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检走后,周启尊又搁旅店门口站了很久。
深更半夜的陌生小城,疏离冰凉。
周启尊一个人孤零零地站着,抽完了大半盒烟。最后他弯下腰,将脚边的烟头一根一根捡起来,全部扔进了路边的垃圾桶,转身走进旅店。
春夜太凋落,风月都不肯赏脸。
风儿细小,月亮黯淡。
推开门进自己屋,周启尊插上电卡,将屋里的灯全都点开。
他把沾着血迹和泥土的脏衣服脱下来,看了看自己伤口。
那“蛇精”尾巴上的鳞片虽然割人生疼,但伤口并不深,周启尊皱了皱眉——“蛇精”似乎并不想要他的命,很可能,她只想控制他。
“蛇精”和雷东阳有关。
“他们什么关系?”周启尊想不通。
几年前他们还在特种部队的时候,全是正儿八经的一群大老粗,成日耍刀弄枪,泥里滚雨里埋,人生信仰是打奸除恶,保家卫国,从来不会提到妖魔鬼怪。
至于雷东阳信不信鬼怪,甚至和那些玩意有什么牵扯,周启尊是半点不清楚。
周启尊进卫生间洗了洗身体和伤口,洗好了光着膀子出来。上身湿漉漉的没擦干,水珠子从他的肌肉上滑下来,淌过泛红的伤口。
周启尊拿过手机,坐到窗边,从裤兜里掏出血玉扳指和化煞符。
周启尊将扳指在手里搓过几下,等冰冷的玉石被搓热,给它戴在了左手大拇指上。
周启尊又盯着化煞符研究了一通,微微叹了口气。
一夜无眠,周启尊干坐着,直到外头露出一幕浅浅的灰白色——天快要亮了。
周启尊终于拨通了张决明的电话。
“嘟——嘟——嘟——”
一直等到电话自动挂断。张决明没有接。
天大亮,阳光开始灿烂的时候,刘检过来了。
刘检提了个袋子,顶着一脑袋乌糟糟的蜂窝煤,挂一对大眼袋,推开了周启尊的门。
“走。”刘检摸了下下巴。
周启尊扫他一眼:“看你这胡子拉碴的模样就知道,昨晚没睡觉。”
“你不一样?昨晚谁能睡着?”刘检哼了声,“心胸还没那么宽广呢。”
周启尊淡淡笑了下,从桌子上抓了块面包扔刘检脸上:“吃点东西吧。”
“那也不吃这个。”刘检嫌弃地给面包扔回桌面,“走吧,我们去吃个早饭,再一起送东阳。”
周启尊点了点头,拎起床边上的外套要穿。
“你就穿这个?”刘检指周启尊的衣服,“还是绿色的。”
“去火葬场是不太好。”周启尊盯着外套说,“不过东阳肯定不会在意。我这一趟轻装出行,没带什么衣服。”
“我知道。但还是讲究点,火葬场又不是只有咱一家,别丢人。”刘检说着,将手里的袋子扔给周启尊,“我给你带了件黑色外套,穿这个吧。”
说完他转身往屋外走。
“好。”周启尊扔掉自己的绿外套,边穿边跟刘检出去。
周启尊和刘检在街边随便吃了口饭,然后一起去了火葬场。
火葬场地理位置偏僻,就离雷东阳停尸的冰库不远。
等周启尊和刘检到那,火葬场的车已经早早抵达。
“不好意思,久等了。”刘检下车,拉上自己黑色外套的拉环。
从一大早开始,火葬场里就很多人了。
死的活的,哭的嚎的。
每一家都不同,每一家都相同。惯例,家属先围着遗体告别,然后遗体被推进熊熊燃烧的大火炉,这时候家属会被分成三种类型。
一种是激进型,突然开始哭天抢地,甚至冲上去,作势要把遗体从锅炉里拉出来,虽然他们心里明白地知道不可能拉出来,实际上也很少会真的去拉。
但就是要冲这么一下,像是对情绪的一种放任,好像不冲这一下就亏欠了——或许他不是要拉回遗体,是需要有人将他从崩溃里拉回来。
于是有了第二种类型——边哭边劝,边拉人。
还有第三种类型,有这种反应的人,悲伤不比前两种人少,或许更多一些。因为宣泄不动。
打落牙齿和血吞,他们站在后面,注视着,或飘移目光,什么都不做。
周启尊和刘检都是第三种类型。
被周遭的哭喊声闹得脑袋疼,周启尊最后看了烧雷东阳的火炉一眼,转身走了出去。
他刚出来没几分钟,刘检也跟着出来了。刘检在周启尊身后站住脚:“待不住了?”
