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朝从百米高的浪腾大厦纵身一跃,跌下北都市最繁盛的宁安街。
他薄瘦的身体,被巨大的重力,绞成泥泞的碎片,头颅重重地磕在坚硬如铁的地面,狼藉的血散开来,空气中弥漫浓厚的血腥味。
行人们围成一圈,脸色惊慌,左顾右盼,吵吵嚷嚷,有的人手足无措地高喊“来人啊!救命啊!有人跳楼了啊!”
庄合光带人将这些交头接耳看热闹的围观群众迅速分开,将他们驱逐开来,黑衣人听他的示令,将失血过多而死的傅朝护在最中心。
林易走近傅朝,单膝跪地,将浑身是血的傅朝缓慢抱起。
林易没想到傅朝的身体居然这么轻,轻薄得如一片蝉翼,他无需使劲,也能稳稳托住他的亡身。
而事实上,傅朝明明身高体长,在一年前分明还是一个年轻活泼,健康有力,富有气势威严的睿智总裁。
“儿子!我的小朝!”人群中,傅朝的母亲金书书不要命地往里挤,她难以置信,不敢相信在林易怀里静静躺着已经死去的人是她最心疼的儿子。
“小朝!”金书书失控地要抓住傅朝,柳却西脸色悲伤,极力扯住金书书。
“我的小朝!”金书书拼命上前,握住傅朝垂死的手,冰冷刺骨的,苍白细瘦的手指,枯萎垂下,她的眼泪如倾盆,嗒嗒嗒砸在地上。
她好后悔当年将还是2岁的小傅朝送到白府寄养,如果没遇见白楚之,傅朝也不会顽固地爱上他,因为白楚之之死而伤心过度自残躯体,最后不顾他在世的母亲,执意寻死。
但是,没有当年的白楚之,又何来今日如此杰出优秀的傅朝?
因与果,死与生,她不明白为何命运如此捉弄人,她不懂这一切到底错在哪里。
“小朝,妈妈错了,我再也不逼你生儿子,你愿意爱男人就爱吧,你怎么这么狠心啊,你妈妈还在世,你为什么要丢下我啊?!妈妈当年生你,流了多少血,有你在,妈妈才有希望!小朝,快醒来吧,就当我只是做了一个噩梦,好不好?小朝……小朝……小朝……”
金书书哭得撕心裂肺,爆哭的眼泪使她纵然平日如钢铁的心,也垮塌下去,沉入无边的哀伤与悲伤。
“我的儿子……”金书书颤抖的身体被柳却西抱住,她想起在小傅朝出生的那个晚上,她趴在床上,给刚出生还是婴儿的他擦拭小小身体的血。
她摸到小傅朝的手,那么小,那么软,还未睁眼的小婴孩好像有感应般,攥住她的手指。
那一刻,金书书感到前所未有的温暖,虽然小傅朝还不能张口说话,可她知道这个小小的婴孩将她认作妈妈。
生命如此富有神迹,金书书第一次找到比事业金钱更能给她希望与力量的东西。
当小傅朝第一次张嘴叫她妈妈时,她觉得人生在世短暂三万天,已经心满意足了。
傅朝聪明乖巧,懂事理智,所以金书书总是尽可能地满足他所有要求,他也很争气,认真起来,居然从小时候木讷自闭的小孩完美蜕变为执掌北都市一方的总裁。
现在,此时此刻,金书书再也不想去做什么傅氏集团子子孙孙的春秋大梦了,她只想让自己的儿子好好活着。
“傅朝!傅朝,我的儿子!……”
金书书心痛难忍,哭得晕厥过去,柳却西抱扶住她。
“却西,你将金总带回傅家公馆休息,傅总的事我和林易来处理。”庄合光镇定地朝柳却西说。
“好。”柳却西点头应允,现在场面太混乱,傅朝之死不知道该给北都市带来多大动荡。
庄合光携带不少手下人,护送林易离开。
他命人驱散围观叽叽喳喳议论纷纷的人群,将现场封锁起来,同时严格控制当地的媒体,禁止随意炒作。
林易将浑身是血的傅朝带到北都市最大的〖城南殡仪馆〗。
庄合光陪他一起。
城南殡仪馆的老板邵拙急匆匆上前迎接,将他们带到一个空旷的敛尸房。
林易轻轻将死去的傅朝放在泛着冷气的冰晶玻璃板上。
邵拙自然也知道傅朝的鼎鼎大名,得知他突然死亡,他吓了一大跳,他也不敢多问,只静静地站立于一旁,恭候庄合光的示下。
“我来为他清洗身体吧。”林易朝庄合光说。
“好。”庄合光手搭在他肩上。
“他死后的各种事,那就麻烦你了。”林易说,他依旧戴着墨镜,使人无法探测他的情绪。
庄合光轻轻摇头:“这是我应该做的,你将他清洗干净后,我们再商量安葬事宜。”
林易默默点头。
庄合光临走时,眼睛朝傅朝停留驻足,默然长叹一口气。
