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错了

秦明月转头,恰好看见那声音的源头也正在看她。

他一身青粗布长衫,人清瘦如竹。头上束了个桃木做的发冠,将发丝一丝不苟地全部束起。他的五官也同样严谨,眉若更低则现奸,目若更小则显诈,唇若更红则过艳,鼻若更低则有缺。

若用一个词来形容他,那边是恰到好处。

有一种看着就觉得很舒服的感觉。

那青年人扶住老妇,朝着秦明月这边看过来。

他的眼神里似乎闪过一分错愕,但很快划走。

秦明月又想起方才翠云讲的话本子——穷书生和富家小姐已有婚约,可太傅之女非要在其中横插一脚。

而她就是那个权势逼人的太傅之女,眼前那个青年就是那个穷书生,已经有了婚约,可太傅之女还是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他。

她见过他,在上次的蹴鞠场上,他英姿勃发,脚步轻快,飒沓如流星。

冯铭仔细打量母亲一番。目露责备:“母亲,儿子方才回家中,听小芸说你又出来了,急得儿子在巷子中到处乱找……母亲,儿子如今已经做了官,有几两俸禄在身,养家糊口不成问题,已经不需要你再操劳了。”

冯母只是摇了摇头,又抹了两把眼睛:“铭儿,你那俸禄养活我们孤儿寡母虽是够了,可你已经定下了婚约,日后等你娶了新妇,难不成也让她来和我们一起来受苦吗?”

秦明月抬手,似乎是整理了下衣袖上的褶皱与尘土,实则听了会母子之间的闲谈。

她抬腿,问折枝和翠云:“可记得路?”

“奴婢记得的,奴婢给小姐带路!”

“秦小姐!”

后面那个青衣青年人忽然喊住了她,脸色有些微红,看起来略微有些不自然。

时年四月,已过中旬。

巷中长着一棵槐树,巍峨参天,青白辉映,槐花落了一地。

冯铭蹲下身,从地上捡起方才秦明月给冯母塞银子的时候落下的那条手绢,走近秦明月,递到她身旁的小丫鬟手中。

折枝接过手绢,低着脑袋不说话。

秦明月愣了片刻,忘记了问他为什么知道自己姓秦,也忘记了责备折枝不懂礼数,片刻过后才缓缓道谢:“多谢公子。”

*

保宁坊。

日头渐晚,街上人迹渐少。

哒哒的马蹄声响起,略显急促,可马背上人的心,却比马蹄声还要急些。

宋何下了马,近乎踉跄地跌至白香居门前,双手止不住地颤抖。

“什么人啊?”

开门的小厮换了一个,不再是从前那个,没见过宋何,更是只忠心于李氏。

一看来的人并不是李氏身边的,更非是秦明月身边的,而是不知道哪里来的白丁一个,便不以为意,扬着眉毛便问他。

“干什么的?”

宋何也发现已经换了人。此时倚在门柱之上,冷汗频出。他皱了皱眉,问:“这里从前住着的一位娘子还在吗?”

那小厮嗤了一声,笑:“公子,你可来晚了。那娘子现下怕是已经进了尚书府了,你要去找她。就去尚书府,别来这里。”

所以,方才那轿子上的,是他的姐姐?

而就在他回来的路上,恰好与她擦肩而过?

宋何顿时感觉浑身发凉,头脚的血液倒流,四肢百骸也僵硬起来。

嘈杂的车轮声停歇,后边的车夫勒了马,接着只见马车上下来了个少年。

少年一身月白色牡丹纹刻丝绸宽衫,正支起手来,拿起腰间的那块白玉,轻拨了下。

宋何不知在那门前站了多久。

一道惊雷划破天际。

整个京城笼罩在黑暗当中,夜雨倾盆。

从此万家灯火,再无一盏灯能为他而留。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可明明都是刍狗,对待万物百姓之间却有差别?

寒窗十年,一朝高中,人人贺他必能平步青云,终于摆脱草芥一般的身份,可他只为了给自己、给姐姐一隅安宁,为什么连这个机会都不肯给他?

从马车上下来的那个少年默不作声,去旁边的茶摊上买下了个闲置着的斗笠,带上斗笠才慢慢看着宋何在那里淋雨。

不知过了多久,宋何才顶着一脸狼狈,浑浑噩噩地坐到了茶摊上,点了一壶热茶。

他倒了一碗茶,未等冷却,还冒着热气,就往脸上一泼。

旁边的少年抬眸看他一眼。

只看到他此刻鬓发尽散,凌乱地贴在额间。那双眼睛被热水一激,竟是眸底都染上了猩红。红色的血丝与黑色的瞳仁交缠在一起,看起来像是回阳间来夺人命脉的恶鬼。

他看着那白衣少年,问:“你怎么来这里了?”

少年继续把玩着手里的玉佩,收回视线再也不看他,声音也淡淡的。

“我是活菩萨,便是来救人的。”

“救的什么人?”

“救的苦心人。”

夜雨如幕,崔彦林并不怜惜宋何,而是任凭他在旁边淋雨,自己戴着斗笠慢悠悠地往前走。

“是谁派你来的?”

