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愚第二天起了一个大早。
老早就起了床,收拾好自己,在桌边等沈清枝来用早膳,可把“姗姗来迟”的沈清枝吃了一惊。
“爹爹快来,我们早点吃完,然后去找越叔叔!”
阿愚跳下凳子来拉沈清枝坐下,并将筷子塞到他手中,随后自己开始埋头苦干碗里的粥,连喝药都是仰头一口闷完,然后皱巴着小脸拉着沈清枝就要出门,手里还攥着那两只草蟋蟀。
就这么喜欢那位越叔叔?
沈清枝心中吃惊,故意逗他,佯装失落地叹了口气,“阿愚好像从来没有想见爹爹想见到一大早就起来过吧,所以阿愚是喜欢那位越叔叔,比喜欢爹爹还要多吗?”
阿愚一听就急了,赶紧辩解:“不是的,不是的,爹爹是阿愚最喜欢的人,没有人可以比,但是阿愚也很喜欢越叔叔……”
眼看阿愚眼眶就要红起来,沈清枝赶紧抱住他,额头相抵,笑着哄道:“好好好,我知道阿愚最喜欢爹爹了,爹爹也最喜欢阿愚……”
“二哥。”
一道声音突然打断父子二人的温馨。
沈清枝回头一看,是一身儒雅青衫的沈青云,点点头,笑容也淡下来,问:“可是要去书院了?”
眼见那人光华四溢的一颦一笑在自己面前消失干净,沈青云却只能收起贪恋的目光,露出谦卑的模样:“是,不知二哥和阿愚这么一大早要去何处?”
这并非是什么不可告人的事情,沈清枝如实相告:“我与阿愚一起去拜谢给昨日送他回家的那位侠士,如果没有他,阿愚可也不知何时才能被我们找到。”
虽知沈清枝所言极是,可一想到方才沈清枝与阿愚一提到那人,就不自觉露出极自然的欢喜雀跃,尤其沈清枝眸中那让人心神摇曳的笑意在面对自己便顷刻消失无踪,沈青云心中就对这从未见过的男人生出些许厌恶的情绪。
可他脸上却露出好像发自内心的感激,“既然是帮阿愚回家的恩人,那我也一同前去拜谢吧,毕竟昨天阿愚走丢,我有不可推卸的责……”
“不用。”
沈清枝仍旧眸色淡淡:“你能好好在书院里专心学习就足够了,我会亲自感谢他。”
言至于此,沈青云也不好再坚持,握了握阿愚的手:“阿愚,六叔书院回来再陪你玩。”
阿愚顶着个小黑脸,很乖巧地嗯嗯点头:“阿愚等六叔!”
沈青云又看向沈清枝,看着沈清枝那张清冷如月的脸,强行压下心中的燥热,作谦逊模样,说:“好,二哥,那我便去书院了。”
“爹爹,你知道越叔叔住在哪里吗?”
与沈青云分开后,沈清枝抱阿愚上备好的马车,小家伙这么问。
沈清枝点了点他的鼻子:“我当然知道。”
虽说昨日他见到阿愚,便一直陪在他身边,但也没有忘了让沈明言去调查一下那位帮阿愚回家的义士。
云湛虽有郡衙,可现今朝廷于各郡而言,已名存实亡。
沈家是云湛十七郡当之无愧的主人。
调查云湛城里一个普通人,于偌大沈家而言,不过动动小拇指的功夫。
这不,今早沈明言就告诉他越长明的背景与住址所在。
但让沈清枝有些惊讶的是,越长明并非云湛十七郡人,是昨天才来的云湛,而且他现在也没有住在客栈,而是住在了城北一个面摊老板家中。
因为身处之位的习惯,沈清枝不自觉就开始对身为外来者的越长明来云湛的目的进行猜测——
要么来此寻找一夜暴富的商机的商贾,要么是来此探亲访友的普通百姓,当然,得益于云湛城即将为阿愚选师而举办的比武大赛,那人也有极大可能是某位江湖人士。
按理来说,他这个人素不惮于以最坏的恶意揣度他人,可猜完那人身份与目的的种种,沈清枝才后知后觉意识到,自己竟然没在第一时间就猜测,越长明能刚好那么巧救到阿愚,是否有人为因素参与。
这着实有些奇怪。
好像他似乎也隐隐相信着,这位深得阿愚喜欢的越义士救助阿愚,是完全的不掺杂任何杂质的纯粹的善举。
沈清枝看向趴在窗棂,眼巴巴期待何时能抵达城北面摊的阿愚。
或许是他的阿愚对那人都快不次于他的信任,才让他也对那人生不出任何怀疑吧……
沈清枝这样想着,竟也不自觉对见到那位越义士有了几分期待。
恰此时,马车停住。
沈明言在外面轻声:
“家主,到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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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无由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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