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的一次圣诞节,我和林承喆看完电影沿街慢慢走着回家,他的手被我扣在自己的大衣口袋里,林承喆口鼻挡在围巾里,说话声音小小的,我总要弯腰凑到他的嘴巴边上听。
“说什么?”我再次凑过去。
“我说那里有卖圣诞礼物的,笨蛋。”
“哦?过去看看,老公给你买圣诞礼物。”
“滚蛋。”林承喆骂我,这句我一次就听懂了,没让他重复二遍。
亮晶晶挂满礼物的圣诞树坐落在橱窗前,琳琅满目的礼品中我指着一件包装很是精美的盒子问林承喆,“这个是什么?”
心型发着光的盒子里心型的独立小包装,一颗颗的包裹在金色的铝箔纸中,林承喆回答我,“是巧克力。”
“包装真够吸睛的,”我看了看下面的价目,骂道:“真他娘的贵啊。”
我是这样骂了,可出门的时候还是拿了一盒,因为林承喆说巧克力很甜,比糖还甜。
我想尝尝。
那盒巧克力当晚就被我断断续续吃完了,林承喆以为我喜欢吃巧克力,第二天各种包装的巧克力买了一包回来。条状的,圆形的,盒子里装的,塑料袋里装的。
“你干嘛林承喆?”
“你不是喜欢么?这下,可以过瘾了吧。”
“我喜欢也不能这么买啊?你想让我得糖尿病啊?你是不是变着法想让我早点死?”
林承喆生气了,作势就要扔掉,还骂我说话没轻重。
我赶紧抱着他认错,边哄边夺下袋子,“谢谢宝贝,我一定好好吃,不辜负宝贝的一番心意。”
林承喆假装生气的接受了我的真诚道歉。
林承喆有次感冒,我帮他冲了一杯感冒灵,一等到他喝完就塞了块巧克力到他的嘴里,他很乖的吃掉整块巧克力,说“好甜。”
我笑笑,“甜就好,就是要你感到甜。”
后来林承喆每次冲药,我都帮他在水杯旁边放一块巧克力,他问我,“干嘛总让我吃巧克力啊,我吃的药也不苦啊。”
我说,“吃完药吃点甜的东西心情会变的好起来。”
林承喆想想说,“好像是真的。”
我说,“嗯,肯定是真的。”
前世的我偶尔感觉自己是被爱着的,经常性的感受到自己是单方面爱着的那个可怜虫,我变着花样讨好林承喆,在看到他脸上露出笑脸的一刻,我像个表演结束的小丑华丽谢场,喘口气表扬自己做的好,下次再接再厉,让林承喆快乐是我的使命,我对我的不自信导致我忽视了林承喆的很多付出,或者潜意识里,我在拿我对林承喆的付出和他对我的做着比较。
我当林承喆是我生命的全部,我爱他胜过爱自己的生命,我最终在无视一切焦急迫切的奔向他的道路上干涸,而我沉重的爱压得林承喆喘不上气,爱情在我眼里,和在林承喆眼里是不一样的,我对他而言,是生活的调佐剂,而他对我而言,是一切存在的前提。
所以,林承喆对我的爱,怎么能够比的过我对他的爱,于是,我陷入了病态的恶性循环中,对爱崎岖扭曲的渴求几番让我在爱情中感到神疲力竭,折磨自我的同时也将林承喆推入了深渊。
可这一世,从十八岁的林承喆开口说喜欢我的那一刻,我再度回首,发现我以前得出的所有结论全部是错误的。
我想,林承喆一直都在很认真的爱我。
过多的爱是同情,恰如其分的是尊重。
……
这段时间,药物的作用,林承喆的头发掉了很多,后来索性全部剃光了,我那天回到医院去看他,被他关在病房外面不让我进去。
“我不想让你看见我光头的样子,”林承喆说。
“真的光了?”
“我干嘛拿这种事骗你。”
“知道啦,我等会再回来看你。”
我转身又出了医院,去理发店对Tony老师说,“麻烦帮我全剃了。”
“您的脸型很适合最近很流行的三七分哦,最近帅哥都留这样的发型呢。”
“剃了,谢谢。”
“您再考虑一下吧,干嘛这么想不开。”
我起身就要往外走,他不做这笔生意,有的是店抢着给我剃,tony有些着急,一把按住我道,“行,剃。”
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我带着一顶帽子进了医院,“林承喆,我的头发也没了,你要看嘛?”
“我不信。”林承喆还是不开门。
我把帽子摘掉,“我给你看,你也要给我看你的。”
林承喆半信半疑的趴在门上的窗口里往外看,就看到我光的发亮的头顶,他顿时有些啼笑皆非,“樊邺,你搞什么?”