“嗯。”周启尊没转头,但往后伸出手,“给根烟,我烟抽没了。”
“我烟都戒了。女朋友不让抽。”刘检虽然这么说,但手还是伸进兜里。
“什么时候找的女朋友?结婚记得叫我。”周启尊这才扭脸看刘检,嘴角带出一抹笑。
“去年找的。不用问,你还是光棍。”刘检咂咂嘴,手上掏出一只小盒子。
小盒子细长的一窄溜儿,他打开,里头就躺了仅仅两根烟。
“最后两根,我偷藏了三个多月没舍得抽。”刘检将烟递到周启尊眼皮底下,又从另一只兜里拿出个打火机。
“这么磕碜。”周启尊把烟叼嘴里点上,“烟都潮了。”
刘检也点烟抽:“甜蜜的痛苦,你不懂,等你身边有人了,你就明白了。”
“有人了我也不用戒烟。”周启尊乐了下,“你忘了,我喜欢男的,不乐意伺候腻腻歪歪的小姑娘。”
“......是。”刘检脸皮微微抽了下。
周启尊三十好几还德行有亏,可想而知,他年少轻狂时得多欠抽。
他喜欢男的这个事,忘了怎么宣布的,反正他从没避讳,当初队里很多人都知道。
刘检想了想,暴露的理由估摸非常简单。
比如有人问周启尊:“你喜欢什么样的女的?”
周启尊直接大大咧咧来上一句:“不喜欢女的,我喜欢长得好看,白的,不磨叽的男人。”
“当时真年轻。”刘检想想,一脸不堪回首,“咱队里那时候还有人膈应这点呢,不过后来也没什么了。”
一起扛枪,一起吃苦,一起救命。什么东西能超越生死的价值呢。那点膈应根本不值当。两码事儿了。
“哎,对了,那时候队里都是光棍,就东阳有女朋友吧?”周启尊突然想到。
“嗯。”刘检笑起来,“他年纪最小,却是唯一一个有对象的,为这事没少挨收拾。”
“啊,对,说起这个,你还记得这东西吗?我正准备给你呢。”刘检说完,解开衣服拉环,从内兜掏出个东西来,“算东阳唯一剩下的遗物。”
这玩意被他贴身放在内兜里,还用一块小手巾,两张纸巾里外包了三层,可见很宝贝,起码比他私藏三个月的两根烟重要。
刘检吐出一串烟圈:“狗绳。”
“当然记得。”周启尊赶紧接过来,“这居然还在。”
他们当兵的,身上什么装饰都不带,除了雷东阳。雷东阳有条狗绳。
“狗绳”是他们私底下起的,其实是一条项链,红绳下头拴了个吊坠。
这坠子雷东阳挂过脖子上,也在枕头底下藏过,当初为了它,还差点和大队长打起来。
雷东阳说过:“这是我女神送给我的定情信物。”
“什么年代了,还女神,还信物。”周启尊当时听了,就评价这么一句,顺带赏赐雷东阳一双白眼。
但周启尊对那吊坠的印象是很深刻的,除了因为雷东阳太宝贵它,还因为它很特别。
周启尊记得,那是一片鱼鳞模样,月牙状的小东西,质地和钢铁差不多。主要是颜色,不晓得是层什么料,不像油漆油彩,它是非常别致的青绿色,漂亮极了,搁光一晃,有幽幽的光泽。
等等。
青绿色......鳞片?
周启尊猛一激灵,连忙打开刘检那里外三层的包装,手指甚至有些发麻。
“这东西也是难得,说不定真是个宝贝,东阳的身体烂了,衣服也没得看了,但这鱼鳞坠子还好好的。”
刘检叹气:“他那个所谓的女神也不知道是谁,他失踪四年,女神或许早嫁给别人了。”
刘检:“这你就一起给他带上吧,埋一起去。”
“......周儿,怎么了?”刘检发现周启尊表情不太对。
周启尊瞪着手心里那一小块青绿色鳞片,感觉这玩意异常沉重。
烟灰掉下来,烫在他袖口,将刘检借给他的衣服烧出个洞。
他不会认错的。就是这鳞片!昨天那个“女蛇精”!是她!
周启尊身上的伤口开始痒酥酥地疼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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