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第二十三章

“今日之事不可知也,则何以知明日之事?苟有所欢,则当及时而乐之耳!”

沈复的《浮生六记》已经读过数遍,常看常新,这也是陆招娣平日里比较喜欢的一本书。

浮生若梦,为欢几何。

理清了思绪,便心安了。一切,就顺其自然吧。富家子弟,多是薄情与玩乐。而自己,当前需要这份温暖和支撑,譬如饮鸩止渴。

那个陪她一起吹江风、那个在孙本阳纠缠时护着她、那个在徐小妹动手时不管不顾冲上来的凌霄,年轻气盛、灵动俊美,和她试一试又何妨?

这是二十多年来,她第一次生出无边无垠的孤寂感,想要与人建立亲密的联系,想要汲取如阳光一般的温暖。

只要,留有一定的回退空间,在安全范围内,不妨尽情释放一场吧。

等太阳完全升起,凌霄打开了房门。

刚醒来的时候,身旁已经没有了陆招娣的温度,急急下床找人,连拖鞋都未来得及穿上。南方城市没有暖气,即便是开了空调,地板还是冰冰凉的。

陆招娣闻声抬头,见她光着脚踩在地板上,身上睡衣单薄。立马起身离开了榻榻米,“怎么连鞋子都没穿就跑出来了?你在感冒,脚上千万不能着凉。”

回房替她取来拖鞋,“快穿上,去坐着,我给你拿双袜子。”

陆招娣趁她穿袜子的时候,去药箱里取了电子测温计。今早,用手探她体温的时候,已经不烫了。但为了保险起见,还是要用体温计测一下。

“滴……”对准凌霄额头的测温仪响了一声,36.8度,总算是降下来了。陆招娣不禁暗暗松了口气。

凌霄在沙发上坐着,仰视着立于她身前的陆招娣。目光直直落在那红肿的脸上,抿着嘴唇,唇角微微压下,又气又心疼。昨夜还未来得及细细查看,自己就病倒了,还麻烦她照顾担心了一夜。

现在,陆招娣的脸肿胀得更加厉害了,凌霄不禁腹诽,这世上怎么能有如此狠心的母亲呢?怎么能如此对待自己的女儿呢?

陆招娣都已经二十九岁了,那女人竟一丝都不顾及她的尊严,如此打骂与凌/辱。那么,这些年来,她到底受了多少苦?不消多想,凌霄大的眼眶就开始泛红。本就灵动明亮的大眼睛,此刻如蓄了一汪春水,委屈的小模样惹人怜爱、疼惜。

“怎么了这是?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起来时还好好地,一句话也没有,就哭了起来,陆招娣急急地坐在她身旁,替她去擦拭眼泪。

“她凭什么这么对你!”声音是嘶哑的,语气忿忿,手上的动作却轻柔得很,无比小心地覆上那白里透红的脸颊。陆招娣没躲,脸上好似被柔软的羽毛抚过一般,痒痒的。指尖的温度,烫红了她的耳尖。

“疼吗?”凌霄的金豆子还是掉了出来,眼底的心疼毫不遮掩。

陆招娣一时无措,竟捧着双手去接,眼泪砸落在掌心,是热的。她开始有些明白,童话故事里,那个牧羊人,为什么不忍心让掉珍珠眼泪的公主哭泣了。

“我没事,一点都不疼了,不哭了好不好?”陆招娣的语气也放软了许多,从未哄过人的她,一时不知道如何让凌霄停止哭泣。

凌霄依旧抽噎着,她表达情绪的方式从来都很直白。从小就是众星捧月般的存在,要什么有什么。看什么人、什么事不顺眼了,有的是办法摆平,向来都很傲气的千金小姐,第一次感受到了无力感。陆招娣这么美好、坚韧的一个女人,为什么偏偏生在这样的家庭中。那样心酸的童年光阴,她半点都没办法为她挡下。

“凌霄。”陆招娣唤了她一声。

“嗯?”凌霄望向她,双眼迷蒙,满是泪痕,昨夜在她睡着时被陆招娣擦过唇膏的双唇红嘟嘟的。

啵,陆招娣的唇轻轻落在凌霄的唇上,又迅速撤离,“不哭了,好不好?”

果真,凌霄止住哭声,一时呆楞,瞳孔震惊。悲伤被放到了一边。

刚刚,是被吻了?陆招娣吻了自己!!

啊啊啊,我还没刷牙啊。我的初吻,我没刷牙……内心狂乱,面上呆滞。

若不是凌霄此刻沉浸在自己的情绪里,一定能发现陆招娣脸上的红。

身随心动之后,便是心如擂鼓。好软……

以前,孙本阳想亲她的时候,几乎身体内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抗拒。可方才为了止住凌霄的哭泣,竟不由自主吻了上去。

“咳,我…我去准备早餐,你先去洗漱,牙杯里那支蓝色的牙刷是新的。”陆招娣站起身,轻轻揉了揉凌霄尚未到肩的短发,便进厨房去了。

一向克己守礼的她,居然如此大胆,有点羞耻。

“哦……”凌霄在身后呆呆地答应了一声。

洗手间里的镜子前,凌霄再一次在心中发出哀嚎,自己的头发像鸟窝,眼角居然还粘着一小块眼屎!!