我嘿嘿凉笑,“这下,医院多了两个小和尚了。”
林承喆遮着脑袋打开了门,看到我的头就没忍住笑出了声,“樊邺,你发什么疯啊,好丑的。”
“好了,看完我的,快给我看看你的。”
林承喆犹豫的放下手,“你不许笑。”
他不让我笑,我就真的没有笑,我确实也笑不出来,心疼的要命,我一把拉过林承喆抱进怀里,紧接着在他头顶落下一个轻轻的吻,“这是谁家的小和尚呀,真可爱。”
林承喆努努嘴想狡辩什么,我赶紧接着又说,“这不是樊邺家的吗,真可爱。”
林承喆被我说红了脸,不理我了。
我拿出买来的红提去水房洗干净,端到病床跟前坐下,“今天肚子还疼不疼呀?”
“不疼。”
“嗯,不疼了就吃点水果吧,中午没吃多少饭,这会也该饿了。”
林承喆不乐意的拧着眉,我知道他这是在表达抗议呢,又没胃口吃,我擦干净一个送到他嘴边说,“乖,吃一个。”
林承喆说,“你怎么跟哄小孩似的。”
我说,“你就是小孩啊。”
“说的跟你有多老似的。”
我乐道,“比你老,真的。”
“不就比我大三个月么。”
我眯眼打量他一番说,“什么时候知道我生日的?”
林承喆双手一晒,“早就知道了。”
瞧他这副得意的样子,惹得我小腹痒痒的,“怎么知道的啊?”
“你一过生日岩驹就喊你出去喝酒,全班都知道吧。”
“全班?真的吗?敢不敢打赌?”
“不赌,无聊。”
我笑道:“某人长了顺风耳,还不敢承认。”
林承喆说,“反正三个月算不得什么。”
我说,“怎么能不算呢,浮游的一生只有一天,蚊子寿命只有一周,蜜蜂也就活一个月,所以,三个月短吗?”
林承喆被我说服了,不再争辩,只好认输般吃掉我喂给他的水果。
林承喆边吃边看着我的光头,最后还是没忍住骂了我一句,“傻瓜。”
我自言自语的说,“到底谁才更傻呢?”
林承喆是我见过最傻的人。
喜欢我那么久,六所学校全填成海市,结果他喜欢的人去了距离海市百公里之外的寒冰之地,傻到为那个总受伤的朋友备着创可贴,却在撞见“朋友”受伤的时候被他骂,“少管闲事。”
林承喆自打入院以来都表现的格外冷静,认真配合医生的治疗,他也不过才十几岁,在面对这样可怕的疾病和化疗时却能表现得如此勇敢坚强,我不止一次因为他坚强的意志力而感到心疼不已。
我没见过他哭,直到一个月后的一天。
下午阳光很好,光线悉数照进病房,白色的病床上,林承喆穿着宽松的病袍安静的靠在床上看着外面。
“要不要出去看看?”
林承喆浅浅一笑说,“好啊。”
“等着,我去找把轮椅。”
“不用,我腿又没事,哪就用得着轮椅。”
“坐着舒服些。”
林承喆突然有些情绪激动的说,“不要剥夺我用双腿感受世界的权力。”
我赶紧好声说道:“好好,我知道了,我陪你走,乖,咱不坐轮椅了。”
前院有两个小花园,里面种满了各种颜色的月季,一种神似玫瑰的花朵,还有各式各样的菊花,林承喆蹲在花园旁边随手摘了一片花瓣拿在手里,手指在花瓣上来回轻抚着,自顾自的说,“真好啊。”
这样的林承喆让我想到了前段时间来到我梦里的林承喆,他对我说,“不要做不接纳自己的百合,做自信的玫瑰。”
二十多岁的林承喆早就看出我的窘迫了嘛?
是啊,他怎能感觉不到。
我说,“嗯,等你好了,我们去鲜花最多的地方看花。”
林承喆低着头不看我,很久后,我看到一滴液体从他的眼眶滚落出来,掉在了花瓣上,他突然说,“真的能好嘛?”
我一时着急的不知道怎么办,几乎是扑到林承喆身边,一把将他紧紧的抱在怀里,一个月以来的治疗,让他身体消瘦了很多,进我怀的时候,骨头甚至有些膈人,我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我外表的从容镇定全靠林承喆支撑着,他一旦松懈,我就更是不堪一击。
我拼尽全力使我的声音听上去平静,我说,“胡说什么呢,一定能好的,医生都说了,这是白血病中最幸运的一种,治愈率百分之九十以上呢,怎么可能治不好。”
林承喆哽咽的更厉害了,几乎是哭了出来,他伏在我的肩膀上无助的颤耸着肩膀,“万一我是剩下的百分之十呢。”
我把他抱的更紧,要揉进我的血肉,“怎么会,我昨天还做了梦,我梦见你二十九岁的样子,真是比现在还帅一百倍,我问他,你怎么在我的梦里啊?你猜他怎么回答我的?”
“他对我说,后会有期,你说这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
“那不就是下次见的意思么,你要是治不好,怎么会在二十九岁的时候来我梦里啊?”
“为什么是二十九岁的我?”
我吻着他的耳朵说,“因为那是上辈子我们重遇的时候。”
上辈子的林承喆,如果没能撑到最后,三十岁的樊邺也算是赶上了去见他的路。
可是,那个林承喆终究没等到三十岁的樊邺,倒是被十八岁的林承喆遇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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