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赵以成,是梁州一普通猎户之子。
有一天,一个打扮奇怪的女子来我所在的村庄里,他要找人前往黔中,替她寻一个东西。因着村庄正处于梁州与黔中的交界地,所以黔中的凶险乡亲们也知晓。
可她出手实在是阔绰,只要答应前去便可拿一淀金子。
我看着家中病重的母亲,和年老的父亲,答应了。
那女子并没有要求我们一同前去,而是一个一个从黔中的各个方向出发。
因着从小跟着父亲上山打猎,我的身手还算是可以,侥幸溜进了黔中。可黔中尽是高耸的树木,一眼望不到头。
第三天,不出意外的,我出意外了。
我被一条不知名的蛇偷袭,它咬在我的腿上,挣扎之际,我滚落山崖。
再睁眼,我看见了她。她如同天神下凡,许是发现我醒了,她歪着头笑着问我。
“如今感觉如何?”
我看着自己已经被处理好的脚伤,木讷地点头,又在看见她肩上的那一小条绿蛇之时,猛然把身子往后挪。
可是她笑着同我说,她的蛇叫发财,最是听话温顺。
她告诉我她的名字,仰莎。她说圣罗莎是世间最美的花,她的名字便取自于此。可她不知晓,她才是世间最美的花。
可是,我骗了她,我告诉她,我叫赵成,是梁州人。我不小心误闯于此,被蛇所伤。
她待我极好,是我见过的世间最好之人。她搀扶着我躲进一个山洞,每日为我送些吃食和水,顺便为我处理伤口。
可惜,我的伤还没有好时,她的姐姐出现了。
她的姐姐与她有几分相似,性情却大相径庭。
她姐姐打了她一巴掌,我听见时,心中传出痛意。我不知道是出于对她的心疼还是对欺骗她的愧疚。
黔中不许外人停留,可她不但将我留下,还隐瞒了此事。她姐姐说,我会给她带来杀身之祸。
可是,那时的我们被彼此吸引而蒙蔽了眼睛,前路危险,我们却以为只身可以抵挡。
她姐姐做了退让,让我养好伤便离开这里。
可上天总不尽如人意,我还是被发现了。她的父亲鼓藏王,要将我生祭升卿。
所谓生祭是将人扒皮抽骨剁成肉泥喂给那条蛇,笑死,一群大活人还担心一条蛇吃得不好,连自己百姓都吃不饱的地方还要将一条蛇奉为神明!
她,第二次救了我。
她跪在她父母面前求他们留下我。
于是她的母亲,上一任的莲,为我们种下缠魂丝。缠魂丝,顾名思义,我们的血肉乃至灵魂交缠在一起。
我的印记在脖颈上,她的在脚踝处,她说,若是我负她,她便拿脚踩死我。我当时在想,她那样白白净净的小脚,怎么能踩死我呢。
可是她还说,若我不愿意留在黔中,若我不喜欢她,便同她做一场戏,等风头过去,她便送我离开黔中。
我第一次主动抱紧她,我喜欢她,非常非常喜欢她,像喜欢太阳、喜欢星星、喜欢天下万事万物一般喜欢她。
她是我的唯一所爱,我发誓,此生绝不负她。
我本想着等风头过去,再找机会带她回梁州去见见我的父母。
可惜,命运直转而下。
黔中突然起了一场瘟疫,她的母亲在她面前被流尽鲜血,她被强制地灌下她母亲的血肉。
她大病一场,开始变得沉默寡言。
我变着法地哄她开心,我们一起在黔中闲逛,我们一起垂钓、一起爬山、一起唱歌、一起采野果。
日子逍遥而自在,她也渐渐从失去母亲的阴影里走出来。日子就这样过去,或许也是人生幸事。
直到,我发现了黔中的秘密。
所谓的莲,便是从小选定一个身强体健的女子,用蛇蝎之血养大,然后待她长大之后便用她的骨血饲养蛊虫。在黔中的传言中,莲的骨血可除百病。
若是这样,也不过是一州之愚昧,可是莲的血肉却有另一个鲜为人知用处——以血浇灌逍遥草。
而那个要我寻找的东西,便是逍遥草。
待仰莎的母亲死后,接替这个工作的人变成了仰莎的姐姐。可过分的是,由于下一个莲还没有出现,鼓藏王开始在仰莎的吃食里下毒,他想要人为地将仰莎变成一个饲养蛊虫的容器,变成下一个莲。
她那所谓爱民如子的父亲,满嘴仁义道德的鼓藏王,却将自己的妻子、自己的女儿一个个推入火坑。就是为了一株逍遥草。
所以,我暗中处理了被下毒的那些吃食,软磨硬泡向仰莎学习养蛊。可惜我不是养蛊的料,索性仰莎带我去了另一个地方。
这是历代鼓藏王的秘密,有些生祭要扒皮抽骨,有些却直接扔下。直接扔下去的人并没有死,而是被囚禁到了地下的密室里,以为有着升卿这一条大蛇的镇守,黔中人也少有人敢来此。
