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第 11 章岂不尔思,虽远致之

“娘亲!这是什么呀?”看着不过才七八岁的小姑娘蹲在地上,裙摆一角泡在了地上的水洼里也全然不在意,胖乎乎圆润可爱的手指指向一旁立起有些裂痕的石板。

女子应声回头,小姑娘圆滚滚的脸颊背着光如玉琢般的温润可爱,再配上女儿有些呆愣愣的表情:“噗。”捂脸偷偷笑了会,女儿不明所以地侧着脑袋看她。

缓缓俯下身去同眼前的小姑娘一样蹲着,“囡囡你仔细看看,石板上面是不是有字呀,认得吗?”

石板确实有些年头了,从与地面相接处开始,浓密殷绿的青苔自下而上地蔓延开来,一路爬到了镌刻其上的字体里,有的则直接生在裂痕中。小手轻轻抚上石板,指尖顺着字的纹路一笔一划的游过表面,“秦?嗯……泰山石……敢当?”

“娘亲娘亲!是‘泰山石敢当’,对吗对吗?对吧!”

“嗯,我们晴儿真厉害!”

钟礼拉过女儿的手,轻柔仔细地将泥土拍干净,然后两人一同起身,继续向目的地出发。一路走一路都能听到钟晴兴奋的声音。

石敢当是干嘛的?字是怎么“写”在上面的?谁在那里立的?唉,那是什么?哇呼!这花好可爱,叫什么呢?娘亲娘亲娘亲……

钟礼被问得有些头大,但也确实被可爱得做不到忽视宝贝女儿的发问。答得上来的就答,答不上来的也只好答应等回去了陪她一起翻书找答案。原本不过两刻钟的路,她们绕来绕去走了将近一个时辰。

此行是要采些野菜回去。

开春第一阵雷雨过去,又是山居人家一年一季采山珍的时候了。从山脚沿着山涧长着一丛丛绿油油的水芹菜和水蕨菜,踩着汩汩流水中镶嵌的几块石头过去,迎面幽然的山径两侧夹道生长的是毛绒绒的赤蕨。运气好的话还能在这个时节采到鸡枞——钟晴最喜欢的菌子就是它,她只知道这种菌子只在雨季有,却分不清是哪场雨过后才有,于是每每下过雨就会吵着嚷着要上山里去。

去干嘛呢?自然是找菌子。

钟晴喜欢这些天的雨、喜欢野菜被折断的清脆声、喜欢这个季节、喜欢这座山、最喜欢她的娘亲。

…………

好在钟礼趁女儿拉着她在山间到处逛的时候沿途顺手采了许多野菜,手中的篮子已经有些分量。够吃几天了,多的还能拿去市集上卖。遂着钟晴的愿又四处走走停停了许久,眼见天要下雨,母女两人才牵着手往山下走,赶在雨点打在脸上前回了山脚下的小屋。

雨就这么淅淅沥沥下着。不过天倒是不怎么阴沉呢?钟晴坐在塌上,整个人扒拉着窗,四下张望了一会儿确定她的娘亲仍在厨房里焯烫野菜,于是堂而皇之地将小手探出去盛接雨水。盛来干嘛?不干嘛呀。

“唉?”听见咯吱咯吱的木栅门被开了又合上的声音,钟晴下意识警觉地眯起了眼,试图从朦朦胧胧的雨雾中看清这位不速之客。

来人穿着一身黑衣,高大的身形衬得那平日里高高的栅门都小巧了许多。那人进了栅门就站在庭院顶着箬笠淋雨,既不出声打招呼,也不进来躲雨。鬼鬼祟祟地不知道在自言自语些什么东西,手上也不闲着不知道在比划什么。

是谁呢?看不清脸。

见过吗?感觉没见过。

钟晴小脑袋思索着。

糟了!是坏蛋!!!

跳下床榻匆忙抓了根棍子跑向大门,小姑娘神气十足地立在屋子门槛前面向庭院冲着来人大喊:“你谁!出去!这是我家!”

“晴儿!?怎么了?”钟礼闻声脑内顿时惊雷乍起,几乎是用飞似的从厨房跑了出来,一把拉住钟晴往怀里塞。

“娘亲,有坏蛋偷进我们家!”钟礼冷静下来这才发现顺着钟晴手指方向不远处站了个不知所措的男子——他疯狂摆着手,张口竟带着有些委屈的哭腔:“啊!不是的!不是的!!!你怎么能说我是坏蛋……我是坏蛋……坏蛋……”

看清来人的脸和神情,钟礼莫名其妙被戳中笑点,没忍住扭头不出声地偷偷笑了起来。

“礼娘!不要再笑我了!我要哭了哦?”男子更加委屈了。

“什么礼娘礼娘的!这是我娘!”钟晴生气了,扒开娘亲的手冲外头的人怒骂。没注意到她的娘亲笑得浑身发颤。

男子瞬间伤心得话都说不来了,内心欲哭无泪:你这样说我真的要哭了哦!真的哭给你看哦!

