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谌这些年在美国参加的大大小小的聚会,路麟应该是唯一知情者。
一开始他也不太知道韩谌想干嘛,只是觉得,他可能太想念大洋彼岸的生活,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打听留学生举办的派对,不管熟不熟悉、认不认识都要去掺和两脚,简直到了疯魔的地步。
韩谌胃病痊愈出院后萎靡不振了好一阵子,大学一年过后,整个人精神面貌才好了一些,路麟旁敲侧击问过他几次,整个人对C市发生的事情都是逃避的态度。
逃避也好,路麟觉得再怎么样,也比之前寻死觅活强得多。
那段时间路麟忙着追罗箐,两人的关系,以他敏锐的洞察力,感觉就差临门一脚,所以他格外用心,希望能通过努力实现多年来的梦想。
后来得偿所愿,路麟又度过了好一阵甜甜蜜蜜的时光。
等他意识到韩谌不对劲,韩谌都要上大三了。
长时间以来,韩谌的表现堪称完美,不管是在校生活也好,平时的相处也罢,都没有任何问题。偶尔路麟看着他,恍惚间仿佛看到了十六岁的韩谌。
但也只是恍惚,路麟的心里总是觉得哪里不对,然而具体哪里不对,他却说不上来。
直到有一次,他和罗箐一起去参加她们学院学生组织的聚会。
路麟善于交际,八面玲珑惯了,这样的场合对他而言,如鱼得水。没多久,就和一个留学生攀谈上了,对方对他亲亲热热,一口一个“路哥”,恨不得当场跟路麟义结金兰。
到最后,人喝得有些多了,飘飘然之时,像是想起了什么有趣的故事,突然嘿嘿一笑:“哎,路哥,你知不知道X大有个男的,专挑华人留学生举办的派对参加?”
路麟眉心一跳,他当然知道。
对方语气中的轻佻让路麟很不适,下意识皱了皱眉:“什么叫专挑?他只是想多跟华人接触而已。”
对方连连摆手,真是喝大了,口齿不清地说:“哪能啊?他是……是去找人的!”
路麟越发不明白了:“找人?”
韩谌能找谁?
“对啊,整个华人圈子都快被问遍了,尤其是陆本,出来读研究生的,他逮住一个问一个,问……”男生打了个酒嗝,“问认不认识一个叫什么yun的……”
路麟当即愣在原地,好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沈一筠?!”
“对!我去,路哥你这么厉害,记这么清楚!”
对方已经开始胡言乱语。
路麟只觉得脑袋被什么重重敲了一下,嗡的一声,气得他想立刻揪出来韩谌,看看他的脑子里到底长了什么东西!
他还以为他早已经放下!原来在这等着他,真是……死性不改!!
路麟送罗箐回到住的地方,马不停蹄开车去了韩谌家。
夏日的夜晚,空气躁动不安,路麟坐在车里前思后想,踟蹰了半天,始终没有推开车门——
他不知道该怎样面对韩谌。
在他冥思苦想希望想出了解决方法之际,车窗被人轻轻敲了敲,他扭过头,看见韩谌冲他扬起嘴角。
路麟降下车窗,韩谌便问:“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不进去?外面多热。”
路麟沉默不语,只是看着他,目光落在韩谌手腕上的荧光手环。
“又去参加派对了?”
韩谌顺着他的目光看去:“是的,我们学校一个社团的负责人组织的。”他评价道,“还不错,挺有意思的。”
路麟接着他的话题说:“那有没有碰到心动的女孩?”
韩谌肉眼可见的一愣,继而若无其事地弯弯嘴角:“哪有那么容易?”说着,他挥挥手,率先一步走进门,“还不进来?”
公寓门前有盏不大不小的灯,韩谌随意穿着白t黑裤,看起来和高中时期别无二致,只是比起以前,头发短了——
路麟看着韩谌光下的背影,不知道什么时候,韩谌身上那股艺术家的气质淡了很多。
他终归不再是十七八岁的年纪了。
路麟来的时候一肚子火,感觉自己就像个一点就炸的炮仗,看见韩谌,必定要把这臭小子炸死不可。最好炸得他当场失忆,永远忘记高中三年的记忆——
除了他路麟。
然而路麟没有动作,只是透过车窗,看向灯下的人影。然后,他用比往常低得多的音量说:“韩谌,你不要再自欺欺人了,好吗?”
