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肆

央央虽行事恣肆,但对待商序,他这个做爹爹的却是看的明白的。其中若说没有猫腻,隆化帝是绝不相信的。

莫非是小孩子们闹脾气了?这一个要吵嚷着嫁别人引起商序的注意,那一个也赌气不肯露面?

央央见隆化帝久久不语,心中明白大概爹爹是觉得她又任性赌气了,让谁想也是这样,就是她沈央央再怎么荒唐,也不能大街上随便拉个男人就说要让他尚公主罢。

央央心中直呼冤枉,她想爹爹旁人不知道,你女儿可是最明白,现在趁着江碎壁孤立无援,哪日等他身子康复,央央就挟恩图报,让江碎壁给爹爹卖命。

沈央央已经全然忘记自己才是让人家差点儿命丧黄泉的罪魁祸首。

“圣人,儿臣近日看古籍时从书中看到一句话,觉得甚有道理。”

隆化帝玩味的目光落在央央身上,自己这个女儿他是最明白的,不能说大字不识,但是贪玩儿任性,找了多少个夫子,都被她戏耍的团团转,若说还能震慑她的,也就只有一个商序了。

如今太阳打西边儿出来了?还给他用上君臣论了。

隆化帝面容和蔼,温柔地看着女儿:“那央央姑娘请说吧。”

央央被他看的有些脸热,清了清嗓子,才道:“过去种种,譬如昨日死,以后种种,譬如今日生。”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眼中流露出的哀伤是骗不了人的,隆化帝忽然觉得女儿一下子长大了,像一个久经世事的成年人了。

隆化帝面上的笑淡了:“你只需记得,爹爹在一日,我的央央就不会受半点委屈,也用不着明白这世间许多的道理。”分明想让她成长起来的也是做父亲的,可一直保护着她,给予她阳光养分的,也是他。

隆化帝何许人也,朝堂一众如狼似虎,他若没有半分心机早就被那群老不死的吃了。

女儿说出这句话时,眼中的成熟和深思熟路是做不得假的,隆化帝甚至有些错觉,站在自己面前的央央,好像一下长大了十岁。

这还是他的女儿吗?

央央望向隆化帝,眼中悲戚做不得假,她执拗问:“若是爹爹不在了呢?爹爹不能保护央央一辈子,央央总要自己学着长大。”再多说些别的,沈央央就担心爹爹该起疑心了,随即收敛了情绪,说:“爹爹既然认为女儿是在赌气,那就往后走着看吧。”

临走时,央央的视线落在案桌边的那支镯子上,此时这支手镯还没有戴在叶滢手上,时间还很长,一切都不晚。

央央再次走出乾清宫时,负责伺候洒扫的下等太监夏有福已经不在了,见小公主的视线落在柱子前,德全弓着腰轻声道:“公主不喜欢的人,奴才们自然也不会喜欢。”

央央抬了抬下巴,轻轻昂了一声。

德全这种在隆化帝身边用久了的奴才,除了伺候贵人,剩下的就是揣摩贵人的心意,贵人们舒心了,他们这些做奴才的才好过。

央央没建公主府前,是住在后宫里,宫殿里种满了玫瑰,冬日也有暖房,保准让这些玫瑰半点儿也冻不死,因此得圣人赐名——朝瑰阁。

上一世央央满脑子都是婚后可以有和商序的家了,也没有回自己住过的宫殿看上一眼,再后来,就是搬到了那间她并不喜欢的宫殿,藏娇藏娇,听着就让人恶心。

央央皱眉,吩咐刚从朝瑰阁中迎出来的夏至:“你去告诉东殿,本宫近日来总做噩梦,觉得东北角上的那座宫室十分不详,差人砸了拆干净,一块砖瓦都不许再留。”

夏至虽不明白公主的意思,可是公主发话,他们是无敢不从的,公主说拆,那就要拆。

上一世,她一朝被废,东殿这些掌管内务用度的奴才们便见风使舵,一个个跑的比飞还快,若非真正经历过,央央是不相信人性能冷漠至此的。

她快步迈进自己的朝瑰阁,张嘴便喊:“嬷嬷,嬷嬷!”

陈嬷嬷快步迎出来:“我的小主子,你又上哪儿皮去了?半点儿不让人省心。”

陈嬷嬷没有变,只是比上一世看着要年轻太多了,她是央央的奶母,除了圣人以外,央央最亲近的人就是她了。

陈嬷嬷为她操碎了心,若非有她在,央央还不知要多吃多少亏。

她一阵眼热,不想让嬷嬷瞧见,低头假装看自己的裙子:“嬷嬷,给我换件衣裳吧。”

她是大胥唯一的公主殿下,享万民供养,一应用度自然是最好,央央自小又喜奢靡,身上一件外衣都价值千金,陈嬷嬷却已经习以为常:“准是又皮脏了,快进来。”

央央被簇拥着换了衣裳又用了午膳,一觉睡醒起来,感叹完人生美好,才察觉到自己好像遗漏了点儿什么东西。

“对了。”央央才想起来:“江碎壁呢?太医可给他看过了?”

