙里找到了金色的戒指。

“我早说这枚戒指我戴着大了些,丢是迟早的事。要不然,还是别戴了吧。”

“那怎么行?”小春替她整理头发,“婚嫁时打造的黄金一律都有定数,凤冠、凤簪和凤镯自不必说,戒指和耳坠也都是老爷太太这样大户人家才会准备齐全的。这枚戒指是祖传的物件,因着太太拿出来得晚些,来不及改,少奶奶就先将就戴一会儿,千万别摘。若待会儿出去敬酒,被人瞧出身上缺了一件,终归不吉利。我明日就拿出去找金匠改。”

余光扫到梳妆台上信笺纸,撕下一块来对折成半个指甲盖大小,塞进戒指与皮肉之间的缝隙,觉得正好,“走吧。”

房门打开,顾均胜正斜斜地依靠在门边等着,身上署长的衣服换成了黑色燕尾服,浓睫淡扫,从上到下打量自己的新婚夫人。

“顾少爷何时在的?”

这件旗袍遮得严实,他终于满意了,缓慢眨眼道,“走吧。”

因着方才在结婚典礼上不欢而散,宋芳笙不愿理他,掐腰提着裙摆走在前头。

顾均胜在后面淡淡道,“就这么着急想让所有人都知道,一向心高气傲的宋家小姐,对自己所嫁之人不满意?”

如果真被人看出来,那的确很久丢人了。看着父母和陆夫人身边的丫头来寻,宾客们的目光也纷纷看过来,她极不情愿退回去,挽上男人胳膊,踩着高跟鞋啪嗒啪嗒走到宴会厅。

敬酒从长辈和在场地位最高的人开始,宾客有喝洋酒的,有喝白酒的。夫妻俩端着香槟,被宋母引着挨桌道谢。期间喝得急些,宋芳笙有些挂脸,挽着自家先生的手不免用力。顾均胜未开口安抚,挥手招来服务生,将宋芳笙的酒换成白葡萄汁。

顾均胜有心照看,她也受用,理所当然地接着。

第二桌来到段家人中间,宋芳笙一眼认出,站在段夫人左边的就是段澄恩和叶秋容,再次是段家大少爷段澄轩、大少奶奶何美龄,右边则是段家二少爷段澄远、二少奶奶许小月。

大少爷段澄轩大腹便便,一看便是酒肉穿肠过的生意人,段澄远则看上去与段澄恩一般高高瘦瘦,只是长衫马褂,袖口翻出白色的锦缎,一副老谋深算的模样。两位少奶奶姿色上差叶秋容一大截,作派却是实打实的富家小姐,宋芳笙记得她们分别是外买办何家的二小姐,和在上海开创影片公司的许家的千金。

段夫人先开口,眉眼弯成一条线,“恭喜陆夫人,也恭喜宋老爷、宋太太,令郎令嫒,佳偶天成!”

新郎新娘各自开口谢过,宋芳笙余光扫向叶秋容,发现她也在看自己。

顾宋联姻,少不得是上海一件大事。上海大饭店里人头攒动,整五十六桌宴席坐得满满当当。一圈酒敬下来,宋芳笙只觉脚酸肚胀,终于得空坐下,小春赶紧蹲下给她揉腿。

“哎呀,少奶奶的戒指去哪儿了?”

被她这么一吼,宋芳笙抬手,瞧见手上的金凤戒指不知何时没了,“几时掉的,我竟没察觉。”

“这可怎么办?让老爷太太瞧出来,定要寻我的不是。”

“你慌什么,晚上跳舞,头顶灯光都是关了的,你赶紧去房间我那首饰盒里,随便寻一枚旁的戒指给我戴上就是。”

不一会儿,小春拿了枚金镶玉的戒指来,宋芳笙刚戴上,就被宋母叫去,说是要带她认识上海世家大族的太太小姐们。

在场女人们多熟脸,只是无深交。在宋母介绍下,算是旧人重逢,“新娘子今天格外光彩照人,尤其那件婚纱,我听说,是专门找英国裁缝,照着好莱坞时下最流行的款式手工缝制的,我都想再结一次婚了!”

“说什么呢你,多臊得慌。”

一阵阵骄矜细软的笑声中,叶秋容瞧着宋芳笙端酒的右手,忽的开口笑道,“新娘子好时髦,手指上带的不是凤戒,而是翠玉戒指,这也是西洋婚礼流行的吗?”