热浪在城市中游走,吹起路麟的额发,说完这句话,他启动车子,离开之际,韩谌回过头,神色如常,语气也很平常,平常得和刚才邀请他进屋一模一样。
他说:“路麟,她喜欢我的。”
凌晨四点,在D市零下二十几度的雪夜里,路麟被冻得手脚发麻,可在派出所长凳上看见韩谌时,脑袋里却不由自主回忆起那个异国他乡夏夜的热风。
韩谌坐在长椅上,低着头一动不动。
他只是在想,到底哪里出错了呢?
这些年,他有想过回国找沈一筠。可是一提到回国的想法,总会林樾和白老师岔开。她们不想回国,应该是怕自己想起那段糟糕的回忆。
然后韩谌发现,就算能回国,又能怎么样?他根本不知道沈一筠在哪里。
最无理取闹的时候,韩谌甚至想,不就是挨个找吗?哪怕他不知道沈一筠搬去了哪里,可沈一筠那么厉害,她可能去上的大学总共那么十几所,再扩大范围,也不过尔尔。
他异想天开的自以为,只要一所一所大学去找,总会找到的吧。
后来韩谌想到一个绝妙的主意,哪怕他回不了国,在留学圈子多打听打听,说不定——
说不定就会有人认识沈一筠。
再渺茫的希望,总归也是希望。
韩谌就这样三天两头地跑去参加聚会,偶尔会碰到在国内读本科出国深造的学长学姐,便主动攀谈。
他总是后悔,出国的时候太匆忙,忘了拿走那张珍藏的照片,以至于他询问别人的时候,只能反反复复地描述脑海中的模样:
“叫沈一筠,温庭筠的筠。C市人,右眼角,靠近太阳穴的地方,有一颗小痣,肤色很白,长得很漂亮。身高大概在165到170之间。对……大概到我的肩膀这里。”
陆陆续续找了一年多,韩谌在半个月前,碰到了一位学长。
学长听完他的描述,若有所思片刻,说:“我有个校友,奖学金答辩的时候,我有印象……她正好读大四,好像就是叫什么什么yun,但是太久了,我记不太清了,只记得是生科院的了。”
“不过她眼角那块,就是你说的地方,确实有个痣,也挺漂亮的。就是不知道是不是你说的……”
“啊,我是D大的,不用谢不用谢,但是我不确定,本科毕业后我又把学校乱七八糟的群全删了,不然还能帮你问问……”
韩谌突然抬起头——
或许是学长记错了,不是生科院的。
等过了今晚,他要再回D大一趟。
他必须,必须得找到——
韩谌焦急万分地站起身,和不远万里、风尘仆仆从美国赶来的人碰了正着。
韩谌没有手机,失魂落魄从D大出来,在马路上犹如孤魂野鬼一般游荡,感觉浑身上下都冷透了。
走了不知道有多久,才被街上巡逻的警察叔叔发现,问清楚他没手机没处住。好巧不巧,另一个派出所不久前刚好有个出租车司机拾金不昧,警察叔叔前后一合计,确定了,韩谌就是那手机的失主。
这么冷的天,不管不顾,让人睡大马路,不得活活冻死?索性把人带到警局过一夜,明天再把手机取回来。
韩谌看着来人,张张嘴,却没什么声音:“……妈。”
林樾双眼通红地看着他,浑身上下都开始发抖。
她让韩滔托人找关系,才得知了韩谌的去向。又和路麟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风雪太大,接着换乘高铁,一路不停跑到这里。
却看见韩谌形容狼狈,整个人憔悴不堪,仿佛下一秒就会——
林樾悔不当初,她怎么就疏忽大意成这样?任由韩谌这样作践自己!
愤怒淹没了她全部的理智,林樾走上前,狠狠扇了韩谌几巴掌,继而崩溃大哭:“你闹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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