陈嬷嬷眼神疑惑,央央说:“就是那个重伤被我从宫外带回来的男孩子。”

陈嬷嬷这才喔了一声,道:“太医来瞧过了,也用过药了,只是这孩子有些先天不足之症,身上的皮外伤倒是不要紧,只需好好将养,他年纪小,好的也快。”

陈嬷嬷自然也听见外界传闻了,她家小主子当街许诺要他尚公主,还将人带回了宫。

她并不知此子身份,还想再多问两句,门外却传来德全的通传声:“哎呦我的姑奶奶,您是不是把安宁郡主的儿子给带回来了?”

央央点头:“那又如何?”

德全一阵眼晕:“郡主笼统就这么一个儿子,那可是她的命根子,您说绑谁不好,偏偏瞧上了她的儿子。”

郡主的丈夫是为国捐躯,朝中有些能说得话的旧臣倍感气愤,纷纷上折说公主荒唐,安宁郡主更是跪在了宫门外,要郡主还她儿子。

央央没有半点焦急的意思,德全说完她使了个眼色,霜降当即奉了杯茶给他:“跑慢点儿,又不是什么要紧事。”

德全:“唉哟我的小主子,都火烧眉毛了还不要紧!”

央央眼珠子转了转:“且让他们等着,本宫一会儿就过去。”

宫内宫外阵势闹这么大,没有不知道的。长渊殿是最早得知消息的,却始终没有动作。

“公子,您就真的不去看看?听说这回不光是郡主了,那些老臣们个个都不干了,谁知道公主又抽什么风,我看啊,不过是找个由头引起公子注意,让公子有些危机感罢了。这样的把戏,我娘都不屑于用。”长渊殿内,落针可闻。

商序捧卷不语,不时翻动一页,没有答话。

说话的是他从宫外带进来的亲随长风,与他一同长大的,自然说话就没那么多顾忌,他是真心为商序考虑,也觉得他们家公子配一个嚣张跋扈的公主实在是屈就了,虽说那公主美若天仙,可炮仗一样的脾气一点就着,搁谁谁也怕啊。

过了好一会儿,商序才放下书卷,他揉了揉干涩的眼,长风适时递上一杯热茶。

清冽茶水入喉,疲惫才缓解些许。

与朝瑰阁的奢华不同,圣人拨给商序居住的长渊殿虽说一应俱全,可商序本不喜奢华,这偌大宫殿一片素色,除了书卷的陈旧气息便是茶墨香气,任谁走进来,也要感叹好一个青松君子。

沈央央最初能看上他,也是得益于商序的一张好皮囊,他生的白,冷瓷般的白,像一张干净画卷上附着浓淡相宜的颜色,教沈央央一眼就入了心。

这份洁净秀挺中又浸染了层层书卷气,又为这份颜色增色不少。

商序站起来,转过书案,外头廊架上挂了一只鹦鹉,此刻学人叫唤:“笨蛋商序,又不理我,笨蛋商序,又不理我......”

商序读书的时候沈央央总闲不住,就去做这只刚刚学会说话的鹦鹉夫子,只是这位女夫子不教点儿别的,反把自己那点儿女儿心思都说给了鹦鹉,叫它传的沸沸扬扬,满殿皆知。

沈央央的心思好像一直都如此透明,什么也不屑于瞒,什么也不屑躲藏。不过也是,她贵为天子独女,享尽万千宠爱,已经没有什么东西是沈央央得不到的了,她想要什么,无需多说,只一个眼神,便有人前赴后继上赶着去讨她开心。

整个长渊殿素净雅致,却只有书卷上的一支玫瑰是如此的耀眼夺目。

那是前日沈央央来时从朝瑰阁中摘来的,此时这支玫瑰却因缺了水分而显得有些蔫嗒嗒的,长风见公子的目光落在这支玫瑰上,以为是他不喜艳色,拿起来就要丢掉。

“给我吧。”商序叫住他。

长风应是,退下去了。

自少时起,沈央央若无意外,日日不断来他这边,再重要的事,也要过来看他一眼,可沈央央已经两日未来长渊殿了。

他记得那位公主前日来时,耳尖别着这朵玫瑰,笑的天真灿烂:“商序,你愿意娶我为妻与我一生一世么?”

商序没有当即应下。他非常明白一个道理,太轻易得到的东西,也会被轻易抛却的。

可是沈央央两日未来,是否也是因为他没有回答而感到伤心难过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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