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致吾兄

……可最后,我还是没能成功。

不是因为我不够努力。我的身手,已足以应付任何抛接变化。

——是那一日,绣球并没有抛出来。

太子殿下来了。

他叫人封锁了整条东宁大道,千香楼门前列了整整两排御卫,百姓全被赶散,鼓声也没响。

那可是太子殿下,他不用接绣球,也不需要被选择。

他只需走近,就有人把她奉到他身边。

我远远看见她站在金盖下,媚然一笑,便上了太子的马车。

是的,朱厌进了东宫。

第二年,先帝病薨。再一年,她封了后。

我这才知晓她的本名——但却是一个我不敢称呼的名字。

她是太子妃,是翟贵人,是万千宠爱于一身的翟皇后。

陛下甚至为她废了所有后宫嫔妃,独独留她一人。

人人都在唏嘘,说她命好。

只有我在心里想:她值得。

因为是她,我毫不意外。如果我是皇帝……我只是说如果,我也一定会这样做。

我本以为,那段藏在心底的倾慕便会慢慢消散。

毕竟她已成天下之母,而我,不过是世间万千仰望者中的一个。

微不足道的一个。

可为什么……我仍是每日进千香楼。

我明明对其他女人都提不起兴趣。

我依旧习惯性地看向那顶楼的房间。明明再也没有灯火和人影,门紧紧闭着,晦暗、死寂。可我总觉得,那里曾经燃过一团火……而我,是那个被烧到的人。

是的,我还想她。

朝思暮想,挥之不去。

我想知道她过得好不好。

她是否也曾感到寂寞,是否会在深宫之外的深夜,望向远处的城墙。

她是否还和从前一样美,像当初回廊拐角的那簇火一样,那般耀眼夺目?

我想要亲眼看看。

于是我更加努力。

我用尽一切办法往上爬。做事谨慎,言语节制,公文奏章句句推敲,几乎把命掷进了那份职录里。

我升了官。

级别高到终于有资格被召入偏殿,参与圣上密事。

第一次踏上通往御花园的那条路,我的手心都是汗。

我知道,再往前,就是朱厌宫。

我走得慢,走得轻。偷偷垫脚越过高高的宫墙、卫兵笔直的身影,望向那片花园。

不出意外,她就在那里。

一身皇后所着的绛霞流金裙,坐在树下的凉亭里。眼角眉梢皆如旧,岁月仿佛从未在她身上留下痕迹。

与初见时不同,却又更胜从前。

我开始上瘾了。

开始找各种理由一遍遍地走那条御道。

我明知不该如此,可我就是忍不住。

哪怕被侍卫呵斥,哪怕只是看一眼,我也觉得满足。

甘之如饴。

终于,有一个平静的下午,我照例路过朱厌宫。

但那天不太对。

原本执戟而立的侍卫不在,朱厌宫门前空无一人。

我心头一紧。

她不会出事了吧?

我顾不上多想,抛下手里的公事,拐进那条小径。

穿过回廊,走过银桂深处的月洞门,再绕过一座小假山,才终于在一块覆满青苔的山石边,看见了她。

她正与一人相拥。

衣角交缠,唇贴唇——那姿态太过亲密。

不是陛下。

我立刻躲在了另一块山石后,不敢露头,只能透过嶙峋的裂缝悄悄地看。

那男人背对着我,我看不清他的容貌,但他腰间的佩饰与肩上那枚金丝环印我却不会认错。

——那是永安王。

号称“皇族第一美男子”的永安王。

也是皇帝的亲弟弟,因平定西宁叛乱回朝述职,却在此处与皇后偷情!?

那一刻,我不知该惊、该怒,还是该笑。

我只是站在那里,像被人从胸口挖空了一块。

我咬住了自己的嘴唇,血的腥味蔓延出来,有点麻,有点冷。

我动不了。

甚至没有办法眨眼。

竹影晃动,他们的身形慢慢贴得更紧,低声喘息、反复摩挲,扣环松开时发出一点点钝响。

她就地一蹭,便轻盈坐上了那块山石,撩起的足尖在石上轻轻擦着,像不自觉地描一圈儿弧。

而那男人跪了下去。

他生得高大,跪下去的高度刚好。

他任她的手搭在头上,像是死死摁住,不允偏离。

风吹过来,那声音就飘进我耳里——细细碎碎,起起伏伏,像在品尝初熟的美果,让我浑身都燥热不堪。

我不知该如何是好。

一半的我在抗拒,一半的我却如着了魔般沉溺。

可下一刻。

就在这令人窒息的灼热中,我听见她悠悠地说了句:

“你以为这样就够了吗?”