自己的初吻,就是在没有刷牙、蓬头垢面的情况下,匆匆结束了……

牙刷在口中肆意冲撞,凌霄观察着洗手间里的布置和摆设,洗漱台上只放了牙刷杯和几瓶日常用的护肤品,镜面光亮无水渍,墙缝、地缝里,没有一丝丝污垢,比样板房还干净的房子,没有一处细节不在展示主人的洁癖。

这么爱干净的人,居然主动亲吻了没有刷牙、昨夜也没有洗澡的自己,凌霄一下子又雀跃起来。对妹妹一般的喜欢,又怎么会亲吻嘴唇呀。

想到这,又对着镜子傻呵呵地笑起来了,以至于口中的泡沫星子都不小心喷撒到了镜子上。立马抽了一张面巾,小心翼翼地将镜面上的污渍擦去。陆招娣喜欢的人,可不是一个脏小孩。

洗漱完毕,将洗漱台收拾干净,又细致地梳了一下头发,这才出去吃早餐。

餐桌上已经摆好了银耳雪梨羹,还有三明治。陆招娣仍在厨房里,冲泡蜂蜜水。她背对着厨房门,耳朵却已经捕捉到了身后的凌霄。

“姐姐…… ”凌霄扒拉在门口,满脸灿烂。

陆招娣将热水冲进杯中,没有回头,“洗好了么,快去吃早饭吧。”

凌霄没有动,直至她放下手中的水壶,转身看她。

只一眼,陆招娣就有些慌乱地转移了目光,心虚、害羞。虽然年近三十,情路却可以算是一片空白。

凌霄不一样,她年轻、直白、大胆。

所以,她的目光一直落在陆招娣身上,在陆招娣含羞低头的时候,说了一句,“我想吻你。”

话刚落地,就跨步欺身上前,将她禁锢在了怀里,垂首贴上了陆招娣的唇。

“唔……”陆招娣有些慌乱地迎接着她温柔的侵袭,僵硬的身体在凌霄的怀里缓缓化开,两人如昨夜拥抱时一般紧密贴合,彼此攀附。

热吻的间隙,凌霄稍稍退后一些,两个人的气息仍在缠绕,“刚刚那个不算。”

陆招娣在她的攻势下节节败退,丢盔弃甲,微张的双唇被凌霄的唇舌攻陷,清爽的薄荷味道成了热烈爱意的助燃剂。

凌霄的唇离开时,陆招娣早已气喘吁吁。

“姐姐不是经常骑车运动吗?怎么肺活量那么小,嘿嘿~”凌霄的手还环在陆招娣的身后,两人鼻尖相对,凌霄舍不得放开她。

陆招娣带着羞意嗔了她一眼,“我…没有你经验丰富。”

呵,竟然这么会,自己不亏。可说到底,陆招娣心里是有一点酸的,一方面喜欢凌霄这个小奶狗的关心和体贴,一方面又忍不住去揣测她的经验来自于哪里。

想到这,有些别扭得挣开了凌霄的怀抱。

“没有经验,天赋异禀罢了。”凌霄屁颠颠地跟在她身后,不知道她的心里在想什么。

“没有经验?”端着两杯蜂蜜水、心跳不停的陆招娣回身看了她一眼。

“昂,初吻是在今天早上被姐姐夺走的,你要对我负责~”回味着方才的柔软与甜蜜,凌霄有些得意忘形了。

“快吃吧,一会凉了。”

窗外的水雾已经在太阳的温度中渐渐消退,朝南的窗户有阳光穿透进来,为本就明亮温暖的客厅增添了一些自然的色彩。

陆招娣喝了一口蜂蜜水,心头不可察觉的阴霾散去了。

“所以,从今天起,我有女朋友了么?”凌霄舀着银耳汤往嘴里送,一双弯起的桃花眼注视着对面的陆招娣。

陆招娣也不自觉地笑了,很轻地“嗯”了一声,小口吃起了三明治,没再看她。

原来,真正的谈恋爱是这种感觉,好似内心被无形的温热充盈起来,细腻、柔软,叫人欣喜,也有一点点想哭的感觉。

以后,凌霄就是自己的女朋友了。

至少,在短时间内是。

才一开始,她就有些开始害怕凌霄厌倦的那天来临。

凌霄欣喜地像个小傻子,虽然看似放荡不羁,对于感情却无比认真的她,心里默默下了决心。以后,一定不能再让陆招娣受欺负了。

两人都是请假了的,陆招娣现在这个样子没办法上工,凌霄昨天已经和辅导员请了三天的病假。

所以倒也不用着急,一顿早餐,吃得有些悠哉。

直至吃完,陆招娣收拾好碗筷,才催促她回房换上衣物,“去把衣服换了,我送你回去。你妈妈昨天不是说还要叫医生过来看看么?”

“啊,不想那么早回嘛,我想和你再待会儿。反正现在也不烧了,不想走……”

嘟着的嘴巴被含笑的陆招娣轻轻捏了捏,“先去换衣服,陪我去个地方。”

“好!”凌霄也不问她要去哪里,只要她不赶自己回去,去哪里都行。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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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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