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凛下手黑。
陶奚早在认识他之前就知道,认识他之后更是对这个传言深表赞同。陶奚之前没和别人约过调教,无法对比,只能从自己切身的感受做出评价。
——傅凛不去干刑讯真是可惜了。
如果他走马上任,怕是连最穷凶极恶的匪徒都要认怂。陶奚和傅凛约定的安全词是“傅凛”,每次陶奚坚持不住了就喊傅凛的名字,然后气若游丝地看傅凛用鞭子抽房间里的沙袋。
这次陶奚在傅凛新买的细鞭下坚持了十六分钟。
“废物。”傅凛扯着项圈后的卡扣将陶奚从地上拽起。
陶奚疼得面部扭曲,神智混乱地重复着:“傅凛,傅凛。”
绝大部分情况下,傅凛对陶奚都是手下留情的,即便陶奚感觉不到。
“安静点。”
傅凛将陶奚塞进调教室的沙发里,沙发旁边立着一个大柜子,里面一半是各式各样的道具,一半是品类齐全的药品。
陶奚有幸用过其中将近一半的药膏,别的不说,消肿化瘀的效果还是很好的。
细鞭抽出的音爆声响在耳边,陶奚一边涂药,一边偷偷瞄傅凛的背影。
深红色的丝质衬衫解了一对袖扣,衣袖随着傅凛的动作滑上滑下,露出他白皙的手腕和小臂,陶奚想,傅凛怎么连手臂也长得这么好看啊。
他的视线太黏,让傅凛无法忽视:“饿了?”
陶奚连忙摇头,但肚子很不争气地叫了两声——被打也是很消耗体力的。
“我.....”
“下次再骗我,”傅凛回挽鞭子,将它们缠在合拢的四指上,“就割了你的舌头。”
陶奚被吓得连连点头。
他们这种微妙的关系维持了两个多月,陶奚的待遇从自己涂完药就得从傅凛家滚出去变成了能窝在傅凛家沙发里打瞌睡等饭熟,说起来,还真有些“登堂入室”的意思。
虽然很出乎意料,但傅凛做饭的确很好吃,陶奚独居多年手艺也不错,但和傅凛完全不是一个级别,以至于陶奚一度怀疑傅凛以前是做厨师的。
炒菜声被傅凛关在厨房里,陶奚打开电视看一个乐队综艺。陶奚很喜欢乐队,他高中的时候还想过去乐队拉大提琴——这是他平平无奇的人生中,唯一拿得出手的东西。
他看着节目里拉琴的少年,恍惚间像是看见了自己。
可是他现在已经拿不起琴弓了。
“回神了。”
傅凛的声音响在身后,陶奚回头,就看见傅凛将菜摆上桌,随着香味传来的还有他的声音:“去装饭。”
“诶。”
傅凛吃饭不讲究食不言寝不语,偶尔也会和陶奚七扯八扯地聊会儿。
“味道怎么样?”傅凛问。
陶奚毫不吝啬夸奖,诚心诚意地回:“非常好!我觉得我可以吃三碗饭!!”
傅凛点了点头:“嗯,但我问的是下午给你点的吃的。”
“啊,那些蛋糕啊,”陶奚回想了一下,“我和我同事都觉得很好吃,就是太贵了点,一小块蛋糕竟然要一百多,他们都怀疑我是不是中彩票了....”
他滔滔不绝地说,几乎把今天见的人、说的话、做的事当口头日记给傅凛复述了一遍。傅凛也不嫌他嘴碎,一边吃饭一边听,时不时还应他几句,像是和孩子聊学校生活的家长。
明明他也就只比陶奚大四岁而已。
等陶奚念叨完,他们也吃得差不多了。傅凛做饭,陶奚便主动将洗碗的活包揽了。
有时候陶奚洗完碗,回头就能看在坐在沙发上的傅凛,或看书,或看电视,让他油然而生一种奇妙的、温馨的归属感。
今天傅凛看的是陶奚之前看的那个综艺的重播,液晶屏上是一群在聚光灯下演唱的少年,青春洋溢得让人心颤,即便是傅凛也看得认真。
陶奚没有出声,他站在厨房门口,偷偷看傅凛的侧脸,但他并没能看很久,因为傅凛在察觉别人的视线这方面敏感得离谱。
“过来看吗?刚刚你好像没看完。”
傅凛瞥了一眼陶奚又很快转了回去,跟个探照头似的。
他怎么知道我没看完的?
陶奚脑子还没转明白,人就已经坐到了傅凛旁边。
正在播的乐队是陶奚最喜欢的乐队之一,里面的大提琴手虽然很年轻,但是实力已经很强了,陶奚想,人与人之间的天赋真是不能一概而论啊。
傅凛突然出声:“喜欢大提琴?”
他声音低,和大提琴一样,好听得能让人上瘾。陶奚想摇头掩饰,但他又想起傅凛说过的话,不得不老老实实地答:“嗯,以前学过。”
他可不想被割舌头,陶奚叹气,毕竟傅凛看上去是真的会动手的人。
傅凛没表现出惊讶一类的情绪,好像早就知道了一样:“那怎么放弃了?我去你家的时候没看到琴。”
“嗯....”
陶奚一时语塞。
他不想回忆,不想回忆那段被他强制压抑着的过往。
“不想说可以不说,”傅凛垂眼看他,“没人能逼你。”
陶奚点了点头,只是点着点着就没抬起来了。他偏棕的短发耷拉下来,遮住他的眼眉,牙齿无意识地咬着唇,看上去可怜巴巴的。
傅凛:“陶奚,你今年二十八,不是十八,少做这种伤春悲秋的样子,让人烦。”
可惜傅凛心是黑的,落在他眼里的可怜都是令人恶心的懦弱无能。
陶奚深呼吸两道,强迫自己挺直腰:“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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