就连宋母都没瞧出她换了戒指,偏这小姑娘看了出来。宋芳笙尚未想好如何回答,方才见过的段家二少奶奶许小月先开了口。

“流不流行什么打紧,终归是数一数二的好东西。你认不出来也无妨,只是少开口,横竖要丢脸丢在家里,别丢在外头。”说完还不忘转过头来,朝宋母和宋芳笙赔笑脸,“她年纪小,没见过什么好东西,加上不怎么跟出来,宋夫人和新娘子别见怪。”

原本宋芳笙认为叶秋容明知故问,还打算开口教训两句。可如今见他们自家人骂自家人,许小月说话这般难听,宋芳笙心里一股子倔劲上来,斜了许小月一眼。

“原不是什么好东西,我戴着玩的,三少奶奶觉得奇怪也正常。”说完她略低头,脖子上露出翠玉珠串一隅,“我就爱戴玉饰,与结婚的礼仪不相干,若不是怕妈妈责怪,我此刻脖子上珍珠啊、翠玉啊、金子啊,定是又白又黄又绿的。”

说罢大家又笑一阵,许小月听出她这话偏帮叶秋容,扯了扯嘴角不再言语。

听宋芳笙替自己解围,叶秋容的表情仍是骄矜,不过打量对方的眼神柔和下来,继而低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叶秋容的丫头四妞就站在众位太太们身后。见叶秋容吃瘪,她朝四周瞧瞧,退至走廊转身寻到段澄恩,低头把许小月打压叶秋容的事告诉了他。

一众洋红、翠绿、绛紫的旗袍之中,宋芳笙瞧花园西洋铁艺桌椅前,坐着一名身穿黑色旗袍的女人,正背对着众人饮茶。敬酒之时女人与镇海荣家同坐一桌,妆容精致、体态丰艳,人像黑水池子里开出的一朵红莲。她身边还跟着一个五、六岁大小的孩童,就坐在女人怀里吃苹果,样貌可爱得很。

“那是沈丽曼,原是虹口帮家主吴阳浦的太太。可惜吴阳浦上个月遭劫死了,留下她和儿子孤儿寡母。”小春凑到宋芳笙耳边说道,“少奶奶别看她纤纤女流,三天前我看报纸,说是那几个疑似害死她先生的贼人都被杀了,死得面目全非的,警察署的人查了三天愣是没查到她身上来,如今她接替她先生,成了虹口帮的女家主,阖帮上下,没有一个人有异议,你说厉害不厉害。”

好厉害。

方才自己同她敬酒的时候,丝毫看不出她刚失了丈夫,三天前还大开杀戒。宋芳笙脑海里闪过她面带鲜血的模样,犹如牡丹泣露,更加香艳。

敬酒累人,陪太太们谈天说笑也好不到哪儿去。

走到廊下坐定,宋芳笙揉着自己的脚踝,发誓就算以后离了顾均胜,也断不会再结第二次婚。

“姨姨你吃苹果吗?”她闻声抬头,看见沈丽曼的儿子不知何时到了自己跟前,左右瞅瞅,没瞧见沈家奶妈。

“姨姨不吃,你妈妈和奶妈呢?”

“这苹果很甜的。”小奶娃说罢自己先咬一口,拉住宋芳笙一根手指头,把她往花园里带。

洁白的石阶走出去一段,来到方才沈丽曼喝茶的西洋桌椅边。黑色旗袍的女人放下茶杯,笑着让她坐下。

“结婚典礼是最累人的事,你头一次结婚,没经验也是正常的。再有下次,记得穿不那么累脚的鞋……坐下喝杯茶吧。”

面前女人气场太强,宋芳笙脑子一时没转过弯,愣愣地重复她的话,“下次……”

“开玩笑的,”沈丽曼把儿子抱上大腿,替他擦去嘴角苹果汁渍,“顾少爷仪表堂堂、年青有为,在上海挑不出第二个。”

“可我不喜欢他。”沈丽曼身上似乎有种魔力,宋芳笙想也没想就说了实话,丝毫不加掩饰。

沈丽曼听罢笑道,“现在不喜欢,指不定以后就喜欢了。我知你们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你既知父母疼你,就该知道他们选的人一定不会差。”

你呢,你的婚姻又是如何?宋芳笙刚想开口,想起她先生刚过世,又连忙止住。

沉默的片刻,一只染着豆蔻的手从身后探出。宋芳笙转过头看见叶秋容站在身后,将她丢失的凤戒放到桌上。

“你的,我给你找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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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沈丽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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