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今昔回到教室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十五分钟,老师没说什么,好像完全没看到这个人,大学全凭自觉,学不学看学生自己,不需要他操心。
张鹏抬头看了他一眼:“脸色这么难看,迷路了?”
他本来想问是不是便秘了,看着盛今昔那张过分清秀的脸,突然改了口。
盛今昔摇头,翻开英语课本,刚才他以死相逼,让陈昶不得不退步,但陈昶绝对不会善罢甘休,若是能这么轻易解决,他在小说里就不会受那么多折磨。
沈宙没在教室,估计是在外面听陈昶发火,计划着怎么让他乖乖听话。
张鹏小声问:“中午去食堂吗,还是自己带饭了?”
学校食堂不算贵,比外面要便宜一些,而且种类非常齐全,各地的特产都有,正不正宗就不知道了。
盛今昔早上脑子很乱,没来得及做饭,对于他来说,外面的东西还是有些贵的,不过他没打算饿肚子,若是放在从前,他一块钱都不敢乱花,现在嘛……
无所谓了。
况且这些钱是他自己挣的,凭什么不能花?
攒着留给别人才是愚蠢。
盛今昔家境不好,小时候生活勉强过的去,但他爸脾气不好,尤其是喝了酒,动不动就打他,一边打一边骂着小贱种,小王八羔子,打死你之类的话,以至于盛今昔不敢交朋友,更不敢跟人走太近,生怕被人发现身上的伤,被人嘲笑。
因为太过沉默寡言,整日阴沉沉的不爱笑,同学们也不愿意理他,盛今昔长这么大,几乎没交过朋友,偶尔看着别的同学说说笑笑,一起打球一起上学下学,他也会感到羡慕。
盛今昔以为是自己做的不够好,不够听话,或者不够懂事才被打,后来才知道有个词叫“家暴”,跟他没有太大关系,无论他做什么,盛富想打他的时候,总有各种理由,或者根本不需要理由。
当然,盛母也没有逃脱,甚至比盛今昔被打的还要严重,盛今昔明白事理后劝盛母离婚,结果被站在门外的盛富听见,把他打了个半死,盛今昔因此辍学了一年,在家养伤。
再后来盛富开车出了事故,连带着邻居家的一个叔叔死了,盛家全责,把房子卖了,家底全部掏空还没有赔清,盛富开大车的确能赚钱,但他花的也不少,又爱喝大酒,没事了就跟人吃饭打牌,他们不敢劝,一劝就要挨打。
盛母本来有份保洁工作,自盛富死后浑浑噩噩,开始怨天尤人,要不是当初年少无知,上学时怀了孩子,也不至于现在没有文凭,做着最累的活计,拿着最微薄的工资,而且那个孩子没能活下来,五个多月时被盛富打流产了。
盛今昔见妈妈难受,默默撑起这个家,那个时候他才十四岁,一边上学一边打工,在超市当过理货员,卖过咖啡,发过传单,分拣过快递,扮过玩偶,只要能赚钱,他不怕苦也不怕累,再加上高考成绩不错,有奖金,终于把欠款还完了。
盛今昔现在手里还剩一些,虽然不多,但是没有学费,这个学期还能拿到奖学金,再者,他可以继续打工。
但继续打工和拿奖学金的前提是,不能跟那几个疯子扯上关系。
“你带饭了吗?”盛今昔反问,他记得张鹏家条件也不太好,一般都是带饭。
张鹏点头又摇头:“带了,但是被张世玉那小子抢走了。”
张鹏不提,他差点忘了这个人,张世玉跟张鹏还有沈宙他们是同一所高中毕业的,不同的是他从高一开始就跟在沈宙几人后边,屁颠屁颠的舔他们几个,有些事陈昶他们不想亲自动手,就让张世玉去做,也会给他点好处。
三年下来,张世玉已经打入他们内部,仗着陈昶几人的势,张世玉才敢嚣张的欺负同学,身边还围了一帮小弟,其他学生都不喜欢他们,但也不敢得罪。
小说里陈昶也找过盛今昔,盛今昔不愿,陈昶便让张世玉带着人狠狠教训了他一顿,沈宙路过,如天神降临般救了他,盛今昔因此无可救药的爱上沈宙,甘愿付出一切甚至生命,就算受到非人的折磨,也不曾恨过沈宙半分。
“狗仗人势的玩意儿。”张鹏忍不住骂了一句,斜着眼恨恨的盯着张世玉的背,想在他背上盯出一个窟窿。
张鹏指着左前方:“那个穿蓝色英文字母卫衣的就是,以后记着离他远点,招惹了他不要紧,关键是他背后的人。”
“真以为自己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其实不过是一条狗。”
盛今昔没有多说,点了点头:“谢谢,中午请你吃饭。”
“别,我还是去超市买面包吧。”张鹏不想占新同学便宜,他家庭条件的确不好,但不至于吃不起饭,单纯是不想当冤大头,本来有饭还要去买,太亏了。
“主要是食堂比我妈做的差远了,你可以去第一食堂,那里有家担担面还不错。”
盛今昔没有再说话,他总不能跟张鹏去讨论人家母亲做的饭有多好吃。
中午盛今昔单独去食堂,他习惯了一个人,没觉得别扭,倒是张鹏很不好意思,但是食堂跟超市在相反的方向,不顺路,张鹏给他画了一下路线,嘱咐他找不到就问人,别张不开嘴。
在张鹏看来,盛今昔不爱说话很有可能是脸皮薄,不然长着这样一张脸,到哪里都会受欢迎的吧?