被囚禁之人,被鼓藏王称为异乡人,他们不属于黔中甚至不属于这个世界,他们有着惊世骇俗的思想,有着绝妙的聪明才智。可正是他们的耀眼,才妄想推翻这个吃人的世界,反而被囚禁于此。
他们写下的著作带着超越世俗的智慧,其他人看不懂,可是仰莎看得懂。当时,我对仰莎的身份开始起疑。
鼓藏王当然知晓我与仰莎经常来这个地方,可是他太过自作聪明,他认为世界上没有人看不懂这些东西,也不认为他那懦弱的女儿女婿会对他干些什么。
所以,在仰莎的帮助下,我大致学了许多用得着的东西。
我杀了他,我妻子的父亲。
用蛊什么的,太过有技术含量,我直接拿刀杀的,扒皮抽骨,如同被生祭的每一个人一样。
利用升卿蜕下的蛇皮我制作了一条木蛇,并以此成为了新的鼓藏王。谁能想到,最开始的我只是想保住我的妻子呢。
成为鼓藏王后,我回了一趟梁州,却见那女子等在了我的家中,她想要那株逍遥草,或者带回一颗种子而已。
我答允了她,当时的我并不认为这株平平无奇的草有什么用处。
不知哪个不长眼的东西将我杀死仰莎父亲的事情捅到她面前,她开始对我有了防备。仰莎的姐姐快不行了,她求我不要告诉仰莎她父亲做的那些事情。
她说,仰莎是世间纯净之人,而他们都是烂透了的泥,可是她不忍心戳穿仰莎的最后一丝幻想,她还告诉我,世界上没有缠魂丝之毒,她求我把仰莎带走,离开这个鬼地方。
可是仰莎怀孕了,我不敢告诉她姐姐已经去世的消息,怕伤了胎气,她的姐姐自开始以血滋养逍遥草时身体健康状况便开始急剧下降,真可笑啊,传说中能治百病的莲却救不了自己。
仰莎是在一个晴天时生下的孩子,是个女孩,可爱得紧。我为她取了几个名字,可惜,她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升卿选中。
升卿在那样一个小小的婴儿身上留下了一条绿蛇,那绿蛇和发财长得如此相似。那时的我才恍然大悟,或许自小被选中的莲本就是仰莎,可仰莎的姐姐救了她。
我虽已经成为鼓藏王,却不能在各族族长的面前将莲带走。何况,仰莎的状态越来越不对,她开始说胡话,开始嚷嚷着回家。
她离开我了,她的身体血肉留在了我的身边,可是她忘记了我,也忘了她的孩子。
她变得冷漠,每当我面对她,她的眼睛里就只有怨恨。到最后,连怨恨也没有了。
我知道,她真的离开我了。
这些年,我一直在寻找让她回来的办法,也一直寻找带着离开的办法。
直到皇帝下旨,让我求娶长公主,我又见到了当初那个在梁州的女人。她是长公主的人,她以我父母之命要挟我,我又不是一个单纯的傻子。炼了这么多年的蛊,也算是略有小成,我当然知晓她对我父母做了什么。
不过,我并没有打算揭穿她。毕竟,一个公主害死鼓藏王和莲最后被蛊虫反噬的故事不是很精彩吗?
最重要的是,我要借皇帝之手,毁了黔中。
仰莎不喜欢这里,我也不喜欢。我也希望还会有下一个仰莎成为这座囚牢的受害者,毁灭,才是黔中的宿命。
在大婚前日,我便在长公主所能接触到一切事物中加了一点小料,毕竟她怎么会相信我呢。
假意答允她的要求,看她演的一出出好戏,然后,等待她的死亡。
事情的转机出现在五殿下的人皮面具上。当我见到五殿下时,便意识到皇帝的手已经伸到黔中来了,不过,我并不在意这些。
我想要那个人皮面具,我的脸太过显眼,所以我要离开的话,必须有一个新身份。
我不过是想同仰莎好好活下去而已,一间小屋,一亩良田足矣。即使她不再认识我,没关系,我会一直陪着她,直到她再一次想起我。
所以,莲的死亡,赵成的死亡必须有人做个见证,而你,谢安宁,你是那个被选中的人。
不过,我没料到的是,莲竟然会开口说话了。她自小就不会讲话,或者说,她并不愿意开口说话,可能,你真的像仰莎。
或者,我合理怀疑,你和仰莎来自同一个地方。
所以,我亲手策划了这一切,然后在这里等你。
只为了同你做一个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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