林易缓缓褪去傅朝的衣物,这样一副残躯,如断翅之蓝蝶,凋零之蔷薇,轻薄瘦弱,画满了自残的浓烈痕迹,千疮百孔,不忍直视。
邵拙端来热水与毛巾,林易为死去的傅朝擦拭身体。
“要不要我拿来一套新衣服过来给他换上?”邵拙惴惴不安道。
林易摇头:“不了,我回傅家公馆去拿。”
林易回了一趟傅家公馆,他熟悉傅朝的每件衣服,自从金书书将他从〖花朵之蓝〗调来给傅朝当生活秘书起,他全心全意服侍傅朝,听记他的每一句话,知晓他生活上所有的琐事。
林易拿来他常穿的黑色衬衫,黑色西裤,黑色皮鞋,回到殡仪馆,给他细细穿好。
“你先出去吧。”林易朝邵拙说。
邵拙默默退出。
房间里的寒气如霜,打湿林易的头发。他摘下一直戴着的墨镜,眼眶有被眼镜压的痕迹,他瞳孔漆黑,藏写摇摇欲坠的悲伤。
他凝视傅朝,好像他是睡着了,而不是死去。
他忍不住伸出手,摸傅朝的微曲褐色卷发,细细柔软的卷发,在手心里仿若富有生命里的蝴蝶,活泼明动。
这样一头与众不同的褐色卷发,和傅朝少年时代如出一辙。
他无力地蹲坐在地,黯然掉泪,想起了深藏于心的旧事。
-
位于北都市的东南地区有个非常独特的村子,离海不远,但也接近内陆地区,气候温润,氤氲南方一派的别致温雅。
这里的村子大部分人都姓林,矗立在村落正中间的连续的几座祖祠都是林字辈的先祖,所以这里被冠名为〖林家村〗。
林易的母亲也姓林,名字叫林美娟,生得一看就是南方小女人模样。
她乌黑的头发,系着花里胡哨的彩绳,骨架细小,蛇精腰,美如顾盼的黑色眼睛满含柔情。
她有一门极其独到的豆腐手艺,做出来的豆腐软嫩可口,入口即化,十分受欢迎。
她每天早早起床,到街集市赶早,出售她的豆腐,没过半个小时,便被手疾眼快的人抢光,后来的人再想买已经没有了,只能单脚一跺,表示可惜。
和其他摊贩摆摊差不多,林美娟每天都是流动摊位,虽然没有摊位费,但若是遇见下雨天,尤其是寒冬腊月这样的冷天气,冷得不得了,站在寒风中被风割脸的滋味可不好受。
所以她冬天不卖豆腐,改做其它的小生意,但是偏偏要买的人供不应求,所以有人建议她,让她租个门店专职卖豆腐。
林美娟淡淡一笑:“门店租金太贵了,划不来。”
那人解释道:“傻,你有个固定的门店,下雨湿不着,下雪冻不着,而且除了卖豆腐,你还能捎带卖其它的东西,你这么好的手艺,只卖早晨那一会儿太可惜了。我告诉你,一旦有了固定门店和招牌,也不用早起卖,有固定的大顾客,你开张可以吃三年!再说,你不是马上要孩子吗,你家里有个中风的婆婆,你老公一年能赚几个钱,老屋子马上要翻修,不都要钱吗,趁着现在年轻,得好好赚钱啊!”
林美娟被说得一动一动的,晚上和丈夫林志商量,两个人思前想后考虑了一晚上,最后决定要开店。
店铺位置不好不坏,同样的租金也算可以承受得起。
自从有个小门店,林美娟更加勤劳,不断钻研豆腐的各种做法,她原来只卖单一的蒸豆腐,花样太多不好携拿,现在有了小店,她还做炸豆腐,豆腐脑,豆膏,霉豆腐,天还没亮,她便在小店开始忙碌起来。
她给自己的小店取名为〖林家豆腐〗,小店不大,有个6-7平米,约摸可以摆得下三四个小桌子。
每天她的生意都是爆满,一到早饭点,挤满了人,她忙得晕头转向,但令她欣慰的是,钱包比以前鼓了许多。
因为她面貌姣好,又擅长做豆腐,因此她有一个美誉:豆腐西施。
除了正常来买豆腐的顾客,村里也有少量涎皮赖脸的痞子,在她闲时,到她店里,大手摸她的屁股,或者盯着她的胸部看。
林美娟抄起棍子将他们打跑,同时也暴露了她显而易见的身体缺陷,她的右脚高高踮起,一跛一跛,是个瘸子,跑起路来,别说身强力壮的男人,就是一般的小孩也追不上。
村里的女人因为自己的男人夸林美娟好模样,心生嫉妒,背后咒骂她,骂她是“骚狐狸”“搞破鞋”“**”。
骂着骂着,这群疯狂妒忌的女人又暗自得意起来,想,人长得再美又怎么样,还不是瘸子,是个残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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