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守城

兀良合族自西取道西岭和仁和县,大衡纵然对背信之人恨之入骨,可面对异族凶悍的弯刀却谁都不敢拦。

这取道的地方选的微妙,虽然按照州县划分,这地该归岭中州府管辖,由辛壬军巡防,可因着地势,这位置严格说起来更临近顺翼军和晋西军原本巡防交界之处,以前这两军势大又关系密切,一般两厢交替就把这夹缝地区巡防了,压根用不上辛壬军自岭南翻山过来。

可此刻西边的顺翼军已成对方囊中之物随意搓磨,而北部的全境最强军被拖着打,又与内朝有着琢磨不清的龃龉,上头最后的旨意是不让驰援,加之新皇上位后对晋西的态度又意味不明,京中的消息一日三变,传什么的都有,有说晋西已然反了,也有说皇帝恩准了王女回乡治丧,更离谱的是说晋西王女一人在皇城大战厮杀,以一敌百,还绑走了新上任的大内总管彭行公公做人质叛逃出京。

前两条消息,倒还有人半信半疑,最后那消息一出,众人纷纷唾骂玉京城里头消息没个准数,尽拿些不入流的说书故事来糊弄人,于是再不敢轻信。连日不见官差的信,在新旧朝交替之际,众人观望不前居多,这块地方一时就变成了三不管地带,愣是被人半遗忘半刻意的把这块地方给漏了过去,横竖不过一边陲弹丸之地,左右不了大局。

所以兀良合族取道入城,守备军按规燃狼烟示警,辛壬军愣是龟缩着没出,岭中州府判断那兀良合族必暂无意入主中原,他们又何必掺和淌这趟混水,平白惹得一身骚。于是便只潦草写了个请示书夹在往日的州府日志里头往上京城一递,便了了事。

兀良合族尖兵竟就此大摇大摆的、自大衡内部官道杀光了守备军,绕路到了晋西府大后方。

若非连培风率军进城见南门守城无人布防,亲点了晦羽军留守,又在离开前命寒锋恢复巡检、加强各处防备,只怕晋西府能悄无声息被人从后门摸入,从里头被打成筛子。

青霄的赤峰营大头都交托给了寒锋带上了战场,此刻城中守备不足一万,而百姓却足有四十余万。

晋西府是边陲的拥兵重府,百姓相较他府算不得多,甚至多数都是军属,可正因如此,这场来自后方的奇袭才有其杀人于千里之外的险恶。

青霄重伤未及痊愈,精锐亲兵只留了五千,可连水沉放心把大后方交托给一个重伤的女将军,也只因她是连培风座下位份最高的卫将军,她虽因女子之身未能在军籍造册授衔,可这连培风一人之下的无冕之王也绝非浪得虚名。

她一面命人速击鼓以告城中消息,一面亲自上阵指挥部队出击。

她腿骨断裂严重,只可高坐马上迎击,好在自小于马背上长大成人,突击、退防,一切游刃有余。

她能调动的人不足一万,可城中百姓又岂是手无缚鸡之力之人?

连培风操练军队从不避讳城中百姓,甚至随着呼延时手下的乌桓王军愈加强盛起来,每季还会组织全城百姓做基础的抗击阵型演练,在一定程度上称得上全民皆兵。

兀良合族很快发现这个城池的难缠之处。

除了初时城破之时惊慌了一阵,可很快这里头便如一台巨型的十二辰车,各方如棘轮棘爪啮合般井井有条的组织起来。

城中道相较于郊外战场称得上狭窄,可偏偏一切都显得迅猛、干脆、精准。就连伤亡战士的运送路线都能完美的避开军队迎击面。

兀良合族突袭小队的统领是阿息的亲信胡仑吉,他不是个只知冲动蛮干的莽夫,除了那马术精湛、武艺高绝的青霄,他的一双鹰眼很快盯住了大后方另一个纤细娇弱的身影。

这女子面容娟秀,一袭窄袖白褂,分明是没见过的陌生面孔,可现场诸人却隐隐有以其为尊的模样,伤员救助分级、甚至百姓布陷阱下黑手等行为都会提前请示她。

她不只是个军医,或者还是个军师,无论如何,此人在晋西军里头地位肯定不低。

他嘶哑的用兀良合族语指着她的方向高喊一句:“把她抓过来!”

青霄长枪回旋,枪头重击他马身银甲:“去哪!”

他们为了奇袭,马匹都用了轻甲,这一击并不轻,战马脖颈吃痛,高高扬起前蹄要踢,青霄呼喝一声,身下马步向左错开,双马被主人控制着并身相撞。

青霄长枪绕住对方弯刀,面对对方近乎贴脸的阴翳眼神不为所动,双手下压,长枪弯出极限,紧紧逼近胡仑吉脖颈。

胡仑吉半副胡子连同下巴在闪避错身间尽数被银枪削过,叫他的模样显得颇为狼狈,大半张脸更是糊满了血迹。

他痛叫出声,夹紧马腹再次逼近撞击,青霄的断腿恰在那一侧,闪避速度不及以往,刚接上的骨节再次断裂的声音在耳边清晰响起,她额间沁了汗,可愣是半分怯色不露,枪在腰后一带,猛击对方后背。

见胡仑吉被缠住,他身后的人马飞驰而过,直奔顾平仲而去。

不好!青霄心下一惊,长枪自对方为了疾驰突袭而卸了甲的马臀倒刺入对方马身,单腿重叩身下马肚便要拦。

胡仑吉身下战马高声嘶鸣,轰然跪倒。他怒极,咬牙自怀中掏出一物自后牢牢瞄准青霄背心。

顾平仲听见身侧人惊呼,几道马蹄声已响至耳边,她下意识抬了头,却先望见胡仑吉将那流星箭对准了向自己疾驰而来的青霄,她焦急高喊:“小心背后!”