盛今昔在讲台上做自我介绍的时候就引起了好几个女生注意,有不少人主动跟他搭话,盛今昔也不怎么热情,换成是他,早开心的起飞了。
而且他叫着盛今昔去打球,盛今昔也不感兴趣,他好像只对学习感兴趣。
妈了个巴子的,都怪张世玉那个傻缺抢了他的饭盒,不然也不至于沦落到吃面包,张鹏一边咬着面包一边骂骂咧咧,犹豫着要不要去食堂看一眼盛今昔。
彼时盛今昔点了一份盖饭,在角落里默默吃着,离他大概五米的地方,陈昶正坐在那里阴鸷的看着他的方向。
陈昶所在一米范围内没有人靠近,只要是这所学校的学生,都知道陈家在川市的地位,曾有人上赶着凑过去献殷勤,被陈昶一脚踹飞,直接吐了血,在医院躺了半个多月,之后所有人都离他远远的,保命要紧。
一个穿着深灰色休闲衬衣的人走到陈昶身边,衣领微微敞开,露出凌厉的锁骨,深蓝色的头发在食堂灯光的映衬下有些发紫,明明很随意的坐在椅子上,却像是坐在舞台的聚光灯下,瞬间赢得所有人的注目。
盛今昔捏着筷子的手指紧了又紧,如果说他对陈昶是厌恶,那么对于这个人,则是深深的害怕,起码陈昶还有正常人类的感情,见他不听话最多给他几拳,把他打的眼冒金星无法抵抗,季砚才是那个折磨他最狠,伤害他最深的人。
季砚表面斯斯文文,见到老师主动打招呼,见到长辈主动问好,甚至会帮助流浪的小猫小狗,实则是个不折不扣的恶魔。
他帮助的那些猫狗,最后都会成为他手下的一道亡魂,有被活活掐死的,有被直接扒皮的,还有被开膛破肚的。
盛今昔曾亲眼看见季砚用钳子生生捏碎一只小猫的腿,那只猫不住的嚎叫,想挣脱绳子的桎梏,盛今昔在一旁看的毛骨悚然,季砚却笑着,眼睛里是从未有过的激动和热情,看到猫不断挣扎,他开心的像个孩子,享受着极致欢愉。
情事上也是,季砚喜欢虐/待,看他做出各种丑态,把各种东西塞进他的身体里,用鞭子抽他,用针扎他,把数不清的夹子夹在他身上,看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季砚坐在陈昶对面,慢条斯理的夹了一块鱼肉,像是古代的优雅贵公子:“那就是沈宙跟你说的人?”
跟余晨晨似乎并不相像。
陈昶瞪了季砚一眼:“你要是想看我笑话,我这就给晨晨发消息,告诉他你又带程元去飙车了。”
季砚脸上的笑容有片刻僵硬,低头喝了一口粥,咽下后才抬头:“阿昶,这就是你不对了。”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的心思,我好歹说出口了,你呢,你敢吗?”陈昶不屑季砚的态度,还有楚程元,他们三个说好听了是朋友,其实关系根本没到那一步,不过是为了家族利益才和平共处。
陈昶嘴角勾起轻微的弧度:“咱们的三好学生,应该不想破坏掉这层美好的滤镜吧?”
“还有,别叫我阿昶。”
季砚被戳穿,并没有恼怒,他跟陈昶谁也不比谁干净。
“看你刚才的表情,遇到了困难?”
陈昶的眼神又转向盛今昔:“脾气挺倔,竟然敢以死相逼,这样也好,太容易到手的反而没意思。”
“哦?”季砚来了兴趣,平常人知道他们的身份,害怕还来不及,敢反过来威胁的这是头一个:“模样的确不错,到手了借我玩几天。”
“你不是觉得脏吗?”陈昶问,以前他玩的时候曾邀请季砚一起,季砚斩钉截铁的拒绝,并且给了他一个嫌弃的眼神,冷冰冰的吐出一个“脏”字,现在怎么有兴致了?
单论长相,盛今昔只能算中上,跟余晨晨算不上多么相似,只是眼睛有些像,还做不出楚楚可怜的表情,倔强的像是要吃人。
季砚垂眸:“谁说我要亲自上了?”
陈昶不放心:“你别把人给我玩死了。”
两人声音不大,再加上周围没有人,不怕被听到,盛今昔吃完饭路过季砚跟陈昶,就算没听到他们说什么,也能猜到七八分,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见盛今昔直接走过去,仿佛没有看到他,陈昶的脸顿时黑了。
他从未被如此光明正大的忽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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