“晴儿,他不是坏蛋,我们先让他进来,好吗?”

“真不是坏蛋?他鬼鬼祟祟的呢!”男子闻言心碎了一地。

“外头还在下雨,让他进来好吗?”钟礼忍着笑意轻声安抚钟晴。

盯着来者看了一会儿,又看了看没有要停的意思的雨,钟晴终于退了一步:“那你进来吧。哼。”

…………

钟礼取过男子被雨淋湿的外披衣裳又泡了茶水,三人终于在茶桌旁坐下。钟晴一瞬不瞬地盯着男子,眼神凶巴巴的。

“晴儿。”钟礼喝了口水。

“这你爹。”

“啊?”钟晴和钟昕几乎同时道。

“不是,你‘啊’个什么劲啊!”钟礼太阳穴突突疼了几下,没忍住踹了钟昕一脚。

“就这一句话没别的了吗?”钟昕委屈巴巴。

“你没长嘴吗?”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一句话。

当晚一家三口聊了许久,顶不住泪眼汪汪的钟昕的视线,钟礼差不多是连哄带骗地沟通了许久才让钟晴接受了她确实有这么个爹的事实。

其实到钟晴三岁为止钟昕都还在这间小屋里同她们一块儿生活着。

五年前西戎入侵,他们仗着兵马多国境偏远援军难至,一路烧杀抢掠向东袭来,几乎要将战火烧到不远处的村落,当官的无能,带着家产携着妻子仆从跑了。钟氏夫妻两人都是习武出身,秉持着他们习武时的信念于是召集了所有能召集的人力和姗姗来迟的朝廷派来的官兵合力将敌人暂时打退。不过还是未能完全退敌。夫妻俩商讨过后,钟昕就跟着军队向西走了,钟礼则留在这儿带着钟晴生活。

战事难料,生死无常。钟昕寻思着他要是因为参军死了,也只是平白让钟晴从小就受丧亲之苦;要是活着回来了,想来不是分离太久父女二人也不至于太过生分,于是约好会尽量多书信联系钟礼,但是不用向钟晴提及太多。

只是他们没预料到三岁小孩的忘性那么大。五年未见,再见就已经认不出了。

他们也难预料到半年后击退西戎后北狄又接踵而至。钟昕彼时因为杀敌勇猛而被营里将军看重,还未来得及向家中捎信就已匆匆北上抗敌。没成想这仗一打就是四年多。四年来书信断断续续传来几十封,有时是长篇大论,有时是寥寥几字,有时写在纸上,有时写在布上,有时是墨迹,有时是血迹。

钟礼收到的最心惊胆战的一封家书是用血写在衣布上的:岂不尔思?远莫致之。

字体是熟悉的字体,颜色也是黑色,但是浓重的铁锈味刺激得人鼻腔酸痛。

好在在钟礼寄出回信的三个月后终于收来了新的一封墨写的家书,她悬着的心才终于落下。

半个月前钟礼才在市集上听到胜仗的消息,她也没想到钟昕这么快就从北方战线赶了回来。这路程平常人就算连夜赶好说也要一个月才能到——怪不得他衣服鞋子都破破烂烂的。其实战事结束后不久,钟昕就向长官明示卸甲归田之意,舍了军功一路快马加鞭回来了。

“礼娘。”雨夜里夫妻两人哄睡了钟晴,熄灯前钟昕拉着钟礼的手,一字一顿地道:“我回来了。”

“知道。”双双潸然泪下。

…………

此后一家三口就这么隐居了几十年,直到屋后山上多了两座坟冢,钟晴才离开这个村庄开始云游四海,去各处未曾去过的地方看名胜古迹。

到了暮年濒死之际,除了世间风景无法一一看遍,她已不觉此生有任何遗憾,就这么安然闭上了眼。

…………

我不是死了么?

这里是哪?这装潢怎么那么奇怪?

到底是为什么我会被这么多人围观?

唉唉唉!?

钟晴不理解,钟晴大受震撼——她好像变成才一个月龄的宝宝了。

适应力强得离谱的钟晴就这么愉快地活到了十九岁——如此强大的适应力也不知道之前的爹妈是怎么养的。

哦对了,现在她是叶柊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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