我瞬时清醒。

看过去,她的脸没有半点余温,眼神平静得近乎残酷。分明衣衫散乱,姿态敞露,却偏偏带着一种不容置喙的尊贵感。

似乎生来便是上位者。

我又看见永安王抬起头,问着:

“什么?……琳儿,本王都按你说的做了,你还要本王怎样?”

可她却笑了。

唇角扬起一个我从未见过的弧度,狂妄,凌厉,仿佛世上万物都在她的手心里翻转。

她慢慢合上双腿,向前俯身,一只手抬起那男人的下巴,像在训一条狗般。

“明轩,你让本宫很舒服,本宫很满意。但是……”

她的声音忽然低了,

“本宫睡过的人,枕边便只能有本宫,这是你知道的规矩。”

“而你,不仅睡了别人,还把那肮脏的气味带回来……你以为本宫闻不出来?”

她语调平稳,神情却渐渐变得诡异。

好像眼神一瞬出现了异芒。

她咬着牙,声音几近冰冷,

“哪怕现在,你竟还在酝酿谎话。”

“可笑……可悲。”

“不可原谅。”

我真的看见了——她的眼睛在那一瞬之间,变得血红。

我以为自己眼花了,赶忙抬手去揉。

可指尖还没抹上眼角,我就看见她伸出手指,轻轻地,在那男人的衣角上一拂。

只是轻轻一拂。

下一刻。

有一簇火苗在永安王衣角上跳动。

起初它没有声响,也不暴烈,只是那么一点点地往上爬。沿着锦袍的纹路,从腰间爬到肩背,再攀上他的发丝。

永安王从发现时的猛拍,到一蹦三尺,再到开始哭嚎。他疯狂在地上翻滚、挣扎,试图把衣服脱下,把自己滚进地上的湿泥里。

可火始终不灭,甚至越来越旺,从脖颈一直蔓延到头顶。

很快,男人整个变成了一根火把。

我怔怔地看着,不敢动、也不敢出声。

眼前只有一团疯狂跳动的火焰,耳中满是惨叫与噼啪声。

噼里啪啦——不是骨头断裂的声音,就是皮肉爆开的声音。

火舌扭曲了空气,也扭曲了女人的脸。

我好像看到——她在笑。

等到声音全都沉寂,我才意识到……自己一直躲在石头后,腿早就跪麻了,汗液将背脊与衣襟粘湿在一块。

动不了,浑身都在发颤,心脏快跳出来。

我只能紧紧捂着自己的嘴。

黑烟窜天,很快便有侍卫匆匆奔来。

我看着皇后换上了另一副面孔。

她呼唤着侍卫,语气慌张,带着惊恐:

“本宫想尝试烤肉,但,好像没控制火势……就,就把肉连带炉子都给燃焦了……快,快处理了吧,臭死了……”

她满是嫌恶。

而地上,只有一堆黑乎乎的残渣,踩上去就散。

那天之后,永安王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所有人都当他只是去了什么地方,或者隐居避世了。

而我,也离开了皇都。

我辞官了,去了一处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

我想要忘记这一切,重新开始人生。

可从那天开始,我却连女人的身体都碰不得了。

不知是病,还是报应。只要靠近女人,我便心跳失序,汗如雨下,浑身抽搐。

药石无灵,求尽名医无果。

兄长,我知父母有望,却无力回报。

此生已无妻室之缘,亦无子嗣之望。

还请代我向他二老好生解释吧。

不孝弟,奉允

敬上。

灾凤在瀚渊时便性格燥烈、好斗嗜杀,来到天外后,等待主君的日子不能滋生事端,但躁意依旧如狂涛暗涌。所以她只能靠肉/体欢爱来缓解和泄火,对火鸾来说,更像是换了个战场而已。

————

文风上第一次尝试“第一人称回忆体”,“我”只是旁观者,并不是故事的主宰,不用太在意“我”是谁(“我”是谁?“我”只是灾凤的一条狗而已!)

类似的文学作品有《福尔摩斯探案集》《了不起的盖茨比》。

番外里会尝试许多没写过的写法,可能不是很纯熟,纯当练笔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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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致吾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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