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本该是一个平常的周末,在午后,盛阳的公寓里。
廖思诚坐在书房,他面前的电脑屏幕上是某个人刚发来的加密文件。
他点开第一张照片。
祝城西郊的废弃工地,常则蜷在水泥管里睡觉,迷彩服脏得看不出颜色,露出来的小腿上全是蚊虫叮咬的红斑。
鼠标滚轮向下滑动:
第3天,常则在码头扛货,脖子上搭着条发黑的毛巾。
第7天,他蹲在快餐店后门捡剩饭。
第15天深夜,暴雨,他缩在ATM隔间里拧衣服上的水。
廖思诚猛地合上电脑。
书房死寂,只有挂钟的秒针在走。
他摘了眼镜,掌心抵住眼眶,感觉到温热的液体从指缝溢出来。
常则说过他喜欢夏天。
喜欢冰镇汽水在阳光下冒起的气泡,喜欢篮球场晒得发烫的塑胶地面,喜欢那时候的雨和天。
可现在这些画面全被替换成了什么。
那些画面仿佛烙在了视网膜上。
最后一张照片是常则蹲在垃圾桶旁边啃半个发霉的馒头。
拍摄日期显示是两年前,八月份最热的时候。
他本该金榜题名。
可常则蜷缩在烈日下,脚上的运动鞋开了胶。
空调冷风扫过后颈,廖思诚呼吸困难。他的掌心压住眼睛,肩膀微微发抖。
原来祝城的夏天这么难熬,曾经却不觉得。
原来他捧在手心里养了两年的大男孩,曾经像野狗一样在街头找吃的。
他记得常则运动后身上阳光和青草的气息。
廖思诚走到落地窗前,额头抵在冰凉的玻璃上。
常则总下意识囤压缩饼干,是因为真的饿怕过。
他在西藏哨所零下三十度的夜里,常则对别人说的"这不算冷"是真的。
比起一个人无依无靠,漫无目的睡在祝城漏风的桥洞,确实不算冷。
玻璃映出他扭曲的倒影,廖思诚看见自己嘴角神经质地抽动。
他应该点支烟,或者摔个杯子,可最终只是慢慢蹲下来,把脸埋进掌心。
同季不同天,苦雨化长风,二十四日夏。
……
解放军执行任务不分天气好坏。
一次,暴风雪持续了三天。
常则带队回收观测设备时,护目镜都被冰粒刮花。
等他回到哨所摘下眼镜,眼前只剩白茫茫的雾。
“别动。”周暄用纱布蘸着药水敷在他眼睛上,“雪盲症最少躺两天。”
原来是雪盲。
黑暗里,他的听觉变得敏锐。
他听见辛长城在门外跺掉靴子上的雪,刘炜和藏族战士用半生不熟的藏语磕磕绊绊的聊天,多吉的妻子在厨房剁冻羊肉。
这些声音和消毒水味、酥油茶香混在一起,带着他感受周围的世界。
漆黑的一片,听得见,仿佛又什么都没有,这种情况不好受。
半夜疼醒时,发现床头放着碗温热的羊奶。
常则摸索着喝掉,他听见窗外风雪呼啸中,隐约传来哨兵哼的家乡小调。
“不需要你知道我 ,”
“我的名字是山河。”
开春那天,常则拆掉眼睛上的纱布。
他睫毛轻颤,历经这么多的磨砺,他早已褪去了少年仅剩的青涩和缱绻,高中时,他的下颌线分明,漆黑的眸子如同漩涡一样,沉默时还有几分风流薄情的意味。
他本来是那种不容易晒黑的肤质,可如今也成了健康的小麦肤色,适应了西藏的环境,脸上的冻伤也好得快。
不论衣物遮挡下的身材如何,双臂上的肌肉线条流畅,是结实的不可挑剔。
常则睁开眼,仿若看见了全新的世界。
世界像被水洗过般清晰,远处雪山流淌下第一道雪水,在阳光下亮得像条银链。
……就像是继蜕皮后的再一次新生。
多吉带着牧民们来修被雪压塌的羊圈,常则他们去帮忙。
搬石块时,老阿妈突然往他口袋里塞了个热乎乎的布包。
打开一看,原来是三个煮熟的土豆,上面还沾着盐粒。
“金珠玛米,吃。”老人粗糙的手拍拍他脸颊,触感清晰却不让人抵触,反而觉得亲切。
常则蹲在土墙边啃土豆,他看见央金追着一只小羊羔跑过草甸。
小羊羔的脖子上系着红布条,是春节时刘炜拆下一些线头编的。
周暄不知道什么时候坐到他旁边,递来半壶青稞酒:“喝点,驱寒。”
酒壶在两人之间传递,谁都没说话。
远处传来牧归的铃铛声,叮叮当当,像什么东西掉进山谷的回音。
常则一度以为,自己就这样了。
直到有次他收到了一封信,标志着所有的开端。
收到那封信是个晴天。
牛皮纸信封上只写着“西藏军区某部常则”。
信纸上是熟悉的字迹:
“格桑花开了吗?”
常则的手抖得厉害,他避开了所有的视线来到无人之地拆信。
当时他拿到了这封信,顿时热血沸腾,弄得他恨不得上前线狙击几十个混蛋,能不停的跑几里地,徒手捉牦牛。
现在,他看着这简短的一行字,眼中黯淡下来,没有于那个人有关的只言片语。
莫名的失落。
常则站在哨所窗前,取出了那一枚戒指。
远处雪山沉默,一只苍鹰正掠过湛蓝的天际。
他把信折好塞进手册的扉页,那里夹着朵风干的蓝紫色格桑花。
——
清晨的炊烟刚刚升起,常则就听见哨所外传来轻快的脚步声。
“金珠玛米!”央金站在栅栏外,手里捧着个包得严严实实的铜壶。
她的脸蛋被高原的晨风吹得通红,“阿妈煮的酥油茶,给你。”
常则垂着眼,他接过铜壶,壶身还带着她的体温。
茶香浓郁,比平时的更甜一些,里面似乎多加了一勺蜂蜜。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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