“谁派我来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站错了队。宋何,你难道还看不清吗?这满京城权贵世家,无一人看得起你,你又这样上前去为他们卖命,为了什么?”

他的声音不疾不徐,却狠狠戳进宋何命门。

他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反驳。

或许他很想问,你崔彦林不也是世家子吗?凭什么能这样抨击世家,把自己生生剥离出来了?

可他问不出,因为这个崔小公子向来和别人不同。京城贵人无数,他不愿求秦佩帮他上下打点。便想着自己结交些世家子,却无人高看他,只有崔彦林愿意。

可他错了吗?

当年父母坟前立誓,他此生必定扬眉吐气,让姐姐做世上最尊贵的诰命夫人,让他们可以在九泉之下亦能心安。他想要升官,他去求那些酒囊饭袋,去给他们当走狗,他有什么错?

*

秦府。

李氏卧在贵妃榻上小憩,难得有了时间忙里偷会子闲。她闭目,手中的账本也掉落在地上,看着像是已经睡熟了。

覃姑姑轻手轻脚进了门,为她盖上了一层薄衾,蹲下身来捡起那账本,放在那贵妃榻旁边的小杌子上。并未发出什么声响,可李氏却已经睁开了眼,直直地望着天。

雕梁画栋,何等富贵。

“姑姑……你说我做错了吗?”

“当年父亲为我择婿,原先挑的并不是他,是我执意要嫁他。他那时候还是个穷贡生,全靠我的嫁妆才发了家,如今官拜尚书,更是富贵无匹。可越是富贵,越是容易让人迷了眼。我记得明月幼时,我还有时间在家中陪她玩。后来没了时间,便将明月送进了书塾。我还记得呀……”

李氏望着高悬的房梁,“明月最初是爱学的,每回从书塾回来总缠着我和她父亲说今日都学了些什么字。后来见我们都哄着她,那么点大的孩子……竟都已经知道父母是在哄她,就开始不学无术,想让我们多看看她……”

“我原以为行之只是初入官场、后又一路为了升官而应酬无暇分心多陪我们母女……原来只是,将那份时间都留给了别人罢了。”

李氏越看那房梁越觉得眼中模糊,她转过头,看着怔愣住的覃姑姑。

一注眼泪从侧过来的那只眼里滑下:“是我要的富贵,是我要的权势,不要的人心。我明知道……我明知道……”

覃姑姑从袖中拿出手帕,轻轻为她拭泪:“既然一错,那便竭力不要再错。”

“宋姨娘那边已经安排妥当了。今日晨起,宋姨娘便带着身边的婢子去了您分过去的铺面了,是笑着回来的,还购置了一大堆东西,厢房都快堆不下了。又差了人去厨房,说是日日都要喝燕窝桃胶,饭食不能怠慢。”

她顿一顿,继续道:“小姐那边也已经遇上了,回来报信的小厮说马车被堵在文韵巷中走不动了,是小姐亲自下车走的。”

李氏将手抬起,放在额头上,神情有些疲惫:“欲要其亡,先让其狂。传出去话,说我病了。”

覃姑姑点头称是。

她轻轻阖上了门,嘱咐守在门口的夏荷秋菊。

“夫人病了,这几日没得我准许,什么人都不得在蒹葭院里胡乱走动。”

话罢,覃姑姑扫视一周,周围的丫鬟婆子都在打扫院子。

擦地的擦地,修枝的修枝,看着各司其职,却不知道有多少人看着专心,实则伸长了耳朵仔细听着主人屋子里的一言一举,生怕听漏了一嘴。

覃姑姑打发了个丫头去厨房知会一声,说是让厨房做些清淡易消化的,李氏病了,不便吃些大鱼大肉。

那小丫头年纪看着也还小,十二三岁的样子,模样清秀,举止机敏,名叫春桃。

春桃进了厨房,立刻就被在后边的刘老婆子认出来了。那老婆子拿着一把青菜,正有一搭没一搭地摘着菜叶子,见到春桃眼睛立马亮了。

这春桃本是她娘家嫂嫂的妹妹家的孙女,和她沾亲带故的,是家生子,又一直得覃姑姑看重,有什么事情都喜欢遣她跑腿。

一来二去,有什么要紧事,她就先告诉她了。

刘老婆子招了招手,喊过来春桃,往她手里偷偷塞了几枚铜钱,便开始问话。

“春桃啊,夫人近来可有什么吩咐啊?上回宋姨娘不是闹了一闹吗,可说要换些什么差遣的人吗?”

春桃瞧了眼那几枚铜钱,有些看不上眼,冷哼了一声:“这么点儿,打发叫花子呢!”

刘婆子谄媚的笑脸立刻拉了下来,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样子,狠狠戳了她两下。

“呸,这点你还看不上,等你的那些月例银子都被你家那个偏心的娘拿走了你才知道是不是打发要饭的!”

春桃闻言也不再拿乔,迅速地把铜板放进荷包里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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