青霄感到了身后骤然紧张的风声,下意识俯身,向右侧翻倒地,惊雷之声炸响,她顾不得检查自己,翻身而起惊声高喊:“先生!”

顾平仲这才意识到不知不觉间敌军已然贴近他们。

野蛮的士兵高举大刀向她劈砍而来,她急急后退,可身后是个刚刚被她裹了纱布的伤兵,她下意识覆身护在对方身上。

千钧一发之际,身侧一道灰黑色的闪电飞驰而过,凶残的猛兽冲着高大的敌人第一次亮了獠牙,战马喉管里头温热的血液喷洒了她一身。

她回身,又惊又喜:“天弓!”

原本他们怕它伤了百姓一直束缚着,也不知是怎么回事,一片混乱中竟然叫它挣脱开了锁链。

天弓一双蓝黑色的狼瞳闪着嗜血的光芒,长舌舔过淌血的獠牙,意犹未尽。

不知何时起,这原本连培风可轻松抱入怀中的幼犬已然身长如半马,忠心耿耿的拦在那士兵和顾平仲之间。

兀良合族来自草原,不如中原人惧怕狼犬,可一般的狼犬并不能长得如此高大,这在狼群里都半点不逊色了,那被从马背上掀下来的士兵紧了紧手中弯刀。

它很聪明,很快捕捉到对方心中非常轻微的恐惧,它压低身子龇牙,作出警告的凶态。

士兵手腕微抬,天弓刹时蹿跳起身,乌黑油亮的身子拉成一张长弓,它个子大,动作却敏捷又灵活,一边用前爪撕刨过对方面孔,长爪勾瞎了对方双目,一面又飞快的避开了对方吃痛乱挥的弯刀轻巧落地,顾平仲猛地抄起一旁处理痈疽的铍刀深深扎进对方脖颈,和她救人时施针的手一般稳。

晋西军反应很快,方才被撕裂的防线再次补齐。

青霄在不远处小松一口气,低声夸赞:“干得漂亮。”

下一刻身侧风浪靠近,她匆匆举枪应战。

顾平仲按住身下要起身再战的士兵,方才一切发生的太快,叫他猝不及防,此刻又是感恩又是愧疚,顾平仲指挥人把伤员送进王府:“你未伤及心脉,但已不宜作战……天弓,去帮帮青霄!”

天弓低低应和一声,像是听明白了一般长长狼嚎一声便再次飞驰而去。

胡仑吉已然发现这连培风身边的强将是带伤上阵,他的弯刀比一般的更长更直,如同两柄长剪牢牢的卡死在青霄颈骨两侧。

她用枪头和匕首卡出一道空隙,极力后仰,可她身后恰是房屋墙体,退无可退。

胡仑吉咬牙用劲,浑身的气力死死压在对方肩颈,青霄长眉紧锁,两人的对抗之力尽数由她伤腿承压,鲜红的血渍自颤抖的膝骨向下流淌。

她咬牙硬抗,眼中战意愈盛,嘶吼出声,誓要撕开对方封锁。

胡仑吉的动作突兀的一滞。

是天弓!

清晰的咔嚓声,凶恶的狼犬有着令人惊愕咋舌的咬合力。

就是现在!

青霄如游鱼般飞速下滑错开对方的双刀,翻手便要捅向对方脖颈,胡仑吉忍着剧痛后仰却被狼犬绊住了步子,他愤怒的一脚踹开天弓。

青霄长枪一记未攻成并不气馁,下一秒以长枪为支点,半身跃起,反手匕首上下翻飞几回合。

胡仑吉轰然仰面倒地,眼睛突兀的睁大着,面部和脖颈尽是密密麻麻的刀口,滋滋冒着鲜血。

青霄回首看那被踹出两丈的天弓:“天弓!”

天弓听见叫声,挣动着爬起身,缓缓甩了甩头,小跑到青霄身边。

青霄把胡仑吉腰间绑着的流星箭缴了,幸好对方托大,始终未曾掏出神器对付他们,她忍痛弯身摸了下狼犬肚腹,知道没有大碍后松了口气,这可是在主子怀里娇养长大的小祖宗,可不能出事,她待要再摸它头便又不让了,十足的矜贵模样,她莞尔:“好孩子,等主子回来奖你一碗酥酪拌鹿肝!”

她的马不敢靠近,天弓识趣的退后几步,青霄勉力翻身上马,举枪:“寇首已死!诸位将士,杀贼人护家眷!建功立业当此时!”

“是!”

“战!”

“来啊!”

“杀光他们!”

四周血性俱起,兀良合族痛失头领,进攻节奏已乱,虽不至于四散逃窜,可已然是乌合之众。

此战虽只险胜,甚至己方伤亡无数,可实在称得上大捷。

晋西等这一场胜仗等了太久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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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守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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